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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09:19:28瀏覽4545|回應23|推薦10 | |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衛靈公篇) 『支持廢除死刑的中正大學副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在部落格作家朱學恆的「臉書」留言批評她,要求朱學恆道歉並刪除相關內容;朱學恆昨天回應說,盧映潔的要求已壓制言論自由,他絕不道歉也拒絕刪文。』 有人笑了:「板主越來越怪,明明這兩個人是在吵架,立場完全不同,怎麼能一面支持朱學恆,一面支持盧映潔呢?」我自己也覺得怪,廢死,不贊同人殺人;反廢死,贊同人殺人。兩者尖銳對立,毫無妥協空間,豈能一面支持廢死的盧副教授,一面又支持反廢死的朱宅神? 從前有個大和尚,風傳已經證道,很有睿智,香客絡繹不絕。小沙彌問大和尚:「師父,世人來來往往,形形色色,為何你都認得,都能加以啟發呢?」大和尚說:「哦,我只看到兩個人,一個曰名,一個曰利,只此而已。」 對於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論,因為對立太尖銳,牽涉到個人的終身信仰與價值觀,是個完全無解的問題。那些一定要爭出是非的,反而可以嗅到濃濃的名利味兒。 「大和尚..不,板主,這可真令人難以索解,您真的睡醒了嗎?廢死爭論,如何與爭名奪利扯上關係?」「您都忘了自己之前一連串關於廢死的評論嗎?」 在『腦袋有洞,難道竟是傳聞中的庫魯症發作?』這篇,我已經分析了盧副教授之所以會一面支持廢死,不贊同人殺人,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但當反廢死的網友,也用粗暴的言語招呼在盧副教授身上,盧副教授卻一丁點同理心都沒有,一口氣告了一百零八個網友(請參『梁山好漢108,言論自由再會啦!』),讓他們哭著回家找媽媽的矛盾行為。 有人說:「對呀,聽你這段說明,盧副教授的確矛盾的很,腦袋裡..嘿嘿,有點古怪啊。」不,請小心你的說法。盧副教授腦袋正常的很,一點縫隙都沒有,不然怎麼當到法律系的副教授。盧副教授其實,本質上,信仰與價值觀,都是反廢死;像很多學法律的一樣。但是為了名聲,才上電視裝成一個廢死的。事實上,當天節目是一場電視辯論比賽,主題談的是反廢死,盧副教授『當』反方。 但當人家不論用言語或行為,招呼到盧副教授自己,自己家人身上,那就非得用生命出來捍衛到底不可,不然,這個法律可真是白學了。而且,這還牽涉到所有學法律者的重大利益,試想,如果真的廢死成了(請注意,盧副教授的廢死是為『辯論比賽』所假裝的。),法律再也不能『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盧副教授和盧副教授念法律的學生,親朋故舊,學長學弟和好同事們,不是得喝西北風了嗎? 「呵,聽起來,你並不支持盧副教授啊。」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今天大家罵盧教授,或是盧教授罵大家的,連孔子的大弟子只不過用嘴巴隨便亂謅,還會被孔子當場打槍呢!有人訥訥的問:「可是孔子不是要大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子貢連孔子說的那個層次,都不敢說。他只敢說『我不希望人家給我的,我也希望不要給到人家身上』,那『我不想的,也不給人』是種甚麼層次呢? 「好吧,就算你支持盧教授好了。」「但是怎麼又能支持朱學恆呢?太矛盾,太匪夷所思了吧!」 有一天,廟裡來了兩個人,為了一點小事在爭吵,小沙彌請一人先入內。「報告大和尚,他罵我,他是壞蛋。」大和尚慢慢聽完:「嗯,你說的對!」那人滿意的離開了。小沙彌又請下一個人入內:「大和尚,前頭那個人不讓我講話,妨礙言論自由」大和尚也點頭:「嗯,你說的對!」這人也滿意的離開了。小沙彌聽得糊塗:「師父,兩個人爭吵,怎麼可能前一個人對,後一個人也對,兩個人都對?」大和尚笑了笑:「傻孩子,你說的也對!」 關於誹謗與言論自由,我已經在「個資法保護了誰?」藝人王心凌的案子,郭冠英的案子,蔡正元罵狗腿子的案子,李文忠的案子談過許多,還有篇「來函照登:馬總統率獸食人,誹謗者誰?」談了自己。這裡就不多贅了。 朱學恆的部落格留言,盧映潔認為受到言論傷害,反過頭要去傷朱學恆的言論自由;就像當初盧映潔在電視上為『廢死』主張的發言,不但不能說服『反廢死』,反而讓『反廢死』認為受到盧映潔的言論傷害,反過頭用其他媒體,網路,部落格留言,要去傷害盧映潔的言論自由。有人插嘴:「不對呀,那些是人身攻擊,不是傷害盧的言論自由。」這要看你從哪個角度看,從誹謗罪的角度,盧映潔說這是人身攻擊,從網友的目地,卻是想傷害盧映潔的言論自由,讓盧映潔從此閉口。 西諺:「以眼還眼」,你看我一眼,我就看回去。你剜我一目,我也要弄瞎你一眼。孔子認為,這是錯的,因為「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你看我一眼,我就不朝你的眼睛看,你在電視上罵我,我就關掉電視,你在網路上罵我,我又何必苦苦『GOOGLE』你到處罵我的文章,再來大肆興訟。 有人問:「那剜目的,何解?」孔子認為應該「以直報怨」,用公平的方式來對待。「挖對方一眼來還,不是嗎?」你挖對方一眼,你被剜的目就長的回去嗎?第一時間或許你想挖回去,過一段時間,可能只要些補償。不論如何,有仇報仇,有冤報冤,冤冤相報何時了? 「難道不能靠法律嗎?」孔子說:「以直錯諸枉,則民服」。問題誰來決定直不直,公不公平呢? 於是朱學恆又是海報,又是運動,嘯聚網友要跟盧映潔的司法,法律界的學生,學長姐弟妹,門生故舊,同儕友好來場大車拼。卻沒想到請個大和尚出馬,真正解決『誹謗』與『言論自由』的爭端。 一群鱉三和俗辣們,天天打群架,真不知要伊於胡底。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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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