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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看的幾個當代英美作家
2011/01/19 15:17:03瀏覽1572|回應0|推薦8


談到動作與推理在驚悚小說 (thrillers) 裡的分配比例,作者個人經驗、職業在決定動作場面多寡、能否一氣呵成上有絕對影響。

這也是每個作者的風格。

John Le Carre 的 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 是本好書---尤其從 21 章到 23 章秘密法庭審訊那幾幕,尤其精彩;還記得看到那幾章時,腎上腺急速分泌,心臟砰砰跳,口乾舌燥,彷彿自己也身在其中,也是旁聽官員,也急著想知那個是間諜,英國情報局借刀殺人計能否得逞。

John Le Carre 本人曾服務於英國情報局,有實際經驗。他的小說裡,動作自然就較少,對白多些;原委來龍去脈,俱在對話間交待呈現。敘述推理部份頗多,閱讀速度得放慢,從而思索其底蘊。但也因為了解書中人想法,情境因此非常逼真,彷彿身置其中。但是 John Le Carre 敘述推理的筆法迥然不同於 Lee Child,不僅行雲流水間不見斧鑿痕跡,而且也讓人深深覺得那些敘述推理實屬必要。而更讓人深思的則是書中隨時可見到的懷疑:在國家這個機器下,個人到底是個甚麼定位?甚麼是真理?個人生存意義究竟是甚麼?閤上書後,心情往往沉重的很。

Nelson DeMille 的 The Charm School 在不見斧鑿痕跡方面也寫的很成功,敘述中兼顧動作,讀來緊張刺激,幾乎全然沒這畫蛇添足感覺,是 Nelson DeMille 著作中難得一見的好書。

以寫 Jack Reacher 傳奇出名的 Lee Child,他所有的書都是動作不斷,一環接一環,彷彿坐在戲院看動作片般;這與他曾為電視劇作家的經歷是有絕對關係。電視、電影的特色是緊湊,它必須在 120 分或更少時間裡,交待來龍去脈,前因後果。所以,Lee Child 小說裡對場景周圍落筆甚多。每一章結束時,都是一個景或一幕的結束,景、幕之間清楚了然。

寫 Eye of the Needle 的英國名作家 Ken Follett 也是個說故事高手,他的 World Without End, The Pillars of the Earth 最近都又以新封面精裝書形式再版。他讓我想起寫 If Tomorrow Comes 及 Master of the Game 而蜚聲國際的 Sidney Sheldon.  他也是個說故事高手。猶記得十餘年前,半夜了仍捨不得上床,一直想看下去,故事太迷人了。看他們的書都是種高級享受。(不知是年齡大了,或者江郎才盡或者生活富裕了,Sidney Sheldon 晚期作品就開始江河日下了。) Ken Follett 的筆法與 Lee Child、Nelson DeMille 全然不同,他不會用整段 (paragraph) 來做為敘述/推理之用。因為這種安排往往會犧牲動作的連續性,讓讀者在「熱」之後是一段「冷」場。Lee Child 最「擅長」這種安排。Ken Follett 小說裡,推理部份也少---更貼切說法是:推理出現時,解釋了下一個動作;讓讀者在緊張、期待中,很自然的從場景 A 轉至場景 B。一言以道之:少有冷場。    

              

Lee Child 最新小說 Worth Dying For  (2010),第 9 章裡有一段說到 The Duncans 兄弟派高頭大馬的足球球員來修理 Reacher。這 2 個大塊頭順手就用起敲毀汽車的工具來教訓有 13 年殺人經驗的退休憲兵少校 Jack Reacher。筆鋒一轉,作者改說明面對如此有殺人訓練的老手,應該選擇何種武器:"Case in points: bad choice of weapon. Best are shooting weapons, second best are stabbing weapons, third best are slashing weapon. Blunt instruments are way down the list…."  之後,作者續做註解,說明為何這 2 個打手武器選錯了;交待完之後,打架的敘述方才慢慢的、終於出現---真是吊足了味口。敘述的方式也不是簡潔扼要,而是花了大篇幅文字;頗似慢動作分解,就如同電影般呈現在觀眾眼前,依序一一做動作。(拍 Lee Child 作品成電影,約莫可以不用動作指導專家了,只要依照書上指示,倆人就能完成打架場景拍攝了。一笑。)

