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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不是姑息﹗ (之四) 諒解﹐還是饒恕﹖
2013/04/06 04:46:11瀏覽2823|回應16|推薦47

仔細閱讀並思索﹑ 比較之後﹐ 才發現聖經所講的「饒恕」﹐ 與我們華人文化裡的「恕道」﹐是非常不同的!

論語裡﹐ 子貢曾問過一個問題:「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思是說,若有一句話是可以終身奉行的﹐ 那大概就是恕吧﹗

中華民族是將「恕道」當作一個美德。以律人之心律己,以「恕」己之心恕人﹔ 是修己﹑ 並推己及人,為他人着想,體諒他人。這就是「恕道」。

由此看來﹐ 「恕道」是持寬容態度﹐ 體恤諒解他人。

有些情況﹐ 人觸犯或是得罪他人﹐ 並非蓄意﹐ 或是明知故犯﹔ 因此若一個事故是可以解釋的﹐ 是情有可原的(excusable)﹐ 那就是需要被諒解(understanding)﹐ 或是原諒(pardon)。

生活裡﹐ 人際關係裡的衝突﹐ 磨擦﹐比較多是這方面的。若是願意以同理心相待﹐ 誤會開釋﹐ 關係的緊張就得以舒解。這是恕道的實踐。

再者﹐ 恕道﹐是針對行為﹐而非性情。因我們總覺得﹕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但是聖經講到「赦免」(饒恕)﹐ 卻是截然不同的層面﹐ 那是越過行為﹐ 而針對性情。

因此華人基督徒需要分辨清楚﹐ 聖經的「饒恕」﹐ 和華人倫理裡的「恕道」(諒解)﹐ 有很大的差別。

C. S. Lewis 在他的 [Forgive Me or Excuse Me] 文章裡如此寫著﹕ 如果對某個事故﹐ 你有合理的藉口 (解釋)﹐ 你就不需要饒恕﹔ 如果整個行動需要饒恕﹐ 那就是毫無藉口可言。然而問題是﹐ 當我們祈求神饒恕我們時﹐ 通常我們是想要神接受我們提出的藉口。(If you had a perfect excuse, you would not need forgiveness; if the whole of your action needs forgiveness, then there was no excuse for it. But the trouble is that what we call “asking God’s forgiveness” very often really consists in asking God to accept our excuses.)

需要饒恕的事件是﹕ 不對就是不對﹐ 毫無理由可申訴(inexcusable)﹗

也因此﹐ 若是肯誠實面對自己無可寬諒的錯誤﹐ 犯錯的人知道﹐ 能得著饒恕﹐ 乃是得著恩典。

赦免(饒恕)是新約福音書的重要題旨﹐ 整個基督信仰的基本要素就是﹕ 神赦免人的罪(性)。

這獨特的真理﹐ 不只華人固有文化沒有這個觀念﹐ 其他文化或是宗教也沒有。

再者 ﹐對於罪性﹐一般人通常是不在乎的﹐ 更不會在乎耶穌基督的捨命救恩﹐ 或是覺得需要神的赦免。直到他被光照﹐ 看清自己那無藥可救﹐無力為善的本性。

那個覺悟也必然觸發深度的「無助」﹕ 他知道自己無法得赦免---因為如果他認為神會饒恕他這樣可怕的性情﹐ 表示他的公義性(sense of justice)比神還高超。

那種無助﹐ 才讓人明白而萌生感謝﹐ 神為了讓人類脫離罪的權勢﹐ 付出何等的代價﹕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代死。

饒恕﹐ 是權能會戰﹕ 神愛的權能﹐ 擊敗罪的權勢(the power of sin)對人的捆索。

悔悟而接受基督救恩的人﹐不但是脫離罪的挾制﹐ 還得著與神同質性的生命(divine nature)。

這就是約翰一書所講的﹕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 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約翰一書1﹕9)

「凡是從神生的﹐ 就不繼續犯罪,因為神的生命在他裡面﹕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約翰一書3﹕9)

