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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14:59:59瀏覽176|回應1|推薦2 | |
為什麼熱心的公道伯還不現身? 自從台北市政府於 其實,到目前為止,文林苑都更案的四個「當家」:王家、三十六個都更戶、建商以及台北市政府,都全是「輸家」,如果各方繼續堅持己見,一定繼續輸下去,並且輸得更多!王家「合法」的家園畢竟已被拆了,俗云:「覆水難收」,將來能否「舊地重建」,殊難預料,即使「舊地重建」,因面目全非,已無法恢復其「原貌」;何況,有朝一日文林苑都更案完成,「舊地重建」的「王家」一定是人人注目的「釘子戶」,又是文林苑都更戶中的「眼中釘」,非但未能「榮宗耀祖」,反而被視為「不肖子」及「惡鄰居」。因此對王家而言,如何爭取「最大利益」,以「榮宗耀祖」,並「敦親睦鄰」,應是最佳的選擇!此外,三十六戶參加都更的房子也被拆除了,何日搬入新家,誰敢保證?政府、社會及建商豈無責任?豈可坐視?建商豈能不知「和氣生財」的道理?又其合法的投資何時回收,甚至收到所謂的「暴利」,政府及社會又豈可漠視?另台北市政府的公權力能否伸張,信譽能否恢復,豈可僅僅憑藉「強制的執行力」! 反對抗爭、憤而辭職、請求釋憲、著手修法、提起訴訟、等待判決以及憑藉強制的執行力,甚至政客名嘴的爛罵批評,都不是文林苑都更案的有效解決方法,甚至還緩不濟急!但是,為什麼到現在為止,還未見熱心的「公道伯」挺身而出,並耐心去勸說上述「當家」各退讓一步,爭取「四贏」呢?俗云:「法律不外人情」,另云:「徒法不能以自行」。民主社會固然應該堅持法治,但是執行法律絕不可完全摒棄情理!因此碰到法律無法迅速圓滿解決情事時,應該有熱心的「公道伯」出面,向涉案各方曉以大義,各稍退讓一步,共創「四贏」(各級法院的調解委員會,以及民間的鄉、里長常主動或受託調停調解,即其實例)。因此,文林苑都更案的糾紛,在法律出現瓶頸之際,正是政府各級相關官員,以及朝野各級民代或專家學者大顯身手,從中斡旋調解的大好機會!甚至王家、三十六個都更戶、建商以及台北市政府等四方也都可拋棄己見,自任「公道伯」,尋求解決! 祈求上蒼給人智慧,並祈盼熱心的公道伯早日現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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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