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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保護了誰?
2010/04/28 07:25:28瀏覽3850|回應4|推薦6
『立法院火速完成「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恢復媒體免責條款,「臉書、部落格條款」放寬,但民代爆料,仍需告知當事人且經同意才能蒐集或處理。』

有個生物系的學生,立志找出所有昆蟲的嘴巴,他用切腳看昆蟲會不會叫痛來查找。他切掉跳蚤的腳,跳蚤死了不叫痛,他就說「哈,找到了,跳蚤的嘴巴是腳」。切掉蚊子的腳,蚊子也死了不叫痛,「哦,原來腳真是蚊子的嘴巴。」搞的滿屋子都是倒楣的昆蟲屍體,跳蚤,蚱蜢,蚊子,蒼蠅等,最近他又找到一隻不知名的小蟲,磨刀霍霍的準備找出小蟲的嘴巴,小蟲竟然說話了:「您別切我的腳了,我的嘴巴真的是腳!」

『「個資法」是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而來,因舊法僅規範經電腦處理的資料,規範的對象僅限公家機關、徵信業、醫院、學校、金融業、媒體、電腦處理個資相關行業等,因業務會接觸到個人資料的行業,以及少數政府指定事業、團體或個人。新法「個資法」主要是把適用範圍擴及到一般人。』

司法審判有個原則,叫做案重初供。個資法上一次要三讀時緊急暫停,因為個資法明定媒體爆料即觸法,牴觸憲法人民基本的言論自由,而法務部提出曾找媒體開公聽會,卻發現只有一家從不爆料只會幫被爆料對象在報紙上胡說八道小媒體的菜鳥記者參加,其他會爆料的媒體全不知情。所以最後三讀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恢復了「媒體免責條款」。由此可知,立這個法條起心動念,就是要扼殺言論自由用的。禁止少數認真立委在媒體揭弊,害其他只謀自己私利的立委相形見絀,面子難看,甚至連搞個婚外情,上個情趣旅館爽一下都怕被記者拍到。有這個法條,立委上火就可以天天到薇閣報到,不做功課爆料揭弊也有了正當的理由,難怪要火速三讀通過了。『邱毅表示,他是「揭弊大師」,不是「爆料天王」,個資法拴不住他繼續揭弊的意志。』牴觸立委的集體利益,立委本人也是剷除的對象!

有人問:「法務部又為什麼要讓這種有違憲之虞的「個資法」火速通過呢?」喔,因為高雄有一對男女檢察官,上班上著上著,就上火了。翹班去汽車旅館開房間,出來撞到女記者照像,當場砸了人家的相機,踢到女記者住院。這個事件在網路上千古流傳。通過這個法,這對男女檢察官可以天天翹班去情趣旅館消火,不用再踢女記者砸相機。更妙的是,他倆還能依照個資法,要求網路上到處流竄或在部落格裡的成千上百篇文章只要有陳述這個事實的,要通通刪掉,否則就違法了,要通通關起來。嘎!

有人再問:「法務部有一些年高德少的老檢察官,難道還有上火嗎?」唉,年輕檢察官血氣方剛,老檢察官比較理性,看的比較遠。前陣子慢速通過慢的要命的「速審法」,影響檢察官和檢察官退職之後當律師的權益至鉅。本來一個案子,可以搞到兩造當事人傾家蕩產,如果遇到的是像曹興誠這種大肥羊企業主,那更是只要碰上一個,三輩子不愁吃穿,有足夠財力買下一品苑了。不想方設法,搞這種曖昧不明,說你犯法也可以,說你無罪也能通的法案,召開一些紙上作業的公聽會,然後假裝全是為了立委的權益,火速通過立法。難道,你要讀法律的以後去喝西北風嗎?

『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則認為,法律本來就是訂一個大原則,不管爆料或揭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都得視個案而定,很多東西需要判例來確立原則。』這個教授說的真好,人為刀殂,我為昆蟲。要試看看會不會叫痛,要切一切才知道!

生物系學生被會說話的小蟲嚇了一大跳,回過神說:「不切一切,怎麼知道?」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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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39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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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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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29 01:44

1696個瀏覽,只有兩個反應.

現在是;

2198-6隻.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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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28 11:32
1696-2隻七月半鴨子.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28 23:03 回覆:

北美隱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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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警察搜索報導新一代iPhone原型機的記者家裡
2010/04/28 08:44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981271

在這次事件裡,可以看到美國聯邦政府和加州法律及法院判例如何在新聞自由和執法之間取得平衡。   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排除「媒體免責條款」,近日曾經引起廣大爭議。   三十年後中華民國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和三十年前美國的隱私保護法案相比,是否表示在這方面台灣落後美國三十年,是值得國人深思的議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28 23:06 回覆:
台灣的民主落後美國兩百年呢!
選舉賄選買票,倒是獨步全球。

frank
2010/04/28 08:33

台灣真沉淪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28 23:03 回覆:
百姓當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