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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不是姑息﹗ (之四) 諒解﹐還是饒恕﹖
2013/04/06 04:46:11瀏覽3090|回應16|推薦47

仔細閱讀並思索﹑ 比較之後﹐ 才發現聖經所講的「饒恕」﹐ 與我們華人文化裡的「恕道」﹐是非常不同的!

論語裡﹐ 子貢曾問過一個問題:「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思是說,若有一句話是可以終身奉行的﹐ 那大概就是恕吧﹗

中華民族是將「恕道」當作一個美德。以律人之心律己,以「恕」己之心恕人﹔ 是修己﹑ 並推己及人,為他人着想,體諒他人。這就是「恕道」。

由此看來﹐ 「恕道」是持寬容態度﹐ 體恤諒解他人。

有些情況﹐ 人觸犯或是得罪他人﹐ 並非蓄意﹐ 或是明知故犯﹔ 因此若一個事故是可以解釋的﹐ 是情有可原的(excusable)﹐ 那就是需要被諒解(understanding)﹐ 或是原諒(pardon)。

生活裡﹐ 人際關係裡的衝突﹐ 磨擦﹐比較多是這方面的。若是願意以同理心相待﹐ 誤會開釋﹐ 關係的緊張就得以舒解。這是恕道的實踐。

再者﹐ 恕道﹐是針對行為﹐而非性情。因我們總覺得﹕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但是聖經講到「赦免」(饒恕)﹐ 卻是截然不同的層面﹐ 那是越過行為﹐ 而針對性情。

因此華人基督徒需要分辨清楚﹐ 聖經的「饒恕」﹐ 和華人倫理裡的「恕道」(諒解)﹐ 有很大的差別。

C. S. Lewis 在他的 [Forgive Me or Excuse Me] 文章裡如此寫著﹕ 如果對某個事故﹐ 你有合理的藉口 (解釋)﹐ 你就不需要饒恕﹔ 如果整個行動需要饒恕﹐ 那就是毫無藉口可言。然而問題是﹐ 當我們祈求神饒恕我們時﹐ 通常我們是想要神接受我們提出的藉口。(If you had a perfect excuse, you would not need forgiveness; if the whole of your action needs forgiveness, then there was no excuse for it. But the trouble is that what we call “asking God’s forgiveness” very often really consists in asking God to accept our excuses.)

需要饒恕的事件是﹕ 不對就是不對﹐ 毫無理由可申訴(inexcusable)﹗

也因此﹐ 若是肯誠實面對自己無可寬諒的錯誤﹐ 犯錯的人知道﹐ 能得著饒恕﹐ 乃是得著恩典。

赦免(饒恕)是新約福音書的重要題旨﹐ 整個基督信仰的基本要素就是﹕ 神赦免人的罪(性)。

這獨特的真理﹐ 不只華人固有文化沒有這個觀念﹐ 其他文化或是宗教也沒有。

再者 ﹐對於罪性﹐一般人通常是不在乎的﹐ 更不會在乎耶穌基督的捨命救恩﹐ 或是覺得需要神的赦免。直到他被光照﹐ 看清自己那無藥可救﹐無力為善的本性。

那個覺悟也必然觸發深度的「無助」﹕ 他知道自己無法得赦免---因為如果他認為神會饒恕他這樣可怕的性情﹐ 表示他的公義性(sense of justice)比神還高超。

那種無助﹐ 才讓人明白而萌生感謝﹐ 神為了讓人類脫離罪的權勢﹐ 付出何等的代價﹕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代死。

饒恕﹐ 是權能會戰﹕ 神愛的權能﹐ 擊敗罪的權勢(the power of sin)對人的捆索。

悔悟而接受基督救恩的人﹐不但是脫離罪的挾制﹐ 還得著與神同質性的生命(divine nature)。

這就是約翰一書所講的﹕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 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約翰一書1﹕9)

