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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cc以下的機車,前碟後鼓並用,時速50公里,所有的可用資料都說明了,自剎車反應產生到車輛停止,其間的前進距離基準是13米。如果以路邊的店面來說,13米相當於3個普通店面的面寬。當前後二車都是50 之下,剎車距離是基本相當的,但是後車要等到前車剎車的指示出現之後,才會產生剎車反應,但這時前車已經進入剎車制動,所以後車與前車的最小車距也不能少於反應時間的距離。當反應和判斷的時間為0.5秒時,前進的距離是6.5公尺。
所以,到今天為止,所有的交通事故筆錄,或是現場丈量的數字,正好都缺少了這一點,那就是事故發生的前0.1秒,肇事雙方的車距。
但事實上,所有騎機車的人都明白,除了撞樹的事故外,還有,雪隧的法定車距外,台灣沒有任何騎機車的騎士,會同意保持3輛機車長度的安全車距。
不是嗎?
然後,回頭看一看這個比例數字:
這是某個警局的前期“生命”資料,先說“統計”:95%屬於“人”的因素。
在“人”的三個主要因素:
驚覺性判斷力不足
能力限制
生理上限制
在“車”的三個主要因素;
車輛尺寸
剎車距離
安全帽認知
在“路”的三個主要因素:
驚覺道路缺失
遵循交通管制措施
認知路權
而在肇事現象的比例上:
機車與自小客16.6%
機車滑倒或撞路樹12.7%
機車與大客車1.8%
其中肇事當事人中,最高危險群的卻是“大專生”,相對男女比例則是 90:49
從以上的數字來說,特別是機車與大客車的肇事率,它所凸顯的正是“車距”,或者換個方式來說,就是保持“安全距離”。
當板橋的路段上,因為慢車道的安全島出現,機車必須“分流”的時候,有多少人是直接的就進行“分流”,迫使在她左方及後方的車都必須剎車禮讓。這不是偶發現象,而是機車在道路行駛中的常態,因為騎車的從來沒去注意側方及後方的車,所以也不會去留意正在接近的大巴士,那麼大巴士閃避不及,新聞媒體的主播,似乎沒有一個在意機車騎士的用“路”態度,而是一面倒的指責存在多年的安全島,甚而指責公車的行駛。
特別舉出這個案例,要點是指出近日一系列的巴士卡車與機車的案件。沒錯,巴士和卡車都有視覺死角,但是翻閱一下“駕駛”的教戰手冊甚至考題,再將條目與肇事的錄影帶來做對比。
誰對誰錯?鹿死誰手就未必是新聞主播出口的“定論”。
回到前題,為什麼機車和小客車的肇事比例,將近是大客車的10倍?
這個答案也正是在“安全距離”而不完全是數量。
在車陣中,機車穿梭曲繞的時候,95%都是貼近了小客車後視鏡的左右,但是在穿越大客車的“窄巷”時,連機車的後視鏡和巴士車體之間都還有充分餘裕的空間。這就是差別的來源和心態,就正因為機車本身就小,所以吃小不吃大之下,與大巴士之間的車距就保留的大;在另一方面,大巴士的剎車過程相對遲鈍,機車騎士對這個方面都有潛意識式的認知,所以跟車逼車的,也都不會迫的太近,這也就使得互相之間的肇事機率減少。
在這裡,就可以回頭再說今天機車的半套“A-B系統”。在之前,重複了很多次,強調的是:“沒有剎車動力輔助,就不需要【限制-釋放】系統。
當機械和電子都可以保證長期完美有效的時候,“有”可以說比沒有好。
但是,首先,這個機械和電子用在機車上是否長期都能確實而“有效”,這在目前是疑問。
更糟的則是銷售態度,是反向的憂慮,因為是“一面倒”的銷售誤導。
任何人只要開口問了“這車裝ABS有什麼用?”
機車銷售一方的回答都是一個模子出來的:
“裝了ABS,因為可以防止車輪鎖死,讓車輪在最有效的摩擦阻力下,有效的幫助車子減短剎車距離,所以行車的安全性大大增加。”更不幸的則是進一步的以汽車為證:“現在的汽車不都是ABS的!”
從邏輯來說,這是完全正確的說辭,但也顯然的是在銷售培訓時,講師是刻意的在做誤導,和刻意的隱藏了事實的另一面,那就是“前提”,是“車輪鎖死的條件背景”。
當機車肇事的一方,面對筆錄時,千篇一律的正解都是“車子剎不住,所以撞上了。”
如果需要補充時,那就和汽車駕駛的“我踩了剎車,但是車子卻暴沖”是一個道理,那就是“我的車子打滑”。
請問,除了在道路陷阱的鐵蓋子上保證“過彎打滑”以外,機車車輪鎖死打滑的見證在哪裡?
開過小轎車的都有經驗,要適當減速的時候,穿了高跟鞋的小腳,也只要將小腳挪開移到剎車板上輕觸,60就變50。但是反過來說機車,路上手抓著剎車拉桿行車的大有人在,剎車燈恒亮之下,可能60都不止。
這個差別的來源正是“動力補助”。
回到現實,如果買車的搞不清楚,真以為機車的“A-B系統”是“一整套”,可能“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因為會錯誤的以為自己機車上的ABS招牌,一如大奔當年車尾蓋上的“ABS”。不幸的是,機車的ABS是“超炫”的標誌,大奔的卻是警告後車:“我的剎車距離反應比你短,請保持安全車距。”
說老頭,老頭還真的差一點將上去。當時開著的是玉龍2000,眼看“勝利”在望,卻前面的北歐牛角竟然急剎車,老頭車停下來的瞬間是一頭冷汗,前後之間的間隙可以用游標尺了。
那麼老迪爵又如何?
羅斯福路,超過50之下,眼看前面人行道讀秒要結束,第一念頭是加速搶黃燈通過,但是到了臨近“機車停車格”之前,黃燈已經高亮,那麼寬的路口,顯然是過不了啦,接著就二手急拉前碟後鼓,沒進入斑馬線之前,前輪避震絕對是壓到底之下,車停了。
沒聽見輪胎摩擦地面的尖叫,沒看見地面任何的黑痕。
前碟“副廠灰色”5000公里,後鼓雞牌黃色3000公里,三天前的事。
要說前後輪鎖死?
反正是沒下雨的日子,在老頭來說還沒發生過;
至於雨天?老頭怕出事,雨天連繞景福門都秉持“買菜車”那樣的頹廢態度,所以更沒經驗過。
結論是:
如果機車有著ABS的貼紙,請千萬記得那只是張貼紙,急剎不平衡之下的滑倒,ABS說那是二碼子事;前後車距不夠,ABS更會譏諷連反應時間都沒有;
而車陣之中“自認為”的急剎之後,如果從來也沒聽見後面有車輪慘叫或是看見後面跟車的一臉蒼白,那麼回去之後請檢查一下ABS是否有正常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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