神給予人第二次的機會(regeneration)﹐ 我們饒恕那得罪或是傷害我們的人﹐ 也是希望給予他們也有這樣的機會。

神赦免人﹐ 是出於祂的愛﹔ 因此﹐我們願意放開得罪我們的人﹐ 也需出於這樣的愛----除非我們得著神的生命﹐ 否則憑己力﹐ 無法為之。

罪﹐只有神有權利可以赦免﹐ 但是祂把執行的權柄(the authority to carry out this forgiveness)給予祂的兒女。

「免我們的債﹐使我們也免了那欠我們債的人。」(馬太福音 6﹕12)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約翰福音20﹕21﹐23)

當神的兒女不再只是求自己個人的好處﹐ 而認真行使神所給予的權柄﹐ 必然能體驗這權柄帶來的恩典果效﹕ 釋放人得以進入神原先創造旨意(the Will of Creation)﹐ 使人回到原先的正確景況(the original righteousness)裡﹐ 成就生命受造的計劃(fulfill the life plan)。 

(之五)饒恕難以落實﹐ 受傷者該怎麼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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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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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練
2013/04/06 12:13

不是說故事高手, 那就要感謝神, 給你這個機會多多操練呀! 奸笑奸笑

耶穌是說故事高手, 祂也要我們多多用比喻的方式; 這句話是我剛開始讀聖經時印象頗深刻的一句話ㄋㄟ!

放心,  我是啦啦隊長, 隨時陪伴在側, 等著拍手感恩啦!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7 00:56 回覆:

我放一個奸笑﹐ 你就放雙倍﹗

故事是有﹐ 但﹐如何訴說﹐ 才是得當。這系列寫到此﹐ 真是發現﹐ 現今教會不知如何正確施用’饒恕‘(赦免)這個權柄﹐ 讓許多人的痛苦白白受﹐ 或是阻擋人得著新生命﹐真是令人唏噓。

聖經的話語﹐的確有功效﹔ 但正確解讀和應用﹐ 實在是不可少的。自己也很慚愧﹐ 至今﹐ 對於饒恕(赦免)﹐ 才更有清楚認識。(不過﹐幸好﹐過去輔導人時﹐ 幾乎沒有驅迫人要’趕快‘饒恕’。)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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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與復活
2013/04/06 11:33

想到復活節剛剛過完, 主耶穌的死亡與復活, 為人們帶來五種拯救, 這是其他宗教辦不到的!

(一) 克服死亡(約11:25, 林前15:20-22)

(二) 除掉罪惡(來9:13-14,26b)

(三) 罪蒙饒恕(來9:22)

(四) 脫離罪惡(羅8:1-2,林後5:17)

(五) 得到永生(約3:16)

相信與不相信的人, 所作下的決定, 也決定了自己死亡後要去的地方; 倘若理性上過不去, 是可以透過禱告, 神會讓我們的生命經歷祂的信實與不假;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地方, 也是自己的決定! 

PS: 這個回應是一回兩應, 在悅己那裏也以幾乎相同的內容回應之!

       貞吟是個認真好學的姊妹(我也是!), 願意在這裡和有追求的朋友們, 勇敢進入真理的

       水深之處; 假如能夠多點舉例說明, 那就讓我們更容易明白, 譬如你之前舉菸味的例子

       就很棒喔!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6 11:58 回覆:

謝謝你的補充說明﹗

哎﹗ 探討”饒恕“這個觀念﹐ 把那些意念澄清﹐ 讓我已經好像在搗一個蜂窩了天啊﹗ 接下去﹐ 我就試試看﹐ 照你建議的﹐ 舉些例子來說明吧﹗ (不過﹐ 我不是說故事高手﹐ 應該找個會說精彩故事情節的人來幫忙說奸笑)。


小信
饒恕
2013/04/06 11:23

這幾天,用腦過度,真的常想不下去。所以亂講話,請見諒!您那回覆的話,每一段都懂,看到最後一段,頭腦打結了。天啊

人有悔改,不饒恕,是我們的不夠仁慈。人無悔改之意,何從談饒恕起?我想您的意思到此很明白。但是,劫富濟貧,當然可以振振有詞囉!

搶配偶,都搶到手了,怎麼悔改?

Restitution, 有些是可行的,有些好像不可行。舊約上的一些賠償,都是可以數量化。當無法數量化時,怎麼辦?

