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該是到了愛李慶安的時候了!
2009/03/27 02:49:06瀏覽2977|回應14|推薦71
3 月28 日大安區補選,雖然說只是區區一席立委,但是卻搞得沸沸揚揚,除了幾位互咬的候選人蔣乃辛、周柏雅、姚立明之外・・・包括各政黨主席,天王、名嘴、政客們,幾乎都捲起袖子投入戰局,規格直比縣市長,慘烈不輸總統大選。不過隨著郭冠英事件持續延燒,阿扁繼續發瘋似地亂報料・・・大家似乎忘記了一個真正的主角-李慶安人跑到哪裡去了?

稱得上是政壇上少數兼具「背景」和「實力」的女性從政者,長期被看好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位女性台北市長,曾幾何時,李慶安已經成為「過街老鼠」,甚至是「死不認錯」的代名詞!當年涂醒哲「舔耳事件」讓李慶安跌了一大跤,而這一次「美國公民事件」更是讓她打入無底深淵,對於還是正值壯年的她,未來的日子會如何走下去・・・・・・

老實說,在過去幾乎一年的時間裡,每每提到李慶安,我總有滿腔的怒火,我討厭她的見獵心喜、恨惡她的咄咄逼人,鄙視她的死不招認,可是隨著她的罪行一件件被揭發,攤開在陽光下被世人一一檢視以後,不知從哪裡跑來的慈悲和寬容,我倒是開始同情起李慶安來了。

如果真要比較,相較於很多惡搞的政治人物,平心而論,李慶安的的確確是個認真的民意代表,有一定程度的真誠,選民服務也算紮實。前幾天,突然一個奇怪的念頭飛進我心裡,假如說,成龍當年「小龍女事件」,他說他只不過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那麼對於李慶安來說,她何嘗不是犯了「全天下人都會犯的錯」。我必須承認,如果我有她的際遇和能力,當我發現敵對政黨的官員(涂醒哲)可能有醜聞落在我手中,我不會緊追不放,見獵心喜?嗯,我肯定會!如果我因為留學之便,為了下一代教育,或是爲了退休後可以過較好的生活,我會不會存著僥倖心理去維持雙重國籍身分?嗯,我也不排除這可能・・・・・・最後,一旦我的惡行被發現,然後承認這惡行又可能會讓我一無所有,恐懼也好,帶著闖闖看的心理也罷,我會不會死鴨子嘴硬?這・・・・・・恐怕機率也很大。那麼,在一支手指指控李慶安的同時,我是不是某個程度也是在指控我自己!我一樣有很多李慶安身上的軟弱,應該是更多!而我能夠慶幸的,不是我的道德比較好,品格比較高尚,竟然是慶幸自己沒有像他一樣有「哥哥爸爸真偉大」的顯赫背景。

聖經路加福音六章41節:「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我想跟同樣有父母,同樣有另一半,同樣有下一代,同樣有信仰的李慶安委員說,或許承認自己犯過的錯誤難度很高,但是如果妳能夠真誠的面對自己,向上帝認錯、悔改,相信妳不但會得到自己的救贖,也會協助很多人有勇氣從自己的脆弱走出來。作錯,不可恥;是要偷偷摸摸地囚禁自己一輩子,或是坦然承認錯誤,重新再來,其實不也只是在一念之間。

提醒李慶安委員「上帝愛妳」。祂雖然替你關上一扇門,可是相信祂也爲妳開啟了另一扇窗,加油!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wcharles&aid=2668265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老宅男 / 暫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您好
2009/03/28 05:26

大哥您好

我有一篇  蒐集 格友  大頭貼之文

http://blog.udn.com/19900811/2126595

想借用您的頭像  貼出 ( 這應該是您 公子吧 )

貼在  四.另類照片   3. 兒女照片 

期待您的回答


看書 , 是閱讀世界。
喝茶 , 是品味生活。
走路 , 是歷練人生。

化石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雖然,但是
2009/03/27 13:48

雖然跟許多立委比起來,李慶安真的算是蠻認真的好立委

但是,不能有雙重國籍就是這個遊戲的規則

既然她打破了這個遊戲規則,又沒有非打破不可的理由

接受處罰也是應當的


想再多都是空,動手寫是唯一的路
GW Charles(gwcharles) 於 2009-03-27 16:18 回覆:
作錯了要按規定接受處罰 , 而且還要打心底認錯 ,  這些東西應該的 ,  謝謝你的回應 !!  

祝務耕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我認同您
2009/03/27 10:57

老實說
我蠻討厭匿名者
他們的留言是那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閒話少說
這次大安區的補選
我花了時間去大安區走了幾天
真不蓋你
有百分之七十的大安區民眾很想念李慶安
那些住民才不管你政府的規定
他們不管李慶是美國人還是台灣人
真的
不信的話你有空去問問

喔,你是我第二個遇到在部洛格上說李慶安正面的人
第一個人好像叫楊度

啊!爽啦
我推荐你的文章
並且在我的文章下設延閱讀

祝務耕的部落格:投?還是不投馬英九一票


joe
愛賊之人
2009/03/27 08:26
您的意思是…假如我有李的條件,我會跟她做一樣的事,所以我目前該同情她。

這樣的想法好像在說,我有開鎖技術會不會學小偷去偷錢,
會啊(我就不會),所以大家要開始愛小偷了(您自己去愛就好了)。
GW Charles(gwcharles) 於 2009-03-27 10:30 回覆:
我的意思是 ,我痛恨李慶安的行為,但是看到她的軟弱,但是"如果 "她願意承認自己錯誤,我希望大家可以給她重新出發的機會,以上!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