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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一百年 夢見江國慶
2010/05/15 14:36:49瀏覽2756|回應15|推薦7
『民國85年間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當年速審速結,槍決江國慶。但監察院歷經7年調查,昨天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取供,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卻火速執行死刑。』『江國慶母親感謝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還她兒子清白,王建煊表示,這種時間不講話、陪伴是最好的安慰,「待在那裡就是一種關懷、就是愛。」他不是不關心此案,而是不能評論個案。王建煊表示,任何人碰到別人遇到非常痛苦的事,無法用言語或物質給予安慰,這時候就靜靜待在那裡。(註1)』

在二月河的小說裡,記載了清朝開國不滿百年的一個宰白鴨的公案。清康熙皇帝微服出巡,看到死囚死前遊街,突然想起這個死是他親批「斬立決」的六七十歲老頭,囚車上的卻二十出頭!才知道死換人死的弊端。有人被殺,殺人犯也抓到了,使一使銀子,就能換一個窮小子或把罪名安在別的死身上(註2)。

對於職司抓賊的官府而言,有人被殺死了,就趕快抓一個人來殺頭,還家屬公道。至於被抓來殺頭的,人是不是他殺的,有那麼重要嗎?順著這個邏輯,明末崇禎皇帝,李自成造反,遍地盜匪,民不聊生,崇禎獎勵官兵殺賊,一顆人頭一兩銀子,官兵一出城,看到真強盜就躲起來,然後到偏僻農村劫掠,把良民百姓殺頭冒充剿匪的成績,再回頭賺崇禎的銀子。台灣的執法者,破大案有獎金,還能破格升遷;至於破的是真案還是假案,誰管那麼多!執法者
叫死囚說人是他殺的,要他向被害人上香下跪,再寫下自白說人「真的」就是死囚殺的,輕而易舉。反正人抓到了,趕快殺了,就能升官發財。沒憑沒據?呵,崇禎的官兵還都是直接砍了頭去領賞哩!

原來宰白鴨是有典故的,不知道這個叫不叫執法者的「歷史共業(註3)」。想著想著,彷彿夢見了江國慶。「在這死囚牢室裡我已撐持了好多天了。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靈!幽暗黑牢裡,有誰聽見我的呼喚?觀世音菩薩!耶穌基督!穆罕默德!太上老君!你們聽著:我好恨啊!我恨那些把我送往刑場、推向死亡的軍法官,檢察官們,讓我活著咬他們一口,死也甘心!(註4)」

被姦殺女童的家屬,要找回來的公道,難道是要國家去殺一個無辜的人來抵命嗎?女童死了家屬已經夠傷心,現在多殺這條人命,要算在誰的帳上?對家屬而言,更重要的是殺人真兇到底在哪呢?江家這點倒是比受害女童家好,起碼殺子的兇手個個有名有姓,一個也跑不掉。而且大部分都還活著,不必找上他們家人(註5)。監察院長王建煊在開頭時就表示,他不能針對個案發言,這是規矩。報告院長:「如果蘇建和案,主嫌王文孝不是被軍方很快的槍斃,蘇建和三人可以在死活之間搞這麼久嗎?第一個可以說是個案,江國慶是第幾個了?」軍方的歷史共業,可以回溯到明朝,跟崇禎時不打土匪,只栽贓良民殺頭領賞的官兵(註6)一樣。這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只要抓錯人,判錯案的懲罰不是立刻報復在自己身上,他們的心態就會跟死囚殺人心態相同。殺人時反廢死,可以爽一下,殺完人被抓到,就成了廢死的。如若不信,把這些人一個個揪出來,通通判死,看他們是廢死還是反廢死?

所以,我已經證明軍方亂殺人,殺錯人;或是先殺了,趕緊升官發財,不管其他人死活是通案,不是個案。因為升官發財是軍人最強大的殺人誘因。不針對通案訂出管理的辦法,這個國慶之後,還會有很多個國慶(註7)!王院長尸位素餐,只會在一旁安靜的陪著,看江國慶被槍斃了那麼久,卻甚麼也不做。只曉得等待生命,等待死亡,等待著,永遠也不會來臨的寬恕!



