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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 12:03:36瀏覽7624|回應7|推薦13 | |
「哈利路亞!感謝上帝!感謝主!讚美神!一切榮耀歸給天父上帝!這真是一個成就的時刻、奇妙的時刻,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今天我得獎,也是一個神蹟……感謝上帝讓我成為一個新造的人……音樂當中填滿著讚美上帝的聲音……這世界上我們最需要的獎就是復活的耶穌所帶來的「願你們平安」,警廣就是上帝派來願你們平安的電台…」 第48屆廣播金鐘獎頒發特別貢獻獎給「西洋音樂教父」余光,他上台領獎時說了這段話,接下來的一位獲獎人上台第一句話也是「感謝主!」,我覺得不舒服就轉台了。稍早舉辦的金曲獎頒獎典禮,許多獲獎的基督徒上台第一句話也都是「感謝主!」 做業務的朋友如果見面就推銷產品,會讓我們覺得不禮貌與不得體,稍有修養的人都不會這樣做以免貽笑大方,但基督徒在頒獎典禮上傳教卻未聞批評與自省之聲,只見頒獎人龍應台部長微笑站立一旁,不知以她的文化素養,對基督徒這樣的行為有何評價? 如果我們複習一下禮儀規範,當知與人相處時,宣揚個人信仰是不得體的行為,何況是在政府與民間投入龐大資源,表彰優秀文化人的頒獎典禮上。其他宗教的信仰者大多知分寸,唯獨基督教徒們,無時無刻、不分場合地將「感謝主」掛在嘴邊。 將「感謝主!」時時放在口中是種諂媚的行為,宗教信仰是神聖的,信仰任何神或佛是為了崇敬神、佛的愛與善,以及祂的無所不在,你們的感激,神自然知曉,無須當眾告白,甚至無須說出口。
而「榮耀神!」、 「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更是不合邏輯,只有神給人榮耀,人怎有資格給神榮耀?同樣信仰耶穌的天主教徒只會祈求「上帝保佑」,未曾聽聞天主教徒要「榮耀天主」,也未聞其他宗教的信徒將榮耀歸於所信仰的神。「神」怎會需要「人」給的榮耀? 在人的世界,人與人必須彼此扶助、彼此感激(無論信仰相同與否),世界才會美好。多行善,多感恩人間事,社會自然走向神所喜愛的方向!
建議基督徒們將「感謝主」放在心中,「感謝人」放在口中。
後記: 最近讀了林中斌先生的文章《方濟的光芒》,十分敬佩天主教教宗方濟的思想,摘錄其中的一些對話,敬請信基督教的朋友參考。(全文網址: 林中斌/方濟的光芒 | 名人堂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8273972.shtml#ixzz2js3AkKsc) 問:「請問您對同性戀的看法?」 教宗方濟:「我有何資格評斷他們?」「心懷善良、尊敬上帝的人們不都是我們的兄弟嗎?」之後在九月,他反問:「當上帝看到同性戀者,祂會慈愛的肯定他的存在,還是拋棄、譴責他?」 問:「天主教徒以外的人會得救嗎?」 教宗方濟:「我們都會!不只天主教徒。每個人!」 問:「教父啊,那麼無神論者呢?」 教宗方濟:「甚至無神論者。每個人!」 教宗方濟還說:「把人類分割成兩部分,一部分可得救,另一部分不可得救。任何宗教如此說,都是暴力的宗教,會導向戰爭。以上帝之名進行殺戮,那才是最大的褻瀆。信仰上帝並不保證你有道德。」
另外, 有位基督徒朋友回應說:「人要懂得在神面前謙虛,如果人要與神爭寵,這樣的人千萬不可謝。」這位朋友誤會了我的意思,希望基督徒多感謝人,是因為在人的世界,人與人互相感謝是社會和諧的基礎,而對神的感謝,神自然知曉,無須告白。 這位朋友還要我不用擔心讓我不滿意的基督徒,因為自有神會管教他們。其實,我不擔心那些基督徒,卻很擔心社會因基督徒不當的行為而混亂,許多基督徒只對神謙虛,對人卻很無禮(甚至猖狂),例如: 余光先生–不當的禮儀示範 林秀濤檢察官–說謊的示範 李登輝先生–經常自大、無教養地批評、醜化他人與政府 最令我憂懼的是: 非基督徒做了壞事,通常,得不到同情。 而基督徒做了壞事,常常,其他基督徒們非但不譴責,還給予溫暖。 最惡劣的基督徒甚至將自己的醜陋行逕包裝成「為主做見證」,其他宗教的信仰者做了壞事絕不敢拉神下水。而基督教對他們的包容(基督徒不批評基督徒),甚至包庇(許多教會還鼓勵這種行為)更擴大了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批評基督教並非愜意之事,基督教的勢力龐大,我其實也有些畏懼。此外,基督徒中也有許多善良的朋友,批評了基督教也同時得罪了朋友與善良的基督徒,但每見基督徒有害社會的舉措,就忍不住效法《唐吉軻德》大戰風車,以筆代矛向空中揮舞,不自量力地挑戰對社會不利的現象。 親愛的基督徒朋友,請原諒我的杞人憂天,因人間屬於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方獨善成就不了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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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