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30 22:43:06瀏覽1209|回應32|推薦61 | |
引用文章﹕ NAPA﹕ 信
「你們信我能作這件事嗎﹖」 「你的信救了你﹗」 (Your faith has made you whole---KJ版本)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 這些話﹐ 是耶穌在世時﹐ 常說的。 其實整本聖經講的就是「信」﹕ 信神的救贖與成全。 「信」﹐ 到底是什麼﹖ 不論希伯來文﹐ 或是希臘文﹐ 這個字的意思﹐ 都表示對某個對象的「肯定」﹐ 「認同」﹐ 「被說服」﹐ 「有確據」﹐「有明證」。 「信」﹐ 基本上會形成一個「聯結」﹐ 讓客體與主體相聯起來﹐ 產生關係。 舊約時代﹐ 神(主體)向亞伯拉罕顯示祂自己﹐ 亞伯拉罕「相信」了﹐ 神悅納他的信﹐ 他們彼此有了聯結。 公義的神﹐ 因此稱亞伯拉罕為義人﹔ 就是讓亞伯拉罕因這「關係」﹐ 回到人起初被造時﹐ 該有的正確軌道上---他是屬於﹐ 也順從﹐ 而能成就神計劃的人。 同樣的﹐ 耶穌以肉身行在世上時﹐ 那些相信祂是從神而來﹐ 帶著獨特權柄與能力﹐ 就與之產生關聯。 約翰福音說這樣的人就成為「神的兒女」。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 花了相當篇幅描述﹐ 成為神的兒女﹐ 得以在其榮耀國度計劃有份。 保羅的敘述帶著兩個方向﹕ 一個是回 溯﹐ 藉著「信」﹐ 信徒是被挽回﹐ 進入起初神創造人類的正確美好旨意裡(restore to the original great plan)。 另一個是前瞻﹐ 這個「信」也需要繼續成長﹐ 才能讓神的創造旨意成全(fulfilled)﹐ 因為信心與新生命成長是成正比的。 信徒在世生活的考驗﹐ 就是為了這個目的----「增長對神的信靠」。 而這個增長﹐ 是在耶穌基督裡。新約希伯來書12﹕2﹐ 勸勉我們﹐ 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Jesus, the author and perfecter of faith)。 因此﹐ 在曠野旅程裡﹐ 彼此扶持﹑ 陪伴﹑ 關顧時﹐ 「增長對神的信靠」就是我們要注意的焦點。 每個人承受的考驗不一樣﹐ 因此要小心﹐ 不要輕忽的以自己膚淺的同情心﹐ 或是同理心﹐ 來攔阻神所要作的。 受苦的感覺是主觀的﹐ 我覺得痛苦的﹐ 未必是你的苦。 面對一個受苦的人﹐ 寧可誠實的說﹕ 我無法理解你的苦﹐ 因為我不是你。 因為﹐ 試圖要趕快減輕另一個人的苦﹐ 所顯示的或許不是憐憫﹐ 而是自己想逃避痛苦。 當一個人覺得處境黑暗時﹐ 不要告訴他﹐ 只有在黑夜﹐ 才看到星光。 不﹗ 有時﹐ 夜就是那麼深沉﹐ 星子一顆也不顯。 也不要急著告訴他﹐ 神是使人在夜間歌唱。 如果他唱不出來﹐ 那會使他有罪咎感。 更不要催促他﹐ 認為他已經陷溺自憐﹑ 憂傷太久﹐ 應該甩掉那個重殼。 如果他可以用自己的力氣作﹐ 他早就會那樣。 或是要他轉移眼光﹐ 去看比他更不幸的人﹐ 用這樣的比較﹐ 來數算自己的幸福。 那樣的勸說﹐ 對比較的雙方﹐ 任何不幸的人﹐ 都是殘酷。 甚至有時﹐ 一個人越過大岩石﹐ 卻被小石頭絆倒。