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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與懸疑之外──揭開丹‧布朗的文字謎團
2010/07/06 19:01:03瀏覽1276|回應0|推薦8

※原文載於《聯合文學》第303期, 2010年1月號※

  
怎樣才驚悚?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東妮莫瑞森(Toni Morrison)曾在一次電視訪談節目中談到,她消遣時最喜歡看一個叫「女作家推理劇場」(Murder, She Wrote)的電視影集,重播也可以一看再看,原因是這部由老牌影星安潔拉蘭絲貝莉(Angela Lansbury)主演,播出達十二年(1984-1996)的這部影集,因為有種熟悉感會讓她安心,每次看了都不會失望。我想莫瑞森女士率真的告白,相信讓很多人都鬆了一口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也愛通俗劇啊。再偉大的作家也不可能每天皓首窮經,於是很多作家就稱消遣性讀物是一種讓他們「內疚的享受」(guilty pleasure)。
  當然根據作家的性情與對敘事美學不同的標準,他們會有一些選擇而非照單全收。我也會讀類型小說,想必也是由於某類的熟悉感,不想在放鬆時刻還得重新花工夫搞清楚,推理和犯罪小說有何不同?黑色偵探(noir)的本格冷硬派又是甚麼?
  十幾年前我常看的是麥克‧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1942-2008)的作品。一般人對他作品的印象可能由於《侏羅紀公園》的成功而將他列入科幻類,但哈佛醫學院高材生的他同時也寫過《火車大劫案》(The Great Train Robbery)、《旭日東昇》(Rising Sun)、《桃色機密》(Disclosure)等與醫學生物學無關的暢銷作品。嚴格說起來,麥克‧克萊頓是屬於驚悚類(thriller)中的科技派。他擺脫了同期其他驚悚作家的路數,如史蒂芬‧金(Stephen King)以氣氛見長的靈異奇幻,坎‧弗列特(Ken Follett)英國式的諜報推理,開創了屬於具有他個人寫作風格的科技世代驚悚新品牌。
  這一個路數彷彿打通了許多作家的任督二脈,接下來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與史卡特‧塔洛(Scott Turrow)的作品開創法律與懸疑偵探故事結盟的新局,早期私家偵探辦案的故事不再設定於黑街暗巷,而以檢方原告被告針鋒相對的法庭為舞台。大量法律知識巧妙織進故事,讓讀者一窺司法運作的內幕,讓「法律驚悚」(legal thriller)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十九世紀狄更斯式的社會寫實小說,為遭受不公平審判的社會弱勢申冤。另外如派翠西亞‧康薇兒(Patricia Cornwell)以法醫為主角,用科學技術將撲朔迷離的案情抽絲剝繭,與接下來「犯罪現場」(CSI)系列電視影集的熱潮也是驚悚類的佼佼者。
  同樣地,丹‧布朗 (Dan Brown) 的《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將觸角伸進天主教教會,用符號學做為辦案線索--十字架、大衛之星、金字塔、玫瑰、聖杯….--最後以撼動基督教兩千年基礎的揭密收場,確實令人耳目一新,無怪打破了美國暢銷書的新紀錄,在台灣也創下驚人的銷售數字。古文明密碼與符號學,加上偵探驚悚,《達文西密碼》的成功,也掀起一場新的暢銷類型風潮。就類型小說觀之,《達文西密碼》全書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篇幅,會讓即使挑剔的讀者都嘆為觀止。
  驚悚暢銷作家引起像《達文西密碼》這麼大的爭議(從教會抨擊到法院訴訟)也並非第一次。麥克‧克萊頓的《旭日東昇》曾讓《紐約時報》的周日書評罕見地找來兩位評論家代表正反兩方意見,用兩全版跨頁討論了麥克‧克萊頓以一九九○年代日本跨國企業為題材的這部小說,它是否會挑起仇日情結?小說的虛構與陰謀論的界線何在?麥克‧克萊頓的《桃色機密》同樣也引來女性主義基本教義派一陣撻伐,書裡的男主角被女上司性侵,究竟誰是受害者?
  丹‧布朗深得麥克‧克萊頓的真傳,明白最夯的驚悚絕對不能只是紙上談兵,一定得讓故事中的爆點延燒到真實世界,足以讓你懷疑自己所存在的世界,震撼了既有的規則與想像,那才算是真驚悚!
  
