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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不是姑息﹗ (之五) 饒恕難以落實﹐ 受傷者怎麼辦﹖
2013/04/08 12:14:19瀏覽3318|回應10|推薦46

想寫這個系列﹐ 起初是為了幾個朋友﹐ 她們的際遇和掙扎﹐ 激發我再次從聖經角度看赦免(饒恕)這個題旨。

同時間﹐ 我讀到著名靈修文集[竭誠為主](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的作者Oswald Chambers的一篇文章﹐ 開頭的一句話﹐ 讓我嚇了一跳﹕ It would be an immoral thing to forgive a man who did not say he was sorry. If a man sins against you and you go to him and point out that he has done wrong---if he hears you, then you can forgive him; but if he is obstinate you can do nothing…I have to remain steadfastly true to God’s justice. There are times when it would be easier to say, “Oh well, it does not matter, I forgive you.” However, the love of God is based on justice and holiness, and I must forgive on the same basis. (饒恕一個沒有悔悟的人是不道德的。 如果有人得罪你﹐你向他指出其錯誤﹐他若肯聽勸﹐ 你予以饒恕﹐若是他頑梗﹐ 你無法可行。。。。我必須堅守神的公義。有時說﹕ 「算了﹐我不想計較﹐就饒了你﹗」可能還比較容易﹔ 但是神的愛是基於祂的公義和聖潔﹐ 我對人的饒恕也必須基於此。)

因此陸續探討﹐ 使我吃驚的發現﹐ 如今有些教會對於饒恕偏差的教導﹐ 雖然無意﹐ 卻可能使得教會成為姑息罪的溫床

難怪我的一個朋友很快電郵給我﹐ 說這些文章讓她看的費力﹐ 另一個則說顛覆她對於饒恕本來有的觀念。還有一個迫不及待我的續文﹐ 先打電話來﹐ 深入討論了幾個小時。我說﹐ 自己也是厘清了一些錯誤。

現今教會教導赦免(饒恕)的偏差或是不足在於﹕ (1)沒有分清饒恕的意願和饒恕的舉動﹐ 之間的差別﹔ (2)輔導受傷害的人﹐ 要他們趕快主動或是單方面釋出饒恕﹐ 認為如此可以減輕糾結的傷痛。----好像是把饒恕當作膏藥﹐ 往傷處一貼﹐ 就可以讓傷口癒合。

這麼作﹐ 不但誤解赦免(饒恕)的目的﹐ 沒有適當處理罪的問題﹐ 更沒有讓受傷者得著生命的醫治。

也因此我的系列前面幾篇﹐ 盡可能闡明﹕ 饒恕的意願與饒恕的舉動﹐ 各自的定義﹔ 神施予赦免(饒恕)的目的﹐ 也給予教會這樣的權柄﹔ 愛心不足﹐ 使人不想對質﹔ 但是 沒有對質和指正﹐難以讓饒恕落實﹔ 聖經的饒恕﹐ 與華人文化恕道觀念的差異。

在此﹐ 我還是要重申﹐ 人不是以悔悟來「交換」神的赦免﹐ 因為人悔悟之前﹐ 神已經對人有赦免的意願﹐ 透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死﹐ 終結罪惡的權勢。神不要有一人失喪﹔ 但悔悟是使得人來到合宜的位置﹐ 讓赦免的恩典落實於生命﹐ 脫離罪的權勢。

赦免之後﹐ 神看待領受赦免的人是聖潔﹑ 沒有瑕疵的﹔ 不再重提舊事﹐ 不再紀念過去的罪﹐ 我們饒恕了人也是如此。

而接下去我想要探討的是﹐ 在傷害者不認錯﹐ 或是已經過世﹐ 受傷者該怎麼辦﹖

而這些傷害﹐ 就程度而言當然是嚴重的。

例如﹕一個未成年的女孩﹐ 因傳道人父親好心讓一個年輕人住到家裡來﹐ 後來卻被這個人性侵﹔ 一個姐妹接待昔日教會一個長老﹐ 因為來她住的城市開會並講道﹐ 結果在她先生不在家時﹐ 幾近強暴她﹔ 丈夫棄家不顧﹐ 十多年生死未卜﹐ 留下妻子獨力撫養幾個幼年孩子﹐ 還要承受婆家的不諒解﹔ 一個女兒被自己的父親多次性侵﹐ 母親知情卻不准她張揚﹔ 一個姐妹不斷承受身心暴力侵凌﹐ 不得不走出婚姻﹐ 但走不出羞慚的陰影﹔ 以及一個讀者在上篇回應裡提到的﹐ 一個女兒知悉身為教會領袖的父親數次外遇﹐ 被強迫要緘口﹐ 父女關係僵硬﹐ 且使得她拒絕基督教。。。。。

