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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綜所稅軟體下載+房屋稅+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營所稅
2015/04/28 21:26:54瀏覽7281|回應28|推薦62

★104年申報103年~個人綜所稅報稅軟體下載網址:

http://www.tax.nat.gov.tw/info_IRX_download.html?id=1

軟體下載(含網路申報及二維條碼,Windows系統使用)

個人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程式IRX16.21版 更新日期:104-05-1

選擇【自動安裝版】,就會自動下載了。

◎報稅查調資料 查詢碼取代光碟

2015-05-01 04:06:19 聯合報 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今天是5月第一天報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為節省臨櫃查調等待時間,也減少光碟片的浪費,5月報稅期間,民眾到國稅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時,國稅局將提供「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給民眾使用,取代往年提供光碟片的方式。若民眾仍提出光碟片使用需求,國稅局仍會提供。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拿到查詢碼可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輸入身分證字號、戶號、出生年月日及查詢碼,通過驗證即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辦理申報。 

國稅局提醒,如果查詢碼連續3次輸入錯誤,必須暫停等10分鐘,才能再次使用該查詢碼,如暫停次數達3次後,查詢碼將被強制註銷而無法使用,呼籲民眾仔細確認輸入的資料。

綜合所得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  點它,下載說明

◎所得稅「查詢碼」 下載資料用的

2015-05-02 02:46:25 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個人綜合所得稅開徵第一天,許多納稅人趁勞動節休假報稅,報稅櫃台門庭若市。

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5月報稅季節,個人綜合所得稅昨天起徵,第一天剛好碰上勞動節休假,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陸續湧入納稅民眾5000多人報稅,因為今年起不再提供報稅光碟,改採查詢碼申報,納稅人不了解詢問最多。

桃園市三元街的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個人所得稅申報櫃台,許多納稅人趁著五一勞動節休假日,前往申報所得稅,爭取提前退稅,北區國稅局統計,第一天就有5000多人申報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表示,今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有所變革,新增「查詢碼」報稅,不再提供報稅光碟,夫妻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後採合併報繳方式,納稅人可選擇最有利方式計稅申報,報稅期間自昨天起至61止。 

報稅頭一天,多數民眾不了解「查詢碼」報稅方式,很多納稅人紛紛詢問「如何查所得稅資料」,成為報稅櫃台詢問最多的問題。 

北區國稅局說,申請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今年起提供「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納稅人拿到查詢碼後,在報稅軟體輸入查詢碼、身分證字號、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通過驗證即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報稅。 

李慶華表示,不再提供光碟報稅,所得稅申報第一天,1000多人不了解查詢碼申請作業,紛紛要求解答,其實納稅人只要向報稅櫃台說明申請查詢碼服務及如何報稅,國稅人員就會解答服務,便利完成報稅。

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 記得回復確認

2015-04-22 21:11:37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即時報導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103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將於425發放,提醒接到通知書的民眾,不論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一定要做「確認」動作,才算完成申報。

 

雲林分局指出,若發現試算通知書與欲申報的內容不一致(如有其他須自行申報所得者),請勿以該試算通知書內容直接回復「確認」申報,應另行辦理結算申報,以免因漏報所得受到補稅裁罰。

 

雲林分局強調,應另行辦理結算申報的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或收到的稅額試算通知書所戴之「查詢碼」為通行碼(本項須搭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103年度1231戶口名簿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使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下戴當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以網路方式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夫妻分開稅 65萬戶減稅2.3

2015-04-22 03:45:24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今年起,夫妻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大股東、股票族、律師、會計師、醫師、定存族、包租公等非薪資所得較高的夫妻,不會再因為結婚而使婚後稅負比婚前重。

 

財政部估計,國庫將少收約151億元,估計有65萬戶受惠,每戶約可減稅2.3萬元。

 

今年夫妻報稅時,除原有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夫或妻的薪資得分開計稅外,可選擇「夫或妻的各類所得均分開計稅」的第三種選擇。

 

因綜所稅採累進稅率,夫妻把股利、股息及投資等非薪資所得分開,有機會降低稅率級距,節稅管道可多一條。

 

新制對一般上班族夫妻影響不大,但對夫妻皆是高所得,且又有股利等非薪資所得者影響很大,今年報稅要好好算清楚,別錯失節稅權益。

 

夫妻所得計稅方式可三選一後,只是計稅方式多一種,但仍要以「戶」為單位合併申報。

 

選擇全部所得都分開計稅的夫妻,要注意分開計稅的一方只能減除個人免稅額及具個人「專屬性」的財產交易損失、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及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

 

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等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只能由另一方申報減除。例如,法定每戶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仍僅限由夫妻共用,不是選擇分開計稅就可以各用27萬元。

 

因此,選擇夫妻分開計稅的民眾,報稅時要先選定夫妻中一方為「納稅義務人」,包括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等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等,都由「納稅義務人」來扣減。

 

分開計稅的「配偶」只能列報減除具有專屬性的扣免額。

 

一般而言,若夫妻其中一方所得很低,選擇合併課稅最有利;若屬雙薪家庭,則選擇薪資所得分開申報。

 

若夫妻收入來源主要是非薪資所得,則選各類所得都分開計稅,較省稅。

 

(系列6-1 

圖/聯合報提供

儲蓄特別扣除額仍須共用

2015-04-20 04:01:5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從今年5月開始,夫妻報稅有三種計稅選擇。其中,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除須注意免稅額與扣除額的配置限制外,稅法賦予全戶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仍僅限由夫妻共用,並非各自可以擁有一個27萬元免稅優惠。 

