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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業是GDP的救星?
2013/06/18 08:03:00瀏覽24543|回應3|推薦10

主計總處在今年四月底的時候,發佈第一季經濟成長率,從預估值的3.26%腰斬到實際的1.54%。在主計總處的新聞稿中,還同時出現一段話:

「惟占逾85%之住宅服務成長平穩,概估『整體』不動產業實質成長4.29%,對經濟成長貢獻0.34個百分點。」

好啦,馬上就有媒體與專家出來歌功頌德:泥看看泥看看!經濟成長率不過1.54%,不動產業就貢獻了0.34%,佔去五分之一。要是沒有不動產業,GDP數字不知道會多難看。不動產業就是推動景氣搖籃的手,台灣經濟的火車頭,民族的救星,世界的偉人……皇恩浩蕩啊!

只是,這些專家媒體根本不知道,或是他們故意不說的是:根據主計處對GDP的分類方式,台灣「每個住戶」都算是不動產業。

什麼?!!!

我們先看這些數字從哪來。關於整體不動產業對GDP的貢獻,是出現在主計總處新聞稿第8 頁的表3。這些專家媒體,從新聞稿數百個數字中,抓到一個「當季數字」就大肆宣揚。事實上,以季為單位的計算本身波動就大。以前年(100) 年第一季為例,整體不動產業對GDP的貢獻也達到0.26%,但全年下來不過貢獻0.1%。去(101)年第一季,整體不動產業對GDP的貢獻,還是負的咧!

這種短期數字本來意義就不大。不僅如此,如果放長期來看,把同一份新聞稿中,整體不動產業對GDP成長的歷年貢獻畫出來,會出現一些更有趣的事。

首先,有人能從圖中看得出來:「不動產業能帶動GDP成長」這件事嗎?我是看不出來啦,不過蠻佩服有人能夠妙筆生花就是。(話說回來,哪個行業不能帶動GDP?)

另外一個有趣的地方是:馬總統當選後房價暴漲,信義房價指數五年間漲了六成。但整體房地產業對GDP成長的貢獻不增反降。從馬政府上台前的0.36-0.69區間,下降到0.06-0.28區間。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主計處所謂「整體」不動產業(行業分類代碼L)包括兩個部分:一般人認知的不動產業,也就是從事不動產開發、經營及管理等行業,列為項目LA,僅佔一成五。另外一部分叫做「住宅服務」,列為項目LB,佔了八成五。今年第一季「整體」不動產業所創造0.34%的GDP成長貢獻,是由「真正的不動產業」與「住宅服務」兩者貢獻合計出來的。

那,什麼行業叫住宅服務?規模居然是真正不動產業的五倍以上?其實,所謂的「住宅服務」根本不是一個行業,它指的是「全國住宅對住戶所提供的服務」。是誰擁有這些房子不重要:如果你是租房子居住,繳納給房東的租金便計入住宅服務當中。如果你是自住,就會當你是「自己出租給自己」,先推算出一個虛擬租金,然後計入住宅服務當中。也就是說,不管自住或出租,全國所有房子對住戶所提供的服務價值,都會換算成租金,算進GDP中。有趣吧!

由於住宅服務根本不是一個行業,但性質與一般人認知的不動產業「內涵較為接近」,主計總處就把「住宅服務」的合計放到不動產業下(先前叫做「不動產與租賃業」)。這就恰好給了不動產業膨風的機會,一膨膨成六七倍,讓本來已經有大頭症的建商頭更大,也剛好符合我們政府把不動產業當做「最重點保護產業」的秘密國策。

「真正」的不動產業,雖然佔媒體的版面很大,但卻佔全體產業的比例非常非常的低。從70年到最新的資料(100年),真正的不動產業(LA)國內生產毛額,佔全體產業的比例,從不超過1.5%。但經過全國住戶「住宅服務」的加持後,暴增為8到9個百分點,成為最重要的國內….嗯…「產業」之一?

