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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修辭失誤舉隅之二(語句方面)
2008/10/22 09:12:05瀏覽870|回應0|推薦6

    演說修辭失誤舉隅之二語句方面

             --講稿修訂的建議事項2

二、語句方面

  1.講稿的語句要簡短

    演說稿跟一般文章最大的區別在傳輸管道:一般文章筆寫墨印

、用光波呈現、用眼睛接受,不必受呼吸時間久暫的限制,一句話

要寫多長都沒有關係;但是,演說稿用嘴巴說出、用聲波傳播、

用耳朵接聽,會受到了呼吸時間久暫的限制,一句話必須在一口氣

(一次呼吸)的時間內講得完。前篇「篇章方面」裡曾說過:「以中國

漢語演說每分鐘可以講180字至200字」,換算成每秒為單位,相當

於每秒鐘講3個字,這是根據實際調查統計而來的數據;那麼我們

在正常情況下每分鐘呼吸12次至18次,其平均值為15次,也就是

4秒鐘呼吸一次;因為要在一口氣的時間內講完一句話,所以

一句話應以12個字為標準,彈性放寬可以稍微多一些,也應該在15

個字以內。如果是超過20個字的長句,最好要以「,」斷開為兩句,

說起來才不會有憋氣的感覺。再加上我們平常說話的聲音比較小,

所費的氣流也少,稍微憋氣還不覺得難過;演說時聲音必須放大,

所需要的呼吸氣流量也就大得多,一憋氣會覺得難受,不是加快語速

使語句的抑揚頓挫降低,就是全憑呼吸需要而中斷一句話,這兩種都

會影響演說者的表達效果,使演說變得平淡無力,或者音量放不開使

人聽不清楚,導致演說現場讓人昏昏欲睡。

為使演說能夠精彩動人,也為了使演說者輕鬆不憋氣,寫演說稿

的時候,每一句話最好控制在15個字以內;遇到特別的情況,才偶爾

違背生理(呼吸)條件,出現20字以上的長句,這樣更能夠突顯出字句

綿長、大氣磅礡的氣勢。

    這次所看的演說稿,有些全篇一半以上的語句超過15個字,甚至

還有多達30個字的句子,這樣的文句以眼睛閱讀毫不費力,要用口頭

大聲念出來就會覺得憋氣憋得難過,所以要用「,」斷開,才能夠讓

講稿在演出的時候講得有力量。

  2.講稿的語句要純正

    在進一步觀查語句太長的情況以後,發現大部分是用了歐化(英語

形式)的句法,在一句話裡附加許多形容詞、限制詞、狀語、定語、表

語、補足語,甚至有用另一句話來修飾的包孕句,那就難怪每句話的

字數都很多了。因此我提出一項建議:演說稿的句子要符合簡單的中

文句法;不要使用洋化(無論是日語的東洋化或是英、法語的西洋化)

