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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真有「創作」英文小說嗎?
2010/12/09 05:04:22瀏覽6097|回應0|推薦12

※原文載於《聯合文學》第311期,2010年9月號※

  

  

一、

  

  張愛玲在美國的生活神秘低調,未獲美國出版商青睞的英文小說究竟有幾部?是根本沒有完成呢?還是手稿已毀?連張愛玲自己的說法也常撲朔迷離。張在美國一直以翻譯《海上花列傳》的計劃,四處申請到大學駐校作家或研究補助的工作,一直到了一九八三年底,與她交情深厚、曾在香港擔任美國新聞處處長而給予張許多幫助的麥卡錫(Richard McCarthy)收到張的道歉來信,《海上花列傳》英譯稿因種種原因仍延誤。但一九八五年張愛玲卻向美國警方報案遭竊,失物中包括了《海上花列傳》的英譯稿。而在張逝世後,遺物中卻出現了這部譯稿。

  二○○五年,經過了翻譯家孔慧怡三年的修潤,這部不太完美的譯作終於出版問世。究竟遺物中這部譯稿就是唯一的版本?還是說有另一部版本果真失竊?張迷們不願、也不忍再計較。最近張的另一部英文小說《雷峰塔》出版,帶了濃厚自傳色彩的這部作品,寫的是張愛玲最熟悉的上海,卻在換了一種語言後,讓許多讀者感覺失望。

  「張學」興盛,擁護者代理者評論者業者讀者七嘴八舌,卻仍多圍繞著張愛玲的上海、香港時期,以及與胡蘭成的關係打轉;相對地,張愛玲後半生在美四十年像是一團謎。但問題是:如果當年張愛玲不是因為先以英文完成的《秧歌》在美出版評價不惡,她怎麼會決定赴美放棄中文創作?這位重要的中文小說家人生的一大逆轉,關鍵點就在此──張愛玲與她的英文小說。

  返溯張愛玲離港的一九五五年,若說當年美國文壇對中國題材不重視那是與事實不符的。如果美國文化藝術界近一波的「中國熱」是在一九九到二○○五年間,那上一波就是在一九五五到一九六五越戰爆發前。當時林語堂在美仍是家喻戶曉,而有比利時血統的華裔女作家韓素音(Suyin Han)也初嶄露頭角,一九五五年她的小說《生死戀》(A Many-Splendored Thing)暢銷被好萊塢改編搬上銀幕,由威廉赫頓、珍妮佛瓊絲兩大巨星主演,主題曲至今仍被傳唱。黎錦揚(C. Y. Lee)這位也是雙語的華裔作家在一九五七年出版了小說《花鼓歌》(A Flower Drum Song),也是一出版便洛陽紙貴,立刻便被百老匯《真善美》的製作團對相中,成為百老匯史上唯一一齣全由亞裔演員擔綱的音樂劇。此劇的成功亦讓《花鼓歌》登上了大銀幕,女主角便是演出《蘇絲黃的世界》(一九五七)的關家倩。

  在那十年之間,中國題材備出,好萊塢趨之若鶩,如果我們再算上《櫻花戀》(Sayonara)《秋月茶室》(The Teahouse of the August Moon)、《國王與我》(The King and I)這些東方題材的賣座影片,張愛玲初抵美國的頭十年間,大環境對她其實是十分有利的。

  但是也許有人會說,我們的張愛玲是不可能寫那些商業題材的。但是不要忘了,在美出版不順遂,她一直是靠幫電懋寫電影劇本維持家計。聰明如張愛玲,豈會看不出美國人要甚麼樣的題材?她的美國夢究竟是想要寫一部像《京華煙雲》的巨著?還是一部像《花鼓歌》可名利雙收的小說?無論她最初的夢想為何,她都失望了。

  

  

二、

  

  張愛玲在一九五二年離開中共統治的大陸來到香港,接受了前面提到的麥卡錫的幫助,一方面為美國新聞處翻譯了愛默生、海明威的作品,一方面也開始了《秧歌》與《赤地之戀》(Naked Earth)這兩部後來被人貼上「反共小說」標籤的小說。怎麼會有這兩部作品的寫作計劃,至今仍是各說各話的公案。

