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0/05/05 09:50:18瀏覽398|回應4|推薦43 | |
接上篇【請教!我應該怎麼做?】 從上星期突接到自稱“小如”小女生的電話交友,起先我祇當作一般沒有目標、亂槍打鳥的色誘行騙技倆;但經她不耐其煩地一路追擊,我就不斷地思考她的動機? 為何在電話中,我一再強調我祇是個擔任低層警衛工作的白髮老頭、又有家有眷、兒子年紀都比她還大、實在不適合玩年輕人的電話交友遊戲;她居然還不死心,三番兩次地窮追猛打。 電話閒聊中,她也曾談到她因父親工作受傷成植物人,目前已休學,正謀職幫忙分擔家計等等。 昨晚寫完上篇【請教!我應該怎麼做?】,臨睡前,終讓我推敲到一個較合理性的懷疑─這件事跟我在4/14報案的失竊案應有關聯;因在失竊物中,有我所有銀行與郵局的存摺。 就是因為她手中有我全部的相關證件、金融存摺,瞭解我的存款底細,認為我還有點小油水可撈;已經做好事前計畫及教戰準則,欲以美人計色誘行騙。 祇是她沒想到我這麼難搞定,始終未陷入她的粉紅陷阱,所以還不到時機向我開口援求金錢協助。 所以我懷疑“小如”,若不是當晚的竊賊,也與竊賊有利益關係;我甚至懷疑她說住在台中的可性度─可能人就在中壢,而且就在我的住家附近,監視我的行動也說不定。 現在我手上有她的手機號碼,基於以上一些懷疑因素,我正考慮是否再到之前的派出所報案中心,將她的手機號碼提供給警察,查察她手機的發話訊號區域,事情不就有較確定的方向可尋!? 後記: 今天中午我已到派出所,找到之前處理我住處偷竊案的邱警官;一到報案中心,我就先將這兩篇PO文給她閱覽,並呈示手機來電通話紀錄。 她瞭解後,也認同我的合理懷疑;不過依程序,本案因屬告訴乃論,必須由當事人主動提告,再附上相關佐證資料(如電話錄音、手機簡訊等)。她並提供我一些應對處理的技巧,和於法該注意的事項。 晚上約八點多,手機鈴響,我並沒馬上掀蓋接聽,先看手機外螢幕的來電顯示“小如”,果然又是她;我就故意不接,讓它響聲自停為止。希望她有自知之明,適可而止。 在此特感謝覺醒、允兒、Mai-Mai及諸位格友的提醒與關懷!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