複雜句法,以免說的人憋氣憋得費力、聽的人也難懂聽得費力。

    例如「從小接受訊息的最大來源就是電視機。」這句只有16個字

,並不是太長的句子,按照簡單的中文句法,就要改寫為「從小就整天

看電視,接受了許多的訊息。」

   又如「對這本書有所介紹」也不是中文口語的句法,應該改作「要

介紹這本書」或「介紹了這本書」。如果改成「要介紹這本書」是個未來

式的語句,如果選用「介紹了這本書」則為過去完成式的語句。

    「並未將此書讀到精通」也不是白話口語句法,應該改為「還沒

有讀通這本書」或「還沒有把這本書讀得精通」。前一種「還沒有讀通

這本書」的講法比較輕鬆平淡,後一種「還沒有把這本書讀得精通」

是「把」字式的被動句,更強調了只是「尚未精通」而已,如果加上

適度的語氣,實際語意就變成故作謙虛狀。

    「我立定將來從事教職的志向」也應修改為「我立定志向,將來

要從事教職。」或「我立志要做教師。」

   「我的意義卻是非凡的」這一句話也會使人「不知所云」,詳閱

前後文推測其意思應當是說「這件事情」或「這樣東西」「對我卻有

特別的意義」;而原來語句「我的意義卻是非凡的」則容易使人覺得

是「他要做某一件事情是有特別用意的」,很容易使人誤會。

  3.講稿的語句要妥當 

    語句要妥當也有幾種狀況。

第一、順序要一致

這是説:敘述的順序要跟事情發展的順序一致。例如同樣是講學校

跟家裡的距離,如果講的是「上學途中」,就應該說「從我家到學校要

走十分鐘。」;如果講的是「放學回家」就應該說「從學校回家要走十

分鐘」。「從」之後緊跟著是「事情發展的起點」,「到」之後才是「事情

發展的終點」,先後順序必須按照事情發展來排列。以眼視閱讀的文章

可以不講究這個順序,但是口說耳聽的演說稿就一定要注意「言之有序

」的順序了。

  第二、資訊要精選

這是説:篇、段之開頭引用了「非必要」的資訊也是欠妥的語句。

例如要介紹某個歌星、影星,一開始就講「他不是巨星劉德華,也不是

歌手蔡依林,更不是名模林志玲」,而在後文中並沒有再拿劉德華、蔡依

林、林志玲跟那個演藝人物作比較,使這段話成為沒必要的贅文而欠妥

。在演說稿中多舉實際的人物、具體的事件是使得演說更具體化的方法

,但是這些眾所周知的實際人物、耳孰能詳的具體事件,都必須精挑細

選,非必要不可的人物或事件,寧可捨棄以免雜亂。

    第三、引文要恰當

    在篇、段之開頭引用名言錦句是一種好的方法,但是所引用的名言

錦句必須是恰當的,這就好像戴帽子一樣,許多50歲以上的人都知道,

上世紀末30年在台灣的藝人之中,以鳳飛飛最懂得怎樣戴帽子,她的

帽子不但多,而且戴起每一頂帽子都能搭配得恰到好處。演說稿裡面引用

文句也必須十分恰當,而且「非必要」的語句絕對不可亂引。

    例如要說明一件事實以前,先說一句「不瞞大家說」作開場白。

我們常說「人言為信」、「言而無信非人也」,面對群眾的演說更要對聽

眾負責,當然所的話語必須「句句是實話」,如果還想要隱瞞、欺騙,

那就不必說了;如果不隱瞞、欺騙,只要事實真相說清楚明白就行啦!

這句「不瞞大家說」就是一句沒有必要的贅文,有些人還覺得這句話是

否暗示「以下所言並非事實」,因為在某名嘴的口裡常有這樣的情況。

    又如「說到這裡就要提到一段小插曲 , 當年…」這是文中不必要

的聯接語句。演說是現場持續進行的口頭傳播行為,只要「持續不停」

的說下去,不必再換一個話頭、插一句引言,那反而使得聽眾的興頭

受到頓挫,對於演說有不利的影響。

    第四、開頭要具體

    在一篇演說開始的時候,應該提出具體的事實、簡明的立論,不

可以一開始就提出空汎的理論,否則就違背了「從具體到抽象」的原

則。例如談休閒生活,一開始就說「音樂,可以…。在日常生活繁忙

…」講了一大堆空論,使聽眾一個頭兩個大;聽眾要用很多腦力忙著

消化這些大道理,哪裡還有空閒、哪裡還有精神去聽底下的演說呢﹖

因此演說稿的開頭要具體,搬出空汎的理論作為演說的開場白,也是

語句欠妥的情況。

    第五、言語要有據

    這是説:敘述的每句話一定要有根有據,絕對不講「妄斷之語」。

    所謂「妄斷」是「無知而任意判斷」,有些人常常毫無根據的以

自己的情況作根據,認為別人也都跟他一樣,這種人的思維方式非常

危險,他的「妄斷語句」用在演說詞裡來,容易引起聽眾的反感。

例如要談「孝道」,一開始就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父有母」,那麼

唱著「父兮兒寒,母兮兒飢……兒在中野,以宿以處」的孤兒、棄兒

們情何以堪﹖

無緣無故就冒出一句「相信大家都知道」也是常見的「妄斷語」,

演說者既不是每一個聽眾的熟人,就無法確知每個聽眾知道了些什麼,

怎能憑空「相信大家都知道」呢?假使真的大家都知道了,那不是就

不必再說了嗎?所以「相信大家都知道」不只是一句「妄斷之語」,也

是毫無意義的贅詞。

    還有人說:「相信認識※**的人,對於**一定很**吧!」

這句話比「妄斷」更可怕,他假設的是「一言堂」的社會,普天之下

絕對沒有不相同意見;然而事實上,在民主而多元的現代,任何意見

都必須容許他說出來,我們可以反對任何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們必須

維護任何意見表述的權力。像「相信認識※**的人,對於**一定

很**。」的「妄斷語」,不但不能用作演說辭,也將不見容於現代

民主而多元的社會。

不在演說開頭或中間冒出無根據的妄斷語句,就是言語要有據、

言之有徵原則。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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