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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標點符號
2006/02/10 10:53:43瀏覽2486|回應3|推薦18

不要輕視標點符號的使用

  中國原來沒有標點符號,古時候讀書要先斷句,但是沒有標點符號的文章由不同的人去斷句可能出現不一樣的解讀。最有名的例子莫過於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個短句可斷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可斷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斷句方式不一樣,詮釋差異就很大。另外,大家很熟悉的「落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也可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讀:「落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和「落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由於依靠斷句讀書並不科學,太依賴老師的傳授了,學生難有自主閱讀的能力,而後來的讀者也很容易誤解原作者的本意。如果中國古時候就使用標點符號,我們何苦到今天還在為孔子的一句話爭辯不休呢?因此,近代中國的有識之士才參考西方,依照中國習慣製定了今天我們所見的標點符號。可以說,標點符號是為了更精確地表達己意,而忽略標點符號的正確用法,也就辜負了前人的苦心。本來台灣從小學起就教了標點符號的用法,但是大學生為了方便抄筆記,普遍地用頓號或逗號來斷句,這樣的方式本無不可,不過是抄筆記嘛!即使是期中考和期末考回答申論題,大概也沒有老師會斤斤計較於有限時間下作答卷子中的標點符號用得對不對。但是久而久之,卻使一些大學生失去了使用標點符號的能力,這實在是始料未及的事。

標點符號與呼吸

  標點符號不僅和文義有關,而且也和呼吸有關,用來表示句子裏的各個詞停頓時間的長短。寫文章一定要考慮到讀者,節奏感很重要。善用標點符號,可以讓說話人(作者)精確地控制文章的節奏。一般來講,句子不要太長,免得讓讀者喘不過氣來;段落也不要太長,免得讀者看得不耐煩。當然,例外情況是有的,端視作者個人的考量,尤其在文學作品中,故意用一連串的頓號來表現口白的急促感,或整段不加標點符號來表現意識流轉的不停頓,都是寫作的靈活運用。但是,論文寫作是不適合這樣做的。總之,寫作就是表達,就是溝通,心中必須要有讀者。

  若依照停頓時間長短為序,最短的是頓號「、」,長一點的是逗號「,」,再來分別是分號「;」、冒號「:」、句號「。」;比句號「。」停頓得更長的是另起一段。有關的討論請參考思果,〈標點符號有學問〉,《明報月刊》,1999年3月號,頁76。

不要使用標新立異的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的使用有一定的規範和習慣,在台灣出版的國語字典中一般都附有「標點符號用法表」,最好參考一下,不要連單引號和雙引號的用法都分不清,也不要標新立異地拿【 】當作引號。另外,標點符號和視覺有關,太過醒目的標點符號使用時要小心。曾看過有人不用括號的(註一)、(註二)而使用【註一】、【註二】,由於太過醒目,讀起這樣的文章很難把焦點放在本文,反而看到滿篇的【 】……【 】……【 】……。當然,現在大家多半已經使用Microsoft Word來處理文書,很少會拿這些符號標記註釋,但是在網路上為了節省檔案空間,還是有可能使用括弧式的註釋標記,用時宜注意。

海峽兩岸的引號不一樣

  一般人可能不會留意到海峽兩岸的引號不一樣,台灣用「 」,大陸用“ ”。有時可以看到兩種引號出現在同一篇文章中,這其實不妥當,最好還是依照台灣習慣使用「 」,不要在一篇文章中摻雜著使用兩種引號。當然,要改用大陸的引號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最好全文一致,不要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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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ustavq&aid=1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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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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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強求
2006/07/24 15:52
  1. 兩岸引號確實有不一樣的地方,引號的不同正如我所說的。您可以分別查看台灣和大陸所編的辭典附錄。
  2. 不過,我必須接受的是,不能強求網路上的標點符號與正式出版品或學術論文有同樣的規範。

古士塔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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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腳標記
2006/04/02 18:14

  不是什麼事都要學外國,但純粹技術性的東西,而且已經用得很普遍,那麼我很贊成「拿來主義」。

  標點符號怎麼用,美國學術圈大概是最嚴格的,Microsoft Word的註腳標記或註腳標號的預設值是縮小的上標字,符合英美的習慣。

  然而,如果只是在網誌上貼文,也未必要照學術界的習慣,在註腳標記上稍做變化,並無不可。

  不過,在行文的位階上,正文大於引文,也大於註腳標記。也就是說,正文是作者自己的話,其重要性理應大於引文,而行文重氣勢,最好不要被引文或註腳標記所妨礙。但引文和註腳標記又常是引來討論或交代出處的必要之舉,那怎麼辦呢?引文有引文的寫法,一般是縮排並縮小字體,而註腳標記則用上標字,那麼就不致於讓引文或註腳標記過於突出而造成「喧賓奪主」的情形。

  最後,我必須補充說明,我寫的那篇東西,原來是針對研究所學生寫報告而說的,我看過有學生通篇用【註一】、【註二】,註又用得很多,在視覺上真的造成不小的干擾。其實,在Microsoft Word中,【】比現在這個網頁所見還要粗黑,我即使用這個編輯器將符號改為粗體,仍然沒有Microsoft Word中所見那麼地醒目。所以您如果只是在網頁中使用【 】或 [ ],應該都不會有我所說的那種問題。


黃彥琳~~ 兩個海灘一日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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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符號是不是見仁見智?
2006/04/01 20:43

關於您的看法,大致上我都同意。

唯有【註一】、【註二】這點。

我解釋一下,為什麼我用【】而不用(),

因覺得加深括號的顏色,是不是比較方便讀者讀完全文後,立即找出附注之文?

倒是沒想到會造成讀者讀文只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