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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個故事》書摘(二)
2007/09/28 17:34:08瀏覽369|回應0|推薦0

信的內容如下: 

我曾接受《班布里先鋒報》的採訪,改天我得找出來,好收到我的傳記裡。他們派了個奇怪的傢伙來,其實還只是一個孩子,雖然與大人一樣高,但仍有著青春期那種嬰兒肥。他彆扭地穿著一身新西裝,那種難看的棕色西裝是給年紀比較大的男人穿的款式,領口、袖口、布料都不適合他,但是一個做母親的卻會為了小孩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而買一套這種西裝給他,以為小孩總有天能成熟到適合這身衣裳。然而,當小男孩脫下學校制服之際,並不因此就脫離了孩子樣。

他帶著某種特質,一種熱切的態度。見到他的那一刻我心想:「啊哈,他想做啥?」

我對於熱衷想找出真相的人並沒有不滿,只是覺得他們很乏味,只求他們別開講有關「編故事」與「坦率」這兩種話題,這樣會惹毛我。不過,只要他們別來煩我,我也不會礙到他們。

我的不滿並非針對熱愛真相的人,而是對於真相本身。與故事相比,你能從真相裡面獲得什麼援助、什麼安慰呢?當你午夜夢迴,身處黑暗之中,而狂風像是一隻困在煙囪中的熊那般狂亂呼嘯之時,真相又能有什麼幫助呢?當閃電掠過,竟然在臥室牆壁上照出了黑影,雨滴像長長的指甲一般敲打著窗戶時,又能怎樣呢?真相幫不了你。當你在床上被恐懼與寒冷籠罩而無法動彈時,別期望沒血沒肉的真相會跑來拯救你,你需要的是故事帶給你的安慰,你需要的是謊言能帶給你如搖籃般讓人寬心的安全感。

當然,有些作家不喜歡接受記者採訪,想到採訪他們就生氣。「老掉牙的問題,」他們抱怨著。唉,他們想期待什麼呢?記者不過是受聘的寫手,我們作家才是真材實料。記者提出的問題永遠相同,但這不表示我們就得提供相同的答案呀,對不對?我要說的是,編故事正是我們討生活的本領啊。因此,我一年接受數十次採訪,這輩子已經做過幾百次了,因為我從不相信,人必須離群索居才能讓自己的天分發揮。我的才華洋溢,才不會因為記者卑劣的文字而無法展現!

以前他們老想找出我的把柄。他們做好了調查,把一小段真相藏在口袋裡來找我,選個適當的時候掏出真相,以為我會嚇得透露更多的事情。我必須小心謹慎,慢慢讓他們朝著我要他們前往的方向走,利用我的誘餌,神不知,鬼不覺,輕柔地用一個更精采的故事吸引住他們。這是件精巧微妙的工作。他們的眼睛會開始閃爍,不再緊握那些微不足道的真相碎屑,直到最後,真相從他們身上掉落,散在路邊,無人在意。我從來沒有失敗過。一個出色的故事永遠比一段破碎的真相還令人更眼花撩亂。

後來我成名了,訪談薇妲.溫特成了記者們某種階段性的儀式。他們大致知道該期待什麼,若沒有聽見故事就離開的話,那他們會失望的。他們迅速問出標準問題︵妳的靈感哪來的?妳的人物是根據真人發展出來的嗎?妳的主角帶有多少自傳成分呢?︶而我的答案越簡短,他們越喜歡。︵在我腦中。不是。完全沒有。︶接著,他們等候的固定節目、他們來訪的真正目的出現了,他們的臉龐悄悄流露出做白日夢的期盼表情,他們就像是臨睡前的小孩子。那麼妳呢,溫特女士,他們說,把妳的事情告訴我吧。