  高全之先生特別在後來請教了麥卡錫,針對因《赤地之戀》出版後評論反應不佳,宋淇與張愛玲都分別表示這部作品「先有人擬好了大綱」、「是在『授權』情況之下」,所以無從發揮的說法求證,是否這是基於當年冷戰開始,配合了美國反共立場、在美國新聞處資助與授意下的政策性作品?但是麥卡錫予以否認。

  張愛玲只在香港停留了三年(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五)。英文的《秧歌》於一九五五年便已在美出版,以當年的出版作業程序來看,少說最慢在一九五四年便已定稿。此書的中文本問世前先於當年美新處出版的《今日世界》雜誌半月刊上連載,從一九五四年一月刊登到同年七月。而《赤地之戀》中文版在一九五四年十月也由香港天風出版社出版,英文版則於一九五六年由香港友聯出版。

  也就是說,在短短三年期間,張愛玲不僅用英文寫出了這兩部作品,還自己動手又完成了中文版,對張愛玲寫作有些了解的人便知道,這是何等驚人的速度!不要忘了,同時她還在翻譯《愛默生文集》、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還有零星其他為美新處所作的翻譯稿。若非張愛玲其實是多產快手,惜字如金只是日後的一種姿態,那麼就可能是這四部小說的創作過程另有隱情。張愛玲生平資料一直受到大力的保護,在缺漏留白甚多的情況下,張愛玲香港三年期間出現不合理的作品出版速度,應有合理的質疑。

  再來看在美國完成的《北地胭脂》。眾所周知,這部作品是以她的〈金鎖記〉為藍本改寫而成。但是中文版有另外一個名字《怨女》,同時照司馬新先生的說法,英文稿原名《粉淚》(Pink Tears),張愛玲在一九五六年便是以這部作品的寫作計劃申請到麥克多威爾文藝營(MacDowell Colony)的補助,在那裡她結識了後來的美國夫婿,年長她近三十歲的賴雅(Ferdinand Reyher),所以司馬新推斷《粉淚》應是一九五八年完成的。從未曝光的《粉淚》與後來的《北地胭脂》兩者版本有何不同,我們不得而知。英文的《北地胭脂》跟《怨女》則可比較看出故事人物的一致。前者在美國一直找不到出版商,直到一九六七年才在英國出版,反應冷淡,而同年賴雅過世。《怨女》則於一九六六年已開始在雜誌連載。

  與在香港的三年相較,張愛玲在美國的頭十年幾乎停滯狀態,最佳的成品即是改寫了早年的〈金鎖記〉。

  嫁給了同是作家的美國夫婿,美國生活十年,始終找不到可與美國接軌的新題材可寫,這大概是張愛玲始料所未及的,就連《海上花列傳》的翻譯工作也瑕疵不全,而日後在柏克萊大學陳世驤先生主持的中國研究中心擔任研究員,據說表現亦不理想而未再被續聘。果真是因為生活壓力、健康不佳,造成張愛玲在美四十年英文寫作困頓、中文創作力遞減?

  若照一九五二至五五年間她的創作表現而論,初抵美國一九五六到五八年間應正值她的巔峰,《粉淚》精彩可期;但從十年後屢經修改始出版的《北地胭脂》來看,遠遠不及英文《秧歌》的簡潔生動,更不用說她的冷眼嘲諷在英文版中難見端倪,那麼早期的《粉淚》不被出版商接受,或許不是因為題材不討好?

