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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明年103年起分開計稅+夫妻分開計稅‧高所得受惠大
2013/02/01 13:50:18瀏覽44544|回應6|推薦38

◎夫妻所得‧明年103年起分開計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1.07 10:10 am

「婚姻懲罰稅」將成為歷史。明(103)年起,夫妻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將可完全分開計稅。國庫預計釋放約150億元減稅利益,現有550萬個申報家庭中,屬夫妻申報者均可受惠,但減稅利益集中高所得家庭,雙薪之家獲利相對有限。

這是財政部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指出現有夫妻計稅方式違憲,所做的重大租稅改革。這也是財政部宣布不再輕易動用減稅工具後,近年最龐大的減稅案。

財政部已經提出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並送行政院審查,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明年11施行。修正案賦予夫妻擁有第3種報稅選擇權,准許納稅人本人及配偶的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不再只限薪資所得,但夫妻仍需共用同一張申報書申報所得稅。

目前夫妻申報所得稅,只有「全部所得合併」與「夫或妻薪資單獨計稅」兩種選擇。依規劃,未來新增「夫或妻的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第3種有利選擇。

採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家庭,配偶僅得減除與單獨計稅所得相關的「專屬扣除額」,如個人免稅額、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其餘包括子女免稅額、房貸支出扣除額等,要由另一方申報減除。分開計稅下,夫妻共用127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優惠維持不變。

「各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對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高股利投資族,以及薪資少但非薪資收入比重大的高所得家庭最有利,累進稅負將會下降。以薪資所得為主的雙薪中產家庭的減稅效果,相對不明顯,因現制已允許夫妻薪資可以分開計稅。新制之下,沒有家庭會出現稅負上升的不利情形,並可能因此受惠。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1/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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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計稅‧減稅約150億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1.07 03:29 am

「婚姻懲罰稅」將成為歷史。明年起,夫妻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十大類所得,可完全分開計稅。國庫預計釋放約一百五十億元減稅利益,現有五百五十萬個申報家庭中,屬夫妻申報者均可受惠,但減稅利益集中高所得家庭,雙薪家庭獲利相對有限。

這是財政部配合大法官會議第六九六號解釋,指出現有夫妻計稅方式違憲,所做的重大租稅改革。這也是財政部宣布不再輕易動用減稅工具後,近年最龐大的減稅案。

財政部已經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案,並送行政院審查,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明年一月一日施行。修正案賦予夫妻擁有第三種報稅選擇權,准許納稅人本人及配偶的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不再只限薪資所得,但夫妻仍需共用同一張申報書申報所得稅

目前夫妻申報所得稅,只有「全部所得合併」與「夫或妻薪資單獨計稅」兩種選擇。依規劃,未來新增「夫或妻的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第三種有利選擇。

採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家庭,配偶僅得減除與單獨計稅所得相關的「專屬扣除額」,如個人免稅額、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其餘包括子女免稅額、房貸支出扣除額等,要由另一方申報減除。分開計稅下,夫妻共用一個廿七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優惠維持不變。

「各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對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高股利投資族,以及薪資少但非薪資收入比重大的高所得家庭最有利,累進稅負將會下降。以薪資所得為主的雙薪中產家庭的減稅效果,相對不明顯,因現制已允許夫妻薪資可以分開計稅。新制之下,沒有家庭會出現稅負上升的不利情形,並可能因此受惠。
【2013/0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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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秘書/夫妻薪資分開計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2013.01.07 03:29 am

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所得」為課稅範圍、以「戶」為課稅單位,即同一家庭成員的所得必須全部合併,在同一張申報書上計算稅額並申報,不能分開。

但在累進課稅的機制下,夫妻按照家戶所得合併計稅精神,即會出現稅負上升的效果,形成「婚姻懲罰」現象。為避免夫妻因婚姻關係導致加稅,稅法賦予夫妻2種報稅選擇權,一是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另外則是就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現行所謂「夫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是先將夫或妻的薪資單獨抽出,減除其個人免稅額與薪資扣除額,按適用稅率換算出配偶的薪資稅額後,再與家庭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合計成總稅額,在同一張申報書中申報繳稅。

