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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不是姑息﹗ (之三) 能否有單方面的饒恕﹖
2013/04/02 03:50:18瀏覽2838|回應13|推薦63

紀念和慶祝耶穌基督復活的節期﹐ 也是美國許多中小學的春假。

朋友一家從遠地來此度假﹑ 旅遊。對於饒恕﹐ 原先淺顯的探討﹐ 成為餐敘時更深的討論。

饒恕﹐ 可以只是內在而私人性的(internal and private)﹐ 讓整個事件過去﹖

饒恕﹐ 是單次行動﹐ 還是一個過程﹖

饒恕﹐ 是否又會回到不斷被傷害的關係裡﹖

饒恕﹐ 是要「整頓」因傷害而破損的關係﹐ 為此﹐ 對方不在場的「單方面饒恕」(one party forgiveness) 就達不到這目的。

饒恕﹐ 不是如一些人本的心理學者所勸導的﹐ 只是為著自己的好處而施予(personal therapeutic benefit of forgiveness)。

神赦免我們﹐ 不是為祂自己﹐ 而是為著我們。

我們饒恕人﹐ 固然自己受益﹐ 更是為著得回一個「整全的靈魂」。

再者﹐饒恕﹐ 也絕不是漠視罪或是過犯﹐ 而是定睛看著罪﹐ 要將之曝光﹐ 為的是讓犯過的人正視其過錯﹐ 悔悟﹐ 並且經歷生命本質改變。

也就是說﹐ 如果傷害者不覺得自己有錯﹐ 也無意恢復關係﹔ 被觸犯者給予的饒恕﹐ 對其沒有甚麼意義。

如同醫療檢驗測出人的疾病﹐ 不是要讓病人難受﹐ 而是要讓病得醫治。

病人如果不想得醫治﹐ 再精進的醫療對他無用。犯過的人不悔罪﹐ 饒恕對他生命也無果效。

馬太福音18章﹐ 有一個處理對待過犯的方式﹕

「假使你的弟兄得罪你(或作犯了罪),你就去見他,指出他的錯誤;只是要在他跟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做。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 假使他不聽,你就約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這樣,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 如果他仍然不聽,就把這件事的始末向教會報告。他對教會也不聽從的話,你就把他當作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馬太福音18﹕15-17 新譯本)

路加福音17﹕3也提到﹕「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勸誡他;要是他悔改,饒恕他。」

單獨的對質﹐ 勸誡﹐ 指正→ 兩三人的勸導﹐指責→ 團體的規勸

經文針對的是教會裡的成員﹐ 因為教會整體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因犯罪﹐ 有嫌隙﹐ 就有傷口﹐ 就會疼痛﹐ 無法漠視不顧。

但用之於教會外的破損關係﹐ 這樣的模式也是合宜的。

對質(confront)﹐ 指正﹐ 規勸的目的﹐不是為宣泄自己的怒氣﹐ 委屈﹐ 不是要批判﹑ 數落對方﹐ 堅持自己的有理﹔ 而是讓對方誠實面對自己的不是﹐ 從而有所改變。

所以﹐ 按著聖經原則﹐「饒恕」不該只是內在而私人性的﹐ 是為著個人﹐對方﹐ 和整體的益處而施予的。

這樣的處理﹐ 也是使得對方不要再繼續犯錯﹐ 因罪﹐ 而繼續傷害其他人。

然而﹐這也是饒恕過程中艱難的一步。受傷害﹐ 被觸犯的人﹐有時最不想要的﹐ 可能就是去面對那個傷害者。

但是退縮﹐ 隱忍﹐ 是一種姑息。姑息﹐ 不是愛﹗ 而饒恕﹐ 必然是從愛出發的。

因此﹐ 不願去向對方質問﹑ 指正﹐ 那就先來到神面前﹐ 誠實面對自己的缺乏愛﹐ 缺乏得回靈魂的意願﹐ 讓自己先被赦免﹐ 從而能有愛的舉動。

然後擇取合適的時候﹐ 從愛心裡說出誠實話﹐ 也祈願對方被光照後﹐ 能坦誠知錯﹐ 真正悔改。

饒恕﹐ 必須是雙方的互動。從神而來的愛﹐ 透過受傷者而傳遞的饒恕(aphiemi)﹐ 也讓對方因此領受脫離罪惡權勢的自由。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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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今日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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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在一邊
2013/04/15 11:22

可以這樣處理嗎?