這些真實事故是舉說不完的﹐ 他們不是輔導的案例﹐ 而是活生生的生命。

每個生命呈現一個共同的圖像﹕ 扭曲而殘缺不全﹗(Twisted and Incomplete)

殘缺不全﹐ 在情緒上是覺得羞慚﹐ 屈辱﹐ 罪疚﹐ 憤怒﹐ 怨恨﹐ 失敗﹐ 無能﹐ 污穢﹐ 恐懼﹐ 苦毒﹐ 被拋棄﹑ 拒絕﹐ 無安全感﹐。。。

情緒影響思緒﹐ 思緒影響行為。

衍生的錯誤思維模式﹐ 例如﹕ 受傷的人﹐ 有時認為自己必然作錯甚麼﹐ 才招致被人傷害﹔ 被侵犯﹑ 或是被迫隱瞞罪行而沒有(或是無法)申訴的情況﹐ 久了﹐ 會不知不覺認為自己是個罪的共犯(很難以理喻的想法﹐卻是可能的)。

帶出來的行為可能是自卑畏縮﹐ 自暴自棄﹐ 冷漠待人﹐ 容易發怒﹐ 不信賴人﹐。。。

殘破的自我形象還產生的問題是﹕ 我的生命還有意義和價值﹖ 甚麼是我活下去的目的﹖

於是﹐ 有人會選擇結束自己生命。

即使沒有結束生命的人﹐ 痛不欲生﹐ 困惑鬱結﹐ 仍然是揮之不去的常態。

處於這樣死蔭幽谷的人﹐ 他們需要的﹐ 不是人家來告訴﹕ 你要趕快饒恕﹐ 才能脫離這痛苦深淵。

他們需要幫助﹐ 能夠捨棄舊有的生命根基和樣式﹐ 領受新根基並重建。

他們需要恩典的陪伴﹐ 走這療傷﹑ 新生的旅程。

不要以為受傷的人﹐ 身處痛苦裡﹐ 必然樂於丟開舊生命。不﹗ 有的人就是執著的﹐ 不想放掉自己那能怨惱的權利。

因此這個陪伴同行過程﹐ 沒有既定公式﹐ 或是時間表。因為那可能會是進三步﹐ 接著又退兩步。

陪伴者﹐ 不只是接納關懷﹐ 還要安然等候﹐ 鍥而不捨。最重要是相信。

當受傷者覺得自己難以康復﹐ 不值得繼續走這旅程時﹐ 陪伴者還堅持相信﹐ 這路﹐ 走的下去﹐ 新的生命﹐ 終是會取代舊的。完整﹐ 會取代殘缺不全。

那不是一個臆想﹐ 而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下一篇﹐ 讓我分享一個目前還在進行的真實故事。

參考閱讀[牧師的兒子] 

參考閱讀 [學習饒恕交出怨懟]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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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chen50&aid=7476747

 回應文章

天路(今日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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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與交流
2013/05/09 12:44

其實為的是要,陪伴受傷害的人。

恩典的陪伴,就是無條件的陪伴,是嗎?


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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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
2013/04/11 19:53

寫的真的太貼切了

這是一條漫長的路深深考驗著受害者與陪伴者的智慧

感謝您也感謝主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2 04:05 回覆:
傷癒的確是一條漫長的路﹐ 但是對於受傷者和陪伴者﹐也是一個信心成長﹐ 心靈復甦的旅程﹐是共同見證神信實的機會。我繼續要分享的﹐就是這麼一個生活實例。

路人
饒恕
2013/04/11 13:19
http://blog.udn.com/jchen50/2867416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2 04:02 回覆:

經過探討之後﹐ 我自己才發現過往對於饒恕實在知悉太少﹐ 而教會對此的教導也是有偏差﹐因此信徒被誤導也是可能的。

我們把放開自己怨懟的權利(give up my right to blame and anger)與饒恕他人混為一談﹐其實這是兩回事。前者﹐可以自己對神順服而為之。饒恕﹐按聖經定義﹐ 卻總是為著關係的挽回。

無論如何﹐ 饒恕都是不容易的﹐特別對於心靈受傷嚴重的人﹐ 不要極力催促他們趕快饒恕﹐ 那就如對作戰受傷的兵士不待他們療癒就要他們再上戰場一樣。

謝謝你的回應。歡迎有更多分享和討論。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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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恕
2013/04/10 23:34

我不是做學問的料,最怕談理論。在實際生活裏,我覺得最簡單的饒恕就是忘了,不提了。不能忘的話,就不要碰面製造衝突,讓時間自然的療愈。不求報復洩恨不也是饒恕的表現嗎?

