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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5:37:50瀏覽5974|回應0|推薦2 | |
國內局世一片混亂
近代中日之間第一次大戰,就是發生在上海1932年的1月28日,持續了三十三天的血戰,史稱第一次淞滬戰役。第一次淞滬戰役距離今天只有七十二年,對這段攸關中國近代命運的大事,在台灣早已被人遺忘,學術界也鮮有研究者;在大陸對二二八的歷史又充滿對蔣介石個人惡意毀謗與曲解史實。
茲列舉十九路軍將領回憶錄中(蔣光鼐、蔡廷鍇、戴戟合撰的《淞滬烽火 : 十九路軍 "一二八" 淞滬抗戰紀實》[1])與事實出入之嚴重者如下[2]: 事實上以上說法實在經不起檢驗。非但與官方檔案記載不符,且與其它參戰將領如張治中、俞濟時、宋希濂、孫元良等回憶錄亦大不相同,其中張治中、宋希濂之回憶錄是他們在大陸寫的,竟與在台灣的俞濟時、孫元良相同,而他們的說法又與檔案資料吻合。由此可見蔣光鼐等回憶錄之不可信。 本文企圖根據檔案資料及當事人回憶錄導正歷史誤說。並從蔣介石日記及總統事略稿本(俗稱大溪檔案)中瞭解蔣在128時指揮全局的心態、氣度。 128發生前是在蔣第二次下野。蔣第二次下野,原因複雜,不過最主要的原因可分內部與外在兩方面。國民黨內部:蔣介石從黃埔建軍到完成北伐,短短數年時間,快速崛起,引起元老派胡漢民、汪精衛、居正、鄒魯等不服。政見方面也因反共、容共、訓政、憲政等問題各持已見互不相讓。對外:當時雖然經過中原大戰,但是西北軍馮玉祥、晉軍閻錫山、桂系李白,粵系陳銘樞,張發奎等,聯合孫科等共同反蔣。反蔣表面聲勢浩大。但是各懷鬼胎,沒有一個足以服眾的領導人。
1931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在南京開幕,會中反蔣各派系大聯合。蔣出席開幕式後,即返奉化。胡漢民到香港,汪精衛留上海。彼等均未參加會議。會議結果選林森為國府主席,是虛位元首,行政院長孫科負實際責任。會議中並推舉蔣、汪、胡三人為中央政治會議常務委員。
得高凌百東電,謂唐生智等欲來奉化拜謁云,公即復電曰,東電悉,無論何人來問,兄不必理他,如未得同意,無論何人,中亦決不接待,盖公自歸鄉以來,杜門掃迹,謝絕賓客,意不欲再出也,夜已深,公未睡,歎曰,邇來念子之心尤切,雖常以傳世在事業不在子孫者自解,然終未能排遣耳,旋又念及國恥,奮筆書三語曰:「人定勝天,立氣養志,立品修行」是三語,公自五三慘案以後,曰書於日記冊中,以為雪恥之儆,直至今年,仍繼續書此,未嘗一日間斷也[6]。
新政府面對日本侵略以及財政等各種壓力,窮於應付之際紛紛要求蔣復出。蔣在一月二日日記曰:
夜深得孫科亥電,謂新政府雖已產生,以先生及展堂季新兩兄均不來京,黨國失却重心,弟等何克負荷,苟不幸而顛躓,弟個人焦頭爛額,故不足惜,其如國事不易收拾何以先生昔愛國愛黨,逾於恒人,想不忍袖手而坐視也,務懇蒞京坐鎮,則中樞有主,人心自安[7]。
公一月二十九日日記:
公一月三十日日記:
公一月三十日日記: 公又心中自嘆曰,余既無權位,人自多懷疑,余則又恐各方對於林汪有失禮之處,固余必親送上火車,此誠余忍痛之時,受屈之地也,然大丈夫能屈能伸,為黨而屈,為國而伸,各適其宜,孔子有言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又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孟子亦言,浩然之氣集義而成,余今之忍痛受屈,為黨員之天職,亦所謂義也,復何動我心哉[11]。
公二月一日日記: 中樞遷洛是個重大的決定。蔣以在野之身分,僅憑個人威望乾綱獨斷,短短數日之內完成遷都工作。足見蔣做事之果斷與魄力。 [1] 廣東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編,《淞滬烽火:十九路軍 "一二八" 淞滬抗戰紀實》(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 [2] 廣東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編,《淞滬烽火:十九路軍 "一二八" 淞滬抗戰紀實》(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3-15。 [3] 王賡為稅警團獨立旅旅長。該旅長在戰爭期間擅自離開戰場,在上海租界被日軍俘虜,據說王身上帶有地圖,此系王之個人行為,此事被曲解為王賡獻地圖。 [4] 當時廣州自立中央,形成有兩個中央政府的局面,九一八以後南京政府於五月二十一日致電廣州籲請共赴國難,廣州當日發表「馬」電,贊同共赴國難,但提出解決時局三項辨法:一、蔣介石下野;二、取消廣州國民政府府;三、以統一的會議,產生統一的國民政府。以蔣下野為和平條件,可見粵方對蔣銜恨之深。 [5] 中國青年軍人社編著,《反蔣運動史(下)》(臺北:李敖出版、 知道發行,1991年),頁437。 [6]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6-7。 [7]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9-10。 [8][8] 《國府機密檔案》,頁44。 [9]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96-98。 [10]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03-104。 [11]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04-105。 [12]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05-106。 [13] 周美華編註,《蔣中正總統檔案(13)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三月: 事略稿本》(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4年12月),頁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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