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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一審判兩年
2010/02/05 08:38:23瀏覽897|回應2|推薦2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一審判兩年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0.02.04 07:04 pm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以詐欺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中央社台北 4日電】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罪判決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去年9月16日起訴李慶安。檢察官認為,李慶安擔任1屆台北市議員及3屆立委期間,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薪資新台幣1億餘元。
合議庭依李慶安被控 4項詐欺取財,採數罪併罰,訂合併執行刑2年。
全案源起於多名民進黨立委民國97年 3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已涉偽造文書及貪污。檢方起訴時認為,李慶安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因此不構成貪污罪,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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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獨立於社會現實之上,本案應該用經濟學的理論加以分析,不知台灣法律系有沒有開法律經濟學的課。如果網友有興趣,可以參看「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傅利曼的兒子寫的。

如果有一對男女,在結婚的時候,沒有找齊兩個證人,也沒有公告周知,多年後被宣判婚姻無效,生的兒子女兒,是不是要抓去安樂死,嗯,或者依本案法官的邏輯,要男女雙方回收各自的精子卵子?

前幾天有則小新聞,說離婚證人行業很夯,月入十萬,但是有律師提醒要離婚的夫妻,要慎選證人,以免到了夫妻兩人有人過世,分遺產時,對方主張離婚無效,要拿一半的財產,而這時萬一找不到這個證人,那就糟了。哼,難道找的證人不會有三長兩短嗎,照這種烏魯木齊的律師說法,中華民國過去所有簽的法律,人都死絕了,是不是就可以翻臉不認?

李慶安這個案子,告訴人,民進黨,檢察官和法官,都認為李慶安是詐欺,要返還不當得利,也就是歷年的薪水家助理費,出國考察費等一億多元。如果是所羅門王,說就拿刀來把嬰兒切一半,也不能說錯。但是「爾愛其羊,我愛其禮」,要李慶安還錢不是甚麼問題,李家有的是錢,不還也沒甚麼關係,最多就是管收個兩次,關六個月,有人欠稅十幾億,照樣活得好好的。不過,萬一李慶安主張歷年來有它參與投票的法案,被她服務過的選民,她用民代身分去證的婚,都屬無效,都該回復原狀,依照烏魯木齊法院的邏輯,還真是難以處理,李慶安在立院投過贊成的五院院長,各類總長監委,亦屬無效,CHAIN REACTION,骨牌效應之下,恐怕動搖國本。看來本案只能求助科學家,發明時光機器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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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3752947

 回應文章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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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2年實在太輕了,如果是金美齡早就收押禁見了
2010/02/05 14:44

這作者舉的例子都很奇怪

誰說"非婚生子女"必須被安樂死??就你而已啊!

詐欺犯的詐欺所得,被害人無權討回來嗎?

那阿扁貪污所得,也不能討了啊!因為他也在當總統也執行了業務了,不是嗎?什麼跟什麼嘛!只有藍綠沒有是非,狡辯硬凹,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會准許外國人去當國會議員的?

她所參與提案、討論與表決的法律案與預算案,台北市議會與立法院也統統都必須重新拿出來檢視其法律上究竟效力如何,能夠補正的就補正,不能補正的就應該予以廢止,才能夠真正落實「以法而治」的法治精神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2-05 15:06 回覆:
所以我才說要網友先去看「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啊
本篇純粹從經濟的角度出發
詐欺犯的詐欺所得,被害人無權討回來嗎?
好像在問殺人犯,難道不該一命換一命嗎 ?
萬一殺人犯如陳進興,殺了好幾個人,那要怎麼辦?
人力有時而窮,這時只能靠上帝的救贖了。
本案的被詐欺者,是老百姓,那麼就問老百姓有無因為這個詐欺行為,受到實質的損失,換算成經濟的價值是多少,能否回復原狀,不能該如何處理。
我以前的公司保了產險,後來失火,電腦設備補償數十萬,保險公司還派人把破銅爛鐵拿回去,本案如果要李慶安還薪水,李慶安也可以把過去投的票,支持的院長和監委,通過的法案要回去,天公地道!
為了一億多,賠上的可是會動搖國本喔!失去以經濟學探討法律的意義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2-05 15:14 回覆:
很多賄選被判無效的議員立委或官員,判決確定可能都任滿了,我可從沒聽過有誰去要他們返還薪水的呀!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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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則同樣因造假被發現的案例
2010/02/05 08:51
TVBS前主播薛X麗,薛凱子被凱子踢爆
連同她造假學歷,混進TVBS當主播也被查出
TVBS只是開革她
沒敢追回她的薪水
如果交給本案的法官檢察官
肯定要她還薪水,把她關起來,這也不打緊
TVBS過去被薛X麗播過的新聞,豈不全都成了假新聞
收視假新聞的觀眾,全都成了潘仔,人人都被騙,是否可向TVBS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