不過,現制只准夫或妻的薪資分開計稅,其他非薪資收入仍須合併計稅,外界認為,現制僅解決雙薪家庭稅負上升問題,夫妻租稅懲罰現象並未完全消除。
【2013/01/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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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夫妻‧免合併報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1.07 03:29 am
分居夫妻明(103)年起,將可比照「單身族」,不必再強制合併申報所得稅。

財政部已經修改所得稅法,針對分居夫妻的報稅方式,做出重大調整。現行分居夫妻雖可各別填寫申報書,但因須加註「已分居」字樣,由稅捐機關事後重新合併計算應納稅額,再發單徵稅的做法,等同仍屬合併計稅,明年以後則將不再採行。

根據修法條文,自104年5月申報103年個人綜合所得稅開始,因感情不睦或家暴而分居的夫妻,在報稅時,可以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結算申報。財政部將授權稅捐機關進行查核,凡事先申報婚姻狀態為「分居」,經國稅局調查屬實者,其分居年度的所得稅即可比照單身者,完全獨立申報。

這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有關夫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稅法規定,造成夫妻屬於非薪資所得部分因須合併申報,較單獨申報稅負重的現象,宣告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下,所做配套改革。
【2013/01/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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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不該懲罰婚姻‧但須公平
【經濟日報╱社論】 2013.01.10 03:49 am

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宣告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稅,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至遲2014年1月19日需失效。財政部因而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提供對夫妻完全有利的計稅方式,解除婚姻不再附帶加稅的顧慮。新法惠及全國約300萬個夫妻申報戶,特別是其中15%(約45萬戶)不以薪資為主的高收入家庭,依據財政部估計,幾乎可以坐享百億的租稅利益。

我國所得稅制採累進稅率,並以家戶為申報單位,限制夫妻應合併申報所得稅。累進稅率的特徵即是所得愈多、稅率愈高、稅負自然愈重。因而單身者走進婚姻後,強制夫妻合併報稅的結果,婚前的各別收入,婚後一翻為二後,所得稅負擔自然要比單身時期來得重。

民國78年以前,這類婚姻懲罰的稅制遍及所有夫妻;78年以後,稅法納入「夫妻薪資單獨計稅」的機制,夫或妻的薪資可獨立計稅後,婚姻懲罰現象減輕。但因非薪資收入不在各別計稅的範圍內,減稅受益者局限以「薪資」為主的雙薪家庭。夫妻主要所得來源如果不是薪資,租稅對婚姻的懲罰即始終存在。

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迫使財政部修改稅法,開放夫妻的非薪資所得也可以分開計稅,完全鬆綁夫妻的報稅限制,被視為是「遲來的正義」。只可惜,稅制逐步演進的關係,民國78年以後,雙薪家庭多數已先行脫離婚姻懲罰的行列,這次的釋憲案促成稅法修正,降稅對象僅存所得來自股利、執行業務或租金等非薪資且收入偏高的夫妻,自然產生「獨厚」富有家庭、有錢夫婦的現象,因而難以避免招來為富人減稅的質疑。

持平而言,大法官696號解釋所要彰顯者,若是租稅不該對任何婚姻帶來懲罰,那麼,不論有錢、沒錢,所有夫妻都應該有被稅制同等對待的權利,不能因為收入來源不同而有差別。縱使財政部提出的修法案必然會使年收入數百萬元的高收入家庭受惠最多,基於稅制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亦應予以支持。