我的意思,"不信賴神"也是罪,但怎麼改都改不來,有心要改,可饒恕。灑脫的說,不改也罷!則不可饒恕。

我就知道雜言無章,也不知怎麼說的更好。將就一下吧!嘿嘿嘿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6 11:51 回覆:

劫富濟貧﹐ 這富和貧﹐ 是按著誰的標準﹖ 那劫掠者定的標準懷疑

你問﹕ 那搶人家的配偶﹐ 搶到手﹐ 怎麼悔改﹖ 是”不能“悔改﹐ 還是”不想“悔改﹖ 這之間﹐差別極大﹗

所以你會看到﹐ 人的驕傲﹐ 使得人即使作錯事﹐ 也要自找理由﹔ 唯有肯真實面對自己錯的人﹐ 才看清﹐ 自己的任何錯﹐ 其實都是情”無“可原﹗

也因此﹐ 神的饒恕果效﹐ 只臨到那些認知自己所作是inexcusable的謙卑人。

神的心意是要饒恕的﹐ 不然﹐耶穌基督為何要上十字架﹖ 但是﹐ 要不要領受這恩典﹐ 在於個人﹗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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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
2013/04/06 10:13

我來舉個實例說明好了, 喬依絲.邁爾牧師(Joyce Meyer) 她主講的廣播與電視節目「Enjoying Everyday Life」, 在許多國家都可以收看的到;她也經常到世界各地主領聚會。她活潑生動的講說方式, 幫助了許多人建立了正確的人生觀, 一家和樂幸福。

她不只一次在好幾萬人的會場, 主講如何得著屬神的「豐盛生命」, 訊息中穿插見證自己, 從小被父親性侵的傷害, 最後透過神所賜的愛, 饒恕了父親, 甚至還照顧父親病痛的晚年。

希望這個例子是舉對了!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6 10:22 回覆:

想必她的父親有認罪﹖ 承認對她的性侵﹐ 是無理由可訴(inexcusable)﹐ 需要她和從神來的饒恕﹖

PS﹕ 我這次探討聖經裡的饒恕(赦免forgiveness)﹐ 才發現自己過去對於這熟悉的題旨﹐ 認識的不夠深入清楚。如果不清楚﹐ 應用當然就會不對﹗ 現今教會對於’饒恕‘的應用﹐有偏差﹐ 想必也是如此。


小信
將心比心
2013/04/06 09:33
我們說將心比心,如果把我們放在某種情況下,我們的行為反應也會是相似的。譬如說,偶爾的 white lies 是可以饒恕的,說謊成精就不是了,這麼說對嗎?搶銀行呢?Rob Peter to Paul, ok? 只有搶一次喔,不是慣犯喔!再擴及到搶別人的丈夫或妻子呢?也只是一次而已喔!實在很難想像會是慣犯!一次就夠慘了!不信賴神,又如何說?是不是要先搞懂罪行,罪性?懷疑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6 10:05 回覆:

WOW﹗ 你出難的考題了汗

首先﹐ 我們要說﹐饒恕﹐ 是聖經裡講的‘饒恕’﹐ 而不是我們文化裡講的‘恕道’。

所以你舉例的white lies﹐ 如果出自‘罪性’﹐ 你覺得說的人能否‘自圓其說’﹖ 是excusable, 還是 inexcusable﹖

然後﹐ 搶銀行的﹐ 搶人家的配偶的﹐ 這樣的行為﹐ 是excusable 還是inexcusable﹖ 如果當事人(就是作出傷害事件的人)自己振振有詞﹐找理由開脫﹐ 那麼他不是在求饒恕---就是聖經講的饒恕﹐ 既然他不想要饒恕﹐ 即使神有意願饒恕﹐ 但他不要﹐ 饒恕的果效---脫離罪的權勢--也無法臨到他。

我們人犯錯﹐ 傾向於給自己找理由﹐ 這樣的人反而得不到神的饒恕(赦免)﹔ 因為祂的恩慈與赦罪﹐ 是臨到那些自認為所作的是inexcusable的人。

人﹐可以因著別人所行的﹐ 若是情有可原﹐ 就諒解---那是人對人﹐ 因為想要別人也以此對待自己--這就是我們華人文化的‘恕道’---推己及人嘛﹗

可是﹐ 神的饒恕﹐ 卻是與此正好相反。 你看到了嗎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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