一般來說,如果夫妻所得差異懸殊,但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較為有利時,最好是由所得高的一方擔任「納稅義務人」,才能扣減較多的免稅額與扣除額,讓應稅所得下降,連帶引導全戶的稅負得以下降。 

不過,影響所得稅負高低的因素,除了所得本身之外,還包括做為所得減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因此,選擇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若要達到最大的減稅效果,還需同步考慮部分無法切割、甚至只能共用的扣除額或免稅額,因為分開計稅後對稅額產生的影響。 

依據現行規定,完全分開計稅的夫妻,其免稅額與扣除額列報,一律要由擔任「納稅義務人」那一方優先列報;部分具有專屬性的扣免額,才由擔任「配偶」者列報減除。 

簡單來說,由「納稅人義務人」負責扣減的免稅額及扣除額涵括:子女的扶養親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列舉扣除、具家戶性質的特別扣除項目等。另外,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免稅額度,亦是先由「納稅義務人」扣除後,若還有剩餘額度,才能由擔任「配偶」的一方申報減除。 

(系列五之一)損益。

報稅最有利 系統幫你算

2015-04-22 03:45:25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夫妻各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稅後,夫妻計稅可三選一,加上以夫或妻為納稅義務人的不同,共會有五種不同的計稅結果。若不小心算錯,恐多繳冤枉稅。民眾可利用財政部的「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財政部官員掛保證,系統會幫忙算出最有利組合。

今年報稅特別複雜,好在科技進步,電腦系統都可代為計算。財政部今年稅額試算服務,都會直接幫納稅人算出選哪一種方式來報稅最有利。

如果還是不放心,或要修改報申報書的內容,可利用今年稅額試算書上新增的「查詢碼」,上網報稅。

下載「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後,就可利用查詢碼下載所得資料進行報稅,系統會幫忙算出哪一種計稅方式最有利,民眾在系統上也可查詢不同的計稅方式的計稅結果。

稅額試算+查詢碼 輕鬆報稅

2015-04-27 04:34:4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周五(1日)登場,財政部提醒納稅人,五區國稅局已經寄出稅額試算書表,符合資格但未收到簡訊或紙本書表的民眾,可向國稅局查詢。

 

國稅局針對已辦理去(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今(2015)年215316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且所得簡單、適用標準扣除額等條件的納稅人,仍持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五區國稅局亦已在4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

 

財政部表示,收到書表的納稅人,需詳細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的各項內容,如屬繳稅案件,僅須按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法定申報期限(61)前繳納稅款,即可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由於國稅局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人若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上記載內容,仍可自行依法在法定申報期間辦理結算申報,不必另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或回復確認。

 

為提升網路報稅及稅額試算的使用率,5月報稅時,符合稅額試算條件的納稅人若想增列所得資料,已無須放棄稅額試算,可以利用書表所附的「查詢碼」直接線上操作更正後報稅。 

「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及「夫妻分居符合規定可各自報稅」新規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修正案,已於今(104)121經總統公布施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符合財政部訂定發布之「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得各自辦理申報外,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稅額計算方式除維持(1)夫妻合併計算稅額及(2)夫或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外,並新增(3)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方式。納稅義務人在今年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擇一適用。

 

國稅局特別就「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方式」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就其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時,僅得減除分開計算稅額者之免稅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二、納稅義務人就前項分開計算稅額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減除前項以外之各項免稅類及扣除額,合併計算稅額。

三、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不得減除其他人之財產交易所得。

四、如全戶利息所得超過27萬元,由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就其利息所得在27萬元限額內先予減除,減除後如有剩餘,再由分開計稅者減除;如全戶利息所得在27萬元以下,則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依上開認定標準,自今年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起,夫妻分居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一、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於辦理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申報時,可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二、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之規定,法院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於辦理法院裁定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檢附法院裁定書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三、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於辦理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申報時,可檢附通常保護令影本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取得通常保護令前,已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於辦理暫時或緊急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申報時,可檢附暫時或緊急保護令影本各自辦理申報及計算稅額。

國稅局提醒,若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者(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仍應於申報書上填寫配偶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由稽徵機關合併計算稅額。如須申請分別開單計稅者,請另附申請書。

南區國稅局叮嚀民眾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點選webcall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黃科長 06-22231118037

房屋稅新法開徵 節稅有妙方

2015-04-29 03:22:47 聯合報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 

房屋稅條例及汽車使用牌照稅法去年修法,但許多民眾仍一知半解,房屋稅5月即將開徵,雲林縣稅務局昨天舉辦說明會,宣導新法內容並提供節稅妙方,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


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表示,雲林是全國最早完成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縣市,其中住家房屋自住使用按1.2%徵收率課徵,非自住房屋以1.5%課徵,利用較高稅率課徵,以期有效抑制房產炒作;另本月稽徵的身心障礙車輛採「定額免稅」不再全免。


「懂得節稅妙招,就能達到省錢目的。」稅務局長張永靖說,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民眾,若其中3戶是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可選擇房屋現值較高的3戶,向稅務局申請自住房屋,即可適用較低稅率納稅。


另修法後的身心障礙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今年起增列免稅車輛所有人須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車輛排氣量超過2400CC者改採「定額免稅」。


