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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102年綜所稅‧報稅新知
2013/04/29 22:50:52瀏覽11474|回應31|推薦73

稅務問答/寺廟點光明燈不得列舉扣除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3.04.17 11:05 am

和區熊小姐問:信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之支出,
                          可否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信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支出,因寺廟有提供服務,應非屬捐贈性質,寺廟不能開立捐贈收據,信眾自不能將上開支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除。該所說明:慈善機構或團體如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之規定立案登記者,納稅義務人對其捐贈得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1小目規定;惟納稅義務人以指定用途名義所為之捐贈,如捐贈收據所列項目之「法會、梁皇懺、光明燈安太歲等」係勞務提供之對價適用前揭扣除規定。

2013/04/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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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誤報稅點光明燈不能扣除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13.04.28 01:27 pm

報稅季來臨,財政部歸納幾種誤報情形包括民眾常將點光明燈費用列報為捐贈進除額中,還有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份沒減除,或將長期看護費醫藥費支出。

報稅季來臨,今年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有一些新變革和去年不同,包括軍教薪資所得恢復課稅放寬扶養其他親屬年齡限制;新台幣200元以下小額退稅,主動退稅無須申請;以及增加幼兒學前扣除額,並新增繳稅管道

財政部還歸納幾種常見的誤報情形,提醒民眾避免,包括除額中,將點光明燈費用列報為捐贈,但其實到廟宇點光明燈不能列報捐贈;還有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份沒有減除而全額列報,也是常見的錯誤。

財政部另指出,目前長期看護、坐月子等費用都不能列醫藥費支出

其他的誤報情形還包括,免稅額部分,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的誤報為夫妻;另外,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不能比照直系尊親屬申報免稅額123000,請民眾留意。除額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育學費列特別除額,常見

財政部表示,在所得額部分,民眾出售房屋誤以為可自行選擇有利的標準申報,而短漏報財產交易所得;執行業務者漏未填報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帳載收入已減除成本費用的所得誤填於收入欄,導致重複減除成本費用等,都是常見的誤報之處。

2013/04/2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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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光明燈報稅扣抵? 收據類型有差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1/09

點光明燈也有「報稅小撇步」。民眾點完光明燈後,寺廟若開出「光明燈收據」,因屬「提供勞務的對價」,納稅人報稅時不得扣抵;寺廟若比照捐贈香油錢一般收據,納稅人報稅時就可申報捐贈列除額。  

年節將近,不少民眾紛紛去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以求全年平安。財政部官員表示,民眾點光明燈安太歲,廟方相對提供誦經勞務服務,並不是無償的捐贈性質;因此,寺廟開立的收據非捐贈,納稅人不能將這筆支出為捐贈除額抵稅。

不過,官員透露,納稅人如果是隨喜捐贈香油錢,並且取得寺廟開立的捐贈收據,就可申報捐贈除額;民眾點光明燈安太歲後,寺廟若開立一般收據,「未註明點光明燈安太歲」,該收據就抵稅。但官員說,捐給寺廟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個人捐贈扣抵總額不能超過總所得兩成公司上限則是一成

官員也表示,不是所有隨喜布施的捐贈都可除,如果受贈的慈善機關或團體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立案,就算納稅人的確有捐贈且取得收據,還是不得作為捐贈除。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依據「宗教團體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認定要點」,宗教團體舉辦法會、研習營、退休會及為信眾提供誦經、彌撒、婚喪等服務收入,非屬銷售貨物勞務收入;由於一般信眾到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無非希望藉寺廟法會、誦經,以求心靈平安,點光明燈非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課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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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補稅 4大易犯錯誤報你知  2013/04/29

扶養親屬免稅額、文化團體捐贈列舉、醫藥費及保險費扣除額等算清楚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雖然網路報稅已相當普遍,但申報列舉扣除的民眾,仍須清楚免稅額、扣除額等規定,避免報錯稅。國稅局官員表示,綜所稅申報時常見的錯誤,主要包含列報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列舉文化團體捐贈,和醫藥費支出保險費扣除額等,都可能重複申報並因此遭到補稅。

 

先談免稅額部分,國稅局官員指出,常見的錯誤包括:所得年度沒有婚姻關係,卻誤報為夫妻;列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的「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為8.2萬元,常發生錯誤是,納稅義務人比照「直系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以12.3萬元進行列報。