許多衝突的前提,是某一方根本自覺的犯罪,

還裡直氣壯,認為上帝站在自己這邊,

這樣的狀況,無從談起啊!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6 09:15 回覆:

饒恕﹐ 按著聖經所講﹐目的應該是雙方的和解。

若是一方執意已經錯了﹐ 還認為自己對﹐ 那當然只有晾在一邊﹐ 無法進行所謂的饒恕和和解啦﹗


t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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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
2013/04/07 16:05

單方面的饒恕, 我是個思想簡單的人,

我和Y,  她是親戚, 不是基督徒, 她和我產生誤會了, 錯的是她,

我自己反省, 也和神祈求, 祈求神,賜給我有寬容的愛心, 乞求撒旦不要試探我,

兩年了, 家族的聚餐, 有時候,我是主人, 起初,我和她打招呼, 她總是扭頭不看我,

但是兩年後, 她出席家族的聚餐, 她竟然開始和我和好, 打招呼, 哈利露亞

感謝神,讓我有平靜祥和的心, 感謝神, Y放下她的無理, 我們和平相處.

信主和不信主, 是不一樣, 我知道, 神會知道, 讓我去試著為彼此祈禱,

神在聽我的祈求, 神它的應許, 我感謝.

不知道是否偏離了文章討論的問題, :)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9 07:17 回覆:
因著神的愛﹐ 你放開追究的權利﹐ 仍然以寬容態度待對方﹔ 對方必然知道自己的錯﹐ 才會放下她的無理。彼此的關係因此就得以挽回。

細草微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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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3/04/06 11:28

在誤會或衝突的過程中,可能雙方都受了傷,很難說得清對錯。

唯有神有定罪的權柄,我們要小心避免自以為義,只看到弟兄眼中的刺,卻看不到自己眼裡的樑木。

當然,那些明顯的罪,例如偷盜淫亂,則另當別論。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6 12:06 回覆:

我想﹐ 這就是使徒保羅說的﹐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 要彼此包容﹐ 彼此饒恕。嫌隙﹐不會只是一方的問題。家裡的衝突﹐ 或是平時人際關係的磨擦﹐ 比較屬乎這方面的﹐ 所以需要彼此體恤﹐ 互相饒恕。

能夠彼此坦誠談清楚﹐ 最好﹗ 但是若傷害的情況﹐ 很明顯是來自一方﹐ 那麼﹐ 可能有單方面的饒恕嗎﹖ 就是受傷者不與傷害者對質﹐ 就‘饒恕’對方﹐ 我是覺得﹐聖經的教導不是這樣。但單方面(受傷者)祈求神的醫治﹐ 是可行的。


山楓 @ 薪火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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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
2013/04/05 18:38
我的想法和您相左。我以為饒恕可以是單方面自我療養的行為。美國前總統夫人 Laura Bush 年輕時曾因闖 stop sign 而撞死了同校一位同學,剛巧是他家中的獨子。'饒恕'對對方父母而言,不是一個學理上的概念,是生命完整必需經歷的深刻過程。所以,談學理要避免用斷語。可以說饒恕除了 let go,還有更積極的層面,譬如追求與對方一同成長。但斷言饒怒不是單方面的自我成長,會誤導在這方面有需要的人。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5 22:29 回覆:

我以前也以為‘饒恕’可以是單方面的自我行使﹐ 直到更仔細閱讀經文並探索﹐ 才知道﹐聖經不是這樣看待饒恕。因此寫這系列﹐ 也是厘清過去自己的錯誤觀念﹐ 並和大家分享。

