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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8 16:48:01瀏覽864|回應0|推薦16 | |
許錦文/台灣融合文化優於中華文化: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29502
自上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本土化」佔據著台灣文教領域的高地。特別是某些政學媒套用後殖民理論,來對台灣內部的文化教育進行「本土/外來」的二元論,以製造異己的方法奪權鬥爭,比如「本省/外省」、「台灣/中國」的二元對立,一時收取了很高的政治利益。
欲將內在於台灣的中國「他者化」
但其代價卻是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的裂解與質量下滑,具體表現在薪資停滯、人才外流、政治與經濟表現保守──沒有願景的「維持現狀」成為現實與心理的雙重闡述。在二元論的主導下,經過藍綠兩黨的輪番實踐,台灣社會與民眾走向集體保守化。由於這二十多年來,一直沒有更好的出路,或者慣於沒有更好的選擇,台灣在政治上就表現為既不相信「統」,也不相信「獨」,選舉只是「投票教訓壞人」的低能化民主。
二元論本身就是比較幼稚甚至低能的思維方式,它對於調動人們初階的、童騃的情思頗有效果。但是,文化教育長年受到二元論的宰制後,台灣人集體的三觀就很難走出幼稚期。所以,不僅是統派難以取得大人們的支持,獨派也難以依靠「童子軍」來實現最終目的。畢竟,被二元論建構三觀以後的人,在好壞、黑白之間的官能轉換,是既被動又淺薄的。
時移勢易,二元論逐漸抵不過全球化的論述大潮。眼見中國大陸在全球化方面取得高端成就,甚至逐漸主導全球化;台灣不敢明火執杖地集體反全球化,便逐漸改以多元論的裝扮自居,但本質上還是二元論的意識形態。比如過去自以為是文明進步的日殖品種,就學舌鳴叫中國(人)為「支那(賤畜)」;現在被全球化震矇了,就吃味地改稱中國(人)為「強國(人)」。這種稱呼上的豹變,反映二元論造就童騃式知能的可悲。
但不論二元還是多元,其不變的論述目的,都是將內在於台灣的中國「他者化」;差別只是前者用對立,而後者用對沖的方法。
原鄉成為「原罪」
以過去所謂的「外省人」為例,台灣作為華夏邊緣和移民社會,「四大族群」乃至「五大族群」的劃分方法,[1]既不是依據各省各地各族的母語方言,也不是依據各群體的風俗習慣,而是完全按照當權派的權力意志和政治標準。如此一來,「原住民」和「新住民」就被定位(弱勢、邊緣),而「外省人」則被定罪(既得利益)──比如10年前,一個外省二代語言學學者對「台灣人」身分終審權的詮釋:
「外省人」是否得以加入「台灣人」,不是外省人單方面的問題,還需要有多數「台灣人」的主觀意願,雙方面缺一不可。[2]
他把「外省人」和「台灣人」相互客體化,把「台灣人」描寫成這個移民社會的上帝,擁有赦免「原罪」族群的權力。這是將350年來「本省人」壓迫原住民的「原罪」,輕易移交給來台60年的「外省人」。也就是說,由後來的政治難民為先來的經濟難民頂罪,於是經濟難民得以罪贖而升等為「台灣人」。至於為什麼「外省人」責無旁貸地擁有「台灣人四百年史」的「原罪」?他說是「語言優勢」和「既得利益」。因此他向「台灣人」提出一個請求:
允許外省後代以其原生母語與原生文化作為犧牲祭品,換取其後代原罪的
顯然,這是以政治交易的解釋來取代人類學上的認識,從而避免對政治劃分「五大族群」與政治建構「台灣人」的質疑。換句話說,「外省人」的母語和原生文化已經在台灣「犧牲」了,他們的存在和地位也就無關其語言文化,而在於「台灣人」的權力意志和政治標準。這就可以解釋《語言平等法》和《國家語言發展法》出台後,為什麼數百萬「外省人」的母語方言反而被消失;也可以解釋新課綱所規定修習的「新住民」母語,為什麼不包括那些「中國孕婦」的家鄉話。
從新舊「南向政策」的歷史脈絡來看,台灣中小學語文課綱中那些後殖民語境的「多元文化」概念,其實是「新殖民主」和「次帝國想像」的道具──政學媒統治階層並沒有揚棄「美日新殖民主義」的體制和價值宰制,也沒有運轉對「戀殖心智」的全面性反思,因而成為歧視內部族群的「新殖民主」。在戀殖場域下,「原住民」被規訓為「南島民族」,以作為台灣人是「泛南島民族」的鋪墊;[4]「外省人」則被規訓為「原罪族群」,[5]以禁絕他們西向的原鄉意識破壞「島國心智」。
所以,與其說「外省二代學者」以自我卑賤的方式來奉承「台灣人」,不如說是他向「台灣當權派」奉上一紙投名狀而已。這類人格扭曲的情狀,不僅發生在學界,更發生在不勝枚舉的政界。「原罪」思想,其實是西方殖民者「教化」、「規訓」殖民地的理由。外省後代的「原罪」迷思,或灣生的「混血」崇拜,正反映台灣的後殖民現象;而語言政治和族群政治,正是台灣作為「新殖民地」的主要特徵。當「新殖民主」反覆操弄語言和族群問題時,所謂文化雜交論、融合論或多元論,就演變成包裝階級問題和內部殖民關係的新衣。