 

此外,民眾農曆年間常到廟宇點光明燈安太歲,祈求平安,該筆費用並不能列報捐贈並作為扣除額。理由是:國稅局認為廟方有提供服務屬於對等勞務關係,因此無法認定捐贈

 

至於列舉醫藥費支出扣除額部分,國稅局提醒,必須留意是否已先扣除保險理賠給付的部分,避免誤將全額列報。保險費也是常發生錯報的一項,稅務單位表示,兄弟姊妹其他親屬保險費,是不能申報的,只有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申報,且被保險人要保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

 

購屋貸款民眾最常發生的錯誤,是誤將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為利息支出。實際上申報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時,應先減蓄特別除額,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課稅年度必須在自用住宅地址設籍

 

既然報稅很容易出現上述錯誤,一旦報錯時,該如何是好?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如果報稅後才發現申報錯誤,可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補辦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只要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即可。但如果已經超過報稅期限,就必須以人工書面方式辦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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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節稅小撇步」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2013/04/29

今年報稅前,納稅人應該先精打細算,本報提供十招「節稅小撇步」。

一、爭取扶養名額,扶養免稅額每人八萬兩千元;扶養年滿七十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十二萬三千元。但兄弟姐妹若爭取扶養父母,必須先行協調,否則先申報先採算。

二、去年購屋房貸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每年上限卅萬元;但房貸利息要先扣蓄特別除額,餘額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三、家有五歲嬰幼兒,記得申報「兒學前特別除額」,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扣除額。

四、賣屋賺錢的納稅人,扣除購屋及其他成本後的售屋所得,如果高於評定現值,可依評定現值申報反之,售屋所得若低於評定現值,則按實際財產交易所得申報2者擇低

五、售屋後兩年內若再買自用住宅,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附上買賣契約及權狀申報扣之前已繳納所得。賣屋若賠錢,納稅人可檢附買賣房屋的契約書,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財產損失證明單,損失可未來三年財產交易所得

六、去年結婚或離婚者,今年可分開合併報稅,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

七、房東可以申報整修、裝潢費,但報稅時要據實申報租金收入。

八、去年曾因天災受損者,當初若經稅捐機關勘查並取得證明,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抵稅;若已領取保險理賠災害救濟金,必須先扣除

九、海外基金、公債、郵局活儲一百萬元以內,銀行存款利息低於廿七萬元,皆免稅

十、處分債券的資本利得,「寶島債」(在台灣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免稅,「點心債」(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則併入稅率百分之廿的最低稅負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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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這是我喜歡跳的舞曲!您也一起來扭扭腰、擺擺臀,跳跳舞吧!

  流汗,身體會很健康喔!~海蒂喜歡 

我喜歡跳Disco、機械舞....很輕快+會流汗的舞曲。只要不要難度太高的~指頭朝地+四腳朝天旋轉,我只要靜靜看人家跳,什麼動作都不用做,就記到頭腦裏了,改天若撥放類似的音樂,我的四肢就會莫名其妙的跳那天所看到一模一樣的舞了。嘻!嘻!嘻!~海蒂 三太子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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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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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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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20:33

◎稅務問答/賣出預售屋‧在結清年申報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3.07.09 03:13 pm 
台南市永康區李小姐詢問:本人2012年11月出售預售屋,與買受人約定分期交付買賣價款,至2013年5月才剛付清尾款,產生之所得應於那一年度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個人出售預售屋屬權利交易,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由於出售預售屋並未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倘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其財產交易所得之歸屬年度,依據財政部2012年8月13日台財稅字第10100098740號令規定,應以交付尾款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如果尾款交付日期不明時,得以原始出售該預售屋之建設公司記載本次預售屋買賣雙方與該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異動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2013/07/09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7-09 20:35 回覆:

◎個人從事網拍月營業額低於8萬‧免辦營業登記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7.07 04:48 pm  
財政部指出,個人如有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方式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隨時檢視每月實際交易資料,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

不過財政部提醒,一旦當月銷售額逾8萬元時,即應立即主動向戶籍地或營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款。

財政部強調,網路交易為國稅局加強查核的業務,網拍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免日後因違反規定,除追繳稅款外,還須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
【2013/07/07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7-09 20:36 回覆:

◎檢舉稅務違章案件檢舉獎金規定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3.07.05 01:18 pm  
隨著民眾租稅常識的增進,渠消費時對於商家未開立發票,或索取發票被要求額外支付5的款項等情事,除會向稅捐機關檢舉商家逃漏稅外,更會關心檢舉獎金核發之相關事宜。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經舉發而緝獲之稅務違章案件,稽徵機關會在違章裁罰處分確定並於違章人繳清罰鍰後,通知舉發人領取檢舉獎金。獎金係就財物罰鍰之淨額不超過20%提撥給舉發人,每案最高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但舉發人如為公務人員或是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或參與逃稅行為者,則不得領取獎金。

該局進一步表示,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依規定姓名及住址均應齊備,若僅有檢舉人姓名 (或暱稱)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則屬欠缺檢舉人姓名及住址資料,若未於稽徵機關通知限期內補提供者,將不予受理,以防杜檢舉人匿名或僅憑臆測而濫行檢舉。該局呼籲民眾檢舉案件時,務必填具真實姓名、聯絡地址等基本資料,俾利檢舉獎金之核發,維護領取檢舉獎金之權益。
【2013/07/05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8-23 21:52 回覆:

◎所得扣繳憑單無紙化‧拚明年達陣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8.23 03:57 am

財政部已提出修法案,國內7,000萬張所得稅扣繳憑單,最快明(2014)年全面無紙化,估計企業年省數億元扣繳憑單寄送費用;民眾不再取得薪資、利息等紙本扣繳憑單後,因疏忽短漏所得總額在25萬元以內者,只需補稅但免罰。

財政部已經向行政院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80萬家企業最快明年起,可以不再經納稅人同意,即免寄發扣繳憑單給納稅人辦理所得稅申報。

根據統計,全國約7,000萬張扣繳憑單中,利息與股利憑單約占六成,憑單無紙化措施啟動後,銀行及證券等金融機構將可節省大筆費用,成為無紙化最大受益者。

所得稅扣繳憑單無紙化措施,今(2013)年5月首次試辦。財政部表示,試辦初期為免產生爭議,要求扣繳單位必須先取得納稅人同意,才可免寄發扣繳憑單,但也使得試辦成果不佳。7,000萬張扣繳憑單中,只有不到4%的扣繳憑單達到無紙化。

財政部日前曾經召開會議,檢討無紙化推動措施的成效。財政部認為,所得稅網路申報比重今年已達到55%,採用稅額試算的申報戶也占32%。總計全國600萬個申報戶中,超過500萬戶已無紙本憑單的需求。

依據財政部提出的修法案,企業可以免再寄發扣繳憑單給納稅人,但納稅人若需要紙本憑單,仍可在報稅前要求扣繳單位個別寄發,權益不會受損。

【2013/08/23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9-10 20:43 回覆:

房屋無償供人營業須算租賃收入繳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8.28 03:39 pm   

財政部表示,將財產借給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個人或法人使用,除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舉例,甲君98年度提供其所有坐落臺中市的房屋供A公司營業使用,國稅局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設算租賃收入33,350元,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14,341元,核定租賃所得19,009元。

 

甲君不服,提起復查,但仍被復查駁回。財政部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如將房屋供他人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縱使無償,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2013/08/28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9-10 20:41 回覆:

國稅局說辦卡勿隨意簽署委任書  

【聯合晚報記者林政忠/即時報導】 2013.09.09 02:48 pm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反映,在大賣場辦理信用卡,業務人員未多做說明即要求簽名「委任書」,委任書是授權銀行人員可到國稅局查詢民眾全部的所得資料。民眾簽署每分文書時,應詳加了解簽署的權利義務。

 

國稅局官員表示,民眾辦理信用卡的財力證明,可出示存摺或薪資單影本,若簽名委託書,銀行即可代為查詢全部所得資料,國稅局也無權拒絕銀行調閱。但信用卡推銷人員若事前未善盡告知責任,隱瞞消費者簽署委任書,這種行為已侵犯個資,涉嫌偽造文書。

 

官員說,消費者若有疑義當初是否簽署委任書,可立即向發卡銀行查詢。

2013/09/09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9-10 20:39 回覆:

自行購買特種藥物可列報醫藥費扣除額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9.10 05:51 pm  

財政部指出,納稅人自行購買特種藥物的藥費支出,可以檢據憑證列報所得稅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的醫院、診(療)所治療,因病情需要急須使用該院所無的特種藥物,自行購買使用者,其藥費憑據包括:

 

一、該醫院、診(療)所的住院或就醫證明。  

二、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證明。  

三、書明使用人為抬頭的統一發票或收據。

 

財政部指出,納稅人必須出具以上三項證明文件,才可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

2013/09/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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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3 21:51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加班費‧依工時紀錄認定 
【經濟日報╱台南訊】 2013.07.03 02:46 am  
台南市仁德區李小姐問:營利事業列報加班費,應提示何種憑證?如未能提示憑證,或加班時數超過標準,應如何處理?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因業務需要延時加班發給加班費,應有加班紀錄以憑認定。如未提供加班費紀錄,或超出勞動基準法第32條所訂加班時數的標準部分,仍應按薪資支出列帳,並應依規定合併各該員工之薪資所得扣繳稅款。
【2013/07/03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7-20 20:56 回覆:

◎志願服務所領取交通費或誤餐費國稅局:可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法源編輯室/ 2013-07-19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前(十七)日表示,隨著時代演變,志願提供服務者越來越多,機關的服務業務量也越來越複雜,由於員額無法擴編,但還是需要外在人力的支援,所以招募志工人員及數量也日漸增加。

國稅局表示,對於符合志願服務法第2條第1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或經其備查符合公眾利益的服務計畫所提供的服務內容,並且按照實際服務次數領取的交通費或誤餐費,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可以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一般而言,志工應有志願服務法第14條各款所規定的權利及同法第15條第1項各款規定的義務。

志願服務,依照志願服務法第3條第1款規定的定義,是指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的各項輔助性服務。而同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國稅局提醒,一般招募員工定額給付的交通及餐點補助費都是屬於薪資所得性質,應該在給付時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本文規定扣繳所得稅款並填發扣(免)繳憑單,但符合志願服務的志工,實際上依照服務次數拿到的交通費或誤餐費者,就可以不用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志願提供服務者在瞭解賦稅徵免事項後,可以自行規劃服務單位,不僅助人、還可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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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9 09:59

◎稅務問答/退休金資遣費‧超過免稅額須申報 
【經濟日報╱本報訊】 2013.06.28 11:00 am 
樹林區黃先生問:養老金、退休金及資遣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等所得,應依所得稅法退職所得的規定計算所得額,超過定額免稅部分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但不包括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的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

【2013/06/28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29 10:00 回覆:

◎個人從事網拍應否辦營業登記‧依銷售額認定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3.06.28 11:03 am   

南區國稅局近來接獲許多從事網拍之個人電話詢問,沒有開實體店面,純粹於網路賣東西,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及繳稅?

 

該局指出,一般個人如有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隨時檢視其每月之實際交易資料,如果每個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銷售貨物為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惟如當月銷售額已達8萬元者(銷售勞務為4萬元),應立即主動向戶籍地或營業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款。

 

該局強調,網路交易為國稅局加強查核之業務,請網拍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免日後因違反規定,除追繳稅款外,還須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將得不償失。

2013/06/28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7-01 11:02 回覆:

◎夫妻皆從事專職行業‧盈虧互抵有條件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即時報導】 2013.06.30 08:39 pm   

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君具律師資格,其配偶君具建築師資格,並分別成立事務所。其中建築師事務所依法設帳記載,並經國稅局核定虧損,而君的律師事務所,則未設置帳冊、保存文據,經國稅局依財政部頒訂之收入、費用標準核定所得。

 

對此,君主張二家事務所應可適用盈虧互抵。但國稅局表示,必須以二家事務所均如期申報綜所稅,且經稽徵機關依帳載核實認定所得及虧損為限,君律師事務所未依法設帳、保存文據,無法適用盈虧互抵。

2013/06/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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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20:33