「有了新法,過去身障免稅車滿街跑不公平情況可獲改善。」張永靖表示,以3000CC身障車為例,車主將會收到3980元稅單,即一般3000CC車輛原應繳納稅額1萬5210元,扣掉2400CC身障車免稅限額1萬1230元,應繳納3980元。


務務局表示,汽車使用牌照稅開徵至本月30日截止;5月1日起至6月1日開徵房屋稅,都可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或存款轉帳、手機APP掃描QR-Code行動條碼等方式繳稅,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

◎報稅季開跑房稅增所得稅減

2015-05-01 04:06:1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今(1)日起進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兩大稅的開徵月,約600萬個家庭、822萬戶房屋要在61日前完成報繳稅的手續。

 

受到囤房稅、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全部分開計稅等影響,納稅人今年將會明顯感受「房稅增、綜稅減」的課稅效應。多屋族稅負將會增加;夫妻如屬執行業務者,或是高收入的金字塔族群,所得稅則會下降。

 

財政部指出,103年度所得稅自51起開徵,今天勞動節稅捐機關並未放假,納稅人仍可辦理相關申報與查調所得等手續。不過,網路申報與查調所得十分方便,納稅人不必出門,在家上網操作即可完成報稅。個人綜所稅申報今年都許多重大變革,例如夫妻所得不再限制僅有「薪資」部分可以分開計稅。財政部表示,自今年5月開始,夫妻可選擇全部所得均分開計稅。

 

另外,因為累計物價指數漲幅達到連動調整的水準,高所得家庭的最低稅負(即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也由原本的600萬元,提高到670萬元。全戶103年度的應稅與免稅收入總額超過670萬元者,才需報繳最低稅負。

 

房屋稅部分,今年5月啟動「囤房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三戶以上房屋或非自住房屋,稅率至少改由1.5%起跳。以台北市為例,因對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戶以上,按最高3.6%稅率課徵。

 

報稅方式今年也有許多突破,財政部指出,所得稅雖採自動申報制,政府會針對所得來源單純、選擇採標準扣除額報稅的民眾,寄發稅額試算書表。納稅人只要確認書表,即可完成申報手續。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是,稅額試算書上新增一組查詢碼,納稅人若要自行申報,亦可直接利用查詢碼查調所得自行報稅。

 

房屋稅單今年新增行動條碼專區(QRCode),納稅人可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掃瞄條碼,點選信用卡或存款帳戶繳稅,不用出門,在家即可24小時上網繳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律師看時事/婚不婚 遺產稅差很大

2015-05-01 04:06:36 經濟日報 林瑞彬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說,一個國家30歲的未婚女性占30%,將造成國家不安定,還會有國安危機,此話一出,便掀起正反兩極看法。筆者無意進入此爭議,只是想藉此提醒讀者,在我國法令上,有許多規範,因為配偶有無的不同,導致稅負計算上與繼承情形的差異,民眾若能先行了解相關規範,將有助於針對自己本身的情形,預做最有利的規劃。

 

配偶子女享有扣除額 

以遺產稅的計算為例,若被繼承人死亡時有生存配偶,可享有配偶扣除額493萬元;若有子女,則享有子女扣除額每人45萬元,也就是說,假設某甲死亡時遺有配偶及一子,某乙死亡時未結婚無子女,某甲即多出了538萬元的扣除額,以現行10%的遺產稅率計算,某甲的遺產稅即較某乙少了53.8萬元。

 

此外,若被繼承人所遺財產較生存配偶為多時,生存配偶可主張民法第1030條之一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金額,這個金額也可以作為遺產稅計算時的扣除額,在租稅實務上,常見民眾以此方式大幅降低遺產淨額所產生的稅賦。

 

但要注意的是,一旦國稅局核准這項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金額作為扣除,國稅局即會追蹤繼承人是否對生存配偶確實履行該項債務,繼承人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將財產分配給生存配偶的結果回報給國稅局。

 

除了前述情形之外,在申報遺產稅的階段,其實國稅局著眼的角度在於遺產的淨值究竟是多少,至於各繼承人間如何分配遺產,並不需向國稅局提報,相關的規定,見於民法繼承篇。

 

配偶享有較多應繼分 

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而配偶的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人時為平均分配,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時為遺產的三分之一,與祖父母同為繼承人時為遺產的三分之二。

 

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死亡時若有生存配偶,配偶是當然的法定繼承人,且與第二順位以下的繼承人相較之下,配偶擁有較多的應繼分;被繼承人死亡時若無生存配偶,或是未婚的情況下,即是由各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其遺產。

 

然而,在實務上,常見民眾基於種種考量,希望將自己身後遺產作較為特別的安排。

 

例如未結婚無子女,但對其兄弟姊妹的小孩(姪子女)視若己出,或有其他親近友人,而希望將身後遺產給與一直在照顧他/她的姪子女或其他友人的情形。

 

單身族如計劃身後,將遺產給與侄子女或其他非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須利用民法繼承篇所規範的遺贈方式。

 

如果未做遺贈規劃,若在全無法定繼承人的狀況下,單身族的遺產甚至可能直接收歸國有。

 

所謂遺贈,是指當事人生前以遺囑的方式,將遺產贈與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民法第1189條以下的規定,遺囑有分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五種,各有不同的要件。

 

預立遺囑,不僅可以防止繼承事實發生時,家屬的慌亂甚或是對遺產的爭奪,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貫徹所有權人對於身後財產安排的意思,特別是希望將身後財產為遺贈的情形。