但是,當稅制不再集中對高所得者進行婚姻懲罰之後,財政部更有責任加緊腳步多做一件事,儘快改革存在現行稅制之中,許多明顯偏袒富人的租稅優厚條款。例如,調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的免稅優惠額度、著手調整土地資本利得改課所得稅等租稅缺失,以便高收入、高資產的金字塔頂端富人,能夠因此繳出與財富相稱的稅捐。換言之,修正稅制向富人傾斜的不公平,與導正稅制對富人的婚姻懲罰,一樣具備同等重要且急迫的正當性。

前副總統蕭萬長在一場演講中強調,過往追求「GDP成長」的經濟發展模式,已經無法讓人民有感。唯有所得分配合理與縮小貧富差距,才「更能滿足民眾期待」。誠如蕭前副總統所言,當經濟發展果實集中在少數有錢人的口袋,而1%的富人因稅制設計不當,被貼上輕稅標誌之後,引發99%窮人群起發出不平之鳴,對富人也不見得公平。

台灣整體租稅負擔率只有12%左右,輕稅不只造成國家穩定的財源不足,必須借債支應,同時也是貧富差距無法縮小的重要原因。租稅不是用來懲罰富人的工具,卻也不能為之護航。為婚姻帶來懲罰的不合理稅制,即將走入歷史,不分單身、有配偶,或者是貧抑富,每個人的課稅立足點都將取得一致之下,見證稅制好壞的唯一關鍵,必將取決於「量能課稅」精神,有沒有確實彰顯出來。

新年伊始,啟動租稅對所得重分配的責任、矯正所有會加速貧富差距的稅制缺失,讓每個人繳出該繳的稅,應是執政者在為改革台灣稅制努力時,不可或缺的自我期許。【2013/01/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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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稅法/夫妻報稅制度‧103年起更公平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整理】 2013.01.16 01:52 pm
李小姐問:過去曾聽說稅法是「懲罰婚姻」,我在101年結婚,聽說大法官有宣告夫妻合併申報是違憲,報稅制度未來完全公平了嗎?今年報稅時,我應該如何申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大法官101年1月20日公布解釋令,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

財政部已提出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並送行政院審查,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103年施行。修正案賦予夫妻擁有第3種報稅選擇權,納稅人本人及配偶的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不再只限薪資所得,但夫妻仍需共用一張申報書報稅。

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所得」為課稅範圍、以「戶」為課稅單位,同一家庭成員的所得必須合併,在同一張申報書上計算稅額並申報。在累進課稅的機制下,夫妻按照家戶所得合併計稅精神,即會造成稅負上升,亦即所謂的「婚姻懲罰」。

現行「夫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是先將夫或妻的薪資單獨抽出,減除其個人免稅額與薪資扣除額,按適用稅率換算出配偶的薪資稅額後,再與家庭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合計成總稅額,在同一張申報書中申報繳稅;現制只准夫或妻的薪資分開計稅,其他非薪資收入仍須合併計稅。

李小姐去年結婚,依法今年可選擇分開申報,明年起夫妻須合併申報;按大法官解釋令,夫和妻可單獨計算稅額,不再因累積股利、利息、租金等「非薪資收入」而增加稅負級距;但財政部修法期程,103年實施新法、104年申報才適用。

由於綜所稅是以「家戶」為課稅範圍,大法官公布解釋令後,除非財政部進一步修法,否則現制並未放寬。
(許祺昌口述,記者林政忠整理)【2013/01/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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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將可分開計稅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3.01.26 02:46 am

行政院昨(25)日審查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夫妻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將可完全分開計稅,預訂自明(103)年起實施,國庫預計釋放約150億元減稅利益。

有關夫妻分開計稅,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目前夫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稅法規定,造成夫妻屬於非薪資所得部分因須合併申報,較單獨申報稅負重的現象,宣告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下,所做配套改革。行政院昨日審查完成後,俟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新會期審議,財政部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明年1月1日施行。【2013/01/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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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ik
2015/07/0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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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7-12 00:3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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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夫妻可視情況分開申報
2013/05/08 08:14

◎所得稅‧夫妻可視情況分開申報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3.05.07 10:06 pm