◎稅務問答/夫妻分設業務‧不得盈虧互抵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3.06.14 03:42 am  
虎尾鎮林小姐問:夫妻執行兩個以上專門職業之業務,其中有虧損部分,得適用盈虧互抵的條件嗎?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納稅人林君具律師資格,其配偶王君具建築師資格,分別成立事務所。其中建築師事務所已依法設帳記載並經國稅局核定虧損;林君成立之律師事務所,並未設置帳冊、保存文據,經國稅局依財政部頒訂之收入、費用標準核定所得。林君主張二家事務所應可適用盈虧互抵,但依規定,須以二家事務所均如期申報綜合所得稅且經稽徵機關依帳載核實認定之所得及虧損為限,林君律師事務所未依法設帳、保存文據,所以無法適用盈虧互抵。
【2013/06/14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14 20:35 回覆:

請到新版中看,會比較漂亮+好看。

http://betablog.udn.com/hedy7103/article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19 05:56 回覆:

◎稽得清單僅供報稅參考‧漏報不能免責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6.18 05:30 pm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係採申報制,有所得即應申報,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向稽徵機關查詢下載的所得資料,僅供申報時參考,納稅人仍應主動誠實申報。

財政部強調,納稅義務人對申報內容應盡審查核對之責,如尚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若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致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
【2013/06/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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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0 16:54

◎稅務問答/保險員公司報酬‧應屬薪資所得
【經濟日報╱中壢訊】 2013.06.10 03:12 am
中壢市楊先生詢問:本人是保險業務員,所取得的報酬如何區分執行業務所得與薪資所得?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取自公司給付報酬,如係按招攬業績給付,惟其內容專為某公司從事保險之招攬,接受訓練、輔導及提供客戶各項服務、授權代收保險費,且有考核及晉級等相關制度,具專屬性、從屬性、受雇主指揮監督及競業禁止規範等特性,則屬薪資所得,另專業性勞務之提供如符合以技藝自立營生、自負盈虧並負擔執業之成本及費用等要件者,始屬執行業務所得。
【2013/06/10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10 17:07 回覆:

◎堵避稅漏洞‧嚴查扶養其他親屬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6.10 03:12 am
財政部放寬其他親屬申報限制,卻成為新種避稅漏洞。稅捐機關今(2013)年將嚴查列報其他親屬免稅額的報稅案件。特別是高所得者若扶養親屬中列有「其他親屬」時,將逐件查稅。 

財政部發現,今年核發309萬份稅額試算書表,回收份數不到200萬份,利用率約僅61%,低於去年。經分析,與符合資格者選擇增列其他親屬有關。  

財政部強調,因此放棄稅額試算資格者,明年起將不會再收到稅捐機關寄發的稅額試算書表,形同被「除名」。  

20121231免除其他親屬年齡限制之後,今年是第一個報稅年。稅捐機關發現,5月申報時,有極多納稅人選擇增列其他親屬節稅,甚至原本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寧可放棄便捷的試算服務,也要增列符合其他親屬免稅額以降低稅負。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指出,扶養其他親屬的年齡限制雖然取消,但以其他親屬做為節稅管道,被剔除補稅的機會很高。特別是高所得者,若選擇列報的其他親屬例如外甥、姪子等,其父母本身亦有所得或財產時,改由高所得親屬列報以圖降稅,仍將被剔除補稅。  

北區國稅局也表示,根據稅法規定,其他親屬包括叔、伯、甥、舅等,申報扶養時,首重民法規定的扶養順序。  

官員說,當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履行義務者依序分別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兄弟姊妹;家屬;子婦、女婿;夫妻之父母。  

國稅局舉例,甲申報扶養年滿20歲在校就學的姪女,但姪女的父親當年度仍然有薪資、利息等所得,按照民法規定,甲並非其姪女的優先順位扶養人(應該為姪女的直系血親,即父親),因此,即使甲申報扶養姪女,並將姪女戶籍遷至自己的戶口內,還是不符合列報條件,稅捐機關會剔除甲姪女的免稅額,並對甲補徵所得稅。 

財政部強調,納稅人列報其他親屬,並非單憑受扶養親屬的父母出具切結書即可認列,而是以納稅人對受扶養權利人有義務,且無其他履行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順序在先者無扶養能力,並與納稅人同居一家為限。財政部提醒,若有任一條件不符,就會被補稅。

2013/06/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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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19:59