  
類型小說爛小說?
  
  類型小說近年來的發展對閱讀造成的衝擊令人無法忽視。原本這種只是針對廉價通俗小說市場所做的分類,卻由於作家將新的題材帶入公式,以及作家在寫作技巧上不斷自我提昇,新的類型品牌借助媒體與行銷企劃,幾乎佔盡書市的優勢。但像丹‧布朗這樣才短短幾年的寫作資歷,就能一鳴驚人的作者也並不多見。類型小說有它一定的訴求,這無可厚非,但除了破案解謎之外仍能言之有物,這就考驗作家的用功程度了。
  相信許多讀者跟我一樣,都是先讀到《達文西密碼》,之後才又倒回去讀到了他名利雙收前的舊作。但是國內引進其作品的先後讓編年順序大亂,我特意按照他創作時間用回溯方式倒著讀,於是接下來是《大騙局》、然後是《天使與魔鬼》,最後讀到《數位密碼》時已經要發笑:還真是寫得生澀啊。如此一來,丹‧布朗的進步顯而易見。他一直在調製一種配方,終於到了《達文西密碼》才一切到位,風格成形。《達文西密碼》能成功地掌握到各種讀者,除了取材夠聳動獨特,跟作者的寫作技巧還是有關。
  《紐約時報》首席書評珍娜.麥絲琳(Janet Maslin)在評《達文西密碼》時,一開頭便說她對這本書的感覺只有一個字,不管倒著唸順著唸都可,那就是WOW(哇)!她給予這本書頗高的評價,但同時她開宗明義用半開玩笑口氣,也暗指了這是一本不需要那麼計較它有沒有文學價值的小說,重要的是驚悚小說已經滿坑滿谷,這個初生之犢不畏虎的丹‧布朗又給驚悚創造了一個新景觀,他是怎麼做到的?相形之下,魯西迪(Salman Rushdie)好像少了點幽默感,痛斥《達文西密碼》「是一部爛小說,讓小說這個文類都蒙羞」。
  而我接下來要談的關於丹‧布朗的寫作技巧,未必可用在寫出《魔鬼詩篇》、《尤里西斯》這樣的小說上。我也並不覺得丹布朗特別有創意或學問了得,發掘了密碼這個天破天驚的秘密。至少在一九八三年麥克貝健(Michael Baigent)與理查.李(Richard Leigh)、亨利.林肯(Henry Lincoln)就已經出版了轟動一時的文獻調查《聖血與聖杯》(Saint Blood, Saint Grail),《達文西密碼》中對「聖杯」的解釋,對教會凐滅真相的陰謀假設,早在這本《聖血與聖杯》中提出過。但是丹.布朗一方面詳細閱讀了許多這方面的資料,讓這本《達文西密碼》不至於天馬行空,有學者研究為之背書;另一方面他巧妙地用小說虛構護身,讓這個頗富爭議性的議題減少了殺傷力,多增加了趣味性。
  但是丹布朗真正成功之處是他讓這些資料重生了。即使相同的文獻與題材在不同作家手裡,必會有全然不同的表現處理。(事後理查.李控告丹.布朗抄襲敗訴,法官判決理由也基於此。)
  對喜歡驚悚小說(或任何類型小說)的讀者而言,在故事曲折之外發現不同作家用了甚麼個別獨門技巧「騙」自己把書讀完,也是「案外案」的另一種樂趣吧。
  
  
丹.布朗式的懸疑?
  
