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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放屁廢死 吳育昇浴火重生
2010/05/02 09:03:02瀏覽2889|回應16|推薦8
『明朝翰林陳全,以機智著稱。有一次他誤入禁宮,被一個太監發現,於是他連忙說:「小人陳全,一時誤入禁宮,請公公開恩。」公公便出了一道難題給他:「只要你用一個字能使我發笑,就放你一馬,不然就判你死刑。」於是他說了一個字:「屁。」公公奇怪,此話怎講?陳全回答:「『放』也由公公,『不放』也由公公。」公公大笑,於是釋放他。』

「放屁」其實是有心理學的意義:是種「A」來「A」去,輕忽無所謂的態度,跟胡扯騙人不同。簡單說,只要能達到目的,他可以說謊言,也可以說真話。當馬總統去生命線跟每天聽盡人間悲慘事的張老師們演講,可以插科打渾,說生命線的電話「1995」不好,可以改成「英九救我」。莫拉克風災去現場勘災,被災民抱怨救援太慢。先說自己只是大號出氣筒,再說會受災是「他們」災民不肯撤,雨下太大則是老天爺的事,他自己只是好人沒好報。等著看好了,今年沒颱風來就罷,有颱風來,他第一時間就是叫民眾撤離。因為,「看到颱風,就要當成莫拉克」。至於災民撤離要住哪,吃甚麼?那就不干他的事了。ECFA辯論,把「A」當成發語詞,用到的也是同一個心理機轉。

所以馬總統先用了廢死立場堅定的王清峰當法務部長。因為在沒人關注的時候,他可是要維持良好的形象。梳個西裝頭,到處說自己人權立國,是英明聖君。王清峰尸位素餐,甚麼案子都辦不出來,檢察官翹班上賓館,出來打傷女記者,砸毀相機,把檢察官管成妖魔鬼怪,也都不換。但是一等到吳委員的「大公無私」的要求王清峰執行死刑犯槍決,從而引發社會對死刑犯一直拖延不執行產生強烈的不滿時,馬總統馬上變了面貌,開始支持死刑犯應該趕快執行死刑。讓死樣活氣的王清峰一天內打包走人,然後換上個一晚可以槍決四個,年富力強有執行力的新部長。馬總統對死刑對人權,其實沒甚麼理念。有的話,也只是放屁式的理念:當廢死沒有成本,還可騙取名聲,就廢死。當廢死有很大的成本,甚至會危及政權,那就趕快執行死刑。

『法務部一口氣執行了四個死刑槍決,最先質疑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不執行死刑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他雖然問心無愧,但想到畢竟是失去人命,「今晚我還是會一夜難眠」』吳委員薑是老的辣,狠勁彌堅。面對從政生涯重大危機薇閣醜聞案,閉關五天,然後猛虎出舺,狂打廢死議題,有效轉移焦點,堪稱是管理學危機處理的經典教案。只不過,晚上睡不著,千萬別再上薇閣取樂,「慾火重生」了,免得又有下個倒楣鬼要當委員您的踏腳石。

同是死罪,古時候的公公比較適合推動廢死,馬總統只適合當公公要放陳全的理由。馬總統嘴砲廢死,昨天才說完要廢死,放了個屁,馬上就忘了,要今早看到報紙才想起來。然後佯作無辜狀的跟記者說:「唉呀,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呀!



PS:為免困擾,本文對於死刑存廢,沒有特定立場。不是吳育昇委員自己要浴火重生,我們今天討論個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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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399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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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ther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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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2010/05/03 10:17
點到就好?是誰一點就三、四篇?還有一篇落落長?
去你那兒?沒興趣!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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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說:馬總統說我們要和國際接軌!
2010/05/03 09:38

王清峰說:馬總統說我們要和國際接軌!

那沒接軌前呢?

火車都不要開了?

