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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玉秀的異國婚姻和惡夢
2008/08/30 15:03:57瀏覽7669|回應5|推薦32
去年八月,傅玉秀在芬蘭赫爾辛基近郊殺害自己的三名親生兒女時,她的鄰居都不敢置信,這麼一位清秀弱小的女子,怎麼可能如此絕情?何況,她給人的印象是非常愛她的孩子,根本不像一個會殺死小孩的母親。

但是,那些鄰居肯定忘了,芬蘭是全世界自殺率最高的國家,而八月又是永畫的季節,大部份芬蘭人都渡假了,沒去渡假的人應該是經濟情況無法負擔或者剛好有事走不開的人,因為離異的丈夫也度假去了,傅玉秀才有機會和二個八歲的雙胞胎女兒相處。

傅玉秀那天打算和孩子同歸於盡,她先餵食孩子吃安眂藥,之後動手自殺,只是自己沒死成。

傳玉秀自從婚姻出狀況後,因雙方失去互信,兩人再也無法溝通,傅玉秀的處境與大多數異國婚姻有問題的台灣婦女一樣,她們的丈夫擔心她們將孩子帶回台灣後,便再也看不到孩子,那些佔在地優勢的丈夫們不得不祭出所有的法律招數,以便讓當地警方站在他們的立場。關於孩子的撫養權,這永遠是一場你死我活的爭奪戰。



因為台灣並未簽定海牙擄拐兒童公約,也不是聯合國的成員,與大多數國家沒有邦交,一旦孩童抵達台灣,便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約束台灣婦女將孩子帶回原出生國。



只是傅玉秀單身異國女性一人,對芬蘭法律和文化都不熟悉,如何對抗?

傅玉秀在北國惡漸惡化的憂鬱症也不足讓芬蘭檢方同情,在芬蘭,殺害兒童是最不可原諒的事,如果一個人並非心志喪失,便絕不該殺害無辜幼童。對芬蘭社會而言,這個判決是公平的。

但對傅玉秀,卻是多少的辛酸痛苦淚。一場異國婚姻,不但失去丈夫,也失去孩子,最後還得在芬蘭監獄待上好一大段漫長的人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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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dechen123&aid=2175566

 回應文章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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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2008/09/08 01:09

就是那saharing the same culture, the same background的感情
讓我們更加 同情 她的處境的不堪.

這件事的發展 駐外單位能提供給傅玉秀的是理智與法律的咨商
讀了報導之後 拿台灣的觀點隔海 言論一番 似乎是無補於事.

同情她 施以感情之手 yes.
但是她實質上的需要 恐怕不是這個吧?
須要你的持續報導嘍!


陳玉慧(Jade Y.Ch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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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
2008/09/07 22:45

異國的環境 只是加重婚姻的複雜性
並不是 成功/失敗婚姻 的直接因素.

這很有道理。此短文旨在傳遞此失敗婚姻的異國特性增加了更多複雜性。

當然,把小孩當做自己的財產,是東方封建文化的一死結,傅玉秀是台灣人,或許我在某一程度同情她的無助。


B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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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夢?
2008/09/04 18:39
非常同意NS的論點!
異國婚姻當然有它的困難度,但最終的問題是出在當事人兩方。

旅人世界 & B's 心眼 -
遊賞世間美的人、事、物...究境一探,是否真的"物以類聚"?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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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失敗
2008/08/30 21:41

婚姻失敗 因而走上絕路
小孩連帶陪同黃泉路同行
的消息
台灣聽聞特別多

我認為:
1) 這事件與異國婚姻本值質 無直接關聯
任何型式的婚姻都有它 內在&外在 成功/失敗的因素
成功/失敗婚姻 是當事人雙方的情緒與理智的選擇
異國的環境 只是加重婚姻的復雜性
並不是 成功/失敗婚姻 的直接因素.
最簡單的反證是 看看台灣有多少 失敗婚姻的一方 帶著孩子同上絕路!!!

2) 不管任何理由
說不忍心丟下孩子孤單 或者是 我得不到的你也不要想得到...
小孩都不是父母的財產
絕對不該用自己的意志 引伸或者強加 於下一代身上
奪走孩子的生命就是謀殺
這才是法律重判的理由吧!!!


Ofeli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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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008/08/30 16:10
「傅玉秀在北國惡漸惡化的憂鬱症也不足讓芬蘭檢方同情,在芬蘭,殺害兒童是最不可原諒的事」…我想請問,那她在芬蘭的就醫資源、或是律師,也是站在「芬蘭人的立場」、「專業上的責任」去幫助她的嗎?或是…「真正的芬蘭人」還是有也能夠理解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