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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15:17:02瀏覽1746|回應3|推薦6 | |
引言﹕「特別是美國人無所不在的『種族歧視』心態」 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 一、誰是「美國人」?你是指白人嗎?可是美國白人數量上就在衰萎中,美國本屆的總統是黑人,上一屆和上上一屆的國務卿也都是黑人。美國政、經、文、科、藝各行各業的「主流社會」中,非、西、亞、華……的少數族裔多得很,他們不也都是「美國人」嗎?你是說,他們也都「無所不在」地「種族歧視」他人?證據?還是說,說到「美國人」,你心裡浮現的,便是白人? 二、即便美國的白人心裡仍然有種族優越感,但他們至少創建了族群完全平等的政治體制,所以在美國的政、經、文、科、藝「主流社會」,成功的少數族裔,包括華人,數不勝數﹕內閣部長、州長、議員、大學校長、科學家……。反倒是號稱「多元包容」的臺灣,在政、經、文、科、藝「主流社會」,除了漢人對他們多少懷有內疚感的原住民,還有什麼其他族裔的面孔?連同文同種的大陸人、大陸配偶都沒有。我常常覺得,臺灣人自稱「多元包容」,很有幾分「厚顏」,臺灣的「多元包容」,是「偽多元包容」,美國加拿大,那才是真正的多元文化、多元包容。我在加拿大住了15年,深感加拿大白人才是全世界大概最族群平等的,美國「主流社會」和加拿大情況差不多。 是的,美國白人歷史上有過嚴重的種族歧視,但他們改正得很快,尤其是,他們建立了族群平等的社會機制。 以為「美國人」一定「種族歧視」其他人,這是全世界華人的普遍迷思。 不止一次聽到臺灣人批評「美國人」「種族歧視」,這實在很反諷,十足的「一百步笑五十步」。 三、你在 名嘴沒有監督政府的權力 中還以美國為例、為榜樣來數落臺灣的不是,我覺得,這是臺灣社會的又一普遍迷思﹕微觀親美、宏觀反美。每一個具體的事例,美國都是典範、榜樣,我們都要拿來對照自己的不足,但一到抽象的大概念如「美國」、「美國人」,他們就是惡魔。這是一種人格分裂的思維方式。 話說得尖刻,抱歉! 1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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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