「凡是從神生的﹐ 就不繼續犯罪,因為神的生命在他裡面﹕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約翰一書3﹕9)

神給予人第二次的機會(regeneration)﹐ 我們饒恕那得罪或是傷害我們的人﹐ 也是希望給予他們也有這樣的機會。

神赦免人﹐ 是出於祂的愛﹔ 因此﹐我們願意放開得罪我們的人﹐ 也需出於這樣的愛----除非我們得著神的生命﹐ 否則憑己力﹐ 無法為之。

罪﹐只有神有權利可以赦免﹐ 但是祂把執行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carry out this forgiveness)給予祂的兒女。

「免我們的債﹐使我們也免了那欠我們債的人。」(馬太福音 6﹕12)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約翰福音20﹕21﹐23)

當神的兒女不再只是求自己個人的好處﹐ 而認真行使神所給予的權柄﹐ 必然能體驗這權柄帶來的恩典果效﹕ 釋放人得以進入神原先創造旨意(the Will of Creation)﹐ 使人回到原先的正確景況(the original righteousness)裡﹐ 成就生命受造的計劃(fulfill the life plan)。 

(之五)饒恕難以落實﹐ 受傷者該怎麼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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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信
饒恕
2013/04/08 11:55
樓下的影片是否也證實了當人未改前的饒恕,只有姑息養奸?當然最後是圓滿結束,但是在過程中的姑息,值得深思!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9 04:55 回覆:
饒恕﹐出於愛﹐ 因為耶穌基督所付出的代價。姑息﹐ 往往只為著自己好過而已。

N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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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很像的單字
2013/04/08 08:07

Forget:for+get 想得面前的,先忘記背後:忘記

Forgive:for+give 要給出愛,先赦免嫌隙:赦免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9 05:01 回覆:

看前面﹐ 就無法看背後。

神赦免﹐ 就‘不再紀念’過去的罪愆﹐ 不以我們是罪人身份來審判我們﹐ 而以神兒女身份接納(即使神不會忘記﹐ 否則就不是全知全在的神)。何等恩典﹗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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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饒恕
2013/04/08 07:27

若不是耶穌基督的愛與醫治......有誰能夠攤開自己的不堪

站在眾人面前見證上帝的恩典?

若不是耶穌基督的愛與醫治......有誰能夠有勇氣再活下去?

因為知道, 還有許多相同遭遇的人們, 需要耶穌基督的愛與醫治.......

才能勇敢站在人前, 見證上帝的恩典!

因著她, 得著上帝滿滿的愛, 饒恕了父親, 一次兩次三次.....無數次的饒恕了父親

讓我們因著下面的影片訪談, 能夠陪伴身邊有缺乏的朋友來到上帝的面前.......

只有接受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 流出寶血的愛, 才能夠幫助這樣的朋友們!

願神祝福大家, 經歷耶穌十字架上的愛與饒恕!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9 07:13 回覆: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死和復活﹐ 給予人新的生命﹐ 能顯出其權能和成就創造的計劃。整個基督信仰﹐ 不只是為個人﹐ 而是神的國度。

知名不具
2013/04/07 20:18

饒恕難以落實﹐ 受傷者該怎麼辦﹖

有這樣個例子,在下文裡,能否開釋?

一個基督徒的父親,外遇成性,女兒在成長過程中為了替父親向母親隱瞞外遇事實而倍受煎熬與傷害,選擇叛逆、出逃,幸好,在許多可以走歪路的點,這女孩為了許自己更不受制約的未來,選擇了正途,現在已過30,有事業與婚姻,但仍無法與父親和解,一方面是父親不肯對過往對她的傷害道歉,一方面她自己也走不出傷痛,更因著父親,拒絕靠近基督教.