 

法定特留分有保障 

惟需特別注意的是,民眾雖得基於自由意志決定身後財產的分配,但對於法定繼承人得以繼承的最低比例,民法第1223條亦有規定,也就是所謂的特留分,若遺贈的數額侵害了法定繼承人特留分的金額,受侵害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向受遺贈人主張其特留分不足的部分。

 

舉例來說,某甲未婚無子女也無父母、祖父母,死亡時遺有遺產1,200萬元,某甲死亡時的法定繼承人為其兄弟AB二人,在一般情形下,AB各得遺產600萬元。

 

若某甲以遺囑方式將其財產遺贈1,000萬元予其姪女C,依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600萬元)的三分之一,也就是200萬元。

 

此時的遺贈將導致AB僅能獲得遺產各100萬元,而此時AB得各就其受侵害的100萬元部分,向C請求,但要不要請求是該兄弟AB的權利,並非侵害特留分的遺囑即屬無效。

 

既然遺囑的目的是為了妥善安排身後事,為求圓滿,民眾在預立遺囑時,除需注意遺囑的方式需符合法定要件外,在遺產價值的計算上,應盡可能掌握自己已知的財產類型及價值,必要時也可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個人財產總歸戶清單以做確認,避免因為遺贈造成侵害法定繼承人特留分,另生紛爭的情況。 

(作者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51起展開,為提供民眾正確報稅觀念,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說明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如有配偶,是否需合併申報?
夫妻以合併申報為原則,但有以下情形得分開申報:

()夫妻於103年度結婚、離婚者,可選擇分開申報。

()夫或妻已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年收入未達免稅額82,000元,而由子女申報扶養者,例如,夫由女兒申報扶養,則妻有所得應自行申報,若採用標準扣除額,則扣除額適用單身者76,000元。

()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單獨申報。

()103年度起,符合一定條件之分居夫妻(詳附檔《一》)得各自獨立分開申報。

二、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
原則上不得申報免稅額,但該子女或兄弟姐妹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屬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並取具醫院證明者,則可列報扶養免稅額。

三、在103年度出售房屋無法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應按103年度房屋評定現值及財政部頒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該項所得標準如下:

()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如符合房地總成交金額(1)臺北市地區新臺幣7,000萬元以上(2)新北市地區新臺幣6,000萬元以上(3)臺北市及新北市地區以外新臺幣4,000萬元以上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之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房屋之收入,再以房屋收入之15%計算出售房屋之所得額。

()除前項情形以外,按下列標準計算所得額:

1)臺北市地區:依「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認定為高級住宅者,按房屋評定現值48%計算,其他按42%計算。

2)其他縣市:詳附檔《二》。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50

附件:檔案下載:彙整以往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問題

更新日期:2015/04/28

會計師:掌握扣除額

2015-04-19 13:55:47 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為了讓民眾報稅更加便利,今年5月報稅,財政部推出不少新措施,包括「查詢碼」報稅功能、開放外籍人士使用信用卡繳款,以及提供「首報族報稅節」服務等。會計師提醒納稅人,節稅別無他法,主要就是掌握住各種扣除額優惠。

 

所得憑單免填發的減紙措施自去年開始實施後,使得查調所得需求也隨之上升,為了讓納稅人有更便利的查調管道,財政部在今年5月報稅首度推出查詢碼報稅功能,並將查詢碼直接印製在稅額試算書上,方便民眾上網下載所得資料申報。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覺得試算內容不正確,且需要修改,即可利用查詢碼,搭配身分證字號、戶口名簿戶號及出生年月日,便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直接在網路查詢,修正,完成申報。

 

另外,為了讓外籍人士報稅更為方便,今年51起,除了過去可以晶片金融卡、現金或票據等三種方式繳款外,再新增可以國內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的信用卡,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但此服務僅限網路申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說,節稅別無他法,主要就是掌握住各種扣除額優惠,報稅準備要趁早,可先將去年報稅留存資料,與今年預估所得作一比對,除能大概了解今年賺多少錢,對異於往年的所得項目,也好準備相關文件憑證,仔細整理醫藥費、購屋借款利息支出等憑證文據,同時也要檢視捐贈及列舉扣除項目,尤其是實務捐贈也不要忘了申報最低稅負。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去年有出售不動產者,一定要核實申報,財政部今年將會加強實價課稅查核,納稅人切勿心存僥倖,若被查獲未核實申報,除補稅外還會被處罰鍰;另外,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也要記得申報。

 

4大常見房地合一問題 國稅局親自解釋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拍板通過,民眾更是積極研究新制,就是擔心未來出售房屋會被課徵重稅,其中,民眾最常諮詢的問題包括「自用住宅定義」、「重購退稅標準」及「新舊制試用期間換算」等,國稅局網站在房地合一專區不僅設置懶人包,也針對前述問題線上解答,並推出稅務健診預約,要協助民眾釐清房地合一法規。 

國稅局發佈圖解房地合一稅。(截取國稅局網站)

常見問題1:售屋如何判定適用新舊制?

