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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雜記(12):此亦人子也—香港的外傭族群
2012/10/30 20:01:33瀏覽504|回應0|推薦2

        2012/10/30於荃灣海濱花園海寧閣

 

      每逢假日,香港街頭就像多數臺灣城市的狀況,許多公共活動區域如地鐵站、大樓廣場、觀光景點、公園綠地、渡輪碼頭;甚至大廈樓盤、道路長廊,都聚集著大批外傭族群,數量少則數十百人,多則成千上萬。這些傭工相聚的時候,都身穿最滿意的衣裳,自備簡單的食物,用手機呼朋引伴,興高采烈地以「音頻甚高」的母語聊天,神情十分輕鬆,形成獨特的街景。

 

      這些外傭絕大多數是女性,在公定假日相聚,就打著地舖,席地而坐,或睡覺休息、或者打橋牌、聽音樂、唱唱跳跳;有的還做起生意,販賣各種小物件。她們堵塞交通,劣化公共遊憩空間,全然無懼街頭行人異樣眼光。香港警方似乎也只能就近觀察、定點監控,避免犯罪賣淫及公安事件發生,似乎也拿不出什麼對策。

 

      據香港媒體透露:在2000年的時候,香港整體家庭外籍僱工大約在18萬人之間;至2010年時已飆升至27萬3千多人。目前香港外傭人數粗估約30萬左右。按國籍區分,有七至八成是菲律賓人,近兩成印尼人,其餘則分別來自泰國、印度和斯里蘭卡等地。平時在香港街頭並不難見到東南亞女性,因為她們的長相、膚色、服裝都與一般華人不同;如果是來港旅遊的東南亞族群,絕大多數衣著光鮮,妝扮入時;然而香港的外籍女傭,卻大多穿著廉價衣裳,打扮俗麗,很容易辨認。

 

      香港從七十年代初期引進菲傭,隨著經濟繁榮,外傭月薪資水漲船高。據《亞洲週刊》報道,七七年每月薪資約650港元,八三年已達1650港元,九八年則衝上3860港元最高峰。九九年遇到亞洲金融風暴,外傭薪金被調低至3670港元。2011年起又調漲至3740港元。根據香港聘僱外傭的「標準雇傭合約」,雇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雇主也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膳食津貼的公定價是每月不得少於775元。所以目前一個外傭月薪大約可以拿到4000多元。天啊!折合新台幣不到16000元,而在香港租一間像樣的公寓,光是租金,最起碼也要7000至12000港元,很難想像她們拿這樣的薪資,該怎麼過活?

 

      今天在港島北角與教友S共進午餐,感受到香港居民對於外傭的觀感是十分錯綜複雜的。由於許多粗重、瑣細、家庭照護的工作沒人要做,香港家庭也有實際的需求。朋友提到外傭工作不力、欠卡債為僱主惹麻煩、相互連繫與雇主鬥法、在生活中使弄手段報復雇主、外傭與港府打官司爭取「永久居住權」等等,都使香港人對外傭的態度,十分反感。一言以蔽之,就是既依賴又憎惡。

 

      S自己就有十餘年雇用外籍女傭的經驗,最高紀錄曾同時聘用3、4名傭工。中間當然有主僱雙方互動愉快的例子,S提及曾有剛生產的外籍女傭來港應聘,看到她身子單薄,不免動了憐憫之心,自動解約並支付她兩年薪資,好讓她回鄉照顧自己的孩子;然後再請仲介另派一位外傭。像這樣真誠付出的極端例子,聞之格外感動人;但香港同樣也有壓榨外傭勞力、性侵外傭、言語凌辱、甚至毆打虐待外傭的例子。

 

      而外傭同樣使出種種手段與雇主鬥法,比如打聽雇主行蹤,與其他外傭相互掩護,在工作間出訪友人;欠卡債被解雇,一走了之,引來討債公司長時期騷擾。更駭人聽聞的是,對雇主施行「巫蠱法術」,將生理穢物摻入食物讓雇主食用,以便取得雇主信賴;或者根本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卻應聘來港,夜間「磨刀霍霍」的例子,都使人心生畏懼,不可思議。

 