  

  

三、

  

  張愛玲被美國與英國出版商出版發行的作品就只有這兩部:《秧歌》(The Rice-Sprout Song)、《北地胭脂》(The Rouge of the North)。我們就來針對《秧歌》與《北地胭脂》的中英文版本做個取樣比較,或許對於張愛玲以英文寫作的夢想為何成泡影,能找出一點蛛絲馬跡的線索。

  限於篇幅,在此無法作全書逐句逐段的比對推敲,但或許從以下幾例的討論,我們能找到一個基點,對長久以來這兩部作品究竟是先有中文稿、還是先有英文稿?是翻譯?是原創?是改寫?等等值得張學研究注意的問題,展開嘗試性探索。

  《秧歌》第一頁的鎮景描寫。一個婦人往牆外倒了盆污水,中文句寫道「像是……潑出天涯海角、世界的盡頭。」似乎很典型的張愛玲語法。中文提到,牆外是「陡地削落下去的危坡」,但是如果我們回到英文版,那並非危坡而已,而是陡峻的深峽(a deep ravine)。因為土地到此斷層陷落,英文中那盆水自然像是潑出了世界盡頭(off the end of the world),逼真且富象徵意含。但是中文給它添了「天涯海角」,顯得畫蛇添足。相較下英文更勝一籌,前後統一且含意更豐。中文不說是峽谷,已經顯不出世界盡頭之險;天涯海角美則美矣,土地的象徵頓失了張力。英文寫出了深入的觀察,作者轉中文時卻語帶模糊。到底中文、還是英文的敘述才是張的本意?

  英文的意象似被誤解也在十一章結尾,金根在揉麵準備蒸年糕一節也出現:

  

Bending over the table, he kept rolling it very fast, with a curious little smile on his lips and the intense concentration of one who was fashioning something out of a burning rock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world. (p. 122)

  

把球滾來滾去,滾得極快,唇上帶著一種奇異的微笑,全神貫注在那上面,彷彿他做的是最艱辛的石工,帶有神秘意味的──女媧煉石,或是原始民族祀神的雕刻。(頁一三一)

  

中文突然多出了一串解釋:「石工,帶有神秘意味的」、「女媧煉石」、「原始民族祀神的雕刻」,卻和「滾球」意象始終扯不上邊。原文中,揉滾的動作被比擬成造物者開天闢地,將火燙岩石塑成了地球(fashioning something out of a burning rock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world.)。這個意象簡潔有力又精準,民以食為天的麵團,暗喻了地球的渾厚圓實與生命力,這與石工雕刻何干?

  中、英文《秧歌》對照,這樣的誤差多多少少影響全文閱讀,且頗不符合創作的基本邏輯。兩者出自同一人之手,或是照實翻譯,或是改寫,少見像這樣用英文時修辭表達完整,用中文時卻前後不連貫的例子。

  每逢對話部份,中文的張愛玲就顯得流利些,也不太受英文原文的限制,最怕是碰到了典型英文小說裡寫實的景物描寫,中文文字便成了極生硬的翻譯作業。而底下這段又出現另一種情形,英文描寫反而太簡略,中文應該可以寫得更清楚一些,結果卻仍霧裡看花:

  

They passed the only restaurant in town, a tall wooden structure which consisted of one big, high-ceilinged room entirely open in front. The unpainted wood was a streaky bright orange-yellow. In the semi-darkness of the interior dusty hams and big strips of fresh pork could be seen hanging down from the rafters, while crisp, cream-white sheets of bean-curd skin, long white cabbages, and pale-yellow, bubbled-studded masses that were dried fish maws all dangled above the heads of the diners. (p.8)

  

  這間鎮上唯一的飯館,中文說那「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像是簡陋舊屋,那英文就該用木板plank,而不是wood木材這個字。木板搭的卻又建成高樑深頂(a tall wooden structure…of one big, high-ceilinged room),中文還補充一句說它「門面很高大」,到底該如何想像這座建物?「那沒油漆過的木板,是一條條不均勻的鮮明的橙黃色」(頁十二),這句抝口中文宛如翻譯機出來的句子。應是指木頭原色呈現了一條條年輪紋路的亮眼橙黃(The unpainted wood was a streaky bright orange-yellow)。描寫從屋頂的椽木上垂掛著食物,中文又出現「乳白的脆薄的豆腐皮」,「淡黃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魚肚」這種累贅西化的文法。後者在英文中指的是,「一串串淡黃色的泡團其實是風乾的魚肚」(pale-yellow, bubbled-studded masses that were dried fish maws)。接下來英文說廚子將一把麵丟入油鍋,中文卻多此一舉補上「從另一隻鍋裡水淋淋地撈出一團湯麵,嗤啦一聲投到油鍋裡」。張愛玲大概不下廚,濕淋淋的麵丟進油鍋那就是一場油花爆炸的災難!英文形容炒菜的聲音像「退潮沖刷灘邊亂石」(pebbles in surf ebbing from a beach),竟又比中文的「飛沙走石之勢」貼切了。

