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藝術的謬覺
2011/04/02 00:09:05瀏覽1413|回應0|推薦15

  

  藝術家朋友聊天時談起他最近看到的一件行動觀念藝術作品。

  「就是把一個殘障同胞身上貼滿了百元鈔票,一聲令下,四方擁上一堆人搶錢,看了教人怪不舒服的……」

  我可以想見那位肢體殘障的朋友在眾人擁擠下翻滾蜷曲的畫面。這樣的主題已經白到不能再白了:貪婪的醜惡。我也可以預見對觀者有「不舒服」的感覺,創作者可以大聲地說這就是他的目的。「但是——」我思索了一下後回應:「好像應該創作者本人自己脫光了下場,才更有震撼力吧?」

  正巧最近院務會議上,和其他老師也討論起觀念藝術的問題。文學院裡近來常出現教室門窗上的噴漆塗鴉,據初步了解,這還是某老師的課堂作業練習。是不是要特別開闢一區供學生塗鴉呢?有老師建議。

  可是這位老師想要學生傳達的觀念,就是挑戰體制啊!我說。給他特定區域就沒挑戰可言了。其他老師們聽了都笑起來,一時之間還真成了棘手問題,沒有解答。

  行動觀念藝術本身沒有錯,現在錯的是這些人想表達的觀念過分簡化,甚至不諳自己犯下的邏輯謬誤。如果我今天看到的是一批殘障朋友做出控訴的自發性創作,我完全不會覺得作品過於粗糙或簡化。但是現在真正的創作者卻是四處獲得基金會補助的藝術家,未免就顯得矯情。

  帶領學生在神不知鬼不覺情況下四處噴漆,好像只是行動本身的快感。到底是為了抗議宿舍設備太差?學費太貴?還是學分太重?訴求不清楚,只為挑戰體制而挑戰,連更進一步的發聲都省了。

  我在國外求學時,看多了語言程度跟不上的臺灣留學生,最後祭起的法寶就是以無聲代替有聲,來一段行動藝術,內容含意由觀者自己去猜,老外面對文化脈絡大不同的外籍學生,也只能很政治正確地表示尊重。

  另外,國外有許許多多社會大學課程,或是一些文化中心開設的研習班,它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培育藝術家,身心體驗擴大的功能大過專業的鑽研。阿媽都來寫回憶錄,阿公也可以開畫展,本來是社區活動的重心,可現在被一些藝術家搬回了臺灣,造成了高等人文教育的社區化,犧牲掉的是鑑賞能力的提昇。

  文創產意學程在大學裡現在也火紅,但是大學入學後的孩子連基本的語言、歷史、社會科學閱讀都還沒打底,時數便被謂之實務「文創」的學分佔滿了。高中畢業後基礎能力若未加強,臺灣的文創產業的未來,無疑是交到了高中生手裡。

  我們學校有位藝術系教授更妙,跟她一起評審學生紀錄短片,她突然心血來潮提議:我們來頒獎給最差的三部吧,老頒給優秀的沒有新意。多麼可怕的謬論!這個時代不需要好的東西了?做最壞的示範反而有糖吃?

  記得很多年前,某舞團邀請了國外一位編舞家來為學員作短期訓練,事後我看報導,有一位學員表示:「我們以前都被騙了!以為跳芭蕾舞身材一定要好,沒想到我們這種身材也可以跳得這麼開心!」跳得開心當然是好事,可是怎麼說是「被騙了」?妳跳得再開心,也成不了世界一級舞者呀。面對妳就是這樣的條件,來作客的編舞家還非羞辱妳不可嗎?現在許多的藝術教育,都在灌輸這種「以前我們被騙了,藝術原來可以這樣搞!」的錯覺。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shengk&aid=504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