馬上會有人會跳出來說:「不對不對,不動產業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性大….」很有趣的是,房價高漲的這幾年,台灣營造業的成長居然不時會出現負值。而主計總處的「產業關聯分析」也指出:不動產服務屬於「既不易帶動其他產業起飛,也不易因其他產業發展而受影響,為聯鎖效果最低的產業」之一。(猜猜看為什麼?)

這些事實,建商會跟你說嗎?當然不會。政府會對你說嗎?也不會。那些媒體專家會跟你說嗎?更不會。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建商們要花這麼多錢投入廣告與置入行銷。他們不僅僅是要你買房子,而是要徹底地改變你的印象與觀念,讓政客能夠順利推行建商們想要的政策。基本上,所有你在媒體上看到「不動產業對經濟貢獻」的相關數字,幾乎全部都用「住宅服務」灌水過。反正又有哪個住戶會想到,自己也會莫名其妙地變成不動產業?

這應該是威權統治結束後,全台最大的洗腦工程。不信?可以做份抽樣統計,要民眾猜「真正的不動產業」每年的產出佔全國GDP多少百分比,我相信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兩位數。

很多人都誤認為高房價可以灌水GDP。事實上,由於「住宅服務」佔GDP比重遠高於「真正的不動產業」,透過高房價提高總體GDP是沒多大用處的,這也正是大家在上圖中所看到的情形:馬政府上台後,房價雖快速增長,但空屋率跟著高,房租水準便被壓抑。影響所及就是整體不動產業(含住宅服務)對GDP成長的貢獻不增反降。美國經濟分析局(BEA)也指出,房價上漲過程中,會有拉低房租的效果。所以抑制房價,降低空屋率,讓租金水準合理化,才能真正提昇GDP。同樣地,分析洗腦工程業「真正不動產業」對經濟的貢獻時,也必須同時考量高房價對租金水準與經濟成長的傷害,方為公允。

【註一】國內學者花敬群教授的網站中有「住宅產業與經濟成長的關聯」一文,說明的也是類似的事,而他提出的建議是「發展租賃市場」。

【註二】一個有趣的問題是,空屋該不該計入「住宅服務」?理論上不該,因為空屋並沒有對任何「人」提供居住服務。只是空屋很難認定,所以一般統計單位都是以現有可得的戶籍與稅務資料來計算。

【註三】關於「房價上漲會拉低租金收益率」,這裡有一個實際的例子。由於地上權房屋難以享受增值利益,房東或投資者就會要求較高的租金收益率。相反地,如果房價上漲可期,房東就願意以較低的收益率出租房子,進而拉低整體租金水平。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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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mpishb&aid=7766467
 引用者清單(1)  
2014/10/01 23:35 【udn】 這有其他產品!經濟 總體 想要 第一比價

 回應文章

胡慕情
2013/10/15 22:56
您好,收到您在獨立評論@天下的指正與補充,上了一課,謝謝:)
impishb(impishb) 於 2013-10-18 11:48 回覆:

謝謝您的回應。您既然在媒體工作,對於建商對媒體的影響力應有耳聞。筆者人在國外,讀到台灣一些媒體報導時,對建商置入性行銷嚴重的程度,只能說是怵目驚心。本文中有提到一個建商「投入廣告與置入行銷」的連結,而實際情形可能更嚴重。

麵包用天然酵母灌水,台灣米用越南米灌水,橄欖油用低價油灌水,這些在媒體上都能喧騰多日,但不動產業對經濟的貢獻被嚴重灌水,而且一灌灌成六七倍,媒體一個字都不提。

主計總處每次發佈GDP的新聞稿時,都會提及:「占逾8成之住宅服務」如何如何… 但「住宅服務」四個字,你永遠不會在主要報章媒體上看到。經過媒體的篩選,民眾只會讀到:(被灌水後)『整體』不動產業對經濟的貢獻如何如何….


