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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1 00:10:54瀏覽5611|回應5|推薦10 | |
大家都痛恨地主建商炒地炒房,對於這些人不勞而獲得來的暴利,一般人的直覺反應是「那就課重稅嘛!國父不是說『漲價歸公』嗎?」所謂的土地增值稅由此應運而生:對於土地或房屋交易,買進賣出後賺到的價差,政府課重稅。讓賣的人少賺,打消炒地炒房的念頭 。 聽起來很公平正義,但你怎麼知道,賣方沒把自己該繳的增值稅加在賣價上,讓買方幫他出增值稅? 這種情形,財政學上叫「租稅轉嫁」(Tax Shifting),本來要課甲的稅,結果變成乙在負擔。這可是財稅人員高普考必考觀念,所以官員都很清楚。 一種交易稅(定義請見附註二)到底會不會轉嫁,從租稅經濟學的觀點,是要看所謂的價格彈性 (price elasticity)。經濟學家所說的價格彈性,跟我們一般人口語的意思剛好相反。一般人說:「我的價格很彈性」是說,只要價格變化不大,我買(或賣)的意願不會有太大變動。但經濟學上的價格彈性則是:價格彈性高,代表價格稍有變動,供給(或需求)就會有很大的變化。 租稅理論會告訴你:一種交易稅,最終會由價格彈性小的負擔。簡單來講,交易的買賣雙方,哪一個人比較在乎成交,稅就會落在他身上多一點。 很像一般常識,不是嗎?(諾貝爾獎得主沙金特說過「經濟學是組織過後的常識」) 今天民眾痛恨炒房炒地,政府及政客就專注在看起來最公平正義的「土地增值稅」,並推出「奢侈稅」,再以「不要增加民眾負擔」的理由刻意壓低地價稅與房屋稅等持有稅。 土地增值稅與奢侈稅都是交易稅,都有轉嫁的問題。今天政府刻意壓低地價稅等持有稅,等於讓地主「賣不出去繼續養著沒差」,既然地主賣不出去放著沒差,就會把自己該付的增值稅加在賣價上,讓賣價高高掛著。沒地的建商如果撐不住,沒蓋房子等於沒收入,只好忍痛買進,再想辦法把成本反應出去。房價當然居高不下。結果就是購屋者幫地主或養地的建商繳增值稅。 奢侈稅也是一樣,如果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稅低,等於讓投資客「養著放著沒差」,就會掛高價放著,造成「量縮價不跌」的結果。奢侈稅實施兩年,央行說沒效,我也這樣說。倒掉一堆靠交易量維生的房仲而已。 要公平正義,要課對的稅。真正能實現「漲價歸公」的稅,其實是地價稅。這道理經建會二十多年前就知道。 (本文歡迎連結轉載。感謝電小二於101/10/1推薦登載於聯合新聞網首頁) 附註一: 有些人會認為,提高持有成本,升利率不就好了?理論上沒錯。利率上升也可以增加持有成本,減少養房養地與交易稅轉嫁。但實際上呢?利率是央行用來調控通膨的工具。高利率通常是因為高通膨,這時雖然利率提高,提高持有成本的效果卻會被不動產(特別是土地)抗通膨的特性抵消,養房養地者甚至會更願意放著不賣,或掛高價賣,因為他的賣價要反應未來的預期價值。 更何況利率還會影響其他經濟活動(如商業上的借貸),不如不動產稅有針對性。 附註二: 為了讓一般人容易理解,本文所提到的「交易稅」是指在「交易行為時」產生的稅,屬於一種機會稅。跟一般稅法與稅務上定義的交易稅(對交易行為本身課稅)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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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