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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10:19:06瀏覽4382|回應8|推薦11 | |
『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被控與友人在網咖強迫被害人簽下本票,並恐嚇不准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勘驗網咖錄影帶及證人證詞認為,並無證據證明陳銳有恐嚇或脅迫被害人事實,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有人說:「這個判決有點古怪,該怎麼看呢?」老百姓怎麼看不重要,那是你家的事;重要的是法官怎麼看。這個判陳銳無罪的法官,看錄影帶的方法跟正常老百姓完全不同,他是反著看的。好比家中遭竊,抓到了小偷,錄影帶也錄到了竊嫌,送到這個法官手裡,也是無罪。因為錄影帶裡雖然有小偷,但是沒有證人以及他的證詞,當然就沒有證據證明小偷偷了東西。 有人笑說:「版主顯然沒睡醒,這個例子用的不對;小偷偷東西,一定有賊贓被查到,不能這樣凹。」怪了,你哪隻眼睛看到小偷把賊贓搬回家?小偷不能說:『賊贓怎麼來我家的,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觀音菩薩可憐我太窮了吧。』所以跟陳銳一起出現在影帶裡的自認被妨礙自由的被害人,本票也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簽的,『被害人也可憐陳銳太窮了』,怎麼樣,不行嗎?有人還是不服氣,嘟噥著說:「簽本票很好玩嗎?這個以為不用被人妨礙自由就會簽本票的法官,不知道是不是常常簽著玩。」 既然有錄影帶的,都不能當成證據了,或是只能當成判決無罪的證據;那沒錄影帶的豈不是都該發給冤獄賠償金?有人嚇了一跳:「那還得了,監牢裡哪個犯人不是都說自己是冤枉的。」因為那些作奸犯科,當小偷,強盜,強姦,殺人魔的,哪個不是躲在暗處犯案,再把自己的臉遮起來,所以都沒有被拍到。尊容被拍到錄影帶裡的,只能怪自己學藝不精,幹壞事前沒先勘察好攝影鏡頭的所在,將之破壞了。 而且,陳銳不但可以領這筆冤獄賠償金,還能反控簽本票的被害人是誣告,再要他多簽一張官司和解的本票,這回也不用陳銳到場晃來晃去,『知道司法是誰家開的了吧,嘿嘿』光是這樣想,那些曾被陳銳嚇過的窮苦學生,這回可不是哭著回家找媽媽,就能了事的。 有人忍不住有氣:「所以我才說這個判決怪。」「哼,陳凱倫還一直要謝謝法官,感恩法官給他的「銳寶貝」一個重生機會...」我知道你想問卻不敢問,陳凱倫究竟塞了多少錢,是吧?有人急忙否認:「我哪敢『意圖』這樣說?誰問的誰負責。」 『雖然妨害自由案無罪,但陳銳身上還有聚眾賭博、加重強盜等案,求刑9年9個月,目前還在法院審理陳凱倫說,現在不去想數字,只想帶著陳銳一步一步,慢慢走下去。』 我也沒敢問,就算問了,陳凱倫也不會說。不,陳凱倫對這個數字,連想都不敢想。有個網友說,陳銳判無罪,都是因為有陳凱倫這個名人當老爸,這個推論是大錯特錯。陳凱倫為了兒子的官司,把慈濟那份收入微薄的主持工作辭了,每天在電視購物台拼命叫賣保健食品海狗丸之類,要救銳寶貝,不能靠虛名,而是要靠實力,要靠很多很多的錢。要不然,你以為像楊炳禎一樣的法官們可以住在豪宅裡,品玩古董字畫,三天兩頭召妓,都是誰在供養的呢? 「啊,司法真是黑暗...不,我真正的意圖是說『司法萬歲』」有人怕司法找上他,趕忙推給版主:「卻不知版主認為司法是黑暗,還是萬歲呢?」 有兩個人在爭辯,是獅子可怕,還是惡狗可怕。第一人說:「獅子可怕,獅子一口就能咬死人,吼起來會讓人想尿尿,都閃得遠遠的。」第二人說:「惡狗更可怕,有時不咬人,有時會咬人。咬人咬得久了,也能把人給咬死。我覺得惡狗比較可怕。」 有人忙問:「到底是獅子可怕?還是惡狗可怕?」傻孩子,惡狗咬死人時有所聞,但是在台灣,你有哪隻眼睛看到過獅子咬死人的呢? 日昨KUSO雙胞胎姐妹像酒店小姐影片的廖小貓帶上口罩說『我們都被政治利用了。』有網友說「敢改別人的影像檔, 又認為有理的話,就有氣魄一點,不要怕被別人告」。問題是人家還沒告,檢察官就急急忙忙跳出來,想方設法入人於罪...這才是真正叫人害怕的事。這些網友涉世不深,天真浪漫一如雙胞胎女生,不知道惡狗有多惡。 有人再問:「難道我們不能說KUSO影片傷了雙胞胎女生的心嗎?」唉,如果碰到判陳銳無罪的法官,你倒是說說看,影片中的哪一段能證明這雙女孩被傷了心的? 於是,兩千年前的惠子,忍不住也開口教訓起我們這一群『裝子』,只會在司法面前『裝』孬的孫『子』: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嘆曰: 苛政猛於虎;惡狗賽過獅;銳寶貝無罪,司法萬萬歲! 備註:其他關於廖小貓的討論,請參看【KUSO影片惹爭議,廖小貓:我們都被政治利用了】討論區,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947895& amp;reply_order=¤tPage=5&type=&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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