  雖然《達文西密碼》與《天使與魔鬼》都已拍成電影,但看過原著的觀眾一定會感受到這樣的弔詭:明明讀起來電影感十足的敘事,為甚麼真的影象化之後反倒感覺故事平淡許多?
  丹‧布朗想必熟悉已經深植讀者心中的許多電影公式。如果《大騙局》是○○七詹姆斯龐德與《異形》的合體,那麼《天使與魔鬼》與《達文西密碼》則讓人聯想起《法櫃奇兵》與《沉默的羔羊》。
  但是這些若隱若現的電影符號畢竟還是要經過一番轉換才可成為文字敘述。《達文西密碼》與《天使與魔鬼》電影版所做不到的,便是丹布朗在第三人稱觀點上運用的純熟。懸疑與驚悚如何鋪陳醞釀,很重要的一步就是「藏線索」。當我們順著很流暢的敘述一路看下去時,多半不會注意到作者精心設計好的觀點轉換,於是我們就被捲進了文字的迷團裡。這種利用敘事觀點造成的迷團效果,幾乎是不可能用影象畫面取代。
  以《達文西密碼》為例,那些複雜的美術史、宗教史、符號學資料,丹‧布朗是如何悄悄混進他的敘事當中,而不是長篇大論的交待?從故事的一開始,我們就得注意丹‧布朗如何在第三人稱全知、第三人稱部份全知觀點中交叉出入。羅浮宮謀殺案,起初是從索尼耶的觀點;館長內心浮現「我得把那個秘密傳下去」的想法後,緊接著觀點突然拉昇,成為全知觀點對他的描述:「一批舉世最著名的繪畫有如老朋友般,向下朝他微笑著。」甚麼線索可說,甚麼不可說,全藉了觀點跳動才能埋線。
  支線白子西拉登場,從全知觀點描述他「大腿上箍的那條苦修帶前嵌入他的肉裡,然而他的心卻因服事天主而幸福滿溢」開始,轉西拉的觀點,再用部份全知「懷著一個重要人物的自信口吻,老師解釋了該做的事」收線。既無西拉的感受,也無解釋的內容。
  蘭登驅車前往羅浮宮的路上,建築物景象雖是透過蘭登的眼睛出現,但有關建築物的歷史掌故卻夾雜於蘭登觀點與全知觀點中帶出。蘭登觀點下的探長法舍是「黑暗中浮現出一個人影……帶著不容置疑的權威。」另一節再起時,才又由全知觀點仔細描繪了法舍的頭髮眉毛與走路姿態,以及「他凡事一絲不茍的嚴厲作風。」
  等到蘭登進入羅浮宮戡察案情,他與探長法舍過招的對話,完全是以蘭登觀點為主,但是許多對達文西繪畫藝術與生平的解說,卻是法舍與蘭登共同的知識,只是藉了蘭登的意識活動敘述出來。如果這些背景知識都是蘭登一人的專長,這場過招便會索然無趣。但是讓法舍的觀點暫且隱藏,並不妨礙他未來在故事中的重要性。
  為了不擾亂探案時搜證的緊湊,法舍的性格留待由不在同一現場的分隊長科列的觀點道出:「法舍會去做其他人不敢做的事。」然後又轉部份全知:「科列還不知道是哪個證據讓法舍更確信這名嫌犯的罪……」最後再轉第三人稱全知:
  
  科列轉向他的筆記型電腦……科列看著錯縱複雜的畫廊和走廊,找到了他要找的東西。
  就在「大陳列館」深處,閃著一個小紅點。
  那個標記。
  法舍今夜把他的獵物看得很緊。這也是明智的作法。因為羅柏.蘭登已經證明他是個難纏的角色。
  
  《達文西密碼》一路下去,就這樣一個觀點滾一個觀點、忽近忽遠地拉動故事,維持住了它故事的懸疑感。而再下一節女主角蘇菲上場,我們又是先透過法舍的部份觀點得到對她的第一印象:「三十二歲的她意志頑強,近乎固執……」而後才出現蘭登的觀點:「眼前這名女子有種未經修飾的健美與真實,散發著顯著的自信。」而蘇菲的觀點要延宕到她對祖父的回憶才出現……
  在一直滾動的敘事觀點中,丹‧布朗卻未更動過一開始就設定好的謎題,如此一來,謎底揭曉時才造成讀者有真正鬆一口氣的感覺。而也正由於這種類似密閉式的情境設定,符號宗教藝術這些背景知識便成了迷宮的磚瓦,是遊戲規則,也構成情境的氣氛。不管是麥克‧克萊頓的《侏羅紀公園》、或約翰‧葛里遜的《失控的陪審團》(The Runaway Jury),都出現過這種密閉式的設計,讓讀者為主角們如何從困局中脫逃捏一把冷汗,這是驚悚的基本公式之一。
  
  
軟調性驚悚的未來?
  
