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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6 20:01:09瀏覽1962|回應0|推薦8 | |
許多曾緊扣我特定階段裡生命節奏的作家們,當某種不可說的新念在我心底發生後,深情又無奈地和他們道別,成了成長的一部分。 在讀過《國境之南,太陽之西》後,曾經就打算和村上說,「幸會,謝謝。」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奇怪每當村上有新作出現在書店,無論是在紐約看見的英譯還是台灣的中譯,仍不聽使喚地想把它帶回家。幾乎是耐著性子才能讀完的《海邊的卡夫卡》,在它獲選為《紐約時報》當年的年度十大好書後,我竟然又把它的英譯本讀了一遍。 有種空空的感覺:這樣的村上,是我的村上嗎?這樣不被滿足的抱怨,讓我顯得像是一個對多年前的分手仍耿耿於懷的戀人,骨子裡大概從沒放棄過復合的期望。 說不上來,究竟在等待村上的什麼。 多年多年以前,一個大二文學院的男生,偶然發現了一本既不轟動也不曲折的小說,之後整個暑假便像宿醉一般,自己以為一直掩飾得很好的一種孤獨與痛,再也不肯乖乖地被收進心情的角落。 那是奇怪的1980年代,剛剛有MTV和瑪丹娜,英國流行樂壇耽美疏離的陰冷酷豔蔚為奇觀;喬治男孩妖而怨地哭訴: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還沒有解散的Wham合唱團標榜了雅痞式青春,Careless Whisper流傳得無遠弗界。另有「寵物店男孩」第一代電子合成樂器,呢喃著傳神的慾望哀鳴之聲:What Have I Done to Deserve This?當時,整個台北還只有兩家麥當勞,一在民生東路,一在新生南路。 一日,男孩蹺了課,臨窗坐在冷氣極強的麥當勞新生店裡看完了《失落的彈珠玩具》和《聽風的歌》,哭了。 當時找得到可與自己心情對應的文字就只有村上了。要衝出去衝出去,不要再等了;同一個夏天,卻發現自己已經老了。 當自己決定提筆寫下那個年代的青春,並不知台灣要再等十年後才刮起村上風,咖啡香菸男孩與流行樂,在彼時只能算輕薄短小的題材。而在台灣後知後覺迷起村上時,男孩人已在紐約。 這時趕上的是村上在美國大紅,《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尋羊冒險記》……讀的都是英文版。然後村上也來到美國,擔任普林斯頓大學的駐校作家、和東尼莫里遜與卡洛喬伊絲奧茲成了同事。在報紙上被大幅報導的村上,在《紐約客》上與厄普戴克合照的村上,看起來都顯得好陌生。村上成了一種品牌,一種全球化的標籤。 這時男孩已經邁入三十,始終懷疑這個世界所讀到的村上,和他讀到的是不同的。最後他放棄了,相信村上已成了這個世界不斷暗示他要成為的樣子,不再是他的村上。他讀村上再也不會落淚。 過了四十歲,在飛機場候機時在書報攤看見《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他又忍不住將村上裝進了行李。村上的美國印象雜文集,讀來實在覺得泛泛不足奇。但是讀村上已經成了不再用大腦決定的反射,部分原因或許是,他是八○走來唯一少數還在的品牌。 部分原因或許是,初讀村上時男孩心裡出現過的那個聲音:你就寫吧! 在他心裡的那個村上,永遠是會突然停下腳步,對他說這句話的那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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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