      S說香港法院對於雇傭間的法律官司,常常顯現「保護弱勢」的傾向。比如前述「以生理穢物摻入食物」的事件,後來進入法律程序,結果涉案女傭卻被香港法院判定為無罪。還有,類似2003年3月間,在港外籍女傭為自身利益在中環發起遊行示威,指責香港立法局支持「調低外傭工資」的幾位議員是「窮人的敵人」。這些舉動,都讓很多香港人感到憤怒。

 

      2010年12月間甚至還有外傭經「法律援助署」聘任「彭思帝理律師行」為代表,以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為首,協助三個菲律賓外傭及家庭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比照香港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也能獲得永久居留。其中一宗案件已在2011年8月22日開審。有報導指稱特區政府內部開審前已估計「政府有8成機會敗訴」(詳見:維基百科「外傭居港爭議」條)。為此,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在極力反對外傭居港權之餘,也在社交網站Facebook建立「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專頁。從這些例子,都不難看到港人對於外籍女傭的反客為主,是萬分厭憎的。

 

      回想臺灣開放引進外勞也有二十年,據勞委會統計,截至今年十月為止,臺灣的外勞人數首度突破四十萬,成為僅次於「臺灣原住民」的第五大族群。港人遇到的問題,台灣遲早會面臨。我來港之前,就曾聽聞臺灣某有頭有臉的雇主,遭菲籍女傭以「肚子裡懷有男主人骨肉」為由向女主人威脅,要求500萬賠償金,否則一定讓事情曝光。雇主礙於情面,在妻子陪伴墮胎賠款,私下處理了事。六、七年前,我也曾聽聞某個朋友家中聘用了一位「豐乳肥臀」的外籍女傭名叫瑪麗亞,照顧已癱瘓的妻子;而瑪麗亞也同時替代他的妻子遂行「妻子的職責」…從此「瑪麗亞」成為一個用來開色情玩笑的名字。還有前中央大學哲學系主任馮滬祥「性侵外傭」疑案,糾纏許多年,才以馮敗訴結案。唉!臺灣人怎樣對待外籍女傭,由此可見一斑了。

 

      兩個月以來,我常在荃灣海濱公園、地鐵站看到一些外傭族群;她們或者帶小孩上下學、或者推著輪椅老人散步,其中有不少人能說得一口道地廣東話,我總是感覺應該對這些女傭致敬!很難想像香港缺了這一群人的協助,會是怎樣混亂的狀態?

 

      《南史》卷75《隱逸傳》記載陶潛送一男僕給他的兒子,提醒他:「汝旦夕之費,自給為難,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勞。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這句話常常進入我的心中。但是朋友S也提醒,隨著外傭入港三十載,其實她們的「外傭前輩」也積累相當豐富的經驗,足夠讓後來者與雇主周旋之用。尤其是當東南亞外性出國幫傭的動機,越來越不單純時。「此亦人子也」的體恤固然不錯,以極端低廉的薪資,取得外傭的生活協助,固然要感激要同情,但似乎也不能太濫情。

 

      回想起菲律賓在三、四十年前也曾是亞洲經濟發展繁盛地區,被貪瀆成性的費迪南德·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近二十年統治,「搞殘」了這個國家;二十年前的臺灣,不也曾經是「臺灣錢淹腳目」的狀態?現在卻如同菲律賓一般,經濟發展遲滯、社會生活氣氛凝重。臺灣很早就有台勞到大陸工作,最近連大學畢業生到澳洲「遊學打工當屠夫」都已不是新聞;藍綠政客你死我活互鬥二十年,不僅大大阻礙臺灣的永續發展,會不會在不久的將來,也將臺灣推入菲律賓的後塵,成為藍領勞力的輸出國?(完)

 

在中環街頭聚集

在中環街頭休憩的外傭

在中環碼頭附近的走廊聚會

在中環碼頭附近的走廊聚會

在中環碼頭附近的走廊聚會

打地鋪用的紙板成為商品,就地買賣起來..

在人來人往的走廊圍一個小圈,聊天

在人來人往的走廊圍一個小圈,聊天休息..

在人來人往的走廊聊天休息..

也有外傭在蓄水池邊聊聊天

更有穆斯林女傭在公園敬拜

到了下午兩三點,也該回家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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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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