報稅季節來臨,納稅義務人詢問,今年5月份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夫妻是否可以分開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故今年5月份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依規定應辦理合併申報,但夫妻若屬分居狀態,無法合併申報者,仍應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請於「□夫妻分居」處打ˇ,分別向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以利國稅局辦理歸戶合併。

該局指出,分居之夫妻若無法合併申報所得稅,如僅一方據實於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單獨申報,不論有無說明或勾選夫妻分居,一旦有短漏報之情事,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得向未辦理結算申報之一方補稅處罰。

該局呼籲,因現行所得稅法仍規定夫妻應合併申報,故今年5月份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切記應辦理合併申報,以免因夫妻所得分開申報而涉及逃漏所得稅,除補稅外還會被處以罰鍰。

【2013/05/0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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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故事/嫁了個好老公
2013/03/20 19:30
 ◎婚姻故事/嫁了個好老公
【聯合報╱林家瑜(新北淡水)】 2013.03.19 04:05 pm

圖/Swawa

我從小嬌生慣養,正所謂的「茶來伸手,飯來張口」,每天起床前,媽媽已幫我準備好上學所需的各種物品,像是制服、書包、早餐,以及午餐的便當等,然後騎腳踏車載我去上學,放學後再去學校載我回來,一直到我五專畢業前都是如此。

專科畢業後,為了訓練自己獨立,我決定離開家,因此從台中到桃園工作,沒想到因緣際會認識了大我九歲的老公,七個月後我們便步上了紅毯。

原本以為嫁作人婦後會很辛苦,但先生卻幫我分擔了許多工作,平日我只要負責洗碗和掃地就好,其他的家事,老公都會幫忙做得好好的。

我們兩人都要上班,老公在高中擔任軍訓教官,我在醫院擔任護士。老公每天固定五點半起床,盥洗完後,開始準備早餐,然後再叫我起床,吃完早餐後,我帶著午餐的便當和水果去上班,而他則是把碗盤洗完後,再把熟睡中的兒子交代給婆婆後才出門。

下班回到家後,老公會先幫兒子洗澡,然後把髒衣服放進洗衣機裡洗,接著幫我準備明天的午餐便當和削水果,有空還會帶我和兒子去逛街,回來再去倒垃圾。等一切都搞定後,再把洗衣機裡的衣服拿出來晾,最後在就寢前,還要沖泡牛奶給兒子喝、幫兒子刷牙,而我則是當著「少奶奶」,躺在床上看電視。

各位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當然不!老公半夜還會起來四、五次,看看兒子有沒有踢被子、躺歪,然後幫兒子蓋好被子,他才會放心的睡覺。

婚後的我覺得很幸福,只能說我嫁了個好老公。

【2013/03/18 聯合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21 17:19 回覆:

◎許忠信:分開計稅應限勤勞所得

【中央社台北21日電】 2013.03.21 02:15 pm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今天說,已提修法夫妻分開計稅宜擴大至勤勞所得,以防止不當財產移轉。賦稅署對此表示尊重。 
 

許忠信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大法官釋字第696號解釋,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就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所得淨額後,適用累計稅率的結果,稅負仍高於分別計算後合計稅負的情形,因而形成以婚姻關係的有無,作為稅捐負擔的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他進一步說,因釋憲案出爐,行政院日前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若修法通過未來將提供3種模式提供民眾自行核算後,選擇最有利的方式申報,初步估算國庫將因此1年減少新台幣165億元的稅收,且又以所得高者最受惠。

 

許忠信說,行政院版草案,明訂民國103年開始推動,他肯定草案維持家戶為課稅單位,但所有所得項目分開計算,可能造成富人逃漏稅。

 

許忠信表示,他已提案修法,為達到賦稅公平、避免逃漏稅,夫妻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應分開計算;其他所得項目合併計算。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出席記者會表示,行政院版與許忠信版最大不同在於分開計稅的範圍不同,行政院版的計稅範圍大,許忠信版只有勤勞所得也就是薪資與執行業務所得分開計稅。

