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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03:50:18瀏覽2955|回應13|推薦63 | |
紀念和慶祝耶穌基督復活的節期﹐ 也是美國許多中小學的春假。 朋友一家從遠地來此度假﹑ 旅遊。對於饒恕﹐ 原先淺顯的探討﹐ 成為餐敘時更深的討論。 饒恕﹐ 可以只是內在而私人性的(internal and private)﹐ 讓整個事件過去﹖ 饒恕﹐ 是單次行動﹐ 還是一個過程﹖ 饒恕﹐ 是否又會回到不斷被傷害的關係裡﹖ 饒恕﹐ 是要「整頓」因傷害而破損的關係﹐ 為此﹐ 對方不在場的「單方面饒恕」(one party forgiveness) 就達不到這目的。 饒恕﹐ 不是如一些人本的心理學者所勸導的﹐ 只是為著自己的好處而施予(personal therapeutic benefit of forgiveness)。 神赦免我們﹐ 不是為祂自己﹐ 而是為著我們。 我們饒恕人﹐ 固然自己受益﹐ 更是為著得回一個「整全的靈魂」。 再者﹐饒恕﹐ 也絕不是漠視罪或是過犯﹐ 而是定睛看著罪﹐ 要將之曝光﹐ 為的是讓犯過的人正視其過錯﹐ 悔悟﹐ 並且經歷生命本質改變。 也就是說﹐ 如果傷害者不覺得自己有錯﹐ 也無意恢復關係﹔ 被觸犯者給予的饒恕﹐ 對其沒有甚麼意義。 如同醫療檢驗測出人的疾病﹐ 不是要讓病人難受﹐ 而是要讓病得醫治。 病人如果不想得醫治﹐ 再精進的醫療對他無用。犯過的人不悔罪﹐ 饒恕對他生命也無果效。 馬太福音18章﹐ 有一個處理對待過犯的方式﹕ 「假使你的弟兄得罪你(或作犯了罪),你就去見他,指出他的錯誤;只是要在他跟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做。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 假使他不聽,你就約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這樣,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 如果他仍然不聽,就把這件事的始末向教會報告。他對教會也不聽從的話,你就把他當作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馬太福音18﹕15-17 新譯本) 路加福音17﹕3也提到﹕「如果你的弟兄犯罪,勸誡他;要是他悔改,饒恕他。」 單獨的對質﹐ 勸誡﹐ 指正→ 兩三人的勸導﹐指責→ 團體的規勸 經文針對的是教會裡的成員﹐ 因為教會整體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因犯罪﹐ 有嫌隙﹐ 就有傷口﹐ 就會疼痛﹐ 無法漠視不顧。 但用之於教會外的破損關係﹐ 這樣的模式也是合宜的。 對質(confront)﹐ 指正﹐ 規勸的目的﹐不是為宣泄自己的怒氣﹐ 委屈﹐ 不是要批判﹑ 數落對方﹐ 堅持自己的有理﹔ 而是讓對方誠實面對自己的不是﹐ 從而有所改變。 所以﹐ 按著聖經原則﹐「饒恕」不該只是內在而私人性的﹐ 是為著個人﹐對方﹐ 和整體的益處而施予的。 這樣的處理﹐ 也是使得對方不要再繼續犯錯﹐ 因罪﹐ 而繼續傷害其他人。 然而﹐這也是饒恕過程中艱難的一步。受傷害﹐ 被觸犯的人﹐有時最不想要的﹐ 可能就是去面對那個傷害者。 但是退縮﹐ 隱忍﹐ 是一種姑息。姑息﹐ 不是愛﹗ 而饒恕﹐ 必然是從愛出發的。 因此﹐ 不願去向對方質問﹑ 指正﹐ 那就先來到神面前﹐ 誠實面對自己的缺乏愛﹐ 缺乏得回靈魂的意願﹐ 讓自己先被赦免﹐ 從而能有愛的舉動。 然後擇取合適的時候﹐ 從愛心裡說出誠實話﹐ 也祈願對方被光照後﹐ 能坦誠知錯﹐ 真正悔改。 饒恕﹐ 必須是雙方的互動。從神而來的愛﹐ 透過受傷者而傳遞的饒恕(aphiemi)﹐ 也讓對方因此領受脫離罪惡權勢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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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