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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9 20:35:53瀏覽341|回應0|推薦12 | |
反流行,能不能流行?
好,我先殺掉一些沒有什麼好講的:最夯的美甲、最炫的服飾搭配、最瞎的笑話、最牛逼的罵人繞口令、最芭樂的機車歌舞……,這些的最,是我最以為低階,而卻讓沈浸流行文化的人以為興奮的地方。 這些流行的本質很古老,在流程結構上也一點兒都不複雜:先淘空個體獨立自主的靈魂,再為它虛構出一個完美無暇的價值主體,然後讓這個可憐的傢伙開始期待、鼓掌、歡呼、流淚和犧牲、奉獻、手舞足蹈,和為之挫賽,如果有必要的話。 魯迅說:「做奴隸雖然不幸,但並不可怕,因為知道掙扎,畢竟還有掙脫的希望;但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歎、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魯迅是很難流行的。想解放奴隸的人,多半會惹奴隸見笑轉生氣。 事實上,流行,要比魯迅描述的結構進化多了,他們要建構的哪裡只是個奴隸系統而已。 一個高度沈浸在流行中的人,在某方面的思維價值上,不只是要「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歎、陶醉」而已,他更上一層樓地要在這裡,有著高人一等的優越感;透過特殊的說話、行為方式(對,我沒寫錯,他們的生命中並沒有「思考」這種活動)拿到人們覺得愚蠢,但他自己以為神奇的感覺;他們永遠要讓生命的活動呈現出最簡單直線的模式,因為沒有一種流行會是複雜的。 它們肆無忌憚地大量招募,因為整個世界缺乏靈魂的軀殼俯拾皆是,撿拾之後,在他們身體插滿唸了咒、劃了符、重了蠱的針線,從此傀儡般地操縱這些可憐的鬼。 這些鬼,從來沒敢講自己知道什麼、想想什麼、要什麼,和他們自己是什麼。流行,驅動他們一如信手撿來的奴隸、豢養的小鬼,為資本魔王悄悄奉獻一生。 還好,我一直都知覺著這些,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流行的反流行,可以流行嗎? 跟你分享我今天發現的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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