  接下來在金花婚禮上,新郎母親在招呼:

  

Observing the old man was eating nothing but rice, and very little of that, she fluttered to his side, a large, dark, batlike butterfly.

“There is nothing much for you to eat---I blushed for the poor food. But at least you must have enough rice—you cannot go home emptied bellied.” (p. 13)

  

原文重點在,這天菜色很差,譚老大連白飯都沒多盛(very little of that),女主人還能自打圓場:菜不好,但白飯還是夠吃的(you must have enough rice)。幾乎令人發噱的說詞,中文又是一個漏接:

  

她注意到譚老大只吃白飯,她連忙飛到他身邊,像一隻大而黑的,略有點蝙蝠型的蝴蝶。

「沒甚麼東西給你吃,飯總要吃飽的!」(十七頁)

  

若不點出譚老大碗裡白飯很少,女主人催他多吃白飯就顯得無道理。像這樣一路對照讀下去,有興趣的讀者就會更清楚,以上所提出的幾類問題重覆出現,就不再一一列舉。

  

  

四、

  

  《秧歌》中文版讀來像是仍可商榷的譯本而非創作,《北地胭脂》跟《怨女》的情況則恰好相反。從一開場醉漢夜裡敲門,銀娣露臉一段,便可看出中文的文思周延順暢,英文則有點心有餘而力不足。形容麻油店「劣質玻璃四角黃濁,映著燈光,一排窗戶似乎凸出來做半球形,使那黯舊的木屋顯得玲瓏剔透,玩具一樣」,這是典型的張愛玲句法與情調,英文中無此段,直接描寫銀娣的臉:

  

It looked unreal at this close range looming out of a hole in the darkness and disappearing. But he knew it so well, the neat gold mask: a short face on top of the long neck and sloping shoulders. Bangs cut into a pointed arch swept down wing-like over wide cheeks, joined with the wisp in front of the ears that was plastered down to shape the face.

The Rouge of the North, p.2

  

  這樣冗長的句法與《秧歌》的英文截然不同。銀娣的臉用中文則是這麼說的:「前劉海剪成人字式,黑壓壓連著鬢角披下來,眼梢往上掃,油燈照著,像個金面具」(頁五),並沒有英文中所說她是張寬顴骨臉。另外,英文版一開始便沒頭沒腦說那張臉是副工整的金面具,金面具乃是因為臉被「油燈照著」金晃晃,這點沒提,反倒是說那張臉「忽現乍隱」(looming…disappearing),讀來像是一個英文譯者沒看懂中文的上下文所致。

  《怨女》充滿了張愛玲對衣食住行的興趣,這成了《北地胭脂》的閱讀絆腳石。來看三爺的髮型:「現在年輕人興『滿天星』,月亮門上打著短劉海,只有一寸來長,直戳出來,正面只看見許多小點,不看見一縷縷頭髮,所以叫滿天星。」(頁四十五)如果我們依照已被認定的說法,先有《粉淚》,再有《北地胭脂》,最後才有中文的《怨女》,在讀到這一段的英文原文時應該會產生疑問:

  

The latest hair style for men was “a sky full of stars’, a short fringe over the artificial high round forehead called ‘the moon gate’, brought in by the Manchus. As the upper part of the physiognomy corresponds to heaven and the lower part to earth, all these names were astronomically inspired. The fringe was so short it stuck straight out, mere dots seen from the front, therefore likened to countless stars.p. 42

  

