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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高虹安也被菜英文?
2022/09/21 00:25:26瀏覽1595|回應4|推薦9

我不是要討論高虹安的論文事件,那是民進黨跟綠媒,綠名嘴要咬的事。當這批人談蔡英文還是林智堅的論文是另一副嘴臉時,多看一眼他們所有跟誰論文有關的討論都是浪費生命。

偏偏就是在轉台時,看到所謂旅美教授翁達瑞還是陳時奮的直播連線,把高的論文雞蛋裡挑骨頭,這些我們又不懂。若懂,幹嘛不是我們念博士?或是說美國論文的規定是這樣那樣,ㄚ人家學校都說這個博士論文沒問題了,不然還要怎樣?還有名嘴拿科技部研究案的自我抄襲規定來說事的,我查了一下相關規定,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節錄

自我抄襲的制約:研究計畫或論文均不應抄襲自己已發表之著作。研究計畫中不應將已發表之成果當作將要進行之研究。論文中不應隱瞞自己曾發表之相似研究成果,而誤導審查人對其貢獻與創見之判斷。自我抄襲是否嚴重,應視抄襲內容是否為著作中創新核心部分,亦即是否有誤導誇大創新貢獻之嫌而定。

但是這跟博士論文不同,不能相提並論。簡單的說,博士論文是用來證明自己夠資格當博士用的,也就是學問只要是在這個博士的腦袋瓜兒就行。科技部的研究計畫或論文,那是要拿來賺錢..跟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用的,是商業行為。且科技部有可能拿這份論文,做其他的科技發展(商業)。設若日後被之前所抄襲的那個發表單位提告著作權,麻煩就大了。

那張善政的研究報告抄襲,又跟前兩者不同,那是做給農委會用的,目的就是要蒐集相關農業科技資料,所以不叫抄襲,而是資料整理。底下轉貼自【史上最廢攻擊與詐騙】

研究計畫跟論文是不同的東西。簡單的說,論文做完是自己的,研究計畫是別人的。這樣說太簡略,不如說抄這個字,論文抄襲的抄,是偷抄。研究計畫的抄,往往是正大光明的抄。這點,連當年主辦該研究的退休公務員都跳出來澄清,那個抄不是抄襲的偷抄,而是正大光明的沒有偷抄。

但每天看著塔綠班還是女主播在她的說播新聞胡說八道洗腦,又看到塔綠班還是她的議員還真的敢跑去亂告,心下不免揣揣,只好上窮碧落下黃泉,問得GOOGLE大神的解釋,

我使用所有的資料都必須引用出處嗎?

GOOGLE大神回應我三個字,看仔細囉:不需要!

抄襲Q&A
國立中山大學數位抄襲防治研究中心
Q1、何謂抄襲?

(略)

Q5、畢業後,論文被人檢舉出有抄襲,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根據《學位授予法》第7-2 條規定:「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Q6、我使用所有的資料都必須引用出處嗎?
不需要。如果並非個人的研究資料或成果就不需要引註來源,事實上,未來人類知識的流通,許多常識性的知識是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在使用常識性的知識是不用註明作者,但是如果不確定是否有侵權的疑慮,還是儘可能的引用資料來源。

張善政的研究計畫,是農委會要導入電子化,專案委託宏碁公司,宏碁公司派他的員工們,也就是張善政為首的一批員工完成的。不論張善政有沒有寫到報告,這當中任何人,都「並非個人的研究資料或成果」,故「就不需要引註來源」。(轉貼到此)

言歸正傳,這裡只是看到翁達瑞還是陳時奮說要改正高虹安用的英文文法,也就是高虹安也被蔡英文了。我們知道所謂被蔡英文,其實有多重含意。比如子弟在當兵,最近都很慘,媽媽們搞不好都睡不著,都在偷哭,也不知道自己寶貝兒子簽了不投降承諾書了沒?上有高堂,下有妻小,這些可憐的孩子,務必要珍惜自己寶貴的生命呀。那我們就說台灣的孩子被蔡英文了。但這裡的被蔡英文,就真是被菜英文,原始出處是這裡,

蔡英文總統日前接見美國商務部助理部長賈朵德(Marcus Jadotte),用英文說了一句「I have problem of saying Chinese language. Im sorry」,外賓忍不住笑了的影片在網路流傳...

號稱一個半英國博士的蔡英文,在短短的一句解說自己國語不好的英文,竟然全是國中英文的文法錯誤,更大的笑點是明明英文說的比國語更不好,把外國人笑死。好了,陳時奮教授就笑高虹安還號稱學霸哩,要改正她一個國中文法,

This study is conducted under the “III Innovative and Prospective Technologies
Project (1/1)” of the 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Industry which is subsid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陳教授說,This study is...錯了。因為她的研究是在過去,要改為過去式was。笑死。喔,我是說,我的國中文法告訴我,

現在式:現在式用來闡述一般事實、討論現在意義與啟示和建議未來的應用。一般事實(General fact)為不因時間地點改變的事情,因此討論一般科學事實時,永遠適用現在式。

而簡單過去式則是用來討論在過去某個時間與地點完成的事件。最常被用來描述discrete events,像是讀書、實驗或是觀察到的現象。

像是我昨晚完成一份STUDY,要用過去式。我過去愛過你,但現在跟以後已經不愛,要用過去式,I loved you.可是陳述一般事實,尤其是討論一般科學事實時,永遠適用現在式。

假如把這個研究改成過去式,This study was...難道是要告訴大家,這個研究過去是要感謝資策會(這研究是在資策會做的),但現在跟未來就不用再感謝了(或變成在別人家做的)?至於這個教授說的其他國語,嗯,也許我們應該說,

He has problem of saying Chinese language. he was sorry.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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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718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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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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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15:16
高虹安的英文太棒了,沒得批評

烏醋
2022/09/21 04:47
民進黨就打算要來個「天下烏鴉一般黑」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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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02:55
陳其邁老爸:我那幾天絕沒去漢城
(我沒說沒去濟州島哦)

民進黨國安局:陳明通絕沒拿公款去泰國玩喔
(國安局沒說陳明通沒去泰國哦)

瞎掰,瞎掰, 多少人假藉瞎掰吃香喝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