國稅局發佈一張圖表,告訴民眾到底何時購屋、何時售屋適用新舊制。

 

常見問題2:自用住宅定義

國稅局回答:

A)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連續居住滿6年。

B)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C)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

 

國稅局也提醒,若是「成年子女」設戶籍,並不符合自用住宅規定。

 

常見問題3:重購退稅如何計算

國稅局回答: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屋及賣屋的時間(以登記日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即可申請重購退稅。

 

而新、舊制的重購退稅規定的差異包括:

A)舊制: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之2,出售並重購自用住宅房屋者,其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額,可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B)新制: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個人出售並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可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例,退還繳納的稅額。

 

國稅局舉例符合自用條件的住宅案例:

1)小明在2011年購入A屋,2015年為了換屋而購入B屋,並在2016年將A屋賣掉。

A屋是在20161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應適用舊制

→應按舊制規定辦理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不能退稅)

 

2)小華在2015年購入C屋,2016年出售C屋,並同時購入D屋。

C屋在20161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應適用新制。

→並按新制重購退稅(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按買賣價格之比例退稅)

 

常見問題4:若申請重購退稅,但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是否得補稅?

 

國稅局回答:相較舊制,新制另訂有「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的規定。

 

以自用住宅舉例來說,

1)小張於2016年購入A屋,2017年出售A屋,繳納新制所得稅50萬元。

2)小張又於2018年購入B屋且價值高過A屋,申請重購自用住宅退稅50萬元。

3)小張在2020年出售B屋,繳納新制所得稅100萬元,加計追繳前次退還稅額50萬元,共須繳納150萬元。

4)小張再於2021年購入C屋且價值高於B屋,應以前次出售B屋而繳納的新制為準,即申請退稅100萬元。

尚未完全整理好,回應欄還有資料,會繼續PO......

◎無言的結局

李茂山   &林淑蓉 

 ()曾經是對你說過這是個無言的結局 隨著那歲月淡淡而去

我曾經說過如果有一天我將會離開你 臉上不會有淚滴

()但我要如何如何能停止再次想你 我怎麼能夠怎麼能夠埋葬一切回憶

啊~讓我再看看妳 讓我再說愛妳 別將妳背影離去

()分手時候說分手 請不要說難忘記 就讓那回憶淡淡的隨風去

()也許我會忘記 也許會更想妳 也許已沒有也許

Repeat All Again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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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2015/05/25 23:06

◎施行前…留意重購退稅門檻

2015-05-25 04:00:18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制施行前,換屋族必須注意重購退稅的門檻條件。財政部指出,新制實施前換屋者,仍要符合重購新屋是「以小換大、以低換高」的要件,且新屋價格高於舊屋僅能按房屋單價比較,並不包含土地。

財政部提醒換屋族注意,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時,僅能就「房屋」部分的出售價格,與重購新屋的價額作比較,並非指「房屋及土地」的合計總價。

因此,如果買賣合約書是以總價額簽訂出售房地者,且未劃分房屋及土地各別價格,須依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計算各別價格。

舉例來說,甲以1,000萬元出售A自用住宅,並以1,200萬元價格買進B新屋做自用住宅使用。由於甲出售A屋及買進B屋均未區分房屋及土地的各別價格,依照財政部規定應以【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的房地比計算,假設舊屋A的房屋價值為200萬元;新屋B的房屋價值為400萬元,因為新屋價值高於舊屋,甲可向國稅局申請退(抵)應納的所得稅;反之,則無法申請退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之2規定,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時,應自出售自住「房屋」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即可在重購自住房屋完成移轉登記年度,自應納綜所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售屋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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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稅注意:
2015/05/25 22:40

◎用電腦繳稅,防毒防駭很重要

2015-05-25 16:13:19 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報稅倒數計時,中華電信提醒納稅義務人,報稅前請先用防毒防駭軟體進行電腦全系統掃描,確保沒有惡意程式潛伏於電腦等裝置中,避免個人重要的資料外洩。

依據國稅局統計,有87%納稅義務人不需取得紙本所得憑單,就可順利完成申報,讓報稅變得更加便利。

中華電信提醒納稅義務人,享受網路報稅便利性的同時,完善的資安防護更顯重要,報稅前請先用防毒防駭軟體進行電腦全系統掃描,確保沒有惡意程式潛伏於電腦等裝置中,以避免個人重要的資料外洩。

中華電表示,好的防毒防駭服務應該具有下列特點,包括跨平台防護,可同時支援安裝於Windows、Mac、Android及iOS裝置上、還有安全輕快,使用者點選惡意網址時,可立即在雲端封鎖網址,不僅能於病毒入侵電腦前預先攔阻,更將80%的病毒碼儲存於雲端,大幅降低電腦負擔,同時享受超強防禦力與輕快效能。

另外,最好幫助使用者檢查Facebook、Google+、Twitter等隱私設定漏洞,降低帳號被盜與個資外洩風險。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6 22:43 回覆:

◎網路報稅小心駭個資別存電腦
2015-05-20 14:26:3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防毒軟體業者指出,平均每台電腦有29隻間諜軟體,利用網路報稅,資料恐被「駭光光」。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民眾網路報稅完成後,資料已儲存在財政資料中心的雲端系統中。只要確定報稅成功,根本不必存檔。 

趨勢科技調查發現,網路犯罪集團利用詐騙電子郵件、檔案分享軟體或下載影音軟體等方式,植入木馬間諜程式、遠端存取工具或銀行木馬程式等,竊盜民眾個人身分識別資訊,甚至駭入使用者的金融帳戶取走款項。 

