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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9 14:34:47瀏覽1801|回應1|推薦7 | |
周遭朋友最早從職場退休的是 38歲,另位則是 43歲;自己從來認為少年比學歷、中年比財力、老年比病歷,真的可笑又可憐,想不開都是自找然後自受。偶然看到如此一則新聞:”一場大病,讓 NB 教父林百里如作黃粱夢一般醒來,雖然錯過一整個科技世代、NB 黃金時代已經過了,然而,復出二年之後,林百里把廣達未來策略看得更遠、更清楚了。”我們常看到報,紙報導某名人因為生大病,僥倖痊癒後,整個人生觀改了事情。 英文小說裡,也時常看到類似的話:He is not the man that he was. 朋友曾問為何不能說 He is not the man, who he was. 例1】林百里 is not the man that/who 林百里 was. 雖仍是同一個名字---林百里/中華民國,但我們都知這前後已判若兩人/國家了,所以必須以形容詞子句來限制其內涵。而加了逗點的 He is not the man, who he was. 卻是個補充敘述,等於是重覆句意,所以不能如此說。 這種情況下的關係代名詞只能選擇: that/who 怎麼可能說:林百里不是林百里呢? 從文法觀點:先行詞 (N1) + 關係代名詞 (N2) +主詞 (N3) + be 但從語義學觀點,若說 He is not the man, who he was. 該人雖仍同一姓名,但本質實已變化,已前後判若兩人;意即不符合文法規則,也不符合語義學觀點。故不宜用非限定用法. 若說 林百里 is not the man which 林百里 was. 則又引發先行詞與關係代名詞不同種類 man ≠ which,這顯然與文法規則衝突。 所以,為避免 ambiguity 與衝突,當限定用法的關係子句,若其動詞為 verb-to-be, 且主要子句又出現 not, 則關係代名詞都只能用先行詞或為人、或為物、或為人且物皆宜,兼有「清楚指示」含意的 that;或乾脆省略 that 了。(很顯然,此時選用 that 是借重人物兩相宜特性。從這裡也讓我們很清楚的看到關係代名詞身上具有的 2 種詞性混合體:連接詞與代名詞。) 這個句子只能寫成 林百里 is not what 林百里 was. ***** 另個造成甚多華人誤解,或弄不清楚真正潛在涵義的是:當限定或非限定用法的 當我們說 當我們說 很多在大陸經商的台商包養二奶,原配放在台灣或美國、加拿大當神仙供奉、冰凍起來;於是,有如此言外之意: 類似的例子如: 所以我們可看出這些句子最明顯的外表區別是:有沒有逗點「,」。 當先行詞涵意模糊,可以是任何一人/物時,就需要提供額外條件,來限制之,使之清楚。此時我們就將這額外條件或限制,直接而不停頓的說出 (所以不需逗點);因為「,」代表說話時得稍微停頓。沒有逗點的關係子句,就稱做限定用法。 而為什麼 that 不被允許出現在非限定用法,是因為非限定用法前的主要子句句意清楚:先行詞是人或物很確定,因此出現可代表人或物,兼 specify 寓意的 that, 除了重複了限定語氣外,反而易引發不必要困擾。 所以,當關係代名詞的 that 會出現在先行詞是 人+物 或 人物界限不明確際;反之,當先行詞是人或物清楚時宜避免使用。 如果我們還想再深入探討,借用連接詞 and 觀點,更能清楚這其間原委。 加拿大情報局只有一個職缺,所以句子就只要寫成 CSIS needs a person. 若再加入who speaks English and Chinese, 只是額外提供訊息:甚麼樣的人會有較大機會。不懂中英文仍然有希望,只是較小而已。因此主訊息一個,另外還有一個主訊息。 and 連接的 2 個對等子句,彼此在邏輯上是互不相屬的 2 件事,它能同時提供 2 個主訊息(所以被稱為對等子句 ) 。如 為什麼不寫成 所以,例3】與例5】仍然是有區別的。 例3】則是表達 1 件事:情報局有一個職缺;who-是個形容詞子句,可省略; 除了 the only、the last、the very、some、any、no、all、最高級形容詞、序數,之外 that/this/these/those 在文法上被歸屬在指示代名詞或指示形容詞類別,這也是因為它們也都含有 specify 寓意;因此當先行詞前出現這些字眼時,關係子句裡的關係代名詞,當然會偏好使用也含有 specify 寓意的 that,這也就是限定用法裡的關係代名詞只能用 that 原因。 CSIS needs such a person that speaks English and Chinese. 關係子句是形容詞子句,用來修飾名詞/代名詞。所以,若名詞/代名詞在句首,關係子句就出現在句子前半部(主部);若在非句首,關係子句就出現在句子後半部(述部)。 法學教授蔡美兒最近以「虎媽的戰歌」而惹出一連串批評攻擊討論。在溫哥華太陽報看到: In the book, Chua, who was born and rais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ethnic Chinese parents who emigrated from the Philippines, tells how she and her husband elected to raise their two daughters the "Chinese" way.” 都是關係子句出現在前面(主部)例子。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句,關係子句出現了 2 次: 總之,非限定用法 (有逗點『,』) 的關係代名詞不能使用 that,限定用法 (沒有逗點『,』) 的關係代名詞能使用 who, which 或 that. 如果沒弄清楚這些區別,那麼在數目的認知上,是容易招來誤會的。另外值得一說的是:當我們口語說到有逗點的非限定用法時,需要稍微停頓一些,以用來與主要子句做區別。反之,若是限定用法,則無需停頓下來。老外說英文時,時常使用限定用法、或非限定用法;所以,我們能常常聽到。因此看懂或聽懂這類用法,能給自己帶來諸多方便。我常告訴朋友,若想知道自己英文是否夠格,只要聽聽自己 --- 特別是口語英文 --- 是否時常利用到關係子句概念,即可略知端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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