 

她並說,行政院版將於近日內送到立法院,至於未來要怎麼修正,符合立法者的制度選擇也能符合憲法的價值解釋,如果立委有不同意見,可以集思廣益。

2013/03/21 中央社】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22 19:45 回覆:

◎夫妻所得分開報‧立委:根本是更易逃稅

【台灣醒報╱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 2013.03.22 09:20 am

「夫妻所有所得分開計算,將會導致有錢人逃漏稅!」立委許忠信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日前行政院通過的所得稅法修正案過於草率,大開資本利得高收入者的逃稅大門,國庫將短收165億;賦稅署表示,未來草案送到立法院,賦稅署將會廣納各界意見,訂出更公平的賦稅制度。

 

行政院日前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夫妻合併申報綜所稅,除了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外,未來各類非薪資所得也可分開計稅,這項修正案將可減輕夫妻租稅的負擔,最快可於明年11上路。

 

許忠信批評,依學理上,財務所得共分為勤勞所得和資本利得,勤勞所得是薪資和執行業務所得,夫妻間不容易相互移轉。但是諸如股票交易、貸款利息收入等資本利得則是夫妻間可無償移轉的金錢,未來所得稅法若依照行政院核定的,將會大開資本利得收入高者的逃稅大門。

 

「租稅要公平,但也應顧及階級問題!」許忠信表示,每年國庫的稅收約有7成是來自受薪階級,其餘3成才是資本利得稅,租稅方式早已造成階級不公;而行政院的版本若真實施,等於再為富人開逃稅大門。他認為,行政院的版本應改為勤勞所得分開計算,資本利得合併計算,如此折衷,不僅能達到賦稅公平,也能避免富人逃漏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坦言,當初在擬定這項修改草案時,賦稅署的確有考慮到這樣的狀況,初步估計1年國庫最多短收165億;但為了符合憲法,達到租稅公平的理念,仍須推動這項草案。未來草案進立法院,賦稅署將會廣納各界的意見,訂出更公平的賦稅制度。

2013/03/21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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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稅‧還是懲罰婚姻
2013/03/17 22:59

◎夫妻分開稅‧還是懲罰婚姻
【聯合報╱徐麗振、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副教授(台北市)】
2013.03.17 01:53 am

行政院會十四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最快一○三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夫妻間除薪資所得外,其他類所得皆得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對行政院會的決議,深表遺憾。

首先,行政院的修正草案,並不能完全解決夫妻因婚姻關係而導致租稅負擔增加的問題。換言之,此一修正草案仍然違反大法官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解釋。

其理在於,夫妻即使各類所得皆分開計稅,但在計算各類扣除額時,仍然是以夫妻合併作為計算與申報稅額的單位,因此婚後租稅負擔的總額,必定大於或等於雙方婚前各自租稅負擔的加總。

舉例而言,一年最高廿七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不論是根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或是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夫妻倆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之最高限額,皆將由婚前的五十四萬元,降低為婚後的廿七萬元;因為婚姻關係,可扣除的金額降低,租稅負擔當然增加。

類似的問題,也出現在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費用,以及房屋租金支出等列舉扣除項目。

因此,為徹底解決所得稅對婚姻可能帶來的懲罰,唯有改採澳洲、加拿大與西歐多國實施的獨立申報之綜合所得稅制。

其次,除所得稅法外,土地稅法中,夫妻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又例如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夫妻有須納入計算基本所得額之所得來源,應一併加總計稅。

再者,例如奢侈稅之中,夫妻所擁有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不須繳納奢侈稅者,僅以一戶為限。這些規定也都違反大法官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解釋,但在修法過程中卻視而不見。

