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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民進黨系列之四──談民進黨的特權
2009/09/29 10:24:50瀏覽1324|回應0|推薦4

民進黨創黨之初,未嘗沒有民主進步的理想、未嘗沒有有識之士,但是自從該黨搞群眾路線、搞街頭運動,煽動中南部無知選民,嘗到勝利果實以後,群眾與政客互為表裡、互相利用,路越走越偏、格調越來越低,黨中優良分子不是自動求去,就是被一腳踢開,該黨已經成為一個日漸沉淪的黨。

民進黨是一個日漸沉淪的黨,民進黨在 創黨之初未嘗沒有民主進步的理想、未嘗沒有有識之士,但自從民進黨搞群眾路線、搞街頭運動,煽動中南部無知選民,嘗到勝利果實以後,群眾與政客互為表裡、互相利用,路越走越偏、格調越來越低。

黨內的有識之士也曾質疑過民進黨的路線,也有人嘗試用高格調的方式競選,結果莫不慘敗;後來基於選票考量,無人敢不隨波逐流,結果黨中優良分子不是自動求去,就是被一腳踢開。從創黨元老費希平到黨主席施明德、許信良,大老沈富雄、林濁水、林正杰、才女李永萍、鄭麗文、陳文茜,下場莫不如此。

最後,整個黨喪失了人類最基本的道德規範,淪為靠撒謊、欺騙、捏造歷史、製造假記憶、偽議題的選舉機器。民進黨日趨沉淪的結果,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已經擁有了無數特權,而這些特權也讓民進黨完全失去了反省能力。

民進黨死皮賴臉贏得的特權列舉如下:

一、打人特權:民進黨早期街頭運動,動輒毆打無辜路人或非綠營群眾,《集會遊行法》公布後,情況略有改善,但綠營人多場合動輒打人的傳統依然嚴重,包括推倒張銘清,警方對此已有相當經驗,凡綠營群眾的聚集之處,警方必然嚴陣以待。打人事件發生後,警方把打人者推開或保護被打人離開了事,從未見追究打人者,這不是打人特權嗎?

二、挑撥族群特權:在任何一個文明國家,挑撥族群都是重罪,民進黨口口聲聲吆喝族群平等,實際上每天在分化族群,從「外省豬」到「支那狂犬」、「清國奴」,地下電台日以繼夜叫囂,外省人充耳不聞,政府從來不管,這不是特權嗎?

三、人身攻擊特權:綠營人士從一般市民到從政黨員、民意代表,無不擅長人身攻擊、毀謗,損害名譽變成家常便飯。法律對毀謗官司處分過輕、民進黨對毀謗者未加約束,多數吃官司的被告反而變成英雄,支持者增加,於是大家勇於人身攻擊,這不是特權是什麼?

四、包圍官署特權:綠營人士動輒包圍官署,從包圍警察局、包圍法院到包圍蔡守訓私宅,包圍行動透過地下電台一呼百諾,輕則鼓譟叫罵,重則損毀公物、毆打執法人員。事發後,官方慣以息事寧人態度,現場縱放現行犯、事後馬虎結案,所以包圍官署的情形至今未見改善,請問藍營敢嗎?藍營有過這種紀錄嗎?這不是特權是什麼?

五、侮辱先人特權:民進黨人胡亂罵人,甚至羞辱先人都屢見不鮮,如不少人辱罵郝龍斌父親、莊國榮辱罵馬英九父親,被害者不知基於什麼理由,也不提出告訴,綠營於是樂此不疲,這豈不是另一種特權嗎?

六、恐嚇特權:綠營群眾、黨工、從政同志恐嚇外省人是家常便飯,如「外省豬滾回去」、「殺光外省人三代」──洪奇昌名言等等,在任何法治國家都是重罪,只有在台灣,無人追究。但是這些恐嚇語言讓許多善良、單純的外省人深感恐懼,讓許多熱愛台灣、努力工作的外省人產生疏離感,讓很多外省人甚至不反共了。這是多嚴重的事,但是民進黨從來沒有嚴詞譴責過這種嚴刑,法律也未予制裁,這不是特權這是什麼?

民進黨有如此多的特權,民進黨怎能不墮落?民進黨何以有如此多的特權?民進黨的領導人只顧選票不講是非,固然要負最大責任,而國民黨的權謀、懦弱也要負同樣的責任。

長久以來,國民黨內有一種說法,民進黨越爛越好,民進黨越爛,國民黨越容易贏得選舉,取得政權。這是天下最混帳的理論,不管根據儒家「與人為善」的道理,或者是現代民主「全民總統」的概念,生活在台灣的每一個人都是我們的骨肉家人,豈可為了一點政治算計而任期墮落、沉淪。

民進黨的知識分子領導人更該徹底反省,選舉策略絕對不能背離做為一個文明人的基本道德,否則是吃毒藥、是慢性自殺。別再每天批馬,民進黨的重生不要全部寄望於馬的「犯錯」,而是要自己不要犯錯。

 

:本文刊登於「獨家報導」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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