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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鼓而攻之!
2012/02/08 22:02:48瀏覽495|回應2|推薦27

中時老闆蔡衍明一篇接受外媒<華盛頓郵報>專訪所引發的爭議,這幾日除佔了些許報紙的版面及一些學者發動拒絕投稿外,看不出來新聞媒體界有真正重視它的嚴重性,反而聚焦在「影星及友人傷人事件」上,不知是有意還是不敢得罪人,如此破壞新聞記者獨立評論的事情,豈能好像船過水無痕般地讓它落幕,難到電視政論名嘴及新聞媒體人都睡著了嗎?眼睛被穢物遮蔽了嗎?

蔡老闆大方在媒體採訪面前大談對時事的看法,我認為對同一事件如有因觀點不同都可受公評,但其中有一件他不忌諱地透露並證實出一件2010年初撤換總編輯的傳聞,09年底因總編輯夏珍報導海協會代表陳雲林先生被稱為C一文,這位紅頂商人竟然把她撤換,理由是他認為這篇文章「冒犯了別人而傷害到我。她冒犯的不祇是大陸人士,還有許多人、事都一樣,他認為記者沒這個權利,所以將他換掉」<新新聞1300期報導>,這真是荒謬至極,請問蔡老闆,記者報導有人批評陳雲林是C咖,你可以不接受,但可還沒達到撤換記者的職務吧,因為記者只是把取得的消息完整報導出來而已!

回顧09年底中時刊出的是國民黨內部傳出不希望一些所謂大老級人物宴請陳雲林,好似拿自己的「A咖」對人家的「C咖」,並不是記者罵陳雲林是「C咖」,「C咖」說雖對陳雲林是一種不禮貌的稱呼也影響雙方會談氣氛,但說出來的可是國民黨內部自己,又不是記者自己造假,結果弄得國民黨自己鬧內鬨,能怪記者嗎?是國民黨內部自己亂講話大嘴巴!

蔡老闆想必是覺得此文讓他失了顏面,得罪了國共兩黨,得罪政治人物一向是商人「處事之道」的忌諱,真丟人啊!一氣就把總編輯換到另一自家媒體「時報」去了,我說蔡老闆經商不得罪人,無可厚非,換做我也是;但是經營「媒體」可不是做生意至上! 媒體是維護一個國家民主自由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必須跟政治人物一樣具備高於一般人的獨立性格與操守,不受利益利害關係而失去客觀報導公眾事務的道德要求,這樣才能取信民眾,為廣大的人民發聲,維持超然的立場,結果蔡老闆做的就是在破壞我們20多年來得來不易的新聞自由,用著我是老闆我出錢,說話最大聲的商人心態經營中時,簡直是開時代的倒車,汙辱了前人犧牲奮鬥而得來的言論自由!

按蔡老闆這樣經營中時,大家會認為只要蔡老闆覺得不同意的事情,中時記者誰敢報導啊,要考量的是會不會使老闆生氣而不是公眾的利益,因為蔡老闆的利益高於台灣人民,高於中華民國、高於一切一切言論自由的民主價值,中時還有公信力嗎?;如果從事政論評論及媒體報導的新聞從業人們都不願大聲疾呼鳴鼓而攻之,那你們就是讓自己墮落出賣靈魂的「文字工人」罷了,真連「C咖」也不如!

後續追蹤 :

2/10/2012

扭曲蔡衍明原意? 華郵:報導無誤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92742.shtml

蔡衍明被華郵訪問報導內容:

華盛頓郵報/Tycoon prods Taiwan closer to China 

關心大陸民主 中時依舊忠實 / 蔡衍明自清文章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514/112012021000088.html

2/13/2012

天堂不撤守-應該批判,獵巫就不必了

2012-02-13 /中國時報 /陳長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21300375.html

     針對中時集團總裁蔡衍明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有許多的討論,也引來部分人士發起「拒絕投書中時」的連署。筆者身為中時專欄的撰寫人之一,也應就自己的角度,來談談自己對蔡先生專訪內容的看法。