譯成中文是這樣的:「男人時興的髮型叫『滿天星』,一排短髮橫在人工剃光的高額頭上,這樣的額頭叫『月亮門』,是滿州人帶進關的。面相學中將上半部稱天,下半部稱地,所以這些取名都是有星象意含的。那排頭髮非常短的頭髮直直戳出,正面只看見許多小點,所以被比做數不盡的星星。」

  中文「滿天星」信筆拈來,多了中國老小說的風韻;但從英文考量的話,這段卻來得多餘,把譯者註解硬生生插進了正文中,彷彿是中文先這麼寫了,英文夾譯夾註也照實搬上。若是想賣弄異國風情,只能說拖累了行文的流暢。

  類似之處還有許多,像是說到陪嫁丫頭,英文中也要來上一段解說:「這是個很受用的習俗設計,因為新娘突然從娘家搬出去,進了充滿敵意的婆家,這樣能讓她的生活方便些」(a useful institution designed to make things easier for the young bride suddenly uprooted and dropped into the midst of hostile in-lawsp.40)這種筆法幾乎是創作生手才會犯的笨拙解說。

  若是真怕英文讀者不明白,像是「假傳聖旨」為甚麼譯成了「faked the imperial dispatch」(p.44)而不加解釋?非吃長素而是吃「花素」,又怎麼成了“flowered” or “patterned” vegetarian」(p.54)?前者英文直譯回去是宮廷的派兵遣將,後者是花案式素食者,恐怕中文與英文讀者都摸不著頭腦。前者若譯成imperial decree,後者occasional vegetarian則就明白多了。這樣的英文成了全書的「風格」,只能說造成讀者不必要的苦惱。

  如果事實上《北地胭脂》完成在《怨女》之後,這便只是一本譯作,那麼我們是否可說,張愛玲人在美國其實沒有出版過任何一本英文「創作」?

  反之,如果英文的《粉淚》與《北地胭脂》才是《怨女》的原文,為何《秧歌》的英文老辣,而《北地胭脂》的英文卻顯生硬?

  又為何《北地胭脂》的英文能被譯寫成《怨女》中譏誚靈活的文字,而《秧歌》的中文竟常拘泥於原來的英文語句結構出現西式譯句,像是「亮瑩瑩的白花小點子小黑棒」(八頁)、「一隻大而黑的,略有點蝙蝠型的蝴蝶」、「新郎的母親在一切有關方面是她最年長」(十一頁)等等?中國人情風土能用英文表達的,變成中文時反打了折扣?難道英文作者與中譯者不是同一人?

  有無可能,《秧歌》如同《赤地之戀》,不僅早有大綱,甚至內容都有初稿,張愛玲負責對書中所描寫的農村進行事實確認?而西化的譯筆亦非出自張愛玲之手,她只是為中譯作潤稿?

  或是相反的情形,是張愛玲提供了《秧歌》的大綱與故事,「授權」他人完成?

  又或者,《北地胭脂》是他人根據《怨女》的中翻英譯作?……

  中、英文間對照顯示出的差異,已經不是信達雅的翻譯問題,而是作者以兩種語言書寫同一題材的過程問題。

  「張愛玲熱」始終在華人世界延燒不退,偏偏國際文壇上缺了她的地位,難免張迷會因愛「玲」心切而心有不平,感嘆張愛玲如果生在今日,她的英文小說勢必會像譚恩美、哈金等華裔作家的作品在美國受到重視。這樣的說法為張愛玲當年懷抱壯志、打算以英文小說打進美國文壇卻碰壁鎩羽,客死異鄉的後半生做了某種修補妝點,但是卻也掩蓋了對作家深入研究所應尋求的事實真相。

  張愛玲在三年內獨力完成相當於四部作品的中文與英文寫作,而在美四十年的英文小說創作稿有多少被保留,這都令人好奇。本文無意做任何結論,只是希望藉著指出一些尚待澄清的疑點,盼「張學」能開始對作家上海時期外的創作有更多關照。

  畢竟,英文小說創作夢碎,改變了這位傳奇女作家的命運。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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