虧她自已還是法務部長,

難道不知道法律不追朔既往?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3 10:14 回覆:
王清峰從上任就沒開過火車,馬總統直到某一天早上翻開報紙才知道。
法律有個概念,後來修定的法案,如果有利於行為人,就要溯及既往。後來修正的法案,如果要多懲罰行為人,就不能溯及既往。「貪官的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因為要多懲罰人,就不能溯及既往;但是死刑犯的廢死如果成立,有利於行為人,但死刑犯卻老早被槍決了,還溯及既往個屁!」
請參閱「馬總統的人權觀:廢除死刑和執行死刑是兩碼事。」http://blog.udn.com/jun5238/3855693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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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格主.
2010/05/03 09:15

切..我又不喜歡當太監.吹拍捧.有什麼心理不平衡?

提醒你Leathermeck,

別人格裏說別人,點到就好.再下去就不是為客之道了!
有事,到我那裡談吧.


Leather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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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隊還教了我:
2010/05/03 05:39
像 cjs 您這樣一放就洋洋灑灑、不可收拾的狀況,該去看看胃腸科了!
我說你這屁棍,只因您自以為是、自以為義的屁味太嗆人,跟銀老何干?還稱人「銀皇 帝」?看來屁棍太監失寵、被列黑名單,心理實在不平衡得緊!
政氣格主都不急我如何更正,您又急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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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03 05:07
本文示範了甚麼叫放屁.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3 06:50 回覆:
有定義,有示範,「放屁」才能標準化。
以免將來為了討論某人說的話是「騙人」「瞎掰」,還是只是隨便「放屁」?
爭論不休。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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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03 03:22

唉,Leathermeck啊!

陸戰隊沒教您嗎?

到餐廳,就是要吃飯.
到學校,就是要學習.
...
到正氣堂,自然要肅然起敬!
...
至於到廁所呢? 想當然爾,不是拉就是放.
我又何錯之有?

我只不過還有公德心,順手噴點芳香劑而已!
沒想到這些久而不聞其臭的逐臭之夫,竟然視之為蛇蠍?
這也就罷了,

沒想到匹夫們竟然瞎到,
到了此正氣堂,還在拉放?

制止這種不長眼的,只是一般做人的道理而已,
何足以稱報復?

更何況,那位銀皇帝都不急了,你急什麼?

還有,要更正的話,
更正原文,重post就好,節省別人的空間,也是公德心的表現.

OK?


無虛子(jkm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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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政氣,雜然賦流形:
2010/05/03 01:32

上則為嘴炮,浩然如狗屁。
下則為臭屁。沛乎塞內褲。

馬總統有說提名王清峰為法務部長是因為她的廢死立場嗎?

馬總統放個屁也能羅織成政治操作。(蔡英文說槍斃死刑犯是政治操作)
馬總統忍住屁你照樣會說他假清高。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這種政氣真是狗屁!


無虛子-虛耗到此為止!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3 02:03 回覆:
放屁這檔事,能「放」不能說。
馬總統提名王清峰為法務部長時,聽馬總統說的不準。
要聽王清峰被FIRE時,王清峰說馬總統的才準,這叫「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王清峰說:「總統也說了,我們要跟世界人權接軌。」「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這是國際共識。」
退一萬步講,王清峰甚麼都不會,只會廢死。馬總統找她不是要她廢死,要來幹嘛?


老石頭-old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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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屁不臭,臭屁不響.
2010/05/02 22:57
脫了褲子放屁,屁可震氣沖天,穿著褲子放屁,屁可四處流竄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3 00:34 回覆:
只不知此四人是讓響屁震死,還是無聲屁臭死?

Leatherneck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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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10/05/02 20:26
「放箭報復」應作「放報復」。

Leatherneck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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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某「屁棍」的言下之意:
2010/05/02 20:20
他 c 兄放屁,一向自以為正氣凜然。

殊不知旁人看來,常是臭氣薰天。在別人格裡撒野被列黑名單,再跑到第三者格裡放箭報復。「正氣凜然」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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