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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10:27:46瀏覽523|回應0|推薦17 | |
基督教的傳教者常傳達兩個信仰核心: 一、「因信稱義」:只要信仰主就是「義人」。 二、每個人都是「罪人」,要信仰主才能獲得赦免。 這兩個說法對我而言都不合理,而且不符合普世價值,例如:人會犯錯,但犯了錯的人並不等同「罪人」,而「信即是義」,則更無道理可言。它們的涵義就是:只要信仰神,無須行善就可上天堂(獲得永生)。 另外,基督教徒除了常說「感謝主」之外,還常說「榮耀歸於主」,但主是神,祂就是榮耀,人間的榮耀都是神所賜予的,說「榮耀歸於主」的意義何在? 我查閱了聖經,舊約中的主(耶和華)只保護其子民(以色列人),但祂懲罰不遵守其戒律的子民,並不是無條件的寵愛相信祂卻違背戒律的人。 至於新約聖經中的耶穌,祂要求追隨者要行善、富人要放棄財富,從未說過「信即是義」之類的話,我想耶穌絕不會贊同以「因信稱義」做為信仰的核心。宗教應強調「善」,然後「信仰」,如此才能避免偏狹與仇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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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