◎網路報稅文件‧10日前郵寄或送達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3.06.07 11:30 am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利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者,若有應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者,請於102年6月1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各地國稅局代收。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報之扣除額如依據網路下載之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者,可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扣除之內容非屬依網路下載而得的資料,均應依規定檢附。納稅義務人可依列印之「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逐項核對、裝訂應檢送文件及單據,連同該申報表一併於102年6月10日前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遞送各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如有依法必須檢具證明文件者,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寄送稽徵機關,以免影響權益。

【2013/06/07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07 20:00 回覆:

◎綜合所得稅,逾期自動補報‧加息免罰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3.06.07 11:30 am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於102年5月3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有依法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逾期尚未申報者,應儘速辦理補報。補繳稅額將依法按日加計利息。

該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自行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法應課稅之所得額者,除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並依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如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各稅法所定之逃漏稅處罰將一律免除。
【2013/06/07 聯合晚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07 20:02 回覆:

新聞稿》
個人出租房屋之修繕費用,僅得自實際支付當年度租賃收入中減除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納稅義務人詢問,名下出租房屋所產生之修繕費用,是否能於房屋未來出租年數內平均列報減除?
該局說明,個人房屋如係以出租為目的,且於當年度有租金收入者,則該房屋之修繕費用應檢附合法支付憑證,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該房屋租賃收入項下減除,不能於房屋未來出租之年數內平均列報減除;如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能檢附修繕相關之合法支付憑證扣除者,可依財政部核定之租賃收入,按必要費用標準計算其必要費用,自當年度租賃收入項下減除。

國稅局再度呼籲,個人出租房屋之修繕費用僅得自該實際支付修繕費用之當年度租賃收入項下減除,如房屋在實際修繕年度無租賃收入者,則不得在當年度其他各類所得項下減除,亦不得延至次年度租賃所得項下減除。納稅義務人若有出租房屋租賃收入,請注意前揭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 侯審核員
聯絡電話:06-2223111分機8060
彙總編號:10206-1501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07 20:04 回覆:

◎稅務問答/列報扶養其他親屬‧規定大幅放寬 
【經濟日報╱ 台北訊】 2013.06.06 01:30 pm  
霧峰區曹小姐問: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所得稅法第17條已放寬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適用條件,只要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規定,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亦可列報為扶養親屬。所得稅法有關免稅額減除的立法目的,是以稅捐之優惠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善盡其法定扶養義務,請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時,應注意須符合以上要件。
【2013/06/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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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2 16:51

◎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較常發生錯誤情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一般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可選擇金額較大者申報較為有利;惟經選定採標準扣除額,或未列舉扣除額亦未填明適用標準扣除額,而視為已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者,其經稽徵機關核定後,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可申報列舉扣除額之保險費,係指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健康、傷害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等)於課稅年度繳納者,每人(被保險人)每年扣除以24,000元為限,實際金額如未達24,000元者,應就實際金額扣除,但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之全民健康保險費,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該局進一步說明,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如非同一申報戶內,或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每人每年之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而以24,000元列報,亦或申報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家屬之保險費(非屬直系親屬)等情形,均不符合所得稅法有關列舉扣除保險費之規定,若納稅義務人申報上述不合規定之保險費項目或金額,稽徵機關於審核時將予以剔除而補繳稅捐。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常因一時疏忽或誤解法令規定而申報錯誤,造成嗣後補稅之困擾,如有任何稅務相關問題,可多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本局網站報稅專區查詢。

(聯絡人:審查二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03 18:00 回覆:

報錯稅...你還有補救機會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6.03 10:38 am   
所得稅截止申報後,才發現報錯稅,該怎麼辦?財政部提醒,納稅人發現申報錯誤,不論是多繳稅或少繳稅,都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圖/經濟日報提供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已在531截止申報,納稅人若發現原申報內容的基本資料填載錯誤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或主動補報短漏所得等,都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更正申報在申報期間前後都被允許,不過,財政部強調,所得稅申報截止後(531)才發現報錯稅,更正申報的限制會比仍在所得稅申報期間內來得多。

財政部指出,所得稅申報方式十分多元,包括人工手寫申報書、二維條碼或利用網路申報,不過,若是在申報截止日後,欲辦理更正申報,只能採用人工手寫申報方式辦理,不能再用網路或二維條碼報稅。

