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稅法/軍教薪資‧今年起每月預扣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採訪整理】 2012.01.04 02:21 am
何老師問:軍教課稅今年生效,明年5月軍教人員的薪資所得必須課稅,但為何我今年1月起領到的薪水就已被先預扣 一筆稅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今年開始,現役軍人的薪餉以及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教職員的薪資,統統要將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明年5月開始申報。
至於所謂「薪資所得」,包括薪資、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等所得。儘管軍教課稅明年5月才要申報,但依規定,國軍部隊、公私立國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今年1月起給付軍教人員薪資時,就得依法辦理薪資扣繳,因此軍教人員本月起會發現薪資單多了一筆扣繳稅款。
要注意的是,軍教人員有兩種扣繳方式可選擇:一種是「按全月給付總額扣5%」,也就是說,月薪統統預先扣除5%的所得稅;不過,如果扣繳稅款低於2,000元(月薪低於4萬元),就不會被預先扣繳稅款。
另一種方式則是「查表課稅」,民眾必須先申請填寫「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再根據申請書的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等,計算扣繳稅額;根據100年度的扣繳標準,如果沒有配偶和受扶養親屬,每月薪水不到6萬8500元,就不會被扣繳稅款。 不過,這筆稅款是「預扣」性質,等於民眾預繳明年要繳的稅給政府。等明年5月報稅時,民眾把薪水和其他所得加起來計算要繳多少稅,如果今年有溢繳的稅款,政府就會退稅;反之則要補繳稅款,也就是「多退少補」。
軍教人員薪資免稅的「福利」今年起被取消,但往年因為免稅被取消的優惠也因此恢復,例如稅法原本規定軍教人員的子女不可以「其他親屬」的身分,被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但這項禁令在軍教課稅後跟著取消。(許祺昌/口述)
【2012/01/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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