最後,為消彌現行所得稅法對婚姻造成的懲罰,走向獨立申報稅制會是無可避免的趨勢。希望立法部門能審慎處理此一修正草案外,也呼籲行政部門,應明確提出因此而造成的稅收損失該如何彌補。再者,為防堵夫妻藉非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所開啟的方便之門,行分散所得以規避稅負之實,應同時修改遺產與贈與稅法中,對於夫妻間贈與的相關規定,不再無限制地免稅。

相信大法官們也知道第六九六號解釋,對國家稅收與所得分配所帶來的嚴重衝擊,所以給予行政部門兩年的期限,但以目前行政院提出之修正草案,實在辜負了大法官的良意。【2013/03/17 聯合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8 22:46 回覆:

◎夫妻分開計稅不夠‧立委再推分開報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3.18 03:01 am

大法官會議宣告「夫妻合併計稅」違憲,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維持夫妻合併報稅,新增「分開計稅」第三種報稅方式,不過立委與學者認為「合併申報」還是違憲,形同懲罰婚姻,立委打算再修法推動「夫妻分開報稅」。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說,所得稅法修正案仍維持「夫妻合併報稅」,只修了半套,還是違憲;修法重點應在於制度合理性,不能只考慮稅損,他近期將找財政部長張盛和研議,不排除本會期再提案修法。

 

財政學者說,所得稅法修正案仍強制夫妻合併申報,仍形同「懲罰婚姻」,因為個人的儲蓄、房貸利息、房屋租金等扣除額原本以「人」計算,夫妻合併報稅後,變成以「戶」計算,形同腰斬,結婚不但無法節稅,還增加租稅負擔。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說,少子化是國安議題,政策應鼓勵結婚生子、不是懲罰婚姻;他主張結婚後的扣除額,應該是單身時的兩倍,還要有部分婚姻租稅優惠,讓年輕人樂於成家。

 

財政部官員表示,夫妻報稅規定修正後,估計國庫稅收損失約一百五十億元,「沒有減稅空間了」。

 

官員說,修法後,夫妻合併報稅方式可「三選一」,現行兩種「合併計算、合併申報」和「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新增第三種模式「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官員說,「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不但合憲、也有利於收入差距較大的夫妻。

 

至於立委提議,夫妻分開報稅,報稅從「整戶」改為「個人」,官員說,綜所稅採家戶申報已幾十年,夫妻若改採分開申報,這是全面修法「茲事體大,要從長計議」。

 

行政院會已通過財政部版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提報本會期立法院審議,依據財政部規畫時程,夫妻報稅新制將於明年上路,後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2013/03/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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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夫妻分開計稅 政府少165億元稅收
2013/03/14 20:28

◎明年起夫妻分開計稅‧政府少165億元稅收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13.03.14 04:39 pm

受惠者約占現有夫妻申報案件15% 以高收入家庭為主

明年起夫妻分開計稅,財政部因大法官一紙釋憲令,不得不做出減稅165億元的決定,雖然嘉惠族群以全體夫妻合併報稅家庭為主,但真正受惠者約占現有夫妻申報案件的15%,而且也高收入家庭為主。

財政部表示,2012年1月20日大法院會議做出696號解釋,宣告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稅的規定,有加重對婚姻懲罰的現象,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因此須在解釋公布後至遲2年內失效。

財部指出,必須在期限屆滿前,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以修補現行夫妻合併申報產生的租稅上升效應,而大法官會議696號解釋,可說是鬆綁高所得夫妻的重稅義務,未來夫妻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都將可完全分開計稅,預訂自明年起實施,國庫預計釋放約165億元減稅利益。

【2013/03/14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4 20:57 回覆:

◎政院修法:分居夫婦‧分開報稅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2013.03.14 01:20 pm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夫妻報稅,不論薪資都可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雖然草案仍維持合併申報制,但考量夫婦若因感情不睦,婚姻暴力等因素分居,客觀上無法共同生活,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有其困難。草案新增,分居夫妻不但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且可分開申報。