除了為這對父女禱告,還能做甚麼?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9 05:09 回覆:

為這對父女覺得遺憾。這個女兒不想靠近‘基督教’﹐可以理解。在‘基督教’會擔任領袖的父親﹐ 沒有讓她看到基督生命的真實和寶貴﹐ 而是虛偽和情慾。

因為信基督教﹐ 只是徒具信仰的外殼﹐ 而沒有實質生命。

父親如果不覺得錯﹐ 饒恕 使其脫離罪權勢的恩典就難以落實於他的生命。但這個女兒還是可以走出自己的傷痛。基督教不能給她甚麼﹐ 但是基督可以給她新的生命﹐ 生活有新的軌道。

地上的父親犯過而攔阻她得著的恩典﹐ 天上的父親依然要她能夠得著。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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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蛋了!
2013/04/07 09:15

福音系列? 我有跟你說過要寫福音系列?  是怎樣的福音啊? 

貞吟的饒恕系列, 是否也是一種福音系列啊?

我的老天, 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啊?

我"計畫"要寫的, 也可以說是跟福音有關啦!

是比喻喔!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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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2013/04/07 03:11
我的第一段是指, 生活安逸幸福美滿與成長曾被蓄意傷害的一群人, 是無法相提的! 需要是不同的!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7:28 回覆:
的確是兩個生命經歷非常不同的族群。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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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個? 我雙倍?
2013/04/07 03:06

你的意思是我........真理的扎根上, 要更多的操練就是了啦?

主說: 祂是醫生, 只有病人需要醫生!

我想: 教會裡一般生活安逸平順的弟兄姊妹除了感恩, 在實際生活上, 實在無法和一些需要饒恕, 被饒恕, 有罪疚感, 仍然被罪挾制綑綁不得自由, 繼續犯罪仍不知罪, 還未得著神赦罪的恩典, 甚至是........ 從未真心, 也尚未得著在神面前認罪痛悔禱告, 所帶來的好處!

我個人在行走天路上, 所得到的屬靈經驗是, 我親近神, 神也必親近我! 神的許多恩典要能臨到, 不光只是身體受浸, 口裡接受了救恩, 從此躺著, 恩典就會一個個來報到......我們必須經常來到神的面前, 求神光照我們, 人老了, 記憶會消退, 靠著親近神, 我們隱而未現, 或是時間久遠, 還是在深沉的潛意識裡, 神都會一一讓這些顯明, 如此, 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得到神給予的愛, 這愛才會在我們的生活裡, 源源不斷流轉, 生生不息!

我的話扯遠了, 我要說的是: 貞吟這個饒恕的系列, 是給有需要的朋友和姊妹弟兄們, 只有尋求的人, 才能與貞吟的分享起共鳴; 我看到你有一天的瀏覽數非常驚人, 在這茫茫的網海中, 貞吟只要服事到一位朋友, 一位弟兄姊妹, 就夠了; 雖然, 這群朋友沒有以文字出現, 但是他們得著真理的恩典, 都不是現今教會裡普遍會教導的, 因為涉及許多傷痛與隱私.......和專業領域!

寫到這裡, 貞吟應該就不再有搗蜂窩之感, 而要感謝神, 歡呼天使已戰勝仇敵, 主已得勝!

哈利路亞! 耶! 耶! 耶!

PS: 我還在為下個系列禱告中, 你猜猜看我想寫什麼? 嘻嘻!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7:38 回覆:

真理的紮根﹐我們都需要啊﹗ 你看﹐ 這個饒恕(赦免)的權能與目的﹐到現在我才比較清楚。耶穌基督在十字架﹐勝過罪惡權勢﹐ 神的饒恕﹐ 讓虛心﹐肯俯首的人來領受﹐ 因為祂主動付上極高代價啊﹗

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 而有罪的人才需要來到教會。只是現今不少教會好像淪為外人看來的‘聖人俱樂部’﹐ 或是所傳講的道理如同人道團體或是心理學講座所說的﹐ 失去對生命的撞擊和更新力道。然而神的真道﹐ 如果按信心傳遞出去﹐ 進入人心﹐ 即使沒有馬上出現果效﹐ 時候到﹐ 一定會發生作用的。

