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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個人聘僱之外籍勞工‧報稅規定+僑民綜所稅率‧降至20%+機械舞&太空漫步舞
2012/12/12 19:11:51瀏覽1143|回應1|推薦62

新聞稿》

個人聘僱之外籍勞工‧報稅規定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僱用之外籍勞工如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按規定稅率納稅。

 

該局說明,個人僱用之外籍勞工通常是從事家庭幫傭、看護工或漁工等類型工作。因為雇主不是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所以在給付薪資時不用辦理扣繳申報與開立扣繳憑單。當外籍勞工在華居留天數未滿183天,是稅法上的非中華民國競內居住者。如果其每月薪資所得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須按6%課稅。

 

當外籍勞工在華居留天數超過183天,是稅法上的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須再次年531日前申報前一年度所得。如果該外籍勞工於年度中離職不再返臺,則要在離境之前辦理申報。但若全年所得低於當年度免稅額與扣除額之合計數,得免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蕭百純,電話(0423051111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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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補充:

101基本工資18,780,每小時工時@103元。

                               (18,780×1.5=28,170)

102基本工資→仍維持18,780,每小時工時@109元。

                               (18,780×1.5=28,170)

外籍勞工在台居住未滿183天,且工資28,170元,要扣繳18%稅。若工資<28,170元,扣繳6%稅。外勞月薪28,170元(含)以下,薪水就已經很低了,若再扣18%的稅,那就領不到什麼錢了。

註:這是我喜歡跳的舞曲!不要老是坐在電腦前,起來活動活動筋骨,
       扭扭腰、擺擺臀、跳跳舞吧! ~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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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秘書/扣繳稅款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2012.12.24 04:22 am

政府掌握所得稅稅源最主要的制度即是「扣繳」。本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包括薪資在內的固定及非固定收入,多數都要按月預先扣繳一筆所得稅。

 

所得稅扣繳稅款輕重,取決於扣繳稅率,居住者與非居住者負擔不同。以薪資為例,居住者有2種稅率選擇方式,一是按5%的固定稅率扣稅; 一是由財政部每年編定「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單位再按納稅人事先填報的扶養親屬人數,每月查表課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薪資扣繳稅率為18%,但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只需扣繳6%

 

所得稅扣繳制度存在的目的,在疏減納稅人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次繳納全年所得稅的資金壓力。

 

特別是受薪者,按月扣繳所得稅的機制形同分期繳稅,可避免繳稅壓力集中在每年5月結算申報季。

2012/12/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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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元旦調升雇主宜早因應

【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 2012.12.17 08:25 pm  

明年11起基本工資時薪將調漲,雇主僱用時薪制人員,時薪將從新臺幣103元提高為109元。月薪制人員之基本工資仍維持18,780元。台北市勞工局局長陳業鑫特別呼籲,雇主應提早因應,包括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調整等事宜,其他勞動條件也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以免觸法。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梁蒼淇也指出,針對時薪制人員勞動權益,雇主除了應注意約定時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外,如有使員工工作逾法定正常工時,應以約定之時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如時薪制人員於休假日出勤工作之情形,該日應給付加倍時薪。

梁蒼淇特別強調,勞工局每年度皆會實施工讀生專案勞動檢查,針對事業單位僱用時薪制勞工常見違法事項加強查察,如: 約定時薪低於基本工資、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給特別休假及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等。

2012/12/17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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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日起基本工資‧時薪提高為109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2012.12.17 02:50 pm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自10211日起基本工資時薪將調漲,雇主僱用時薪制人員(如工讀生、部分工時或俗稱PT等人員),時薪將從103元提高到109元。月薪制人員基本工資仍維持18,780元。

 

北市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梁蒼淇表示,針對時薪制人員勞動權益,雇主除了應注意約定時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外,如有使員工工作逾法定正常工時,應以約定的時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如時薪制人員於休假日出勤工作的情形,該日應給付加倍時薪。

2012/12/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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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籲雇主注意元旦假期‧員工休假安排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2012.12.18 03:10 pm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元月1日及元月2日均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之法定應放假日,事業單位如要求勞工朋友於應放假日出勤工作,其工資應加倍發給,即除發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一日工資。 

勞工局說,如係排班制者,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將元月1日及元月2日調移他日休假,調移後勞工於上述原休假日出勤工作,無須加倍發給工資。 

至於週休二日者,配合調整元月1日及2日出勤日,事業單位事先得與勞工朋友協商將1011231日(星期一)原出勤日調整為放假日,形成自1011229日(星期六)至10211日(星期二)最多可連續放假4日,但1011222日(星期六)則須調整上班。

2012/12/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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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綜所稅率‧降至20%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1.01 04:19 am

今(1)日開始,仍保有中華民國戶籍的海外僑民,全年合計回台停留期間不達31天時,除綜合所得稅率降為單一稅率20%外,海外所得亦將完全免稅,不必擔心再被比照按居住者身分課稅了。

 

財政部已重新定義「居住者」的課稅身分,並從今天起生效,雙重國籍者受惠最大。財政部提醒各扣繳單位避免短扣或溢扣所得稅。

 

擁有非居住者身分者,在稅負上享有較多輕稅待遇,包括在台所得僅需就源扣繳,免在每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稅率亦只有20%;非居住者不必申報最低稅負,海外所得無論多寡均不計稅。另外,若在國內有財產,僅需就在國內財產申報遺產稅,海外遺產不納入課稅。

 

所得稅法對於「居住者」的定義包括:在台有住所,且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但1課稅年度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2013/01/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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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機械舞  & 太空漫步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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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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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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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20:45

◎僑民綜所稅率,降至20%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1.01 04:19 am

今(1)日開始,仍保有中華民國戶籍的海外僑民,全年合計回台停留期間不達31天時,除綜合所得稅率降為單一稅率20%外,海外所得亦將完全免稅,不必擔心再被比照按居住者身分課稅了。

財政部已重新定義「居住者」的課稅身分,並從今天起生效,雙重國籍者受惠最大。財政部提醒各扣繳單位避免短扣或溢扣所得稅。

擁有非居住者身分者,在稅負上享有較多輕稅待遇,包括在台所得僅需就源扣繳,免在每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稅率亦只有20%;非居住者不必申報最低稅負,海外所得無論多寡均不計稅。另外,若在國內有財產,僅需就在國內財產申報遺產稅,海外遺產不納入課稅。

所得稅法對於「居住者」的定義包括:在台有住所,且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但1課稅年度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2013/01/01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14 20:46 回覆:

◎問答/扣繳‧須留意居住認定新規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3.01.25 09:43 am
台南市歸仁區陳先生來電詢問:101年度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今年有沒有新的規定?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101年度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本次針對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自102年1月1日起,其認定原則有新的規定,即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1)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或(2)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才適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相關扣繳規定。
【2013/01/2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