想起台灣蔣家父子在的時候,對大陸的態度是不接觸、不談判,豈不是饒恕的過度時期嗎?

如果傷害人的對被傷害的人主動示好,被傷害的人如何應對,就是饒恕行動的考驗了。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1 06:36 回覆:

人們慣于用自己的方式來避開衝突﹐ 但緊張的關係其實還是存在﹐ 那是停戰的狀況(truce)﹐ 但不是真正和平(peace)。

聖經裡﹐關乎神的赦免﹐ 或是人與人之間的饒恕﹐ 要達成的是和平﹐ 或是平安﹐ 非人自己的努力可以為之﹐ 而是需要更高能力才能成就。


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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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饒恕﹐及時悔改
2013/04/10 08:20
本人對“人不是以悔悟來[交換]神的赦免”這句話有些保留。固然光光悔悟不一定能滿足神的赦免﹐但不悔悟一定是得不到赦免的。要知道神的救恩是神的大能與法則﹐其中必要條件﹐就是悔改。有些罪如果至死不悔改是得不到神赦免的。一個有名的例子就是葛理翰的早年同伴, Charles Templeton 的跌倒與至死不悔悟。葛理翰也為此痛苦萬分﹐不敢說 Templeton 還能能夠得到神的赦免。赦免世人雖是神的心意﹐但要求信祂的兒子耶穌﹐而一個不悔改的人就是不真心信主的人﹐赦免與永生就定規與他無份了。
(In 1957, after a long struggle with doubt, Templeton declared himself an
agnostic . His public pronouncement of his loss of faith caused a backlash
from the evangelical community.)
(參http://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Templeton)。

無論是跌倒或是犯罪﹐最好的心態與作法就是“及時”悔改﹐“及時”求神赦免。不要重蹈像烏撒來不及悔悟被神擊殺的可能後果。

人的赦免人與神的赦免人是不同的。人的赦免人是沒有限量的﹐因為人的赦免不是除罪﹐而是愛的表現。只有神能除人的罪。換句話說﹐就是人的饒恕與赦免無法除罪﹐但有幫助人與神和好的功能。我想有了這認識﹐我們就可以更深入了解取捨之間的關係了。 共勉。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0 12:17 回覆:

謝謝您這些共勉的話語。我提到悔改不是用來交換神的赦免﹐ 主要是﹐悔改﹐不是作功德那樣﹐ 來‘換取’神的赦免。因為神的赦免在先﹐ 但是悔改是讓我們來到合宜的位置﹐承受神赦免的恩典﹐得著耶穌基督的生命﹐ 就是永生。

神是不願意有一人失喪﹐ 但是人若是至死不悔改﹐ 就無法讓赦免‘落實’於他的生命﹐ 如同你舉的那個悲慘的實例。

人有了神的生命﹐ 有了愛﹐ 自然是願意其他人也得著這樣的生命﹐ 因此人對人的饒恕赦免﹐ 也是基於愛﹐ 要使人回到神的家裡﹔ 所以神的兒女是要常有饒恕的意願﹐ 而對方若是知覺自己需要饒恕﹐也得到饒恕﹐ 那麼神的心意也得以成全。整個焦點都是神和祂的愛。再次謝謝您。


N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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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咤風雲一個世代的柴契爾夫人昨日長眠
2013/04/10 00:17

在此之前,有近十年不復任何記憶,對她,一切政治恩仇,一切豐功偉業早已付諸東流。據報導,百年來英國只兩位首相舉行國葬,一位是邱吉爾,另位就是柴契爾。但無論是國葬,還是如莫扎特般被仍入亂葬崗中,地上榮耀對這些已逝者有任何意義嗎?

我們在這世上只是過客,神既然連我們的罪中之罪都可赦免,這些地上的罪又算得了什麼?

地上的耶路撒冷,其神聖性遠超紐約、巴黎、倫敦、北京、梵蒂岡等大城市,是聖殿所在,是亞伯拉罕的神應許之地。然而,這麼神聖的城市沒有罪惡嗎?神都不計較,我們還計較什麼?