你要寫的系列﹖ 早先你說要寫福音系列﹐ 我引頸而望已經許久。你該不會有所改變吧﹖懷疑


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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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
2013/04/06 22:42

說真的外人只能對加害者或受害者小引大義

殊不知那受傷的情緒會像鬼魅一樣三不五時來擾亂情緒思緒

在加上所謂的三姑六婆親朋好友不知是幫忙還是幫到忙都會影響到加害或受害者

更多的不滿也許新仇加舊恨理不清剪不斷

有時受傷的我們只需要適時陪伴而不是談要先怎麼饒恕?諒解?

這是我最近的感受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0:20 回覆:

非常﹐非常謝謝你的回應。這正是我下面所要寫的。

你回應裡所提到的﹐ 正是我一再思想﹐ 也是寫這系列的目的。前面幾篇是要澄清到底甚麼是‘饒恕’﹐ 該如何予以饒恕﹐ 誰能夠(需要)饒恕。

在一個傷害--被傷害的關係裡﹐ 其實沒有所謂的贏家。然而在比較多情況下﹐ 加害者(明顯的)是逍遙在外﹐ 而受傷者在努力清理傷口時﹐ 身旁的人因為要這個人走出痛苦階段﹐ 一再要這人放開﹐ 饒恕﹐ 寬諒。。。而增加受傷者的壓力﹐ 困惑﹐ 甚至二度傷害(來自身旁想要幫助的人)。

從聖經角度﹐ 饒恕是非常有效的‘解藥’﹐ 透過饒恕﹐ 神的權能斷開罪惡權勢對人的捆綁﹔ 但是不知道如何施用﹐ 饒恕不但達不到果效﹐ 也徒然增加受傷者的罪咎意識。


春眠。人間如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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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2013/04/06 21:44
講的非常好,謝謝分享!
我以詩度量生活,以色彩豐富我的人生; 帶著夢的羽翼飛天.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0:36 回覆:

謝謝你的來訪﹐ 神祝福你。


小信
饒恕
2013/04/06 12:14

這是三問了。不能與不想是差別很大,人活在忙碌昏頭的世界,根本搞不清是不能還是不想,暫且逆來順受,唉呀!理由一堆!inexcuable!! 

有多少人真正願意主動靜思自己的罪,當面臨 inexcuable, 正確的做法是否就是悔改?然而自己發現真是無力時,是神進入做工的時候?

追根究底,還是出在 authority的問題上,willing to bow down or not!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0:50 回覆:

人忙碌著﹐ 因此不願去分辨﹐ 到底是‘不想’ 還是‘不能’。但最重要的是﹐ 人﹐總是會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justify one's action)﹐ 那是人得不到‘饒恕的果效’的原因。

你提到的這個authroity﹐ 也是一個徵結﹐ 也許更合適說法是right(my own right to my life)﹐ 就是我個人的權利(我想怎麼作﹐ 就有權怎麼作---只要我喜歡﹐ 有甚麼不可以)。如果一個人堅持﹐ 他有權利追求享樂﹐ 為達到那目的﹐ 滿足那個right﹐ 他傷害了人﹐ 但可能他還是覺得自己行的有理。

社會上﹐ 不是有這樣的人嗎﹖ 而自以為有理的人﹐ 難道他想要得到‘饒恕’﹖ 還是只想要減輕輿論或是良心的控訴而已﹖ 但神的饒恕﹐ 與祂的公義和慈愛是相併合的。如果人不知道自己的罪給予自己和他人的傷害﹐ 那麼﹐ 饒恕能夠斷開罪惡權勢﹐ 對他有意義嗎﹖ 給予饒恕﹐ 是縱溺他繼續犯罪﹐ 還是幫助﹖

浪子浪蕩在外﹐ 父親的愛﹐ 雖然一直存在﹐ 也願意施予(available)﹐ 然而﹐ 對他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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