  將複雜、甚至對非基督徒而言會感覺枯燥的史料,寫成了一本「通俗」但不流俗的小說,丹‧布朗在情節佈局上所下的功夫恐怕是近年來類型小說所罕見。在《大騙局》中,丹‧布朗也是採用了多重觀點與全知的交錯,但是敘述轉換的過程還沒有《達文西密碼》中那麼迅速俐落。更重要的是,讀完《大騙局》後,讀者恐怕會覺得這場騙局好像沒有想像中大,這麼繁複的觀點反而造成了雷聲大雨點小的反效果。所以說,寫完了《大騙局》後的丹‧布朗確實也學到了點東西,於是帶著這種技巧返回頭去再續《天使與魔鬼》,完成了所謂「非一口氣讀完不可」(page-turner)的《達文西密碼》。
  但全書也非無可懈可擊,後段三分之一讓人開始覺得力有不逮,一來是掉入了傳統追追追式的辦案窠臼,明顯感覺為收線而收線,二來是兩位主角--聰明沉著的蘭登教授與美麗機警的解碼專家蘇菲,在性格刻劃上全無鋪陳,甚至偶有矛盾敗筆。譬如說從第五十五章到五十九章,蘇菲與提賓爵士的對話討論中,當讀者都已掌握到線索時她仍不時在問為什麼,與之前她的機伶銳利判若兩人。當然,為了趕緊知道知道聖經之密,大多數讀者都會一笑置之吧?
  真的有所謂的末世紀嗎?耶穌復活的真正啟示是甚麼?多少信仰與運動其實是政治鬥爭的產物?尤其盛杯之謎背後的性別議題,丹.布朗也流利地帶出,必會讓一般說來對冒險驚悚故事較不感興趣的女性讀者也受到吸引。這也是「軟調性」驚悚小說的一種新可能。
  不管是麥克‧克萊頓、湯姆.克蘭希、還是約翰‧葛里遜,過去的驚悚小說都是屬於偏陽剛冷硬。相對於軍事武器、科學實驗室、企業集團這些元素,博物館、藝術品、歷史、語言自然會是傳統中偏陰性的場域。《達文西密碼》、《天使與魔鬼》與甫出版的《失落的符號》(The Lost Symbol)這個系列的軟調特性,或許也會出現可見的危機。
  丹.布朗雖然挑起了教派保守人士的抨擊,但是他在《達文西密碼》中安排的是一個妥協的結局;《大騙局》中的政客與國家機密、《天使與魔鬼》中的科學與宗教,這些對立的難題並沒有被更深刻的挖掘。或許更可以這麼說,丹.布朗還沒有麥克‧克萊頓的功力去探索更曖昧、更顛覆的議題,故事角色驚險地解決了一時的危機,而文明的危機到故事末了仍然退進了歷史的背景裡。
  而我即將要打開《失落的符號》閱讀,帶著期待也抱著懷疑:丹.布朗這回能否超越之前的《達文西密碼》呢?但是我也同時知道,這種拼圖式的解碼對我而言,還是有某種趣味存在。
  曾經在讀到約翰‧葛里遜的《失控的陪審團》時大呼過癮,而那彷彿也就是他「法律驚悚小說」寫作的巔峰了。麥克‧克萊頓已在去年過世,他的「科技驚悚」目前也後繼無人。丹.布朗究竟能否站穩「符號驚悚」的一席之地呢?
魯西迪也許真的不需要那麼擔心《達文西密碼》是不是一本爛小說;對類型小說讀者而言,我們永遠在等待下一位作家、另一種題材、與不同說故事的方式。《達文西密碼》只不過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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