註1:有網友在我前幾篇與監委糾正案有關的評論留言,說監察院長不見了,所以我寫這篇文章把他找出來,請網友安心。

註2:康熙看到這個個案,負責發執行令的馬齊,搶到刑場說:「刀下留人。」因為馬齊怕人殺了,死無對證,康熙會殺了他。康熙則想,還有多少待宰白鴨?於是下令一年不殺死囚,派雍正去好好查個清楚,詳康熙大帝

註3:歷史共業,就是他做的事,他不負責,要賴給全民的意思。(最好舉一些宋朝或明朝清朝的例子,但非必要。)

註4:有點搞混了,這段話可能是國小國慶典禮上表演背書時背下的,好像叫甚麼「南海血書」的樣子,我改了幾個字,根據原稿,血書作者已經死了,所有親朋也都死光了,應該沒有著作權的問題。

註5:冤有頭,債有主,殺人的還沒死,一個都別讓他跑掉。這回,千萬別再搞甚麼國賠了。你殺人,老子賠錢,天下焉有是理?如果殺人不用償命,也不用賠錢,還能升官發財,一輩子享盡榮華富貴,等著看好了,江國慶不會是最後一個。

註6:現在不打仗,看軍人的本質只能從小說看。但是可以參考同性質的警察在新聞的表現,警察可以過肩摔檳榔西施,卻眼睜睜看著撞死人的嫌犯,號召朋友到車禍現場來回輾屍而不管,就知梗概。

註7:如果總統像康熙一樣,不用特別籌辦百年國慶,天天都是國慶。

PS:本文部分改寫自「從陸正案再論死刑不執行的問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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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03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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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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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只做1件事
2010/05/16 10:07
就是改善兩岸關係. 他的腦子現在只容納得下這個.
其他的, 就交給5院自己管自己吧!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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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老的態度
2010/05/16 08:52
江國慶事件, 馬英九什麼都不用做.
因為, 這不是總統的權限. 既然監察院已經做了該做的事, 接下來就是司法單位要法辦那些刑求江國慶的人, 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

總統不應干涉司法, 這是銀老的態度.
總統必須干涉司法, 這是黃創夏的態度.

基本立場的差異就在這裡而已.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6 09:19 回覆:
我早說了,馬總統甚麼都做,只有兩個不做....

「這個不做;那個也不做。」(^^)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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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正雄與黃創夏
2010/05/16 00:09

版主:

剛看了一下,黃創夏是把馬總統當皇帝看。銀先生是把馬先生當上帝看。(^^)

=====

我覺得有趣的是銀先生批評黃創夏怎樣怎樣,但是自己不寫一篇部落格文章為馬總統在江國慶事件中該怎麼做或不該怎麼做辯護,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良知支持黃創夏對軍方的抗議。

但是銀先生"不管馬總統做甚麼都是對的"態度讓他寫不出這篇文章。

但是銀先生"名嘴一定都是錯的"態度讓他不能寫出任何同意黃創夏的文字。

所以我很久沒去銀正雄部落格拜訪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6 00:29 回覆:
我通常稱這種態度叫作「信仰」。(^^)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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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夢』翻版?
2010/05/15 16:16
這次你終於罵對人,你前幾篇罵辦案的女監委,請反省反省。
老銀向來對南方朔、創夏等人因人廢言,愛掉書袋的慣性太厲害,
黑黑白白白黑黑,數學簡單++得+、--得-,中文書袋掉多,
自己++--…搞不清,這是中文可愛之處。
用漂亮反諷的對仗標題,也是中文可愛之處之一;
不必等到『建國一百年』才『夢見江國慶』,
那3位被你消遣的女監委早就『上窮碧落下黃泉』積極展開調查。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5 18:23 回覆:
註1講監院王院長,註2講發執行令的法務部長和同意執行的馬總統,註3講拿過特別費的貪官們,註4講兩蔣,註5講害老百姓國賠的爛官,註6講爛軍警,註7講回馬總統,一個只會放煙火的總統。
不曉得你講的是罵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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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公開信給總統?朋黨歪風!
2010/05/15 15:56

銀正雄先生在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anghu999/4034770

對江國慶案寫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5-15 11:29 回覆: 
是啊,看那黃創夏,今天不也把馬英九當成皇帝在看?要他干預14年前的司法舊案。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5 18:41 回覆:
剛看了一下,黃創夏是把馬總統當皇帝看。銀先生是把馬先生當上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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