個人時常看見:靈性剛強的弟兄姊妹常常不知覺扮演神的角色來執行公義,要對方對質、悔悟、知罪,才願「赦免」。忘了主的教導:「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0 05:07 回覆:

如果人能夠從終結點看過來﹐ 世上許多人事糾結是可以讓它們隨風而去的。或是說當人得到神賦予的新生命﹐ 而舊生命已成過去﹐ 也能夠如此。

你所說靈性剛強的人﹐ 也許你的意思是‘自以為’靈性剛強的人﹖ 因為真有神生命的人﹐ 不會這麼覺得﹐ 也不會自義的去要人知罪悔悟﹐ 才願意給予‘赦免’。

對質(confront)﹐也許需要一個更合宜的翻譯﹐ 因為這個名詞總是讓人有‘負面’的聯想﹔但是在輔導領域裡﹐ 這是一個需要深度愛心和關懷才會使用的方式﹐ 因此除非老練﹐ 很少輔導者會使用﹐ 多半只是在同理心的範圍裡打轉(但﹐ 同理心﹐ 與人的同情心又有很大差別﹐ 可是一般人根本不會分辨﹐ 而常將同情心混淆以為是同理心。)

因此﹐如果一個關係破裂﹐ 一方因著深度關愛﹐ 而對另一方質問﹐ 或是勸誡(馬太福音18﹕15﹐ 用的希臘字﹐其意思是reprove, convict, expose﹐ discipline, show to be guilty,)其實不是出於自義﹐ 而是愛心﹐ 是希望挽回破損的關係。那需要很大的勇氣﹐ 是不為自己著想﹐ 只為對方好處才這麼作。

也因此﹐ 相對的﹐ 有時﹐人的不計較﹐不見得出於肯饒恕﹐ 只是無可奈何﹐ 或是不想關懷﹐ 愛心欠缺罷了﹗ (當然這些屬乎動機的部份﹐ 只有神能夠洞察。)

耶穌要他的門徒們主動常存饒恕之心(願意饒恕的心態﹐ charizomai,為的是我們不揹負苦毒惱恨的重擔)﹐這也是有神生命的人會有的心態﹔ 但‘饒恕的果效’是否落實於那得罪的人﹐ 卻是因為對方知覺自己需要饒恕﹐ 才能承受這個禮物。

愛仇敵﹐ 與饒恕肢體﹐ 是截然不同的。沒有仇敵時﹐ 講愛仇敵很容易﹔ 真有仇敵﹐ 人才知道自己根本愛不來﹔ 除非有神的生命。(以後會就此議題﹐ 再書寫更多)。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捨命救贖﹐ 已經讓罪無法阻擋在人與神中間﹔ 神的確不願再計較人類的罪﹐ 如果神連我們罪中之罪都可赦免﹐ 既然如此﹐ 為何還需要最後的審判﹖


卡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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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篇專題足以出一本書
2013/04/09 12:32

很開心閱讀好文,特別是關於我所信仰的真理,也確信真理在饒恕這一方面的,謝謝您!卡娃思會細細閱讀您這五篇,我相信我會有更好的回應給您 !

午安!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0 05:08 回覆:
謝謝你。歡迎也期待你來分享﹐ 讓我們能夠對這個議題有更多的探討。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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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2013/04/09 12:00

從人的角度來看, 貞吟列舉的這些重大傷害, 真的很恐怖, 被傷害的人有100個理由懷恨, 可是仇恨會侵蝕人的靈魂, 當事人會不知道, 為什麼不能領受神恩典的喜樂?  我們能否不斷的領受神的愛和赦免, 是不是取決我們是否愛人和赦免別人呢?

我們對於神為我們做了什麼, 要常常思念, 並且不可忘記; 尤其是, 我們錯過了神如今所要賜給我們的, 新的赦免使我們可以自由的赦免他人; 耶穌對法利賽人西門在路加福音7:47說: 但那赦免少的, 他的愛就少!

只有我們認清我們需要蒙赦免, 我們才會赦免別人!

我們若花時間思想主怎麼赦免我們, 就會把這個王(就是神)的比喻, 化成我們的性格和對人對事的反應; 我們可以把神所赦免我們的事一件件寫下來, 再思想我們還沒有饒恕誰? 就以禱告開始, 與主一同解決, 把我們的痛苦告訴耶穌, 再祈求耶穌賜給我們能力饒恕別人; 下一步就是把赦免化成言語或行動去找那些人!

耶穌的信息, 生命與死的目的, 都是為了赦免; 祂在登山寶訓中說: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摩西沒有要求人饒恕仇敵, 耶穌卻說: 若你的弟兄得罪你, 就勸誡他;他若懊悔, 就饒恕他;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 又七次迴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加17:3-4), 難怪門徒迫切的回應說: 求主加添我們的信心! 

赦免別人如同我們蒙赦免一樣, 並不容易, 然而主的命令如此要求, 我們也不能逃避!