以12年義務教育新課綱為例,其社會領域提倡「多元史觀」;而語文領域除了國語文、英語文和第二外語,又有本土語文和新住民語文,也是以「多元」為訴求。但所謂「多元文化」,正如印度後殖民理論家阿赫默德的提問,究竟誰是多元的主體?按誰的條件進行或認定多元?如果釐清不了,就不過是殖民者的託詞。[6]
況且,母語或族語是家庭或家族的用語,這和放在義務教育共同課程的共同語(普通話、國語)本就不同。外配婚嫁來台灣,其主要需求並不是在台灣學習家鄉話;就像婚嫁到美國的人,其需求也不是在美國學習台灣話,而是要學習英語一樣。台灣當局背道而馳的作法,只是把學校當作「語言政治」的陣地罷了。這既無關「本土化」,也無關「多元化」,卻可能因為課時排擠和資源分散,而造成台灣學子任何語文都學不好的「低能化」。
有些基層單位和前線教師不察其中深淺,或者迫於無奈,而助推東南亞語,成為「語言政治」的工具。他們沒考慮到,即使是所謂「原住民」或「新住民」,在義務教育階段更需要幫助的是共同語文的能力。2017年的旺中民調已經顯示,台灣民眾認為下一代最應該學好的語言,依次是「國語」(79.3%)、「台語」(55.4%)、「英語」(46.9%)、「客語」(3.7%)、「原住民語」(0.8%)。[7]果然今年新課綱上路後,新二代小一生選讀母語者不到4成。[8]
多元文教的主體性
這些數據說明,語言地位的確立是歷史的選擇,尤其是共同語的地位。何況所謂「母語」、「新住民語」,根本不包括大陸來台婚配者的各省區方言,談何語言平等發展的「多元化」?
然而,台灣的語文教育卻奉旨南向而趨向印度化。印度人口超過13億,其境內有1652種母語和為數更多的方言。雖然印度憲法規定的官方語言「只有」22種,但在廣播和成人讀寫教育方面共使用104種語言,用於印刷出版的語言佔了其中87種,且沒有任何一種印度本土語的使用者超過全國人口的半數。在這種多族多語的情況下,印度境內各精英階層使用的唯一共同語,卻是外來的被定位成「副官方語言」的英語。[9]以此來看台灣新課綱將國語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英語文和第二外語多元並立,就包含了對沖的用意。且國語文教育不在「本土語文」課程之內,難免有漢語中文「他者化」的疑慮。
正因為將內在於台灣的中國「他者化」,因而其本質還是幼稚的二元對立論。比如,說「台灣融合文化早已優於中華文化」、說「台灣文化包括中華、西方、日本及原住民等文化,尤其台灣被日本統治五十年,已經融有很濃厚的日本文化」、說「詐騙集團」是「中華劣質文化腐蝕台灣文化」的結果、說台灣「薪資倒退」是因為加入中國崛起的全球化、說兩岸往來「是反台灣本土化的作為」等等。[10]一方面無法否認內在於台灣的中華文化,另一方面又極力攀附日美歐文化,並反過來敵視中華民族與文化,這就是以多元論對沖台灣的內在中國的典型思維。
由於多元論佔據了台灣話語權,許多似是而非的說法遂托庇其下而自居正當,社會貌似多元而無一體的價值結構,這種原子化現象很容易導致腐敗下流,包括思想與道德。在此背景下,性別多元論、成家多元論、慰安婦多元論,台灣地位未定論、……,一時間滿載「進步」的詮釋衝動。
然而,當今多元論是以一體為對象,而不是基於一體的發展。表現在政治上,所謂反對「一國兩制」,其實在反對「一國」;所謂大陸民主化與承諾放棄武力才能談統一,正是以多元(民主)為藉口,來拒絕政治上的一體(一國)。試想,若大陸相應要求台灣以放棄台獨、追求統一為條件;台灣不會以多元(民主)為托詞,來拒絕一體(一國)?所謂這一代人無權限制下一代人的選擇,也是多元論下歷史虛無主義的產物。這種思維方式,是以二元論為實質而沒有共同願景或價值的多元主義,台灣的文化教育將因此進一步無厘頭化或低能化。
如此來看「台灣融合文化優於中華文化」的說法,恐怕是一句笑話。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的長遠發展,正是因為融合統一、一體多元的型態,包括落地於台灣的文物、古蹟、制度、宗教、飲食、音樂、戲曲、文字、節慶、人倫和閩南話。日本殖民者留下的神社,完全不能與孔廟、關廟、媽祖廟、保生大帝廟相提並論;台灣人每年赴大陸探親、祭祖、就業、求學、旅遊、交流的人數,遠遠超過去日本的人數。日本人來台北故宮博物院,則是為了親睹25萬件來自大陸的古文物,而不是因為台灣「融有很濃厚的日本文化」。
台灣文教要避免夜郎自大或自我卑賤的笑話,最好認清自己是中華文化主體的組成部分。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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