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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13:17:08瀏覽57572|回應17|推薦83 | |
新聞稿》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財政部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5,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8,000元。 五、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詳附表)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第3項及第5條之1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為98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5.11 (按96年11月至97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之平均數),與102年度適用之指數108.76 (按100年11月至101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之平均數)相較,上漲3.47%;另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99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4.64 (按97年11月至98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之平均數),與102年度適用之指數108.76 (按100年11月至101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之平均數)相較,上漲3.94%,均已達應行調整之標準,爰依上揭稅法規定予以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述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金額之調整,係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之稅負調整,乃為反映人民實質納稅能力,尚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之減稅措施,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約75億元,納稅義務人於103年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均可適用。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慧美 聯絡電話:02-23228122 相關附件: 附表 ******************************************************* ◎後年綜所稅,平均每戶可少繳2150元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2.11.22 11:21 am 財政部昨天宣布,由於物價上漲累積超過百分之三,後年五月申報明年綜合所得稅確定降稅,每人免稅額、扣除額約可增加三千至四千五百元,納稅人可以少繳一點稅。 財政部賦稅署估算,全國實際受惠戶數約三百四十九萬戶,平均每戶可少繳約兩千一百五十元,全民增加可支配所得高達七十五億元。 財政部表示,個人免稅額從八萬兩千元調高至八萬五千元,七十歲以上的免稅額從十二萬三千元調高至十二萬七千五百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由七點六萬元提高至七點九萬元、夫妻標準扣除額從十五點二萬元增為十五點八萬元;薪資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均由十點四萬元調高為十點八萬元。 課稅級距也連動調整,年所得淨額零至五十二萬元課徵百分之五稅率、五十二萬至一百一十七萬元課徵百分之十二稅率、一百一十七萬元至兩百卅五萬元課徵百分之廿稅率、兩百卅五萬元至四百四十萬元課徵百分之卅稅率,年所得淨額超過四百四十萬元將課徵最高的百分之四十稅率。 舉例來說,家庭淨所得原在五十萬元至五十二萬元者,適用稅率可望自百分之十二降為百分之五,至少可減稅一千四百元。以適用百分之十二級距的雙薪四口家庭為例,若選擇以標準扣除額報稅,在所得不變下,將可少繳約三千一百廿元所得稅。 明年退休者,退休金稅負也可望降低。退休人員退職所得免稅額,採分年領取者,全年免稅額自七十三點三萬元調至七十五點八萬元。
圖/聯合報提供 【 ***************************************************************** ◎綜所稅,扶養其他親屬限制放寬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2.11.21 02:36 pm
明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釋利多。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納稅人未來申報扶養廿歲至六十歲的「其他親屬」,只要能證明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即可扣減每人八萬二千元的免稅額。
根據財政部統計,明年新規定上路後,將有四十一萬人受惠,總計降稅利益達廿億元。舉例來說,一個適用所得稅率百分之十二的家庭,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就可少繳九千八百四十元的稅。
民眾過去報稅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僅限廿歲以下或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者,才能扣減免稅額,明顯與扶養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列報減稅條件不同。
大法官會議去年底解釋六九四號釋憲文,認定稅法這項「年齡限制」造成差別待遇,影響弱勢族群生存權利和生活品質,有違公平原則,判定違憲。昨天立院三讀通過修法,去除這項年齡歧視條款,進一步照顧經濟弱、保障賦稅人權。
納稅人未來只要證明受扶養的廿歲以上其他親屬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即可比照扶養相同條件的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享有同等的減稅權利,且扶養人數沒有上限。
依民法規定,所謂「其他親屬」,包括叔、伯、甥、舅、姪、嫂,及孫子女或未辦認養手續的繼子女;「家屬」則包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因此未來包括同居的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可望在明年五月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 ******************************************************* ◎稅務問答/所得稅率逾20%,不適用幼兒扣除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2.11.20 11:32 am 台南市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於102年5月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如有5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1)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夫妻合併申報以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方式計算稅額時,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額600萬元者。【 ******************************************************* ◎稅務問答/扶養其他親屬 必須同居一家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2.12.05 09:35 am 新北市新店區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具有家長與家屬關係,且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為要件,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得減除其免稅額。所得稅法有關免稅額減除之立法目的,係以稅捐之優惠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善盡其法定扶養義務非以納稅義務人與受扶養者具有血親關係或相同姓氏作為認列免稅額之基礎,是請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時,仍應注意須符合以上要件,以免遭剔除補稅。 【 ******************************************************* ◎列報扶養放寬‧41萬人受惠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12.06 02:58 am 明(102)年5月報稅,扶養其他親屬再無年齡限制了。 立法院101年11月20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昨(5)日已經總統修正公布,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適用條件獲得放寬,明年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估計,受惠人數約41萬人,預估增加可支配所得約20億元。 修正後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規定,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亦可列報為扶養親屬,按101年公布標準,每人每年可扣除8.2萬元免稅額。 這項修法是為回應100年12月30日司法院釋字第694號解釋,針對財政部限制納稅人扶養其他親屬的年齡列報條件,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應自該解釋公布日起,至遲在屆滿1年時失效。 【2012/12/06 經濟日報】 ******************************************************* 嗨!我喜歡跳這種舞曲!就是~喜歡跳Disco、機械舞....很輕快+會流汗的舞曲。只要不要難度太高的~指頭朝地+四腳朝天旋轉,我只要靜靜看人家跳,什麼動作都不用做,就記到頭腦裏了,改天若撥放類似的音樂,我的四肢就會莫名其妙的跳那天所看到一模一樣的舞了。嘻!嘻!~海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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