我們以為的‘單方面饒恕’﹐ 是出自人本心理學的論點。饒恕(forgive)﹐ 從聖經教導﹐ 不是個人這方面單純let go 而已﹐ 那是更強有力的(powerful)﹐ 是神的權能與罪的權勢的會戰﹐ 而神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贏得的勝利﹐ 臨到對罪悔悟的人﹐斷開罪對人的挾制。神對人的赦免(饒恕)是要達到這個目的﹐ 因此是恩典(是為我們﹐不是祂自己)。因此人予以他人饒恕時﹐ 也是要讓對方得到這恩典。

但是﹐有些情況﹐ 受傷者的確難以和傷害者對質﹐ 或是傷害者已經過世﹐ 那麼﹐ 祈求神的醫治也是必須的。而神按著祂的恩慈和大能﹐也會醫治人的深度創傷﹐使人整全。

我想﹐ 你提到的單方面自我療養﹐應該是這個部份。而事實上﹐ 那也不是單方面自我療養﹐而是神的大能介入﹐ 使得人得以脫離那創傷的束縛。

但是你提到的﹐饒恕之後﹐ 與對方一起成長﹐ 也是很重要的。那是因著饒恕﹐而關係挽回才得以如此。如果沒有經過對質﹐ 對方也不覺得有錯﹐ 關係沒有挽回﹐ 就無法如此一起追求成長。


N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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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 18:15~17
2013/04/04 22:51

若按現今通行版本的字義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來看和 18:14 無法連貫:「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也不願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如果譯成:「假如你的弟兄犯了侵害你的罪」,稍能瞭解。

畢竟「得罪」,「犯了罪得罪你」,「對你犯了罪」等等情節應不至於到要教會當他作外邦人的地步。

老夫在想,這個侵害的罪恐怕比家暴還大,譬如加入東方閃電後來誘惑你否認神的罪。

另外,「赦免」是使罪消滅,在兩造之間不再存在,永遠無法再舊事重提,更無法質問、指正:沒有罪,還質問、指正什麼?。這個權柄只有在經過救贖,滿足公義後才能做得到。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5 04:30 回覆:

老夫大人哪﹗ 這質問和指正是行在予以饒恕(赦免)之前﹐ 為的是幫助犯錯(罪)的人能覺醒﹐ 面對自己所作的﹐造成對別人的傷害。質問的目的是要挽回一個靈魂﹐ 而不是‘興師問罪’﹐ 因此必須以愛心而行。

質問﹐也不是翻舊帳﹐ 而是真誠的希望對方悔悟﹔ 人不是以悔悟來交換赦免﹐ 因為人悔悟之前﹐ 神已經對人有赦免的意願﹐ 不要有一人失喪﹔ 但悔悟使得人來到合宜的位置﹐ 讓赦免的恩典落實於生命﹐ 脫離罪的權勢。(即使失迷的羊被牧羊人找回﹐ 那羊也要覺悟自己是失迷的啊﹗)

赦免之後﹐的確舊事不再重提﹐ 神不再紀念我們過去的罪﹐ 我們對於人也是如此。

PS﹕ 在輔導和人際關係裡﹐ 質問(confront)是一個很難執行但重要的環節﹐ 需要足裕的愛心。誠實話﹐必須出於建造對方的深厚愛心﹐ 才能達到果效。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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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2013/04/04 11:59

原來是指蓄意傷害, 好比是各種長時間的虐待, 恐嚇, 外遇, 強迫, 棄養, 拒絕盡應盡的義務........等等之重大傷害情節嘍!

