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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 13:44:32瀏覽343|回應0|推薦0 | |
當年國民黨對黨外及民進黨體制外的抗爭,忽而依法嚴辦,忽而不了了之,民進黨食髓知味,國民黨也無法規範民進黨的許多違法行為,一直到民進黨執政多年,民進黨依然不脫暴力本色,所作所為完全不像執政黨。 當年面對三不五時向法律挑戰的民進黨街頭運動,國民黨有識之士提出「法律無假期」的文宣,理論非常正確,但是國民黨沒有堅持大是大非的勇氣,「法律無假期」說說而已,費鴻泰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法律有假期的例子。 是踢館挑釁還是妨礙公務? 費鴻太等四名立委懷疑第一銀行與謝長廷競選總部的租約,會同一銀總經理一起到該大樓會勘。此一行動是在執行公務,怠無疑問,謝團隊人馬不准四位委員出電梯,又把他們困在人堆裡,費鴻泰後腦又被暴徒偷襲,謝團隊人馬犯了妨害公務罪(包括費委員等執行公務以及警察執行公務)、妨害自由罪(把費委員等困在電梯內以及警車內)、損毀公物罪(打碎警車玻璃)。國民黨高層不敢維護自己委員的合法權利、不敢譴責民進黨的犯罪行為,是基於選票的考量、是一種媚俗的愚行,難怪國民黨執政五十年之久,而台灣社會一直不能法治化,原來法律一直有假期也。試問如果不是選舉,立委到國營銀行的大樓可不可能被誣為「踢館」、「挑釁」、「現行犯」,就是因為正是「選舉」,「法律」、「是非」都顛倒了,這不是法律假期嗎? 國民黨為選票不敢據理力爭 政治人物為選票不敢就事論事、不敢依法辦事,甚至不敢講理、甚至犧牲同志「以平民怨」,但是媒體輿論也一面倒的譴責費鴻泰,那就太奇怪了,不批評暴民妨害公務、不抨擊暴民打人,反倒一面倒的譴責自己的立委「笨」、不該去「招惹」他們,批評費委員沒有「政治智慧」,這些譴責即使都對,但是都是他們個人行為,於法於理都站得住腳,無論如何沒有國民黨高層再三道歉的道理。 照一般輿論的說法,費委員什麼都對,但是去的時機不對。「時機」是什麼,犯罪可以躲在「時機」下面嗎?「時機」不對,法律就該閃邊站嗎?時機不對,是非就可以顛倒了嗎?即使去的時機不對,那是費委員個人政治智慧問題,在國民黨的高層可以責怪費影響了選情,但是在媒體人、文化人的立場,豈可以不譴責那些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損毀公物的罪行。 我們叫了多年司法獨立,司法受獨裁者控制、受政治影響固然不對,但是假如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沒有一把尺,我們自己給法律假期,讓法律無法在一個明辨是非的環境中成長茁壯,司法獨立可能是白日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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