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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5:46:11瀏覽5365|回應0|推薦8 | |
對十九路軍與第五軍態度不同
公二月十日日記: 電俞濟時告以,貴部作戰須絕對服從蔣總指揮命令,並與友軍共同進退為要[1]。
公二月二十二日日記: 希與十九路軍蔣蔡兩同志一致團結奮鬥,對於蔣光鼐指揮命令尤當切實服從,萬不可稍生隔膜……十九路軍之榮譽即為我國民革命軍全體之榮譽,無彼此榮辱之分,此次第五軍加入戰線固為敵人之所畏忌,且必為反動派之所誣衊,苟能始終以十九路軍名義抗戰……第五軍各將士務與我十九路軍團結奮鬥,任何犧牲均所不惜,以完成革命之使命為要,(巧酉)此兩電告誡張治中俞濟時[2]。 公二月二十三日日記:
滬日軍宣傳謂昨日在死傷兵中始查出有警衛軍在內,其意有為擴大戰事及動作不限於上海之作用云,公閱畢歎曰,官兵勇烈殉國,殊可加憫,而第五軍願為無名英雄,更可悲可嘉也[4]。
公二月四日日記: 又得陳銘樞電稱據蔣憬然言滬上某某中委等,竟多方慫恿憬然成立軍政府,並謂中央不顧十九路軍孤立犧牲,不如早自為謀,盖蓄意與中央為難,向華等亦為蠱惑可為寒心,現經蔣蔡戴通電擁護遷都主張,激勵各地軍民守土自衛,俾伸正氣而熄邪也,公歎曰,彼輩包藏禍心,其肯從此閉喙乎[5]。
公二月十六日日記:
得報告馮玉祥辭內政部長赴泰安養病乃托詞也,一面派人到各部隊煽動,一面囑韓復渠為謀出路,一面與陳友仁連絡運動,第十九路軍反抗中央待時機成熟時,則馮率部直下會搗南京[7]。
公三月九日日記: 批閱電俞濟時告以,庚酉電所稱頃閱本月三日上海新聞報報載,據大美晚報消息,據十九路軍駐滬人員聲稱此次全線撤退,係因瀏河第八十八師部隊先行撤退云云,職師向未奉令分防瀏河與事實不符,顯係別有作用,深恐淆惑觀聽,僅以電聞等語已悉,此次撤退實因兵器力量懸殊,傷亡過重而先被擊破之地區,係小傷廟夏家蕩間,業經蔣總指揮東電報明報載云云,不須計較事實證明何畏浮議,目前宜急調查損失與傷亡確數[12]。
淞滬戰役後蔣之行事作風漸為世人瞭解,許多一流的人才被納入南京政府。也有許多高級知識份子開始支持蔣介石,胡適是一個有代表性的人物。
蔣介石先生在今日確有做一國領袖的資格,這並不是因為“他最有實力”,最有實力的人往往未必能做一國的領袖。他的資格正是錢先生說的“他最近幾年來所得到的進步”。他長進了;氣度更闊大了,態度變和平了。他的見解也許有錯誤,他的措施也許有很多不能滿意的,但大家漸漸承認他不是自私的,也不是為一黨一派人謀利益的。在這幾年中,全國人心目中漸漸感覺到他一個人總是在那裡埋頭苦幹,挺起肩膀來挑擔子,不辭勞苦,不避怨謗,並且“能相當的容納異己者的要求,尊重異己者的看法”。在這個沒有領袖人才教育的國家裡,這樣一個能跟著經驗長進的人物,當然要逐漸得著國人的承認。……所以蔣先生之成為全國公認的領袖,是個事實的問題,因為全國沒有一個別人能和他競爭這個領袖的地位[13]。
一月二十五日,蔣得密報馮玉祥糾合舊部宋哲元、龐炳勛、孫連仲等部開赴豫、皖,並派人在京滬活動。
公一月二十五日日記: 公閱畢嘆曰:「強寇壓境,國勢危殆,而軍閥預謀死灰復燃,將士又多飢疲衰頓,余無名位亦何忍坐視,是公之心痛苦極矣」。下午出席中央常會,接孫科辭職三電,公退而又嘆曰:「軍中絕食,哲生辭職,到會之人默坐無策,且此等皆有大罪於黨國,為余所打倒者,而今乃同集一堂,目見播惡,余心之痛,有誰知哉」[14]。 蔣在一月二十五日面對一批曾經被他打倒,幾個月前又聯合反對他的政敵,雖然心痛,但卻能大公無私地帶領大家渡過一次民族災難,其不避怨謗氣量之大,正如胡適對蔣的觀察,「蔣先生已經是『全國公認的領袖』」。 [1]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77。 [2]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273-274。 [3]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280-281。 [4]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283。 [5]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42-143。 [6]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221。 [7]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491-492。 [8]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506-507。 [9]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513-514。 [10]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415。 [11]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442-425。 [12]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378-379。 [13] 胡適,〈政制改革的大路〉,《獨立評論》163號(1935年8月11日)。 [14]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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