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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00:21:43瀏覽1729|回應4|推薦59 | |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 19 章 6 節 ) 2002 年 7 月我在離開 D.C. 前的 Farewell Party,於眾多好友的起鬨和祝福聲中,許下了自己要在2005 年 (雞年) 完成婚姻大事的心願。 當時我並沒有固定交往的女友,所以儘管自己三十好幾還單身,的確有「該結婚了!」的想法,但該如何達成願望,感覺上仍有點遙遙無期。 從美國回到台灣的第一天,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人生就此開始…..。我和 Lucy 從過去主要透過 e-mail 的遠距離接觸,到嘗試交往的短兵相接,等公車、吃飯、約會、打瞌睡、血拼、吵架、兩次分手,乃至於復合後再交往,由於不同的想法和成長背景,幾乎每一天都帶給我很大的衝擊!套一句我們共同的說法「如果提早五年認識,我們大概只會互相吐口水」。 無論如何,上帝還是在我們身上施行祂奇妙的工作,我們現在不但擁有同樣的信仰,也開始懂得多一點忍耐、多一點包容、多一點替對方想,少一點固執,少一點火氣,也少一點吹毛求疵。 更重要的是,我們決定在 2005 年 9 月17日,攜手走上我們人生的另一段旅程,相信這不會是「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版本,婚後也一定會有很多挑戰和功課迄待我們一起面對和學習。所以除了邀請大家來分享我們結婚的喜悅外,也請給予我們更多的代禱和祝福,讓我們可以無悔的守住這一個從神而來的誓約!
Charles & Lucy 2005 – 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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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