趨勢科技統計,平均每台電腦有29隻間諜軟體在秘密監控。提醒使用網路報稅的民眾,小心網路犯罪集團趁機駭進報稅帳戶,竊取個人的年收入所得、收入來源、信用卡帳號資料。 

對於網路報稅的資安疑慮,李慶華建議民眾,「不要存,也沒必要存,直接傳到財政資料中心的雲端就好了」。財政資料中心有每個人的報稅資料,報稅時有更正查閱等需要,利用憑證上網去查調即可。各種所得資料、存款帳號及信用卡號等都不要存在硬碟中。 

若民眾不放心,還是想要留下報稅資料,李慶華建議,可存在隨身碟中,避免因電腦遭駭而個資外洩。 

李慶華說,國稅局握有全國民眾的報稅資料,絕對不能被駭客攻破、植入間諜程式,國稅局平常都會進行資安演練,看有沒有資安防衛敏感度太低的官員,誤打開來路不明的檔案。 

李慶華舉例,系統會故意寄發偵測郵件,並設定養生保健、稅務資訊、公教福利等吸引人、又不易起疑的檔案名稱,來引誘國稅局官員打開檔案。今年在報稅月來臨前也演練了一下,結果無人上當,資安防衛的成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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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2015/05/17 15:14

◎租屋給中低所得 稅金最多省兩倍
2015-05-17 09:41:13 中央社 台北17日電

房屋出租通常被視為營業用,房屋稅率3%至3.6%,一般自用房屋稅率為1.2%;為鼓勵出租房屋給中低所得家庭,內政部「公益出租人申請作業要點」讓出租人自用住宅稅率申報房屋稅。

內政部「公益出租人申請作業要點」已自5月8日起施行,只要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或自行將住宅出租給中低所得家庭者,可成為公益出租人,並申請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依規定,只要經由租屋服務平台在規定的租賃資訊網站刊登出租資訊,將住宅出租給中低所得家庭者,或部分縣市政府未辦理租屋服務平台,但民眾或民間團體也有成為公益出租人的意願,都可以依規定提出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成為公益出租人。

地方主管機關經審查公益出租人申請合格者,會核發公益出租人核定函,公益出租人就可依核定函及財政部規定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提出申請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5 22:43 回覆:

◎稅捐處提醒房屋稅繳納期限到6/1

2015-05-25 16:02:42 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今天說,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原至531截止,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61,稅捐處提醒民眾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民眾如未接獲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也可親自至全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的全功能服務櫃台跨縣市申請補發,如對房屋稅繳款書所記載內容有疑義,可向繳款書下方記載的經辦人查詢。

 

稅捐處說明,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如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也可持繳款書就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另外,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

 

稅捐處表示,除信用卡繳稅需按各發卡機構訂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手續費外,其餘繳納方式均無須支付手續費。已辦理約定由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轉帳後將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

 

稅捐處同時提醒納稅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納稅人注意要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5 23:03 回覆:

◎房屋稅 繳納期限至6月1日止

2015-05-25 14:43:04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25日表示,104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原至5月31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6月1日(星期一),請民眾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捐處指出,民眾如未接獲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亦可親自至全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的全功能服務櫃臺跨縣市申請補發。

稅捐處說,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兩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納稅人注意要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9 00:14 回覆:

房屋稅剩5,5成市民還沒繳
2015-05-28 03:43:59 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五月報稅月剩下最5天,北區國稅局發現剩下三成納稅人尚未報稅,但是房屋稅今年稅率調高,桃園市民高達五成尚未繳納房屋稅,請納稅人趕快報稅,免得逾期會加罰「滯納金」。 

房屋稅、綜合所得稅分屬地方稅、國稅,由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北區國稅局各自負責課徵,不過截止報稅都是5月底,繳稅最後期限是61,「逾期報稅2天加徵滯納金百分之一」。 

桃園市房屋稅繳納住戶總共82萬戶,地方稅務局統計至昨天,還有一半市民尚未繳稅。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說,有別去年,今年房屋稅規定,每戶以3棟住家原則,稅率百分之一點二,第4棟以上住家,稅率調高至百分之一點五。 

地方稅務局也教人在房屋稅「合法避稅」,因應超過3棟以上住家的房屋稅課徵。林延文說,該局去年8月以來,一直宣導市民如果房子超過3棟以上,前3棟住家選擇現值較高、房價較貴的房子,第4棟房子以上可選擇現值較低、房價較便宜的稅率課稅。明年起,3棟住家以上的房屋稅將再調高稅率至百分之二點四,希望民眾不囤房。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說,今、明兩天國稅局中午不休息、加班收件、受理報稅,61加班延至晚上7時止,趕快報稅以免62起加罰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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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2015/05/16 23:52

◎您中獎之發票,如有店章或交易金額模糊不清等應列事項不清楚之情形,該如何辦理?

東港陳小姐來電詢問,其104年1月~2月有1筆中獎統一發票,惟交易金額已模糊不清,該如何領獎?