J.C
2013/08/26 12:53
我想請問一下,意思您提到的「LB住宅服務」中房屋自住部分其實根本沒有經濟價值,所以代表政府公佈的GDP表面上也是假的?其實實際產生的經濟價值並沒有這麼高囉?這是台灣獨有的計算方式嗎?
impishb(impishb) 於 2013-09-22 11:34 回覆:

房屋提供人居住的服務,當然有經濟價值。「住宅服務」(housing services)列入GDP計算,也是根據國際標準(Standard of National Accounts, SNA)而來,所以數字計算上沒什麼大問題。

問題出在:「住宅服務」計算出來之價值,在生產面上要如何歸類,這就沒有一定的要求了。嚴格來說「住宅服務」不算是一般人所認知的行業。主計處目前是把它跟「不動產業」放在一起,這就給了政客與不肖業者魚目混珠的機會。

關於住宅服務的分類,一個有趣的例子是新加坡。新加坡單獨將自有住房服務列一大類。稱為「住房擁有」(Ownership of Dwellings),不與其他行業合併。我認為這是正確的作法,特別適用在台灣這種洗腦工程建商廣告猖獗的環境。


方正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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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11:13

不動產業應該從來沒當過經濟發展火車頭吧!卡到綠大大的統計圖表只是佐證這個事實。

想當年經濟起飛時,大家悶在加工出口區日夜加班賺外匯,那才是真正的火車頭,等賺到錢了,想拿來改善生活,一咬牙,揹個20年房貸,頓時到處有建屋工地,比起24小時生產線來說,隨處可見的建屋工地更有視覺衝擊效果,才產生經濟發展火車頭的錯覺。

若我沒記錯,買屋的確可以計入GDP數字,但繳房貸不計入。所以當年亮麗的房價交易GDP,是向未來20年借來的。而屋主每年繳的房貸不能拿來消費,正是未來20年消失的GDP。

當房價高漲讓房價和房租悖離,年輕人寧租不買,所謂的經濟成長火車頭就現出原形了,它根本拖不動經濟成長,甚至有負面效果。高房價的負面效果來自3項:

1.年輕人因高房價而不買房,並不會多賺錢拿來花,反而因失去了賺錢的動機而傾向不積極從事經濟活動。
2.高房價的不確定感和養育子女意願有負相關,未來人口減少,更不利GDP。
3.資本由創新流向金融遊戲,損害未來經濟發展,例如葉國一炒房事件。

高房價這麼多弊病,年輕人不買房,那誰買房炒高樓價?

不敢斷言是有錢的爸媽或財主自己出錢買,或是投機客玩金融槓桿,如是後者,台灣準備再接招吧!
impishb(impishb) 於 2013-06-19 13:21 回覆:

這裡有幾點關於GDP常被人誤解的地方。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所衡量的是一個國家當年的「產出」,所以:

  • 只有「新屋」才會貢獻GDP,而且台灣的計算方式,並非在新屋售出時列入GDP,而是平攤到「新屋興建過程」中就已經按「興建成本(不含土地)+推估利潤」列入。
  • 土地部分不列入。土地不是被生產出來的。所以蓋價值一千萬的新房,對GDP的貢獻不是一千萬,土地部分的價值要扣除,只列入附加價值。(所以如果其他狀況不變,把土地價格打到趴,甚至土地國有,GDP也不會受到影響。)
  • 如果是買中古屋,基本上已經算是「過去的產出」了,不列入GDP。縱使你買的價格比當初的新屋價格還貴,也不列入。但,買賣時的仲介與代書費用要列入,因為是買賣當年提供的服務。
  • 房貸本金部分不計GDP,但利息要。(利息是銀行資金提供給客戶的服務費用)
  • 基本上財產的移轉都不列入,因為那是移轉,不是生產。所以股票的買賣不列入。但證券員提供的服務(交易手續費)要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