2013/03/14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4 20:35 回覆:

◎夫妻報稅負擔‧明年可望再減輕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13.03.14 06:02 pm

政院修法 改變婚姻懲罰報稅方式 / 徐書賢

政院通過修正草案:夫妻報稅除薪資所得外,其他可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 

 

明年5月,夫妻報稅負擔可望再減輕。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未來夫妻報稅,除薪資所得外,新增各類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可望減輕婚姻族租稅負擔。新制預計民國103年元旦施行,同年5月報稅可適用,估計稅收減少可能達新台幣165億元。

 

草案仍維持合併申報制,但考量夫婦若因為感情不睦,婚姻暴力等因素分居,客觀上無法共同生活,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有其困難。草案新增,分居夫妻不但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且可分開申報。

 

依照修正草案規定,夫妻報稅可有三種計算方式可選擇,第一種,全部所得合併計算。第二種,僅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第三種,不論是否為薪資所得,各類所得都分開計算,再合併申報。民眾可以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算稅額。依據財政部委託專家學者研究,以財政資訊中心99年度綜所稅資料推估,稅收減少約165億元。

 

這次修法是基於司法院大法官101120日釋字第696號解釋令,指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所得,較單獨計算稅額,增加稅負部分,造成已婚者與單身者稅捐負擔的差別待遇,違反租稅公平、憲法平等原則,這項法條將在103119日失效。修法後,新規定將於10311日起適用。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修法是為了符合憲法平等原則,租稅公平,請相關部會積極溝通,盡早完成修法。

2013/03/14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4 20:55 回覆:

◎夫妻報稅非薪資部分可分開計算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2013.03.14 01:20 pm  

明年5月,夫妻報稅負擔可望再減輕。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夫妻報稅除薪資所得外,新增各類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可望減輕婚姻族租稅負擔。新制預計在民國103年元旦施行,同年5月報稅可適用,估計稅收減少可能達新台幣165億元。

2013/03/14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5 17:54 回覆:

◎夫妻報稅新制‧估減稅150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3.03.15 10:54 am  

夫妻所得分開計稅 最快明年上路 /陳怡秀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了所得稅法的新修正草案,以後夫妻申報的方式,有更多的選擇,除了薪資所得可以分開申報之外,非薪資所得也可以分開計算稅額,再合併申報,主要是已婚而且高收入的家庭可受惠,立委們認為,是朝租稅公平,邁進一大步。

 

終結婚姻懲罰,夫妻報稅明(2014)年起,計稅方式多一種,除了薪資之外,各類所得均獲准可以選擇分開計稅。所得種類多、收入高的夫妻檔獲益最大。財政部粗估,新增夫妻計稅方式下,國庫釋出的減稅利益約達150億元。

 

行政院院會昨(14)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這是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指出現有夫妻計稅方式違憲下,財政部配合大法官會議解釋所做的重大修正。

 

修正後的稅法規定,夫妻報稅不再僅限全部所得合併計稅,或將夫或妻的「薪資」單獨計稅再合併申報,後(2015)年5月申報明年度的所得時,夫妻將增加一種計稅選擇權,即夫妻可將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

 

夫妻合併報稅的計算方式增為三種後,財政部表示,「不會再有夫妻吃累進稅率的虧」,現有550萬個申報家庭,凡是夫妻申報者均可受惠。但受累進稅率影響與新增分開計稅者為薪資以外的其他所得,減稅效益以高所得家庭較明顯,雙薪之家相對有限。

 

選擇採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家庭,配偶僅得減除與單獨計稅所得相關的「專屬扣除額」,如個人免稅額、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其餘包括子女免稅額、房貸支出扣除額等,要由另一方申報減除。分開計稅下,夫妻共用一個27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優惠維持不變。

 

「各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對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執行業務者、高股利投資族,以及薪資少但非薪資收入比重大的高所得家庭最為有利。

 