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答覆,可打電話至發票開立營業人所屬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查詢開立之商號後,若屬店章模糊不清,可前往商家補蓋店章;至於交易金額不清楚部分,則可請發票開立營業人提供存根聯影本或出具證明資料,即可到郵局領取中獎獎金。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7 23:12 回覆:

問答/社區停車位出租 依規定課營業稅
2015-05-27 04:01: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店區小姐問:大樓社區停車位如有對外出租,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大樓管理委員會如係基於守望相助由大樓各住戶組織成立,無對外營業情形,可免辦營業登記,其向各住戶所收管理費,應免徵營業稅;另大樓停車位,如僅供該大樓住戶停車使用,並由管理委員會按年、按季或按月收取停車管理費者,亦准予免徵營業稅。惟大樓停車場如係按次或計時收費,或提供停車位供他人定期停車使用,按期收費對外營業者,依規定係屬銷售勞務範圍,大樓管理委員會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6-03 12:17 回覆:

◎問答/中獎發票資料模糊,可至財部網站查詢

2015-06-03 03:50:3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桃園區黃先生來電詢問:他購物時取得一張收銀機統一發票,對中五獎,惟因發票所載資料模糊不清,該如何領獎?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民眾持有中獎之統一發票,如有破損或商號名稱模糊不清情形者,為避免影響兌獎權益,目前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invoice.etax.nat.gov.tw)提供之中獎統一發票查詢服務,操作步驟如下:依序點選「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選擇發票年月→再輸入統一發票號碼,即可查出正確開立統一發票之公司行號名稱及地址,再請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確認無誤,補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後,即可向各地郵局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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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T~個人
2015/05/12 22:53

◎非要保人,保險給付需申報最低稅負

2015-05-12 16:51:1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提醒,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但是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的人壽及年金保險給付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依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保險給付需符合三要件:

一、條例施行後訂立的保險契約;二、保險契約為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三、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財政部指出,民眾如領有符合以上要件的保險給付,需計入當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依規定辦理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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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
2015/05/12 22:24

◎汽車、萬元禮券 報稅就能抽

2015-05-12 04:03:27 聯合報 記者潘俊偉/台東報導

你報稅了嗎?為了方便民眾繳稅,國稅局上月底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寄出稅額試算,如同意試算結果,可直接郵寄回覆,或以電子信件回覆,即可完成報稅作業,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方便輕鬆完成報稅。

國稅局台東分局提醒民眾,今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1日止,國稅局已事先將稅額試算寄出,收到試算的民眾,可直接寄回或上網回覆,即完成申報作業,免排隊又方便。

為鼓勵民眾以自然人憑證報稅,另在報稅場地設置申辦自然人憑證櫃檯,只要準備身分證及工本費250元,即可現場申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還可參加抽獎,最大獎是汽車一部,另有2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禮券;另即日起到6月1日止,憑自然人憑證及5-6月發票3張,就可到國稅局服務台兌換讀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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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2015/05/12 22:10

◎問答/健保費 可全額列舉扣除

2015-05-12 04:03:2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嘉義市顏小姐問:繳納之健保費可否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關於保險費項目,首先要符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之要件。保險費可以分為二部分計算:(1)全民健保保費: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之健保費由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繳納者,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2)人身保險費: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繳納的人身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費,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金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但實際發生之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數全數扣除。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4 20:33 回覆:

全民健康保險費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全民健康保險費,由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健康、傷害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於課稅年度繳納者,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為限,實際金額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金額扣除。但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費,如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支出係由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該局指出,前揭所指「直系親屬」是指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親屬,納稅義務人替沒有受他扶養的直系親屬支付的保險費,不能申報扣除。例如A君是要保人,他的父親是被保險人,但是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A君的父親是讓姐姐申報扶養,那麼這筆保險費的支出,A君因為沒有申報扶養父親,所以不能扣除;A君的姐姐雖然申報扶養父親,但因父親的保險費是A君支付,並不是她支付,所以姐姐也不能扣除這筆保險費。 

該局呼籲,適值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0451日至10461),請留意上述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綜合規劃科莊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616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6 21:03 回覆:

稅務新聞》

直系親屬的保險費,必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才能列報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費,如由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可全數扣除。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我國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因此,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而且是受納稅義務人或配偶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以申報,如果是兄弟姊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則不能列報扣除。

國稅局舉例說明,丙、丁兩兄弟,丁幫母親投保人壽保險並繳納保費,母親由丙申報扶養,雖然保險費由丁支付,但丁(要保人)和母親(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所以丁不能列報扣除母親的保險費支出。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 06-222311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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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2015/05/12 21:41

◎扶養就讀大學的孫子,不可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臺南市仁德區的陳先生來電詢問,他扶養的孫子去年考上大學就讀,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不可以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5規定,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25,000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因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只適用於納稅義務人的子女,陳先生扶養的孫子雖然已就讀大學,不過,仍然無法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規定。

該局進一步提出說明,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限於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是不能申報扣除的,再度呼籲要注意這項規定,以免遭剔除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許審核員(06)222311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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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綜所稅中營利所得
2015/05/09 20:31

◎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課徵營業稅,及同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故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個人,即為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該局說明,由於資訊與通訊科技日新月異,網路技術及虛擬通路對消費者帶來無比的便捷性,造就電子商務產業的蓬勃發展,據資策會表示臺灣電子商務產值預期在2015年可望突破兆元,在這

龐大商機下,越來越多個人選擇在Yahoo超級商城、PChome商店街與台灣樂天市埸等電子商務平台開店創業,雖無實體店面,但因已符合上開規定課稅要件,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並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除網路交易銷售貨物或勞務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起徵點暫免辦理營業登記外,若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已達起徵點8萬元、或銷售勞務金額已逹4萬元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以免被查獲遭補稅及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謝稽核 06-2298067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2 21:44 回覆:

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月營業額達8萬元須辦營業登記 

臺南市小姐電詢:透過網路銷售二手商品,是否須辦理營業登記?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方式經營,以網際網路銷售貨物,如平均每月營業額達8萬元,應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依法課稅。惟若透過網站僅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之不適用物品,則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該所又說,網路交易的便利性,使很多以個人的名義從事網路拍賣成為賣家,因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倘以營利為目的,月平均銷售額達8萬元,就應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 該所籲請經營網路賣家,應注意上開規定,以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田股長 聯絡電話:(06)24677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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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
2015/05/09 19:46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現金,於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不得列入生存配偶之婚後財產計算。

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於死亡前2年內將現金贈與配偶,於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雖屬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依法須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中計算遺產稅,但於計算生存配偶財產時,依法則不能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剩餘財產分配。

該局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因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如有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或慰撫金,則不列入計算。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死亡時遺有財產4,000萬元,生存配偶乙君於甲君死亡時持有財產2,200萬元(其中200萬元為甲君於死亡前2年內所贈與,另假設雙方其他之財產皆為婚後非受贈或繼承取得,且雙方皆無負債),則甲君之遺產總額應為4,200萬元,惟其應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金額為4,000萬元,乙君應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金額為2,000萬元(於計算婚後財產時,因200萬元為無償取得,因此不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則乙君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扣除金額為1,000萬元【=(4,000萬-2,000萬)/2】。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胡股長 06-2223111轉8041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13 20:56 回覆:

問答/婚嫁贈100萬免稅 不受居住地限制

2015-05-13 04:01: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台南市先生問:女兒在國外讀書,將於年底嫁給外國同學,於女兒結婚時,應該檢附什麼證明文件才能享有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免繳贈與稅的規定呢?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不論居住國內外的子女,只要贈與人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都適用贈送子女婚嫁財物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應檢具的證明文件有兩樣,第一是可以證明受贈人是贈與人子女的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第二是可以證明受贈子女結婚的證明文件,如戶籍登記或法院掣發之公證結婚證明等。如果在國外結婚的話,則可以檢具類似國內如前所述的結婚證明文件。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5-26 23:03 回覆:

贈與免稅額信託,財產傳承好規劃
2015-05-21 08:01:40 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6月結婚旺季即將來臨,銀行業者提醒,父母於子女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贈與新台幣100萬元以下可認定為婚嫁贈與。 

若再加計個人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子女婚嫁當年度享有來自父母任一方各3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若父母雙方同時贈與,則免稅額可達640萬元。 

中國信託商銀建議,父母進行子女婚嫁贈與規劃時,不妨將信託規劃納入財產傳承計畫中,既可為子女規劃未來,更可確保子女婚嫁後的財產分配權益。 

20091月調降贈與稅率及提高免稅額後,許多父母透過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將資產轉予子女,資產移轉方式不外乎運用銀行轉帳、分年將資金存入子女帳戶中,或透過保險規劃將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設為子女。 

隨著國內信託制度發展日趨成熟,中信銀建議父母將信託規劃納入財產傳承計畫,信託財產因屬父母贈與子女的資金,依照民法「夫妻法定財產制」規範,受贈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範圍,透過信託契約更可明確舉證為婚前財產,確保子女婚嫁後財產分配權益。 

中信銀指出,子女保障信託規劃服務,可依約定由父母擔任委託人、子女為受益人,父母利用每年贈與稅免稅額或婚嫁贈與稅免稅額將資金撥入信託專戶,再依照信託契約上訂定時點及條件給付,如代受益人支付醫療費、房屋地價稅或遺產稅費等,為子女預先設定受贈資金的用途。 

此外,信託規劃亦可結合投資功能,由父母決定投資標的,如將信託資金存入活、定存或投入國內外基金等多元化標的,可同時為子女作長期理財規劃。

海蒂~楞嚴咒梵文版(hedy7103) 於 2015-07-22 22:21 回覆:

稅務新聞》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否課徵贈與稅?至於所謂的二親等以內親屬又如何認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有民眾向國稅局詢問,二親等以內親屬間(如兄弟姊妹)財產之買賣應否辦理贈與稅申報課徵贈與稅?二親等以內親屬又如何認定?

該局說明,由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因此,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仍應填寫贈與稅申報書辦理贈與稅申報,但能檢附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所支付的價款非由出賣人借給買受人或是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則可認定為買賣屬實,且無同法條第2款以顯著不相當代價出售者免課贈與稅。

 

至於如何判斷買賣雙方是否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該局指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註:夫妻之關係為配偶,並非民法第967條或第969條所規定之血親或姻親),因此特別舉例說明符合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如下:

一、本人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孫子女及其配偶、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二、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與其前配偶所生之子女及其配偶、孫子女及其配偶、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三、養子女與養父母(與婚生子女與其父母之關係相同,養父母之血親亦為養子女之血親;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雖天然血親關係仍屬存在,但收養關係未終止以前,其與本生父母之相互權利義務關係不能恢復,故被收養人與其同源兄弟姊妹間不屬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四、本人之繼父或繼母。

 

該局更指出常有民眾誤判之情況如下:

一、伯叔與姪子、舅父母與外甥之間,並非屬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而是三親等之親屬關係。

二、夫妻離婚,僅係姻親之關係消滅,如翁媳關係消滅(非屬二親等以內之親屬),但夫妻婚姻存續間之婚生子女關係仍然存在,具有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關係。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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