假如父母管教"嚴格", 小孩總覺得怎麼做都是錯的, 乾脆放棄努力, 這樣的傷害, 就算構成饒恕吧?因為, 嚴格要求的父母, 不會認為自己是蓄意傷害(包括罵孩子是豬是狗), 然而站在孩子的那一方, 傷害已經造成, 這在年長的一代, 經常可見!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4 12:15 回覆:

管教嚴格﹐與隨己意管教﹐ 是很大差別。管教的目的是甚麼﹖ 如果造成人格傷害﹐ 那就不是管教的目的。而傷害人格(demeaning & degrading a person)﹐ 通常來自人本身的‘罪性’。

父母不覺得是‘蓄意傷害’﹖ 父母可能自辯﹐ 讓自己的行為顯得有理(例如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管教’出於個人脾氣﹐ 出手打孩子過重。。。都是‘非情有可原’。

這也是談‘饒恕’時﹐ 到底聖經怎麼來定義﹖ 要達到甚麼目的﹖ 該如何達成這目的﹖ 

其中一個徵結就是要‘對質’---甚至某些情況下﹐ 孩子(特別是成年後明白自身的受到傷害)要與父母對質﹐ 或是要去面對自己的傷痛﹐ 求神的醫治(如果父母已過世)。


小信
破鏡難圓
2013/04/04 11:14

有些時候,破鏡難圓且人事已非,就將就走下去吧!或者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將錯就錯吧!

以前,我們不是聽說員外做善事,其實以前是搶糧食的,後來改頭換面重新做人,(但是並沒讓世人知道前行大惡),可以算是悔改嗎?可以從這一點起做起嗎?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4 12:03 回覆:

悔改﹐涉及心思行為的改變(repent: the change is inside out, the change of inner man)。

當然只有神知道一個人是否真正悔改。但﹐悔改而得赦免的主要目的是讓人脫離罪惡權勢的挾制。所以如果只是虛假的安撫自己罪咎意識而有的外表改變﹐ 無法讓這個人脫離罪惡勢力的挾制(controlled and grisped by the power of sin)。

聖經處理的是人因著神的救贖和赦免﹐ 如何脫離罪﹐ 因此饒恕也是基於此才有果效。悔改﹐不是擺出一個新外貌給人看。更重要的是要脫離罪性。沒有脫離罪性的人﹐依然不是自由的。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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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學現用
2013/04/04 08:30

今早起床準備做早餐, 發現我家"愛"狗把桌上黑巧克力碎片, 吃的連塑膠袋都撕裂滿地毯, 我聯想兒子昨天才把黑巧克力放入玻璃容器中, 剩下的部分一定又是習慣性的隨手一丟, 讓狗輕易的從桌邊咬走, 接下來就是這樣的對話:

" 你看, 是不是你又沒把巧克力放好啊? " (兒子上前抱老媽說早安才抱一半)

" 我是放回原來一樣的地方啊! " (又是老套的推卸責任)

" 一樣的地方? 那為甚麼昨天沒有被狗吃? 狗狗像三歲小孩, 危險的東西大人就是要拿高拿遠, 要讓狗狗拿不到才對啊!"

" 就是一樣的地方! " (面無表情)

" 那巧克力是只剩小削削, 還是有大塊的?"

"不知道!"

"你的態度怎麼一點都沒有想要解釋, 或覺得自己做錯事了啊?"

"好好好!是我錯, 你不要再講了!"(一張臭臉)

"媽媽的意思是.........."

" 不要再說了, 我已經說是我啦!"(一張更臭的臉) 

兒子沒兩下就出奇匆匆的去上學, 沒跟我說再見!

我上樓刷牙洗臉半小時下樓又看到另一邊地毯又有食物的削削, 氣得把狗狗趕到陽台去罰站, 出門剛剛買菜回來, 兒子不到一分鐘也進門, 下面又是另一段對話:

"你看, 狗狗又把這麼高的食物咬去吃, 媽媽不在樓下時應該把狗請到陽台去的, 怎麼搞得今天連著兩次偷吃, 會不會減肥減過頭啦?媽媽早上很擔心狗狗誤吃巧克力會死翹翹, 所以講話很急, 現在跟你說對不起, 你願意原諒媽咪嗎?"