旅社老闆被 The Duncans 脅迫,要求 Reacher 搬出。接下來場景是老闆在櫃台後煮咖啡,作者居然也交待了咖啡罐與濾紙的大小,總共用了3 行:Vincent filled the Bunn machine with water and spooned ground coffee from a can the size of a drum into a paper filter the size of a hat. 文字是夠簡潔,但實在也瞧不出有需要如此巨細靡遺的敘述嗎?在所有當代英美作家裡,其文字風格會與其職業有如此密切關聯的,只能讓我想起上個世紀、記者出身、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海明威。真是前有後有 Child式。氏是行文簡潔,從不拖泥帶水,更遑及巨細靡遺的場景交待,此二人相異之一。氏書裡帶有濃濃人生哲學意味與價值懷疑,Child式則無,此其二。氏最後用槍轟掉自己腦袋,Child式的人世風格當絕不致於此,此其三。

另個例子是 Reacher 喝咖啡的杯子有 NASA 的標記,作者也用了一整段多,計 11 行文字來敘述老闆為何會有這種杯子。

這種方式的文體,在當代英美寫驚悚小說文壇上屬少數;但因著這種巨細而微的特色,閱讀時很容易使讀者產生錯覺,彷彿置身戲院看著電影,而非平面媒體。

他的 14 本作品,包括 2010年問世的 61 Hours, 自己幾乎都看完了,仍然不喜歡這種巨細而微的描述,看多了就易倦易煩;也因此每看完他的一兩本書,就會停下來改看他人作品。連續看下去,就容易反胃。而這時往往會懷念起海明威,或者是 60 年代的作家 Sidney Sheldon;或者更近代,寫 Rich Men, Poor Men 出名的 Irving Shaw 文體;他們也非常會講故事 (非驚悚類小說),卻能落筆簡潔,行文流暢。

雖說如此,Lee Child 的小說,情節卻不落俗套,每本皆異,也是很入味的。最新的這本 Worth Dying For 是圖書館預約,足足等了5多月方借到手。曾在圖書館看到台灣版的 Lee Child 作品中譯本,大體而言,翻譯的還不錯。談到譯本,還是覺得奇怪,譯文總是翻譯的不像中文,而是應承英文文體,直接硬頂著翻譯過來。或者這麼說吧,當我們看廖輝英小說時,行雲流水,文體、措辭就是留暢,是真正的母語。而譯文總是不中不西,那層 "媽媽的味道",蕩然無存。因此,譯本我是很少看的。翻譯本來就不是件易事,更遑論信、達、雅境界了。 

最讓自己胡塗不解的是 James Patterson 這個作家。根據 Forbes 雜誌,2010 年全世界作家收入最高的就是他。他以 Alex Cross 為主角,寫了一系列小說,去年總收入達 7 千萬美金。他的作品我只接觸過 2 本:Double Cross (2007) 與一本他與旁人合作的 You've Been Warned  (2007). 結果都是半途而廢,擲卷而嘆,2 本都沒能看下去。好奇心之下,去看了Amazon.com 的 Customer Reviews. 結果 You've Been Warned 的評價果其不然,是低到 2 顆星。有人如此評論:YOU'VE BEEN WARNED, the latest book to be churned out of the James Patterson factory. 當看到評論者用的字眼是 churned out 與 factory 時,不禁大笑,真是大快人心。這種人的職業道德約只能用 2 個字來概括:垃圾。説到文人成名後,接下來書、文章就出的多,水準自然就低落。台灣女作家廖輝英與 Patterson 差別,一個是文債,來自出版商人情壓力;一個是錢債,來自自己對金錢的貪婪追求。式至少還有文人自期風格, Patterson 自許風格則蕩然無存。兩人品味,從文債、錢債裡,高下立判。

