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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9:12:33瀏覽1252|回應0|推薦22 | |
◎財政部公告104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之免稅額與扣除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財政部公告104年度發生之贈與或繼承案件,應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各款所列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台幣(下同)1,200萬元。 (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三)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 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 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二、贈與稅:免稅額:每年220萬元。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至中區國稅局網站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下午 09:38
◎明年報稅...只有富人受惠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4.10.28 03:02 am 最低稅負制自2006年施行後,九年均未調整的600萬元課稅門檻,今年已調高為670萬元。明年5月報稅時,富人將是唯一享有減稅的族群。
財政部已在去年底公告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扣免金額,以及申報最低稅負的適用額度。除最低稅負課徵門檻外,明年5月申報今年的所得稅時,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全數維持與102年度相同,因此,一般家庭並無額外的減稅利益。
明年5月申報103年度所得稅時,全年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合計逾670萬元以上的富有家庭,才需要辦理所得基本稅額(即最低稅負制)申報,繳交20%的補充所得稅。在此之前,應、免稅所得逾600萬元的家庭,就有報繳最低稅負所得稅的義務。調升課徵門檻至670萬元後,600萬元至670萬元間的富有家庭,明年5月因免再申報20%的最低稅負所得稅,受惠最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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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