     首先,若《華盛頓郵報》報導屬實,那麼筆者必須表示遺憾,我不認同蔡先生對六四的言論,在六四事件中,因為重重不透明黑幕,到底有多少人為此犧牲生命可說眾說紛紜,但即便只有一個人因此犧牲,我們都應以嚴肅哀沉的心情來面對這樣的悲劇;因為,在六四事件中用身體為盾、以生命為矛的青年,他們用熱血想要爭取的並不是一己的利益,而是國家的進步與人民的自由福祉。就像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為肇建中華民國而犧牲生命,我們不會去討論七十二烈士人數是多是寡,感念的是,他們「助天下人愛其所愛」的無私奉獻。

     因此,如果《華盛頓郵報》的訪答屬實,我認為蔡先生並沒有真切的認識六四的歷史意義,以及參與者的歷史情操。筆者認為,六四的平反,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六四何時被大陸當局認真的面對與平反,也才是檢驗中國大陸是不是真正的邁向文明進步的關鍵。六四,一日不平反,不論大陸的經濟成果如何亮麗、國防武力如何強大,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文明與進步的政府。

     當然,蔡先生認為他的談話被《華盛頓郵報》曲解,希望該報還原原音而未獲回應,因此,筆者仍必須對蔡先生究竟說了什麼,持一定的保留,而所有的批評,也必須在蔡先生確有其論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另一方面,即便《華盛頓郵報》並未公布原音,但蔡先生也顯然認知道自己的回答確有不妥之處,故有致歉之舉。我希望蔡先生能從這一件事情得到學習,發言應三思,因為蔡先生雖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的另一層次意義,也正是別人也擁有對你的言論表達批判的自由。當發言離歷史認知、公眾情感太遠,就要付出被公眾批判的代價,更不論蔡先生具有中時集團總裁的身分。

     但部分人士將蔡先生的言論,作為抵制《中國時報》的理由,甚至用麥卡錫式的「獵巫」,要求投書中時論壇的評論者參與這樣的抵制或以拒絕投書「表態」,這不也是另一種反自由精神的負面教材嗎?

     如果《中國時報》的報導偏頗,那麼就事論事予以譴責即屬公道;如果投書者言論離譜,那麼對作者加以口誅筆伐也沒話說。就像《自由時報》曾為了攻擊特定政治人物,竟不惜用合成照片偽造高速公路上不存在的路肩,用假象激化閱聽者對該政治人物不使用空路肩卻在壅塞的高速公路上與民爭道的不滿,這種嚴重戕害新聞專業的手法,該報從未道歉。但是不是能夠以此為由,連坐式地譴責在《自由時報》投書撰文的評論者?或要求他們也表態抵制《自由時報》,否則就是同流合汙?

     筆者長期投書《中國時報》,多年來,不管筆者投書內容為何,報方從沒有對筆者有任何干涉,這一點公道必須還給中時。在筆者看來,中時的論壇長期以來也維持著多元的意見與批判性。其中也不乏許多(包括筆者)對大陸當局的批判。蔡衍明先生雖然有其個人的意識形態,但他並沒有用他的意識形態來審查投書者的文章。

     究實而論,台灣沒有一家媒體沒有自己的立場;有主張台灣獨立、把中國大陸視為仇寇的媒體,也有不斷呼籲兩岸和平穩定的媒體。但只要報導內容符合真實,在一個言論自由的環境裡,經過各種不同立場媒體所報導的內容,閱聽眾還是可綜合出自己的認知與判斷,這就是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

     蔡先生言論不對,大可出聲批判,或投書《中國時報》的版面來批判。但變成獵巫大動員,要所有人配合演出,則大可不必。

     最後,筆者要藉此給蔡衍明先生一個勸言。當余紀忠老先生還在世時,《中國時報》是台灣自由主義的標竿;在還沒解除報禁的威權年代,《中國時報》就敢在頭版報導了民進黨成立的消息,這種種的堅持與風骨,國人記憶猶新。蔡先生從商界跨足媒體,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如果蔡生生想要從一個成功的企業家變做成功的媒體負責人,就應學習余老先生的風範,也應謹記這次事件的教訓。(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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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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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踹之 才有效
2012/02/09 14:12
小人鬥毆,
竟盤據媒體頭條數日!
今欲倒蔡,
當比照, 才有效!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12-02-09 19:10 回覆:
無奈新聞工作者表現的真是虛弱到不堪!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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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料
2012/02/09 14:02

不迷信學歷與大學教育的米菓大亨在大陸發了跡, 突然回台搞起媒體 , 這些突兀都是可預料的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12-02-09 19:09 回覆:

可受傷的是公眾利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