舉例來說,夫妻同為執行業務者,全年執行業務所得各為300萬元,依現行稅法規定非薪資收入須強制合併計稅,其合併計稅所得為6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按40%稅率計算,要繳240萬元所得稅。

 

夫妻非薪資收入分開計稅後,夫、妻即可各自按300萬元執行業務所得先行計稅,再合併納稅,適用稅率因此分別降為30%,各自應納稅額約90萬元,合計只須繳交180萬元所得稅,總稅額較現制減少25%

 

受惠者還有單方有薪資、另一方只有高額股利或其他所得的家庭,因配偶薪資以外收入不再強制合併計稅,累進稅負也會下降。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3/15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3-15 17:39 回覆:

◎夫妻分開計稅‧高所得受惠大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3.03.15 10:54 am

夫妻婚姻懲罰稅 將走入歷史 / 吳凱中 君穎

在以前夫妻只有薪資可以分開計稅,而在所得稅修正草案通過之後,未來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新制度預計在明年上路,估計政府一年釋出的減稅利益高達165億元,而會計師也說,在這次的修正案當中,高所得族群受惠最多。

 

後年五月申報明年綜合所得稅時,夫妻各類所得都可選擇分開計稅,終結婚姻懲罰。財政部官員昨天表示,所得種類多、高收入的夫妻將受惠最大。

 

財政部初步預估,新增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的方式,國庫每年稅收將減少一百六十五億元。

 

目前夫妻報稅有兩種方式,一是「全部所得都合併計稅」,或將夫或妻的「薪資所得」單獨計稅後再合併申報。後年起,夫妻將再增加一種計稅選擇,即夫妻可將包括薪資、股利、執行業務等十大類所得,完全分開計稅。

 

官員說,夫妻合併報稅計算方式增加到三種後,現有的五百五十萬個申報家庭,凡是夫妻申報者均將受惠;但減稅受惠最大是高所得家庭最有利,一般雙薪家庭受惠有限。

 

至於新增報稅方式後,夫妻該如何報稅才最有利?官員建議,報稅時,夫妻最好將三種方式都試算一遍,選擇最有利的方式報稅;未來報稅軟體也會新增電腦試算,提供便民的計稅服務。

 

2013/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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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3/02/01 22:34

新聞稿》北區國稅局舉辦「金蛇報到鴻運照,清明稅政廉潔風」廉政暨租稅宣導活動,提供「招財蛇」小花燈供民眾兌領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為宣導推動反貪倡廉,並鼓勵民眾踴躍索取統一發票,特別辦理102年度「金蛇報到鴻運照,清明稅政廉潔風」廉政暨租稅宣導活動。本次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時間:102年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兌完為止。

(二)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桃園分局1樓,桃園市三元街156號。

(三)活動內容:當日捐贈北區國稅局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營利事業所開立之102年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3張,即送「招財蛇小燈籠 」1個,每人每次限兌2個,兌完為止(發票將捐贈公益弱勢團體)。購買土地、金條等金飾或飾金等免稅商品統一發票及曾在該局各單位兌領過之統一發票,不得兌領。

該局板橋分局(政風室)及新竹分局(政風室)亦提供兌領,民眾如需更瞭解本次活動之詳細資訊,請瀏覽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或撥0800-895678洽詢。

賦稅發布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更新日期: 2013/1/30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2-01 23:01 回覆:

◎「銀蛇喜迎春,歲稅平安來」租稅宣導活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旗山稽徵所將於22下午2點至5點於旗山老街,舉辦102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銀蛇喜迎春,歲稅平安來」租稅宣導活動,民眾捐贈1021-2月份發票5張即可兌換宣導品 (每人限兌換乙份,兌完為止),另現場有舞台表演、有獎徵答及填問卷送宣導品等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加,蒞臨觀賞。洽詢電話:07-6612027。【#024

新聞稿提供單位:旗山稽徵所 職稱:助理員 姓名:陳如

電話:(076612027 分機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