"嗯!" (一張笑臉)

"那你是不是也要為早上的態度, 跟媽咪說對不起啊?"

"媽咪, 對不起!我的態度不好, 請你原諒我!"(笑得更燦爛了!)

"請你把兩塊地毯都吸一吸和局部洗一洗好嗎?"

"好!" (母子對笑, 互相緊緊擁抱, 媽咪親了一下兒子的臉頰!)

請問貞吟老師, 新天新地跟兒子應用彼此饒恕的功課, 這樣還可以嗎?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4 10:42 回覆:

哈哈﹗ 要給你拍拍手﹐ 母子和解。我就說嘛﹗ 你是個好學者。

此處我要道歉﹐可能這系列寫下來沒有說明清楚﹐ 或是對於‘饒恕’﹐我們慣於以我們現今文化或是社會對於這個名詞的解讀﹐而影響我們的思維﹐以及對於‘饒恕’(赦免)的應用。

聖經裡對於‘饒恕’﹐ 是涉及‘蓄意’的﹐ 或是‘非情有可原’(unexcusable)的傷害﹐ 杵逆﹐ 出於罪性的行為﹐ 所以需要‘悔悟’(心與行的回轉)。而一旦傷害者有悔悟﹐ 得著饒恕﹐ 其目的是讓罪的權勢(the power of sin)無法再挾制這個人。例如浪子回家﹐承認自己的得罪天﹐得罪父親﹐父親就饒恕他﹐ 好讓浪子不再受罪咎捆綁。

所以你和兒子的情況﹐應該沒有嚴重到‘饒恕尖叫’﹐ 因為他不是‘蓄意’要傷害狗﹐ 或是慣性撒謊﹐瞞騙﹐一再杵逆。這個事件是涉及某些行為的需要管教﹐ 時間上的匆促(早晨)產生的衝突﹐ 狗的無知無奈﹐ 以及後來語言上合宜的解釋﹐ 達成和解。

PS﹕ 多謝你這個案例﹐ 也幫我下一篇要寫的﹐ ‘饒恕’﹐ 還是‘諒解’﹐ 作了前頭序了大笑


小信
饒恕
2013/04/03 12:52

1.馬太福音18章的說法,把不願悔改的主內弟兄姐妹當成外邦人來處理,對不對?

2."因此﹐ 不願去向對方質問﹑ 指正﹐ 那就先來到神面前﹐ 誠實面對自己的缺乏愛﹐ 缺乏得回靈魂的意願﹐ 讓自己先被赦免﹐ 從而能有愛的舉動。"做到這樣是不是就合了神的心意?

3."如果傷害者不覺得自己有錯﹐ 也無意恢復關係﹔ 被觸犯者給予的饒恕﹐ 對其沒有甚麼意義。"但是有時關係已無法恢復怎麼辦?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4 04:48 回覆:

1.按馬太福音18章的教導﹐ 對於不願聽從勸誡而悔改的人﹐ 是當成外人﹐就是不再是教會裡的人。

2。內裡有愛的舉動和饒恕的意願(the intention of forgiveness)﹐ 是‘被傷害者’(the one who is hurt)這部份的﹔ 而饒恕的舉動(the act of forgiveness)﹐ 是為著'傷害者'﹐ 讓對方因悔悟﹐ 而領受饒恕在他生命產生的果效﹐ 就是能夠脫離罪惡的權勢。(Through forgiveness, the repentant's life is released from the power of sin.)

3.如果傷害者不覺得有錯﹐ 關係也無法恢復﹐ 被傷害者要視那傷害者為仇敵﹐ 並且自己要尋求神的醫治﹔ 我後續會提到的。


JC
深有同感
2013/04/03 04:38
真是個洞見!感謝讚美主!幫助我對饒恕有新的理解。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03 05:09 回覆:
謝謝你的回應。對於饒恕的探索﹐ 也讓自己學習很多﹐厘清過往一些不清楚或是錯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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