James Patterson 的小說裡,一個動作/場景,接著一個,彷彿走馬燈;沒有任何內涵,純粹動作,彷彿港台動作片,從頭打到尾,散場之後就讓人忘了剛剛看的戲。情節的發展似乎都是作者天馬行空,盡情發揮想像力得來。彷彿是騙稿費,把讀者當傻瓜耍。廢卷之後,自問的是:他為何會這麼有名氣。

http://www.forbes.com/2010/08/19/patterson-meyer-king-business-media-highest-paid-authors_slide.html

在這些收入前 10 名的當代作家裡,畢業於 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 School of Law 的 John Grisham 也是很值得一提的人物。創下第一版就能售出 2 百萬冊破記錄的作家只有 3人,他就是其中之一人 (另兩人是專寫軍事類,如獵殺紅色十月的 Tom Clancy 與寫哈利波特系列小說的英國人 J. K. Rowling.) 從 1984 第一本小說 A Time To Kill 開始到 2008 年,Grisham 的小說在全世界已賣出超過 2 億 5 千萬本。Amazon.com 根據讀者從其網站訂購的 2010 年度新書 (從當年元月至12 月2日截止) 數量上顯示,Lee Child 的 61 Hours 排名高居第 5 位,Worth Dying For 居第 11 位,Nelson DeMille 的 The Lions 排名第 15 位,John Grisham 的 The Confession 則高居第 9 位。讀者眼睛顯然是雪亮的。

 

Grisham 人生的轉捩點是 1991 年。 這一年發生的事,徹底改變並進而影響了他的一生。 這一年他的第一本暢銷小說 The Firm 問世,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上,高居第一名達 47 週之久。也是在這一年,他放棄執業約有 10 年之久的刑事律師生涯,全心全力投入寫作。他的書有 10 本被拍成電影 2 本被拍成電視劇。有一次好奇性的上 DPL 圖書館網站,在他的條目下高達 48 則,除了書、尚有 DVD、甚至也購入有聲書籍。在以一個非老年人或退休人士為主的城市而言,限於預算經費,圖書館裡存有特定作家 Large Print 小說類的書。通常不會很多;然而 John Grisham 卻是個例外,館裡倒買了很多本,這發現倒頗出我意料之外。 

1996 年,我終於能回到闊別 12 年的北美大陸。隨著英文書籍隨手可及,開始大量有系統的閱讀當代英美某一特定作家。Sidney Sheldon 是第一位其作品幾乎全被自己看完的作家,John Grisham 則是第二位 (Lee Child 是第三位)。這兩類作家文風全然不同 ,可讀性卻一致 ;事後想想,自己的確很幸運,入門選對了作家。

 John Grisham 小說之所以歷久不衰,全然得力於他的刑事律師生涯。他能從辯方、控方不同的角度,以小說形態,透過第三人稱方式來陳述一件發生的刑事。 透過不同角度,一件事卻形成羅生門般的曲折迷離。 不像其他寫驚悚的作家,馳騁在想像現實交接中; John Grisham 的小說卻實實在在,言之有物,兼及道德與實務的批評,現實與理想間不對等的衝突與妥協。這些觀念都一再引發讀者去深思,這就是 John Grisham 小說的最大特色之一。

動作與推理敘述多寡與安排的巧妙,決定了驚悚小說的成敗,是最近看了很多本書之後的結論。

【Forbes 雜誌 2010年全世界作家收入前 10名】
$70 million   1. James Patterson        
$40 million   2. Stephenie Meyer       
$34 million   3. Stephen King           
$32 million   4. Danielle Steel           
$20 million   5. Ken Follett              
$18 million   6. Dean Koontz            
$16 million   7. Janet Evanovich         
$15 million   8. John Grisham           
$14 million   9. Nicholas Sparks          
$10 million   10. J.K. Row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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