如果更正申報結果,需要再補繳稅款時,財政部規定,納稅人也只限採取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不能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

辦理所得稅更正申報時,還要注意一點,財政部規定,納稅人原先若是選用標準扣除額報稅,想要改採列舉扣除額;或未在結算申報書中填寫列舉扣除額明細,被視為選擇標準扣除額者,更正申報就要趕在稅捐機關核定之前,否則,申報書一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就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已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因故要改採列舉扣除額報稅,即應儘速在稽徵機關核定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併同更正後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2013/06/03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6-04 22:59 回覆:

◎今年所得稅申報‧企業獲利大衰退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6.04 02:25 am
 
財政部昨天統計,綜合所得稅申報今年出現「4高」現象,包括:總申報件數、網路申報件數、最低稅負件數、總稅收,皆創下史上新高;企業獲利卻出現衰退警訊,企業自繳稅額較上年同期衰退12.35%,顯示景氣低迷,企業獲利大衰退。

值得關注的是,企業營所稅申報總件數為79.9萬件,相較上年雖成長2.21%,但自繳稅額1576.6億元,較上年度1798.72億元,減少222.12億元,衰退12.35%。

其中,企業申報最低稅負的總件數為28.8萬件,較上年度29.4萬件,減少2.17%;自繳稅額65.82億元,較上年度146.63億元,減少80.81億元,衰退55.11%。

綜合所得稅方面,軍教人員今年恢復課稅,成為報稅人口「生力軍」。

據財政部統計,截至5月31日,全國已完成結算申報約590萬件,若再納入郵寄簡式申報件數,今年報稅人數上看600萬戶,可望創史上新高紀錄。

國稅局表示,今年將分成3批次退稅,首批退稅將在7月31日入帳,另二批退稅日期為10月31日及明年1月20日。

財政部統計,今年綜所稅自繳稅額扣除退稅額後,稅收淨額約新台幣869億元,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約86億元、成長11%。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綜所稅一般申報案件總計401.8萬件,較上年度360.6萬件,增加11.42%,其中以網路申報為336.1萬件,約占一般申報案件總件數83.65%,較上年度287.9萬件,成長16.72%。

至於綜所稅今年採用稅額試算為188.2萬件,較上年度193.7萬件,減少2.81%。官員指出,今年納稅義務人可適用稅額試算的標準較去年嚴謹,因此申報人數也稍減。
【2013/06/03 聯合報】


雁~《諸神的戰車~地外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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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02年綜合所得稅問題,海蒂格主解說詳贍~讚!
2013/05/29 22:49

關於102年綜合所得稅問題,海蒂格主解說詳贍~讚! 讚

謝謝您~蒐集有用資料分享。 謝謝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30 16:15 回覆:

雁南飛師兄,您好!

這些是我的剪報筆記,考試會考的呦。

考試不考的部份,我是不貼的。

祝您  健康+快樂+如意ㄛ。

~海蒂 祝福笑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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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報稅案件‧不適用列舉扣除額
2013/05/28 10:07

◎未報稅案件‧不適用列舉扣除額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5.26 04:48 pm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或未選定或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按標準扣除額核定後,納稅義務人即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目前正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應在法定截止申報日前(5月31日)完成所得稅申報手續,並注意慎選最具節稅效果的扣除額申報方式。

【2013/05/26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8 10:10 回覆:

◎稅務問答/國外房租支出‧不能列舉扣除

【經濟日報╱台中訊】 2013.05.27 10:22 am

台中市西區小姐問:在國外租屋是否可以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亦即承租之房屋僅限於「中華民國境內」房屋。邇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有納稅義務人申報在國外就學子女的房屋租金支出,因該筆支出不符合規定而被剔除補稅。

2013/05/27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8 10:12 回覆:

◎稅務問答/賣預售屋獲利‧併入所得申報 
【經濟日報╱新北市訊】 2013.05.27 10:22 am 
新北市蘆洲區聶小姐問:個人出售預售屋,應如何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個人如有出售房屋或預售屋而獲利,核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預售屋買賣與一般成屋買賣不同,買賣預售屋屬房地產權登記權利之交易,如出售時的成交價格高於取得成本(包含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預售屋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即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出售預售屋的個人應於出售當年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國稅局也將運用建商提供的買賣預售屋名單,進行交叉比對及相互勾稽查核。出售房屋或預售屋如經查獲未申報而有漏稅情事者,除補稅外,將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2013/05/27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8 10:14 回覆:

◎當二房東‧租賃收入也要稅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3.05.27 10:22 am  
正值報稅季,台北國稅局表示,無論是民眾出租或是轉租他人當二房東等租賃收入,甚至約定由第三人收取租金,都必須計入出租人所得額,納入綜所稅申報。官員提醒民眾,可藉由檢附文件減除實際成本,或是財部訂定43%推估成本中,選擇較有利方式申報節稅。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屬於租賃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綜所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現在出現許多專職二房東,無論是大房東或二房東,只要有租賃收入,就必須納入個人所得稅額。即使房東約定將租金讓與第三人受領,承租人也將租金直接給付給第三人,但出租人仍是租賃所得者,必須繳稅。

官員說明,以大房東來說,租賃所得計算方式,應就租金收入減掉例如房屋修繕、房屋稅、地價稅等費用,或採財政部訂定推計成本43%扣除,算出所得額。而如果是二房東,由於本身沒有產權,收入同樣是收取租金,但成本部分就要以給付給大房東的租金做為成本來扣除。
【2013/05/27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8 10:16 回覆:

◎稅務問答/申報教育特扣額‧排除配偶 
【經濟日報╱虎尾訊】 2013.05.28 03:22 am  
土庫鎮饒先生問:本人配偶去年至某大學就學,是否可申報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是指受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才可以列報扣除。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其他受扶養親屬,縱具有大專以上院校的學生身分,仍不得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除2.5萬元,不足2.5萬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者,應以扣除該補助的餘額,在上述規定的限額內申報。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三年者,不適用該項扣除額。
【2013/05/28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8 10:26 回覆:

◎稅務問答/替代役管理加給‧免所得稅
 【經濟日報╱新北市訊】 2013.05.28 03:22 am
 
汐止區游先生問:替代役男支領各項給與相關課稅規定為何?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現役軍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課徵所得稅,替代役男所支領的各項給與,其所得稅徵免規定分述如下:替代役男的薪額、專業加給、地域加給、及年終工作獎金(扣除管理加給部分)、第一及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男的交通津貼等項目,應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規定課稅。

替代役男的主、副食費、第一及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的住宿津貼及一般替代役役男的管理加給,則可按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財政部1977年3月30日台財稅第32062號函及1987年10月5日台財稅第761187694號函規定,免納所得稅。
【2013/05/28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31 04:45 回覆:

◎稅務問答/國外租屋租金‧不能抵稅 
【經濟日報提供╱稅務問答】 2013.05.31 03:57 am  
基隆市王先生問:在國外承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支出,能否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北區國稅局信義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因此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國外租屋居住,因承租房屋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得列報該國外租屋的租金支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交的宿舍費,未列在教育學費扣除額項下扣除時,可憑註冊時的宿舍費或學費收據影本,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但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不得同時列報。
【2013/05/31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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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有住所但未住滿183天‧仍需辦理結算申報
2013/05/23 17:31
◎在台有住所但未住滿183天‧仍需辦理結算申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3.05.22 06:33 pm

財政部表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經常居住個人,如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縱使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未居住滿183天仍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目前正值10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應在法定申報期間內(5月1日至5月31日),如期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2013/05/22 經濟日報】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3-05-23 17:33 回覆:

◎稅務問答/撫養親屬‧備妥相關文件

【經濟日報永康訊】 2013.05.22 02:49 am  

康區林先生問:去年申報扶養剛滿20歲姪女,被國稅局剔除補稅,今年扶養其他親屬年齡已放寬,規定如何?須附那些證明文件?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自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放寬年滿20歲但未滿60歲者不得申報扶養的限制;申報時除提供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同一戶籍者),或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與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並確受其扶養的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非同一戶籍者)外,年滿20歲須另檢附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證明。至於納稅義務人因能力所及,給予其他親屬或家屬生活上資助,即使能提示匯款證明,如無法證明扶養親屬之先順位法定扶養義務人(例如父母),有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事實,或提示與扶養親屬有共同生活而同居一家的具體事證,國稅局審核時仍將剔除補稅。

2013/05/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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