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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送利多 勞工延退至65歲
2008/04/18 20:54:59瀏覽112|回應1|推薦0

評析:政府現在應該做的是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有了良好的就業環境,雇主才會願意雇用高齡勞工,否則,光有法律條文但勞工享受不到好處也是枉然。

 

立委送利多 勞工延退至65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工退休制度大變革!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國民黨團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60歲延後到65歲。這項修法源頭來自馬英九競選時的勞工政見,立委解讀為勞工大利多,但是除了國營事業勞工是最大受惠者,企業人才汰換機制將造成重大衝擊。

這是勞基法民國73年公布以來,首次修正勞工強制退休年齡,改變沿用23年制度。勞委會目前已經修法將勞保強制投保年齡從60歲提高到65歲,未來一旦通過,將改變台灣勞工勞動結構,有助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

衛環委員會上午也對雇主放送大利多,將勞保費滯納金從每天加徵0.2個百分點降為0.1個百分點,最高加徵金額上限由原本一倍,大幅降為20%

馬政見 藍委提案修法

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60歲延後到65歲,是馬英九選舉期間提出的重要勞工政見,馬英九還未上任,國民黨團就提案修法,「馬上」兌現政見。由於變革太大,主管機關勞委會上午在立法院審查時,一再表態主張「漸進」做法,但是與會立委一致認同延後退休年齡是國際化潮流,最後無異議通過修法。

勞委會表示,此案過關,最有利對象是國營事業勞工及公務機關適用勞基法的工友、技工、司機等,勞委會官員私下表示,現行勞基法規定60歲退休,但很多企業已經提早以資遣逼退員工,改成65歲,恐怕勞工還是會面臨被提早逼退命運。更重要的是,原本雇主還願意僱用接近60歲勞工,如今要65歲才能強制退休,可能不利60歲勞工再投入職場。

2008/04/1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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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愛禮智與價值's 呆呆@guest
Re: 立委送利多 勞工延退至65歲
2008/04/20 18:23

工作在企業管理上有三層意義

  1. 永遠把經濟績效放在第一位 (所以企業能提供一份工作 是此工作的本身具有經濟的績效 不然則不應該提供..所以政府能做的就是做好長期的需求...讓此工作可以發揮經濟效益.這應該就是您說的把景氣搞好吧)
  2. 使工作有生產力並讓員工有成就感
  3. 社會影響力與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