於是我就把我的事情告訴他們。其實只是簡單的小故事而已,裡面沒多少內容,只是幾縷絲線編織成的漂亮圖案,這裡放一個值得懷念的常見基本花樣,那裡放幾片小金屬亮片,只不過是從我破布袋底下拿出的碎片。這些瑣碎小故事多得很,有如從小說故事切下的布邊,又像沒有完成的情節,流產的角色,以及一些我從沒想到要如何利用的美麗場景。零零星星,東湊西拼,接著只需要修剪邊緣,縫合末端,就完成了。又一篇全新的自傳。

記者開開心心地走了,像是在生日聚會終了拿到糖果的小孩,使勁地抓緊筆記本。將來他們會告訴子孫後代:「有次我採訪了薇妲.溫特,而且她跟我說了一個故事呢。」

總而言之,班布里的那個小伙子說:「溫特女士,告訴我真相。」噯呀,那句話有什麼感染力哦?已經有不曉得多少人想出各式各樣的詭計來哄騙我說出真話,我大老遠就可以看出他們的意圖,可是這句話呢?可笑。我的意思是,他究竟指望什麼?

這問題問得好。他指望什麼?他的眼睛因為熱切的興奮而閃耀著光芒,他仔細觀察我、探求我、偵測我,他所追求的是明白確實的事情,我很確定。他的前額因為流汗而濕了,也許他正在生什麼病吧。告訴我真相,他說。

我的心底感到某種奇妙的情緒,像是往事甦醒了。一段從前的生活在我胃裡像流水般攪動翻滾,使我血管中湧起一陣浪潮,傳送一波波清涼的微波,在我太陽穴輕輕拍打。這句話多麼刺激人啊:告訴我真相。 

我思索他的請求,在心裡反覆考慮,估量可能的後果。這小伙子讓我心神不安,他那蒼白的臉龐,他那燃燒的雙眼。

「好吧,」我說。

一個小時之後,他走了。一聲微弱、恍神的再見,沒有回頭張望。

我沒有告訴他真相。我怎麼能告訴他呢?我告訴他一個故事,一個沒有創意而且情節貧乏的小故事。沒有閃亮亮的東西,沒有圓形小金屬片,只有幾片黯淡褪色的布塊,隨便粗略地縫在一塊,布邊的磨損任由它留著。我告訴他的故事,是看起來像真實人生的那種故事,更準確的說,是我們想像中的真實人生應該發生的故事,但其實人生是另外一回事情。像我這種天份的人,要製造出很像真實人生的故事,還真是不容易啊。

我從窗戶看著他,他拖著腳步,沿著街道走遠,垂著雙肩,低著頭,每一步路都筋疲力竭。他所有的精力、衝勁、氣魄,都已經被我扼殺了,我不會承擔指責的。他早就應該清楚知道,最好不要相信我的話。

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我的那股感覺,胃裡的浪濤,太陽穴,我的指尖,後來伴隨著我好長一段時間。它隨著小伙子那句話的記憶升起下降。告訴我真相。「不行,」我說,一次,一次,又一次。不行。但是水流不止歇,它讓我分心,更糟糕的是,它使我感到威脅。「還沒呢。」它發出嘆息聲,煩躁不安,最後安靜下來。安靜到我幾乎忘記了它。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啊,三十年?四十年?也許更久以前。時間飛逝得比你想像的速度還要快。

那個小伙子最近一直出現在我的心中。「告訴我真相。」而且最近我又再次感覺到那股內在的攪動。我的身體裡有種東西在生長,分裂又增生。我可以感覺到它在我的胃裡面,又圓又硬,大概是葡萄柚的大小。它吸走我肺裡的空氣,啃咬我骨頭中的骨髓。它經過長期的休眠,已經起了變化,從一個柔順服從的東西變成了一個惡霸,不肯與我妥協,阻撓討論的進行,堅持一己的權利。它不肯聽到「不行」這個答案。真相,它重複著小伙子的話,它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接著,它轉向我,緊緊抓住我的內臟,扭轉一下:我們有過約定,記得嗎?

時候到了。

星期一搭四點半抵達的火車過來。我會派一輛車子在哈洛格特火車站迎接妳。

摘錄自 木馬出版 預計2007/10中旬出版的《第十三個故事》一書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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