千萬不要對他說﹕ 那麼辛苦的﹐ 都走過來了﹐ 這一點小事﹐ 算什麼﹖ 這個小事﹐ 可能就是壓垮駱駝的一支稻草。 日前﹐ 我告訴一個承受煎熬的人﹐ 說﹕ 我有我的痛苦﹐ 你有你的﹐ 但使我們聯結的﹐ 不是痛苦的感受﹐ 而是主耶穌的愛﹐ 那才是我們共同立足的領域(common ground)。 曠野裡﹐ 如果我們真心關懷﹐ 就是讓受苦的人﹐ 知道你在那裡﹐ 跟他一樣「無助」與「無力」﹐ 但﹐ 帶著盼望﹐ 一起「等候神」。 等候﹐ 因為信心的「作者」﹐ 正藉著這個人的經歷﹐ 要寫出一個故事﹐ 如同聖經裡那些人物的故事。 那經歷可能無比揪心﹐ 也許是一個多年的關係必須終止﹐ 而自己的生命也因此削掉大半。 也許是深藏的重荷﹐ 過去自己不敢輕易碰觸﹐ 現在卻必須面對。 也許失業潦倒﹐ 不知自己活著有何用的茫然。 也許長年疾病﹐ 困居一圄。。。。 每一個針對信心的考驗﹐ 似乎都是要把人引到路的盡頭﹐ 然後讓人選擇﹕ 要自我解決﹐ 還是要信靠神﹖ 信靠是﹕ 無論如何﹐ 我相信你﹗ 願你的旨意成就。 這樣放手的禱告容易嗎﹖ 如果那仿彿是最後一個機會﹐ 最寶貴的關係﹐ 唯一治癒身體的療方﹐ 一個身體重要的官能。。。 二十多年前﹐ 在半年沒有任何收入的情況下﹐ 先生的每個面談都遭回絕﹐ 只剩本地和外地各一個機會。 我們不想搬遷﹐ 但為本地的那個機會禱告時﹐ 靈裡覺得該放開。 我掙扎許久﹐ 最後含淚﹕「願主的旨意成全﹗」心裡﹐ 希望神不要那麼殘忍。 神仍然關上那個門。 再等了漫漫兩個月﹐ 外地那個公司才來通知。 那兩個月﹐ 要看一直在累積的帳單﹖ 還是繼續相信﹐ 讓神成就那個階段﹐ 對我們信心的冶煉﹖ 之後﹐ 在我要去進修諮商輔導時﹐ 先生面 臨可能再失業。 我該持續前進﹖ 還是暫緩這計劃﹖ 有次晚禱時﹐ 耳邊清楚響起一句話﹕ 申請表格要拖到什麼時候才要交出去﹖ 那聲音﹐ 微小﹐ 但帶著權柄的嚴肅。 兩年前﹐ 生活中的一些事﹐ 神要我交出對兒子們的權利(my right of being a mother)。 不是因為他們已經長大離家﹐ 而是更深的﹐ 我作為母親的「權利」----那個我一向看為寶貴的。 每次的掙扎過程中﹐ 我一一面對並檢視內裡心態﹐ 也誠實與神對話。 至終﹐ 我體會﹐ 放手(relinquish)﹐ 不等同於屈從(resignation)。 放手﹐ 是因信而盼望。 屈從﹐ 是出於絕望無奈。 放手的剎那﹐ 是將自己全人和所意願的掛在十字架上﹐ 是一個與基督同死的選擇。 但十字架終是引來復活---那就是盼望的所在。 神﹐ 藉著考驗﹐ 不是要摧毀人的自由意志﹐ 而是將之加以轉換(transform)﹐ 更新﹐ 使人越來越願意﹐ 讓祂的旨意成就。 放手的﹐ 也許後來神還是交回﹐ 也可能不會。 但得回的﹐ 就如亞伯拉罕領回以撒﹐ 性質與關係都不一樣了。 如同祈克果說的﹕ 「神是從無有創造一切。 每個神要使用的﹐ 祂都是要先歸零。」(God creates everything out of nothing---and everything which God is to use He first reduces to nothing.) 曠野的考驗﹐ 有機會讓舊性情死﹐ 新生命活。 也因此﹐ 曠野旅程中﹐ 與掙扎的人一同等候﹐ 相信﹐ 就是要經歷這樣的棄絕與更新﹐ 死亡與復活。 |
|
(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