這些都是我的學習心得, 赦免與饒恕的功課(神還有其他要求也是), 實在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達成, 唯有不斷的禱告, 求主加添超自然的力量, 跟神說: 雖然我辦不到, 但是因著神對我的饒恕與赦罪之恩典, 我願意, 也相信, 靠著由神而來的能力, 我可以饒恕傷害我的人!

作門徒的代價是大的, 可是我們若不依著去行, "後果"更加昂貴; 試想, 若不能再求得神的赦免, 那將是一個怎麼樣的光景啊! (馬太6:14-15, 18:21-35)

很恐怖耶!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0 12:40 回覆:

教會肢體有時會對受傷的人說﹐ 要饒恕﹐ 才能除去心靈的苦毒和氣惱。這樣的說法﹐ 好像受傷的人﹐ 心靈傷痛﹐ 是因不饒恕。

其實傷痛的人應該是渴望痊癒的﹐ 就如生病的人應該是希望病得醫治。饒恕可以是徵結﹐ 但不是唯一讓傷痛者揹負重擔的原因。

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 是要除掉神人之間的隔閡﹐ 讓人能回到神的計劃裡﹐ 讓人得著新生命。傷痛的人就是需要新的生命﹐ 只有神的生命能給予這些人新的開始﹐ 因此重點是讓人得新生命﹐ 並且滋養這個生命。神的生命在人裡面成長﹐ 人自然有饒恕意願。

只是太多時候﹐ 教會要傷痛者去饒恕﹐ 為的是能脫離心靈苦毒﹐ 好像這就達成饒恕的目的。其實神的心意﹐ 不單只是傷痛的人得生命﹐得醫治﹐ 也希望那傷害的人也同樣領受這生命﹐ 所以祂給予信徒執行‘饒恕的權柄’﹐ 為的也是讓饒恕落實於那得罪人的。如此才是達成神不願任何人失喪的心意。


還在學習
饒恕
2013/04/09 10:26

讀了您這幾篇關於饒恕和參考的文章﹐ 總算有些明白。對於神家裡的人﹐饒恕﹐ 是雙方的﹐但放掉自己追債的權利﹐還有尋求神對生命傷害的醫治﹐是個人可以作的。

雖然教會常說﹐基督耶穌的救恩是給予所有的人﹐ 所有人的罪都蒙赦免了。但是人如果還是犯錯但不認罪﹐還是和神的聖潔無份。不是神不給這些人救恩和赦免﹐ 而是他們沒有想要。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1 07:02 回覆:

探討饒恕之後﹐ 才發現過往自以為熟悉的﹐ 其實是有太多不懂的尷尬

神的赦免﹐ 讓人與神和好﹐ 可以回到神創造的計劃﹐ 因此信徒給予人饒恕﹐ 也是為了讓其他人也可得著神的恩典﹐ 而不是因為不饒恕﹐ 阻攔在神與那人中間。這也是耶穌話語的重點之一。

人本心理學談的饒恕﹐ 多半著重於自我的得釋放﹐ 除去苦毒心態﹔ 算是消極面。

但是聖經談的赦免(饒恕)﹐ 其目的是非常積極而且焦點是關乎神的創世計劃的成就。但是現今信徒的著眼點很少看到這個﹐ 而在思維上多半附從心理學慣常說的。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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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缺不全
2013/04/09 10:24

我又回頭去看你的參考閱讀, 尤其看到牧師的兒子那篇, 想到你說的殘缺不全的那些情緒, 我想在那段時間, 有這樣情緒的人, 他(她)們是否已不再禱告? 或者遠離神? 因為, 我知道不禱告會讓我們的障礙放大, 相反的, 繼續禱告會縮小我們的障礙; 也或許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連開口都不想, 或是開口將所有憤怒情緒疑惑通通指向神說, 為甚麼是我?

最終, 我相信那相信神的, 依靠神的, 順服神在我們身上計畫的, 這樣的人終究會走出來, 只是,  要走多久才能達成饒恕? 還是, 只是表面上的饒恕? 又如何知道已經真正饒恕對方?  一定要清楚的對質嗎?  直接說"請你饒恕我", 或是說"我已經饒恕你了", 這樣可以嗎?

待續!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3-04-11 07:08 回覆:

如果一方已經知錯﹐ 而說‘請饒恕我﹗’ 那當然無須對質了。

對質﹐ 是溝通的一個方式﹐ 不是要興師問罪。從愛心發出的質問﹐ 為的是點醒﹐ 出於愛心的語氣﹐ 與問罪的語氣﹐當然不一樣。聽的人應該可以分辨的。

現今教會﹐ 傳道人或是信徒之間﹐ 對於合宜的對質 甚至避免﹐ 使得溝通常處於浮淺狀態﹐殊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