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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4 20:54:00瀏覽662|回應4|推薦33 | |
經濟學較少涉獵貧富不均的議題,畢竟經濟學是門探討如何在有限資源制約條件下,進行最有”效率”分配的一門學問,貧富差距僅是初始的限制條件,既然商品都以最有”效率”方式分配完畢,貧富不均本身就不至成為問題了。但何謂”效率”呢?簡言之,不存在其他可行的重分配行為能使眾人皆大歡喜,也就是說若要使甲更快樂(增加商品消費量),就必須讓乙不快樂(減少商品消費量),此時即是最有”效率”的分配情境,用文縐縐的說法,即是所謂的柏拉圖最適(Pareto optimum),商品分完就好了,至於甲、乙二人誰貧、誰富就不是重點了。 其次,按照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消費愈多,人們就愈快樂,所以只要窮人所得能持續成長(就歷史資料而言,這點是成立的),他們就能消費更多的商品,窮人也就愈快樂,故縱使社會真有貧富差距存在,甚至貧富落差愈來愈大,也不致引發社會問題,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依據馬斯洛(Maslow)的需求層級(Hierarchy of Needs)理論,人的需求層級由低向高依序排列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實現需求。
以較「唯物論」的說法,人是靠「消費」而存在的,為了滿足生理及安全需求,我們需要消費,至於為引人側目注意的社會需求或自尊需求等較高的需求層級,「消費」仍是扮演關鍵角色,畢竟一台法拉利跑車與一輛 再回到前面提過的例子,在商品慾望組合D1=D{X}及X價格為$10條件下,某甲所得水準為I1=$100時,其最快樂的情形為消費10單位的X,其快樂指數(效用函數)為U1=U(10)。假設某甲一覺醒來,其所得成長至I2=$110,但同時世上也多了一項可作為身分表徵的商品Y,商品慾望組合由D1變為D2={X,Y},但Y單價為$500,只有富人才消費得起。所以某甲雖所得成長了,其X的消費數量可增至11單位,但因其收入根本買不起Y,在”新的慾望未獲得滿足”情形下,有可能某甲新的快樂指數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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