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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的黃金年代
2012/06/28 16:27:02瀏覽1811|回應0|推薦9

 

     DH.勞倫斯的短篇小說選無論中英文版本都早已屢見不鮮,現在又出現了這部「劍橋版」,竟然把文豪以前手稿的不同修訂版本蒐羅成冊,這讓一般讀者恐一時還摸不著頭緒:版本考據不是學術研究嗎?我們有必要關心嗎?或者有讀者就會聯想到作家隱私權問題,當初沒發表的手稿應該公諸於世嗎?

     如果你是熱愛文學、也喜愛創作的讀者,看完這本中譯書名《密愛》的勞倫斯短篇小說選後,你應該就會了解並感謝,這一本的與眾不同。

     短篇小說與長篇小說的差別不在字數。如果以西方文學史的發展來看,十七世紀即有《唐吉珂德》這樣長篇鉅作的問世,接下來如《魯賓遜漂流記》、《格列佛遊記》,乃至十九世紀狄更斯、珍奧斯汀、大仲馬、福婁拜……更讓小說敘事推向了高峰。

     然而,反觀所謂短篇小說的黃金時代,卻要在愛倫坡所謂好的小說必須要讓人一次讀完的宣告後揭開序幕,經過十九世紀末,莫泊桑、契訶夫等人在敘事技巧與美學層次的琢磨,進入二十世紀初再有DH.勞倫斯、喬伊斯、卡夫卡……等的再上層樓,所謂短篇小說已正式脫離《十日談》、《坎特柏里故事》那種奇聞趣談,卓然成為一種小說美學的精純形式。

     如何於短短幾千字點燃人生靈光?如何以風格化的文字敘述精準切入人性?短篇小說書寫所開闢的文學視野、從形式主題中淬煉出的文字力量,對小說這個文類的衝擊影響不可謂不鉅。

     我們從這個集子中不難看出,勞倫斯在短篇小說方興未艾的二十世紀初對此一形式投入的專注,以及他如何醞釀、摸索、修改的部分過程片段,由於他以及許多現代主義小說家這樣的精釀,才造就了短篇小說在一次大戰後的繁花似錦。

     儘管在日後短篇小說出現各種實驗形式,但勞倫斯這種或許可稱之「古典」的短篇格律寫實的人生片段、而非複雜的故事塞進有限篇幅,且總在終了留下令人低迴的想像空間在二十一世紀讀來仍然感人,可見當年像勞倫斯這一代小說家所從事的「創新」、「突破」、「實驗」,是禁得起時代考驗的,建立了幾乎難以超越的高度,絕非一時的譁眾取寵或標新立異。

     從編者的序言中,我們清楚得知這些不同版本的來龍去脈,然而當我用同為創作者的眼光,看待他這些修來改去的作品時,我幾乎要懷疑這本書編輯出版背後的「陰謀」。勞倫斯的眼界才華遠超過他的時代,然而靠稿費維生的他,有時不得不遷就當時一些雜誌主編的口味。

     後來正式發表的版本雖然廣為流傳且為人所熟悉,但所幸原始版本也保存了下來,現在讓我們有機會看到勞倫斯部分的短篇小說全貌。或許有讀者會驚異,這裡有幾篇的初稿,幾乎應該是一九六年代小說才會出現的荒謬與冷冽!

     以集子中首篇的〈教區牧師的花園〉(一九七)為例,篇幅雖短,但敘述者第一人稱冷眼旁觀女友在花園中陶醉的神態,誇張的舉止,雖然只有結尾時一句「看情形,我們恐怕不會是在這個美麗的北部海灣度蜜月了」,但這樣的留白力道十足,暗示了兩人不是充分了解對方,看似幸福的未來蜜月,有可能也如同美麗的花園與牧師舊宅,藏有不為人知的祕密。我在閱讀時幾乎以為,我在閱讀美國一九六年代頗負盛名的約翰.契佛(John Cheever)。

     若一定要說〈玫瑰園裡的陰影〉(一九一四)是〈教區牧師的花園〉的加長版,似乎也不太公平,因為除了花園相同是靈感的觸媒外,這已經是另一篇新作。如今故事中這對貌合神離的夫妻,有了更多的背景襯托,情節也較豐富,卻帶來與〈教區牧師的花園〉迥然不同的閱讀經驗。而後作啟承轉合清楚,焦點集中在女主角一段不堪的舊情傷,顯然是比較能被當時的文學市場所接受的吧?

     我個人相當喜歡〈菊花香〉,這篇常被收入勞倫斯作品選的作品,以作家熟悉的礦工生活為題材,堪稱寫實主義的精華範例,以內斂的筆法刻劃了社會下層的生離死別,讀來很難不教人鼻酸。

     但是這回讀到了一九一年的版本,故事鋪陳結構大同小異,勞倫斯把這一稿中一段很生動的窮家孩子的扮家家酒從後來一九一一年版本裡刪去了,我猜恐怕是主編給他的字數限制。但是如果差別不是這麼明顯,有必要兩版都刊在此嗎?本集子的序言並不解釋,顯然是要我們用心比對一次。

     我懷疑勞倫斯覺得一九一年的結局中所呈現的感情太赤裸,因此修出了一個比較中規中矩的夫妻死別結尾:「她為此感謝上帝,內心一片雀躍。對,他正是如此漂亮,正朝著下一個生命再出發」。但是任何經歷過感情大慟的人,一定會對原來近乎意識流的歇斯底里描寫更感同身受吧

現在她非常愛他,非常愛這個又美、又安靜、又無助的男人。他死前一定受了  很多罪!他經歷過那些痛苦啊!她開始熱淚奔流。她非常難過,難過得超過她所能表達。她為他受過的痛苦難過,為他被迫在黑暗處束手待斃難過。然而,她最大的傷痛在於她又再次愛上他……

好一個「她最大的傷痛在於她又再次愛上他」!為了這句愛恨交織的精采句子,這個先前的版本就該被保留。

      畢竟一個偉大小說家的才華是很難被抹滅的。雖然在以鬻文為生的寫作初期,勞倫斯在諸多原因考量下對投稿作品作出修改,但他卻並未因此而成了投稿專家,仍然在日後衝破他那個年代的藝術品味與道德尺度,寫出了《虹》(一九一五)、《戀愛中的女人》(一九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九二八)。試問當年與他同樣在雜誌上刊登小說的作家,如今何在?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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